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简介
建三江管理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设计探讨

生 产 资料 、 食流 通 、 业 装备 的运 输 问题 , 粮 农 为粮 食
主产 区物流 发展提 供示 范 。
3 7 国 际科技合 作 区 .
把 建三 江管 理局和 七星农 场场 部作 为 中心 城镇 来发展, 是管 理 局政 治 、 济 、 经 文化 、 息 中心 , 以 信 是
改 造 、 步整合 , 逐 形成 集 团合 力 , 强 、 大稻米 加工 做 做
企业 , 打造 粳稻 米航母 。
由水稻生 产管 理 系统 和智 能控制 系统 及子 系统等 组 成 。水 稻生 产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主 要 由滴 灌 自动 化 系
统 、 据采 集与 环境监 控 系统和 水稻生 产管 理系统 。 数
备农业 , 现代科 学技 术改 造农业 , 用 用现 代产业 体 系 提升农 业 , 用现代 经 营形式 推进农业 , 现代发 展理 用
念 引领农业 , 培养新 型农 民发展农 业 , 用 提高农 业水
利化 、 机械 化和信 息 化 水 平 , 高土 地 产 出率 、 提 资源 利用率 和 劳 动生 产 率 , 高 农 业 素 质 、 益 和 竞 争 提 效 力 。而 目前 , 国农 业科 技 成果 转化 率 只有 3 ~ 我 O
批具 有 一定理 论 基础 和 实 践经 验 的 , 够 独立 处 能
理在水 稻生 产过 程 中出现 的一 般性 技术 问题 的水稻
技 术人 员 。为稻农 做 好 培 训工 作 , 之 能 够 掌握 尖 使 端 栽培 技术 的操作 技 能 , 能 较 大 幅度 地 提 高经 济 并
效益。 3 3 寒地水 稻现 代化生 产示 范 区 .
现代化农业
21 0 1年第 1 1期( 总第 3 8期) 8
我的家乡--建三江

• 建三江地处三江平原腹地,隔黑龙江、乌 苏里江与俄罗斯相望,与富锦、同江、抚 远、饶河、友谊等市县相邻,素有“小三 江”之称。拥有勤得利、东安2个码头,毗 邻富锦、同江、饶河、抚远4个国家级一类 陆路口岸,福前铁路、前抚铁路、佳抚公 路横贯,建虎高速公路过境,交通发达, 通讯便捷。有洪河、挠力河等4个国家级和 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00多万亩沼泽湿地。 总控制面积1.23万平方公里,耕地572万亩, 尚有可垦荒地300万亩,林地196万亩,牧 草地70万亩,水面76万亩。年平均无霜期 120天。
• 区域内三江环绕,七河贯通,地势平坦, 土地肥沃,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农、林、 牧、副、渔、工业及边境贸易的优越条件。 辖区内农场集中,布局合理,土地连片, 区域完整,与周围市县无交叉,铁路贯通, 公路纵横,电力联网,机械配套,程控电 话、计算机、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覆盖全 局,城镇建设日趋完善,是开放型、多功 能、社会化、现代化,既有农垦特色,又 有城镇风貌的新型垦区。
• 建三江是我国“最早迎接太阳的垦区”, 位于祖国北部边陲的三江平原腹地,与同 江、富锦、抚远、饶河两市两县相邻,系 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汇流的河间地 带。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占整个黑龙 江省垦区面积的22%。
• 国境线长达230公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 区内土地集中连片,三江环绕,七河贯通, 地势平坦,土质肥沃,资源丰富,硬资源 和软资源一样富集发达,水源充足、交通 方便,具有发展农、林、牧、副、渔、工、 商、运、建、服及边境贸易的巨大优势和 独特条件,富有发展现代化企业特别是绿 色产业的优越条件和独特优势。因地处祖 国最东方,又以盛产绿色优质水稻闻名, 故有“东方第一稻”和“中国绿色米都发建设,现 在建三江分局已拥有七星农场、创业农场、 前进农场、洪河农场、前锋农场、二道河 农场、前哨农场、八五九农场、胜利农场、 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大兴农场、浓江 农场、鸭绿河农场、青龙山农场共15个大 中型国有农场,346个农业生产队,11个直 属企业,各类企业261个。总人口20万人, 其中职工7.4万人,科技人员1.2万人。现 有资产总额31.3亿元,所有者权益4.3亿元。 1997年粮食总产量35.5亿斤,实现利润 7387万元,农业总产值29.9亿元,现已形 成稳定的年生产粮豆30亿斤的生产能力。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简介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简介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是指以现代农业为主题,集科技研发、生产
加工、批发销售、展示交流、培训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高
科技农业产业园区。
园区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等为主要目的,推动了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是贯彻国家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具体举
措之一。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建成了一批以农业种业、农业生产、
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农产品营销等为主题的农业科技园区。
这
些园区以现代化、智能化的方式,引入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加速农
业产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增强
农业抗风险能力。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的优势在于创新,其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能
力非常强。
园区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驱动,以实现农业高效、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园区还将产业创新作为重要支撑,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实现产业升
级和转型,推动农业产业链的集约化、精细化、现代化发展。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另一个优势在于产业配套服务。
园区完善
的服务机制使各企业在生产、研发、营销等环节得到全方位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宣传、保护等实际问题。
同时,园区也加强了
企业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形成了农产品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
的完整产业生态,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1。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佳政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佳政规〔20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黑政规〔2021〕8号,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进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建三江农高区)建设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现代化实现新突破为引擎,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为总抓手,以建设“黑土地现代农业”为主题,以推动水稻全产业链发展为主导,通过“水稻生态循环产业、绿色有机稻米加工业、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全产业链条协同发展,提升水稻产业整体效益和水平,率先走出一条“绿色水稻全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二、建设目标到2024年,基本完成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战略性优化,农业科技经济一体化示范区的建设任务初步完成。
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家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星创天地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新增10个以上,引进并建成专家工作站5个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到2.2%以上,累计转化各类成果50项以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00项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8%以上;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涉农龙头企业新增6家以上。
2024年,建三江农高区各项经济指标、创新指标与绿色发展指标大幅度提升,总产值达到180亿元以上。
三、建设内容(一)加强项目配套建设,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作用,将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债券资金用于建三江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
北大荒,黑土地上写传奇

党史百年Dangshibainian北大荒,黑土地上写传奇孙铭阳 孙佳薇 姜 斌黑龙江哈尔滨红旗大街175号,北大荒博物馆静静矗立于此。
有人说,了解一个地方的过去和现在是从博物馆开始的。
参观者们常在这里久久伫立,通过一段段故事与历史对话,穿越时空的阻隔,俯瞰那段从亘古荒原变成中华大粮仓的壮丽史诗,追寻那历久弥新的“艰苦奋斗、勇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
一部北大荒开发建设史,同时也是一部北大荒精神的萌芽、培育、发展、丰富、继承和弘扬史。
这种精神,在拓荒者的犁铧下深深植入黑土,在散发泥土芳香的春天里生根发芽;这种精神,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光辉岁月中成长,在垦区经济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壮大;这种精神,蕴藏于三代北大荒人的心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发扬光大,正成为黑龙江人的精神坐标。
神奇的黑土地上,英雄儿女灿若星辰开荒播种,多产粮食,是一代代北大荒人的使命,甚至是“宿命”。
从向亘古荒原要粮的艰难,到让水稻连年增产成为北大荒人执着的梦想与追求;从艰辛探索敲开寒地水稻高产的大门,到黑土地粮食产量的连连跳;从北大荒到中华大粮仓……北大荒精神催生出北大荒速度,创造出北大荒奇迹。
改革开放初期,杨清海曾经彻夜难眠。
一整夜,他都在思量当天召开的全国国营农场会议上提出的“国营农场要学习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农业技术”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一连几个辗转反侧的夜晚,杨清海的脑海中形成一个坚定的答案,让垦区农业走出固步自封的状态,没有开拓进取精神不行,不解放思想更不行。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新考验,北大荒人是清醒的。
他们深知,只有使北大荒精神处于时代的前列,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才能做北大荒精神的忠实传承者。
1978年,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黑龙江省垦区花了107万美元购置了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生产的耕地全套设备,在友谊农场五分场二队试点作业。
这一标志性事件,不仅成为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一个重要转折点,也使黑土地农业现代化开始起跳。
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配套与保障体系建设探索

单 一 的农 机跨 区作业 逐步 扩展 到利 用 双方 的条 件和 优势 , 现大 功率机 械跨 区作 业 的整村 推进 , 实 促进 整村 土 地流 转 , 最终 达 到场 、 区资 源共 享 、 政策 共用 、 势互 补 , 优 农业 增 产 、 民增 收 、 机 户增 效 的 目的 。农 机 合 作 农 有 社 对 2 1 年所 有 流转 经 营 的土地 , 01 采取 连 片经 营 , 农 场 “ 按 八统 一 ” 的生产 模 式 进行 耕 作 。充 分发 挥 农 场 大 型先进 机 械 的优 势 , 用垦 区先 进 的农 艺耕种 技 术 , 高 土 地产 能 , 范带 动 了农 民种植 户 进 行一 次 农 业耕 应 提 示 种 模式 的转变 。农 机合 作 社通 过承 租共 建流 转 回 的土地 , 当年 实 现粮食 增产 , 机车 作业 增 收双 丰收“ 代” 三 作
1 政 策 系统 体 系
结 合 建三 江生 态环 境建 设 和农村 经 济发展 的实 际 , 分把握 国家 、 级层 面对 区域 经济发 展 的战略 重点 充 省 与 布署 , 过充 分调 研 , 通 制定 建三 江现 代农 业科 技示 范 园 区建 设 的配 套政 策 , 立 能持 续 服 务 于园 区建 规模 后 , 区 的 配套 以及 保 障 体 系 建设 成 为 园 区能 否健 康 发 展 的关键 因素 。 园 现 以建 三 江 国家农 业科 技 园 区建 设 为例 , 在领 导 管理 体 制 、 运行 机 制 、 政策 系 统 及技 术 、 金 、 地 、 收 、 资 土 税 人 才 体 系等 方面 探索 农业 科技 园区 的配套 以及保 障体 系建设 , 园 区全面 发挥技 术创 新 、 使 成果转 化及 示范 推广 与 辐射 能 力 , 实现 以 园区经 济建 设推 动地 方经 济 发展 的总 体 目标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的通知-佳政发〔2021〕5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的通知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的通知佳政发〔2021〕5号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市政府决定,将87项行政权力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建三江管委会”)行使。
建三江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做好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授权和衔接工作。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建三江管委会有效承接。
建三江管委会要加强业务学习,优化服务流程,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标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附件: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目录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9日附件授予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目录(共计87项)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名称类型实施依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注1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行政许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4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对危树枯树的砍伐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移植树木的审批5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6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绿化条例》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7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对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清扫冰雪责任区域的确认行政确认《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9对权限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0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改正的;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1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并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闭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或者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建立并执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定期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一、《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2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3对擅自占用、封闭、损毁、迁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未免费对外开放,未经批准养殖家禽家畜,在公共空间搭建鸽舍,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即时清除,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或者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从事店面餐饮经营,未按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垃圾,将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未申办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运输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4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5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6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17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失职的;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且不进行扩建或改建的,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进行改造或者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的;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未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8单位或个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清扫冰雪的;未按照规定堆放冰雪的;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者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装运冰雪过程中,沿途遗撒或者倾卸冰雪的;未按照要求清除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9未按照规定和技术标准使用融雪剂的、未按照要求堆放或者运送含有融雪剂冰雪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20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在人口集中地区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1对于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行政奖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2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行政奖励《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3城市道路占用费征收行政征收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关于佳木斯市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佳发改联〔2019〕1号)24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行政征收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将住房交易手续费和城镇垃圾处理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25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建筑工地施工)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线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开设道口工程)对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批准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权属辖区内)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应急、抢险、抢修工程)26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7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新办)行政许可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变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延续)28房屋抵押合同备案确认行政确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29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0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1建设单位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2对注册建造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3对权限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和许可范围承揽业务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34对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消防等专业设计、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的,与相关企业或者部门串通承包建筑工程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35对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管理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36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7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38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9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未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对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未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0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安全的意见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1对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2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3对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未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4对监测单位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未编制监测方案的、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5对未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负责维护,或者未在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通道、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或者未对施工工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者未在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密闭式防尘网的;未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或者未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或者在施工工地通道以及出入口周边的道路存放建筑垃圾,或者未采取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6对施工单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7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48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49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1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3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4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55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6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排水户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处罚行政处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57勘察、设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出借、涂改、伪造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8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9对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行为(降低企业原资质等级)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60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61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或未取得资质承接业务、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房地产估价机构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63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房地产估价师、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64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65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66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对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对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罚;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三江简介

建三江简介被誉为“最早迎接太阳的垦区”的建三江分局,位于富锦、同江、抚远、饶河两市两县交界处的三江平原腹地,系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汇流的河间地带。
地理座标为东经132°31′26"至134°22′26",北纬46°49′42"至48°13′58"之间。
南北相距约153.1公里,东西相距153.0公里.辖区总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占黑龙江垦区的22%。
东部和北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土地集中连片,三江环绕,七河贯通,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硬资源富集,软资源发达,具有发展现代化农业特别是绿色产业的优越条件和独特优势。
1992年,建三江分局被国家批准为绿食品生产基地。
分局现有耕地595万亩,可垦荒地406万亩,林地211万亩,牧草地68万亩,水面75万亩,苇塘15万亩。
拥有15个大、中型国营农场、13个处级直属企业,总人口20万人,职工5.2万人。
全局拥有固定资产总值23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60.7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3637台,大中型联合收获机962台,水稻插秧机2350台,挖掘机69台,农用机场13处,各种运输车辆2125台。
旱作农业田间机械化率达到96%,水田田间机械作业机械化率达到75%,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
建三江分局气候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为三江平原温和湿润气候区。
年平均气温1—2℃平均降水量为500—600毫米,年平均日照2300—2600小时。
从总体上看,气候特点适宜水稻、大豆、小麦、玉米及各类瓜果蔬菜等的生长,农作物种植为一年一熟。
建三江分局地势大致是西南稍高,东北稍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海拔60—626米,坡降为1/5000—1/12000,地貌类型多样主要由平原、山区和丘岗山坡组成。
山地有66.5万亩,占总面积4%;丘岗山坡地63万亩,占总面积3.4%。
绝大部分均为平原沼泽区。
土壤类型有棕壤、白浆土、草甸土、黑土和河游土五大类,宜农土壤占土地总面积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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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简介
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2010年12月由科技部等部门批准建设的全国第三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之一,是黑龙江垦区唯一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腹地,在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汇流的河间地带。
地理坐标为东经132°31′38″-134°32′19″,北纬46°49′47″-48°12′58″之间,是我国“最早迎接太阳的地方”。
福前铁路贯穿全境,境内有佳抚、饶抚和同抚三条省级公路通过,省道总里程273.3公里。
园区属寒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夏季短暂。
年平均气温1.8℃,极端最低温度-41℃,全年平均日照时数2400小时,无霜期120-135天,年平均降雨量541.1毫米。
园区内“三江环绕、七河贯通”,水资源丰富。
区域内有洪河、挠力河2个国家级自然(湿地)保护区,有乌苏里江、黑龙江勤得利2个省级自然(湿地、特种鱼类)保护区。
园区管理机构为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会”)。
园区管委会履行政府职能,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属管局公务员编制,主要职责是园区建设重大事项决策,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配套政策,沟通协调和监督管理以及园区的建设规划、招商引资、土地征用、基本建设、技术推广、企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在总体规划上,园区按照“一园多区”的原则,构建“一轴
七区三带”的建设格局。
园区分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其中:核心区10万亩,示范区300万亩,辐射区3000万亩。
核心区以建三江局直地区至七星农场43作业站佳抚公路20公里沿线区段为轴心,分为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创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区、寒地水稻标准化生产试验区、农产品加工研发区、生态小城镇建设示范区、绿色生猪与鲟鱼养殖试验示范区、国内外科技合作区等七大功能区;示范区沿佳抚(佳木斯-抚远)、建东(建三江-东安)和建勤(建三江-勤得利)三条省级公路建设900公里科技示范带,涵盖建三江管理局的整个农业生产区域;辐射区域包括垦区东部的宝泉岭、红兴隆、牡丹江管局以及富锦、桦川、同江、抚远、饶河及宝清等市县的广大区域。
园区以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等高等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持,成立了园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政策制定以及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指导科研项目的引进、开发与实施。
园区立足于建三江管局“绿色米都”优质粳稻生产基地,以绿色水稻生产和粳稻米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并以绿色猪、鲟鱼养殖为辅,形成产业完善、协调发展的农业支柱产业格局,建成一批具有规模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园区以“绿色、生态、环保、健康”为理念,以“种植中心”、“加
工中心”、“贸易中心”、“研发中心”为重点,全力打造“北大荒”、“建三江”优势品牌产品,建设中国绿色稻米产业核心区,打造全国生态宜居的样板小城镇。
目前,园区已经形成了以优质粳稻生产和精深加工为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聚,生物质发电、粮食收储干燥、绿色生态养殖和现代物流等各业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条。
园区坚持以科研项目带动产业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创建了16个科技示范园区和900公里长的科技示范带,发挥了观光、研发、示范、培训、辐射、推广作用。
在粮食生产方面,以水稻为主导,推广应用了工厂化育苗、统一供芽种、精细整地、叶龄诊断、健身防病、秸秆还田及测土配方施肥等20多项实用新技术,全力打造“东方第一稻”这个品牌,赢得了“中国绿色米都”的赞誉,始终保持了水稻种植技术、机械化程度全国领先的地位,是全国机械化程度最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
在畜牧水产方面,推广普及了畜禽直线育肥、青贮、生态养殖、绒山羊舍饲等多项新技术。
在产品加工方面,园区现有各类企业468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62家。
其中:稻米加工企业124家,加工能力260万吨;油脂加工企业1家,加工能力15万吨。
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立足“中国绿色米都”,展现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优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建三江打造
成全国最具经济发展活力、产业规模最大、农业生产水平最高、粮食贡献率最大、生态最宜居、环境最优美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和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切实承担起全国现代化大农业建设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