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事项

隧道施工安全事项
隧道施工安全事项:
1.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确保隧道施工现场的杂物和垃圾得到及时清理,避免绊倒和滑倒的危险。
2. 安全通行道设置:为工人提供安全通行道,保证他们可以安全进入和离开施工现场。
3. 确保适当的照明:在隧道内部和入口处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工人有足够的光线进行工作。
4.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头盔、护目镜、耳塞、安全鞋等。
5. 安全标识设置:在施工现场设置清晰可见的安全标识,包括指示牌、警示标志等,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6. 安全培训和监督: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隧道施工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同时,严格监督施工现场,确保施工按照安全标准进行。
7. 防止火灾和爆炸:在施工现场设置适当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火系统。
8. 确保通风良好:在隧道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有良好的通风系统,排除有害气体和烟雾。
9. 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安全疏散通道,保证工人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快速撤离隧道。
10. 监测地质情况:隧道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地质勘探和监测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地质灾害的迹象,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1. 合理规划施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进度,避免过度加班和疲劳施工。
12.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隧道施工的应急预案,包括解决突发情况和事故处理措施。
13. 定期维护和检修:隧道施工完成后,应定期维护和检修设施,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实际施工安全事项需要根据具体隧道工程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制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11•【文号】安监总管二[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0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厅(局、委),各铁路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隧道施工重、特大伤亡事故频发,重大未遂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05年12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管二字[2005]206号),针对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但是,仍有一些单位和施工企业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伤亡事故不断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有效遏制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机械伤害、火灾等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各级铁道、交通等政府主管部门要确保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隧道施工安全监管力度。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等要确保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确保安全生产。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确保承担起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职责,督促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1. 总则隧道工程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本细则旨在明确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的控制,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
2. 施工准备2.1 施工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使其熟悉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2 在施工开始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并向工人进行安全说明,确保每个工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安全防范措施。
2.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告标志,加强对施工区域的封闭和管理,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工地。
3.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3.1 在进行隧道爆破前,要进行详细的爆破预案编制和爆破计划制定,确保爆破过程中的安全。
3.2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爆破区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监控。
3.3 提供爆破作业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3.4 在进行爆破作业前,要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排查和预警,确保爆破安全无人员伤亡。
4. 工程机械使用安全管理4.1 施工过程中要对工程机械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2 工程机械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熟练掌握机械的操作技能。
4.3 工程机械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在机械运行中进行维修和调整。
4.4 工程机械使用后,要对机械进行停放、锁车等安全措施,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5. 高温作业管理5.1 高温作业前要对相关工人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应高温作业环境。
5.2 高温作业现场要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防暑药品,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5.3 高温作业时要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导致中暑。
5.4 高温作业时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监管,确保他们正确佩戴个人防暑装备,如防暑帽和湿毛巾等。
6. 施工交通管理6.1 严禁施工现场内机动车辆的鸣喇叭和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保持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
集团公司贯彻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和六项措施》的15条施令

中铁十五局集团贯彻落实隧道施工安全《9条规定、6项措施》的15条施令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颁布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六项措施》,特颁布该施令。
一、建设专业化项目部1、在工程公司专业化改造尚未完成期间,七公司固化2个,一、二、三、五公司分别固化4个,四公司固化6个隧道专业化项目部,用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
2、项目部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干部、测量试验人员原则上保持不变,原则上不再从事非隧道专业项目。
3、各工程公司的专业化项目部人员要在集团公司备案,引导备案人员考取与隧道专业相关的职业证书,使项目专业化、人员职业化。
4、各工程公司的专业化项目部人员要在各区域备案,区域跟踪的隧道招标项目要在备案中选择管理团队。
5、隧道专业项目部如承担的项目还包含一般桥梁等综合工程,工程公司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配其他管理技术人员。
对于以其他专业为主仅包含一般隧道(Ⅳ级围岩以下)的综合项目可以不配置隧道专业项目部。
二、建设专业化架子队1、工程公司建立开挖及初期支护外部专业劳务队资源库。
进入资源库的队伍颁发“中铁十五局集团隧道开挖与支护专业劳务分包许可证”,项目部见证录用。
项目部按照工费承包模式与劳务队签订开挖及初期支护合同,由集团公司确定各类围岩的基本指导价格和合同文本,项目部按照指导价价格(实际需要变动报工程公司经济管理部批准)和文本与劳务队签订合同。
2、工程公司组建隧道风水电架子队。
项目隧道风水电管理原则上进行分离,由工程公司的风水电架子队派出工班统一管理,风水电设备产权在工程公司、管理责任在架子队。
设备随班组迁移,由集团公司确定服务指导价和合同文本,项目部按照固定的价格和文本与架子队签订合同。
3、工程公司组建钢筋加工架子队。
按照一项一场原则,项目所有钢筋必须集中加工。
加工场由工程公司钢筋架子队派出班组承担钢筋加工任务。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一、落实责任登记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层层细化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项目业主负责人对隧道施工安全实行包保制度,其中,评估为极度风险(Ⅳ级)的隧道由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进行包保,包保领导对包保项目每月巡查不得少于1次。
二、严格作业条件(一)保证照明亮度。
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以能掌握围岩和支护状况,及时发现险情。
要求掌子面40m以内作业段落应配备移动式照明灯具,两侧各安设2盏36V、500w卤钨灯;掌子面后40m至二衬作业区段每隔20m,两侧各安设1盏400W高压钠灯。
(二)配足劳保用品。
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同时,必须配备专用检测设备仪器对一氧化氮、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按规定周期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施工过程要加强通风管理。
(三)强化设施配备。
隧道高压风、水钢管应尽可能靠近掌子面(离掌子面不得大于20m);开挖、支护台架必须备齐扳手、应急照明和应急包;未二衬的Ⅳ、Ⅴ、Ⅵ级围岩段、掌子面20m范围和上下台阶交界的斜坡道,均须设置管径不小于60cm的逃生管道。
(四)加强通信联络。
洞口值班室、开挖工作面及其它必要的地方,应设置通信设备,并尽量确保洞内能够接受到手机信号。
(五)落实隧道门禁系统。
做好进出洞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工作,随时准确掌握隧道内作业人员和车辆情况。
三、加强应急管理(一)建立互动关系。
要与附近医院、消防队、临近施工队伍及其他救援组织建立互助关系,做好相应的安排,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二)配备求援器材。
必须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设备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
(三)落实应急培训。
隧道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培训。
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必要的自救及互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及各种避难急救场所位置;掌握警报设备、通信装置、避难器具等的使用方法。
(建筑安全)隧道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隧道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空洞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
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
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第四条分级督办制度。
1、隧道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2、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并建立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日常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
隧道施工洞口安全管理规定(4篇)

隧道施工洞口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隧道施工洞口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隧道施工洞口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类型的隧道施工洞口工作。
第三条隧道施工洞口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施工前准备、洞口标志标牌设置、进出隧道的安全交通管理、人员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四条隧道施工洞口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要求,对施工洞口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五条城市道路建设施工对道路交通运行正常造成影响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审批,并采取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六条隧道施工洞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业的人员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七条隧道施工洞口的施工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进行场地勘察,评估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风险。
(二)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序、工期、施工队伍组织等。
(三)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
(四)确定施工洞口的布置和封闭方式。
(五)明确施工洞口进出的管理流程和安全指示。
第八条隧道施工洞口施工单位应当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九条隧道施工洞口施工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隧道施工洞口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洞口标志标牌设置第十一条隧道施工洞口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对路面行驶的车辆和行人提供警示和指导。
第十二条隧道施工洞口的标志标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标志标识,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名称等。
(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包括隧道施工洞口的危险等级、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禁止通行标志标识,包括进入施工洞口的禁止通行区域、禁止停车、禁止拍照等。
(四)交通指示标志标识,包括施工洞口的进口和出口指示、行驶方向指示等。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22)、《公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301-2022;J944-2022)、《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TJ026.1-1999)、《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经理部的《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工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责任死亡事故。
3、杜绝严重塌方、突水、突泥事故。
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5、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一、工区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隧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各架子队相应成立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工区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安全管理部门是工区安全生产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工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二、管理职责1.精密准备、精心组织,对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2.严格按照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公司审批,并严格实施;3.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及公司有关隧道施工安全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严格组织管理、工艺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风险评估与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地质超前预报工作,密切联系设计单位,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努力提高预报水平;5.做好隧道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和管理,抓住各项管理重点,把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和围岩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进行严格管理;6.负责编制隧道工程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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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
一、落实责任登记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
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层层细化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项目业主负责人对隧道施工安
全实行包保制度,其中,评估为极度风险(Ⅳ级)的隧道由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进行包保,包保领导
对包保项目每月巡查不得少于1次。
二、严格作业条件
(一)保证照明亮度。
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以能掌握围岩和支护状况,及时发现险情。
要求掌子面40m以内作业段落应配备移动式照明灯具,两侧各安设2盏36V、500w卤钨灯;掌子
面后40m至二衬作业区段每隔20m,两侧各安设1盏400W高压钠灯。
(二)配足劳保用品。
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同时,必须配备专用检测
设备仪器对一氧化氮、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按规定周期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施
工过程要加强通风管理。
(三)强化设施配备。
隧道高压风、水钢管应尽可能靠近掌子面(离掌子面不得大于20m);开挖、支护台架必须备齐扳手、应急照明和应急包;未二衬的Ⅳ、Ⅴ、Ⅵ级围岩段、掌子面20m范围和上下台阶交界的斜坡道,均须设置管径不小于60cm的逃生管道。
(四)加强通信联络。
洞口值班室、开挖工作面及其它必要的地方,应设置通信设备,并尽量确保洞
内能够接受到手机信号。
(五)落实隧道门禁系统。
做好进出洞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工作,随时准确掌握隧道内作业人员和车辆情况。
三、加强应急管理
(一)建立互动关系。
要与附近医院、消防队、临近施工队伍及其他救援组织建立互助关系,做好相
应的安排,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二)配备求援器材。
必须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设备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救
援物资和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
(三)落实应急培训。
隧道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培训。
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必
要的自救及互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及各种避难急救场所位置;掌
握警报设备、通信装置、避难器具等的使用方法。
四、严格施工步距
(一)严格按规范施工。
隧道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软弱围岩的开挖循环进
尺,开挖后要及时进行初喷,严禁在裸岩条件下立拱架。
硬岩段复喷作业距掌子面不得超过
40m。
(二)严格支护步距。
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开挖轻支护,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软弱围岩及不
良地质隧道二衬应及时施作,其中,Ⅳ级围岩二衬距掌子面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
70m。
仰拱距掌子面不得大于60m。
五、严格方案审批
(一)严格按设计方案开挖。
严格按设计方案开挖,除非项目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审确
定的。
严禁擅自改变开挖方法。
加强隧道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设计单位要加强技术服务,项目业主
要牵头组织变更设计,及时出具变更会议纪要和审批文件,围岩变更设计要同步明确施工方案。
(二)严格方案审查审批。
对侵限拱架换拱、下台阶落底、洞口开挖、仰供开挖、软弱围岩开挖等危
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要认真进行方案审查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加强过程监控量
测,监理应严格把关,项目业主应加强监督。
六、严禁无资质施工
全面推行架子队管理,取消包工包料的“包工队”。
新开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向项目业主报备隧道施工劳务班组,须取得项目业主审查认可。
各参建单位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登记备案和考核管理工作,对信誉履约差、安全质量问题突出的单位,应及时上报并列入黑名单。
七、严格隐蔽工程管理
(一)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支护质量。
严厉打击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业主、设区市高指、省交通质监局或省高指均要及时挂牌督办,停工整顿。
(二)严格监理旁站。
对超前管棚及小导管、钢拱架锁脚锚杆、注浆作业、仰供开挖深度、拱架连接等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旁站和记录,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三)建立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制度。
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照片及视频采集,每月向监理单位核备,确保施工过程可搠、可查。
监理单位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时要一并查验影像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手机报检系统。
八、加大检测力度
(一)加强围岩段仰拱施工质量监测。
软弱围岩段的仰拱施工质量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测内容。
设有仰拱的段落必须逐段随机进行取芯检查和检测,核查仰拱部位初支钢拱架、二衬钢筋、仰拱和回填层厚度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返工。
省高指中心试验室也将开展此项抽检。
(二)强化“第三方”隧道施工质量检测制度。
对初期支护的喷层厚度、强度,锚杆数量、长度,拱架间距,二衬厚度、仰拱等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完善检测台账和整改台账。
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隧道,项目业主要采取措施整改;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三)组织做好做好质量检测工作。
对虚报里程桩号、以变更为由糊弄抽检人员或现场作假应付抽检的行为,项目业主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为便于各方质量安全监管,每座隧道全洞应在边墙部位每隔20m标识里程桩号。
九、严格预报监测
(一)加强对隧道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管理。
要选择有经验有能力有业绩的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单位。
加强对隧道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日常管理和履约考核,建立预报成果与实际地质比对分析制度。
(二)扎实做好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必须及时掌握围岩变形情况,发现隧道围岩不稳定趋势和险情的,要立即预警,撤出人员。
严格按设计、规范和指南要求落实监测断面的设置、频次和时间,确保监测质量和实效。
严禁降低监控量测频率及编造超前地质预报报告。
十、严控夜间施工
原则上不允许夜间施工,不允许作业人员连续作业超过8个小时,严禁强令赶工和冒险作业行为。
开挖作业班组必须按照每日循环数配足人员。
拱架安装等危险性较大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对确需夜间施工的,要严格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夜间施工时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必须在岗在位。
有夜间施工的项目,项目业主也要加强夜间监督检查,原则上,业主人员夜间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十一、严格民爆物品管理
必须执行民爆物品领退及双签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爆物品。
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落实民爆物品进场施工前的无关人员清场制度,严禁装药与钻孔作业同时在同一开挖工作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