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机构设置一览表Doc2
小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小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一、引言小学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学生的安全健康,是学校安全管理的核心。
为了保障小学生的安全,建立一个高效的安全工作机构和明确的工作职责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小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的具体内容。
二、组织机构为了实现安全工作的有效管理,小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议包括以下职能部门:1.校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方案制定和总体目标的确定。
该小组通常由校长担任组长,并组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包括: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园安全教育计划、监督和评估安全工作的实施效果等。
2.安全保卫部门安全保卫部门是担负主要安全巡查、应急处置和监控等任务的机构。
该部门需有专业人员担任,其职责包括:检查校园安全设施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演练和培训、保障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等。
3.教师安全工作委员会教师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校内各科任教师组成,负责学科安全工作的协调与推进。
其职责包括:制定学科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监督学科实验室等专用场所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与安全活动等。
4.学生安全工作代表团学生安全工作代表团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向校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学生的安全需求和建议。
其职责包括:参与制定学校安全制度和规范、协助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宣传安全知识等。
5.家长安全委员会家长安全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组成的机构,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其职责包括:参与制定与家庭安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安全活动、提供安全需求和建议等。
三、工作职责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小学安全工作的基础,需要对学生的日常行为、危险品的使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
校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有条不紊。
2.开展安全教育小学安全教育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需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关于规范中小学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关于规范中小学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和职业中学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领导岗位设置和工作机构(一)领导岗位设置1、普通中学(含高中、初中,下同)一般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2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一般配校长1人,副校长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完全小学只配备校长1人。
教学点不配备校长,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设置1、普通中学工作机构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设政教处。
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各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工作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完全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工作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
3、职业中学的领导岗位和工作机构除参照普通中学的规定设置外,可设立生产实习和就业指导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主任1人。
4、中小学、职业中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可相互兼职。
5、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参照小学执行。
三、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一)教职工岗位设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小学内设机构与职能

小学内设机构与职能机构名称:校长室岗位职责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全面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后勤等各方面工作。
审批各处室工作计划,听取各处室总结汇报,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足开齐各门课程。
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
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
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努力开创学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特色,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建好学生劳动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基地。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
严格管理财产和财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职工谋福利。
(5)配全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中层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深入推进中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城南新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规范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中层机构设置与职数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坚持“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学校中层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
少先队辅导员原则上由学生处成员兼任。
总务主任兼安保处主任。
职数如下: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主任副主任学校群团组织根据相关规定设置。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区级及以上赛课一等奖。
3.新任中层副职,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应具有担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或处室干事二年以上经历。
4.新任中层正职,应具有中级职称和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经历。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中层干部的聘用及管理1.实行报批制度。
选拔聘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选拔聘用前,学校应向区社事局报送中层职位空缺情况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行竞岗制度。
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区社事局备案等环节。
3.实行试用期制度。
学校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个学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岗位职务待遇。
4.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5.实行任职年龄限制制度。
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但可享受相应待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建立科学、高效、透明的管理体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小学中层干部的管理,包括中层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和中层干部评价、培养、晋升等方面。
第三条中层机构是指在小学行政层级和教师层级之间设立的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第四条中层干部是指担任中层机构职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学校的具体业务管理,并对下属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设置中层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中层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六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中层机构:行政组织机构、教务组织机构、后勤组织机构、学生管理组织机构、科研组织机构等。
第七条行政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招生、档案等工作。
第八条教务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包括校园环境、设备、食堂、保洁等工作。
第十条学生管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卫生等工作。
第十一条科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科研课题申报、科研成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的培养机制和选拔机制,推动中层干部队伍的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的培养应当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重视个人素质、业绩、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中层干部参加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职业发展活动,提供适当的学习和锻炼机会。
第四章中层干部的管理和考核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的界定,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小学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

小学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一、学校管理机构: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安保处、总务处。
二、学校机构职责:(一)校长职责与分工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人,具有学校日常工作决策权、人事权和经常支配权。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学校的决议,按教育规律办事,全面完成学校教学任务。
2.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学年、学期计划,并及时落实,认真总结经验。
主持学校行政会议,领导各处室,审批各处工作计划,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3.领导学生思想政策教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大纲》,充分发挥班主任、少先队作用,定期开家长会。
4.负责学校人事工作,积极发现和培养教育骨干,知人善任。
加强体育、卫生工作,保护师生身心健康。
加强劳动教育、加强美育。
5.领导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努力引导教师开展教研与教改活动,促进学生智力发展和智能培养。
6.坚持勤俭办学,认真审查学校财务开支,管理好学校校舍、设备、经费,搞好校容、校貌、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教职工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7.工作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加强团结,以身作则,紧紧依靠广大师大员工办学校,在任期内努力使校容校貌有所改观,不断提高学校声望。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分工1.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工作报告以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2.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并定期发布。
3.负责全校的信息公开和信息上报工作,编辑、审定学校有关介绍材料。
4.负责学校综合性信息发布,以及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值班工作。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
6.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协调和常年法律顾问的聘请与管理。
7.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学校中心工作、校领导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与落实。
小学党支部组织设置及领导成员分工

小学党支部组织设置及领导成员分工
一、组织设置
本小学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如下:
1.党支部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党支部工作,起到核心作用。
2.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代理书记职责。
3.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等工作。
4.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党员。
5.纪检委员:负责纪检工作,监督党员遵守党纪。
二、领导成员分工
各党支部领导成员的分工如下:
1.党支部书记:
组织党支部常委会议,并主持会议。
负责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目标。
组织党员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2.党支部副书记: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并在书记不在时代理职责。
负责党支部的文件、资料管理。
协调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3.组织委员:
负责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组织和安排。
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适合人选加入党支部。
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
4.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组织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负责党的文化建设和宣传品制作。
5.纪检委员:
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开展党员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
接受党员纪律监督并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以上是本小学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及领导成员分工,各位领导成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党支部工作向前发展。
小学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会议制度、安全责任职责及分工

小学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会议制度、安全责任职责及分工一、领导机构设置为了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设立了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保卫科长、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等为成员。
二、领导机构职责1. 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安全职责。
2. 组织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3. 定期组织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 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6.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
会议制度一、定期会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会议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二、临时会议遇有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三、会议内容1. 学习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 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部署学校安全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安全职责。
4.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汇报,了解学校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5. 研究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 讨论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7. 研究其他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议题。
安全责任职责及分工一、校长的安全职责1. 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 组织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3. 定期组织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 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6.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
二、副校长的安全职责1. 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