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范计算机网络使用行为,维护信息安全,根据机关职能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保障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主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对计算机网络存在的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应当制定必要的维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计算机网络的稳定运行。
第八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加密网络传输的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防范数据丢失和破坏。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权限和职责合理使用机关计算机网络。
第十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计算机网络使用规程,不得违反职责范围进行无关操作。
第十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不得故意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秩序和稳定,不得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传播非法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妥善保管密码和账户,确保账户的合法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机关计算机网络违法行为,机关计算机网络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制止,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机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结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行为,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
大学学院学生使用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学生使用校园网络管理办法第一条学生宿舍网络是学校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加强我校学生使用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维护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养成依法用网和文明用网的良好习惯,保障学生宿舍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指 XX 学院在校就读的各类学生及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用网管理由学校信息化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本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针对校园网络及其用户所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同时合用于学生宿舍网络及其用户中心、学生。
第二章网络接入第五条学生宿舍网管理实行实名制,一人一账号,用户负责本人账号、口令管理,并承担本人账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他人或者偷盗他人账户;学生毕业时必须到信息化管理中心注销帐号,方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六条学生申请接入校园网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实名制度。
拟接入校园网络的学生,须按《XX 学院校园网个人用户业务受理流程》,签订《校园网用户责任书》,经批准后由信息化管理中心授权并开户。
联网大楼内每一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授权用户使用,未办理端口使用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第七条同一寝室学生,享有彻底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和晚以及连网先后而变化。
第八条当同一寝室内的入网需求大于室内的现有接入能力而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网络连接状态,在主干路线上增加网络设备。
可自行设计扩充方案及所采用设备,经楼宇学生网络管理小组审查并报信息化管理中心批准备案后按第六条规定实施。
第九条禁止私自设置各类服务器。
对不遵守协定而乱设 IP 地址、 MAC 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暂扣其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情节严重者以妨害网络安全交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使用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
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
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管理行为,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提高机关信息化管理水平。
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所有人员,包括机关内部人员、外部单位及个人。
三、网络使用管理1.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网络进行安全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系统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得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传播淫秽、赌博等不良行为。
3.系统用户应当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发现的与计算机网络安全有关的异常情况,包括可能导致系统安全风险的安全漏洞信息和攻击事件信息。
4.系统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为系统登录等行为设置复杂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四、网络安全管理1.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建立、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制定、实施与网络安全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落实和有效执行。
2.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安全漏洞和攻击事件的发生。
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3.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更新病毒库。
4.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定期备份数据,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安全保护。
5.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五、网络使用教育1.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进行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引导系统用户关注网络安全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2.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将网络使用规定、网络安全保护知识等相关资料普及到系统用户中,引导其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作出正确的网络安全保护行为。
六、网络监督检查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对系统的使用情况和网络安全风险进行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和安全保护规定的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领导层进行汇报。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为确保公司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网络系统的稳定、安全和可靠性,同时促进日常办公的顺畅进行,规范网络建设,建立高效的信息网络系统,提升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网络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岗位设置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有子公司以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
集团总部将设立网络管理员,而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则根据需要设立网络管理员或相应管理员。
机房管理网络管理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所有设备的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并建立设备运行状态表,同时向集团总部网络管理员备案。
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网络管理员需每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满负荷运行测试以确保设备性能。
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机房内的网络设备。
未经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批准,禁止带外来人员参观机房,以及在服务器上进行信息查询、发送电子邮件、浏览网页等活动。
电脑办公网络管理电脑及其配件的购置、维修和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购置计算机及其配件前,需填写申购单,由总裁办网管审核配置型号后执行申购程序。
办公设备如需外出维修,必须填写申请单并经负责人签字。
电脑安装调试后,应按照统一规范命名计算机名,手动设置IP 地址,并绑定MAC地址。
各子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电脑及其外设,并由集团网管员备案。
严禁擅自拆装电脑、外设或更换部件。
如需操作,应通知网管员或管理员处理。
严禁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游戏、下载、购物等。
网管员或管理员将不定期抽查,并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网络的接入、使用和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内外网络建设由总裁办网管员统一规划,禁止擅自连接网线。
互联网对全公司开放,由网管员或管理员负责连通和权限设置。
网络用户不得随意移动信息点接线。
如需调整,应由网管员或管理员统一操作,并更新网络结构图。
网管员或管理员将不定期检查上网记录,如发现用户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将报告并执行处罚。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保护网络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网络安全责任第二条网络信息系统的责任主体应对其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第三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制定安全应对措施。
第四条网络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应按照管理者要求使用系统,采取安全措施,维护系统安全。
第五条网络信息系统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第六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漏洞管理制度,对系统中发现的漏洞进行记录、评估和修复。
第八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网络攻击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四章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入侵。
第十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对网络通信进行加密和安全传输,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备份和保护重要数据,避免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十二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采取用户名和密码等身份认证措施,控制用户的访问权限。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如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涉及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有关机构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调查和取证工作。
附件:附件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样本附件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网络信息系统:指以计算机为核心,依靠通信设备及网络技术,用于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应用信息的一种系统。
2、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指网络信息系统的所有者、运营者或者管理者,具有安全责任和管理权限。
3、网络信息系统使用者:指具有使用网络信息系统权限的个人或者单位,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
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信息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用户隐私,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制定和执行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成为当务之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互联网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传输活动,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网络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用户的网络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储存、公开、销售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九条用户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投诉,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过去存在的关于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并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修订版本自修订发布之日起生效。
结语互联网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安全风险。
唯有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的普及,改善技术手段的创新,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够确保网络互联网信息的安全和用户隐私的保护。
本办法的颁布和执行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和规范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网络环境。
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网络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将不断完善,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网络体验。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新闻网页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页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网页新闻类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结合省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网页新闻类信息的维护管理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公司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新闻网页的建设、规划、结构设计、网站内容更新等方面工作。
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撑,配合进行页面、专栏方面的制作和更新。
第五条新闻网页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及信息的审定由新闻中心负责,主网页链接的各单位和各部室的主页由相应部门负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六条新闻中心负责公司网站新闻信息的审核及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七条各单位须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担任新闻采集和报送工作。
新闻采集和报送人员应熟悉新闻业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八条各单位报送稿件应当遵循“以新闻类信息为主”的原则,做到信息及时,内容准确,数据真实,能反映省公司发生的重要事件,体现省公司的文化和形象。
第九条新闻网页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运行:(一)各单位可通过省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交重要事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新闻宣传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等形式。
(二)网络新闻编辑负责将提交到OA的信息进行审核、校定、编辑或删除,并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三)新闻类内容更新原则一般为一天一至二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新,其它栏目可根据其性质在适当的时间内更新。
第十条对网页上显示的新闻信息和链接,新闻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其是否在网页上显示或者控制其在网页上显示的位置和栏目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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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企业内部网和信息管理平台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针对的对象是总部上网的计算机操作人员。
第三条网络建设采用的是星型拓扑结构,交换机堆叠的方式,网络操作系统使用Microsoft Windows 2000 server 操作系统,用户平台采用Windows系列产品。
网络安装及用户设立应符合相应的技术及安全规定,在机关范围内统一标准,各专业系统可以采用上级部门指定的软件。
第四条网络信息系统应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局总部统一使用《总公司通用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日常办公。
今后的其他业务软件系统都将在这个系统平台上进行建设或搭接,逐步消除中建总公司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无法传递共享的问题。
第二章网络使用要求
第六条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开机、上网、使用及关机。
第七条局领导和各部门的电子信箱已设置完成。
局领导和总部各部门可通过自己的信箱进行外部的网上联系,内部邮件可通过管理平台内的电子邮件功能实现。
第八条用户登陆管理平台应设置密码,一般应采用6位字符及数字混拼构成,若发现口令被泄漏,应及时更改。
第九条共享的文件格式暂定为:文本文件使用Office系列软件,图形及照片文件推荐使用JPG、GIF文件、工程图形文件使用DWG文件。
第十条各专业系统必须使用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软件时,需书面告知网络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为保证数据安全,各部门需经常备份重要数据。
第十二条各部门联在网上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具有防火墙和实时监测功能。
外来的软盘要先杀毒后再使用,因病毒在网上传播很快,所以必须在每一个网络终端把病毒抑制住。
第十三条严禁更改网络设置。
在网络刚建成时,我们已经对网络上的计算机进行了设置,只有正确的网络设置才能保证此台计算机正常的网络功能。
由于网络中每
台计算机的设置都不一样,而且直接影响网络的运行,所以如果私自改动了计算机的网络设置,那么将会造成网络不能正常运行,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部门的计算机重新安装了操作系统,那么可以向科技部询问自己的网络设置。
第十四条每位员工每天上班后必须登陆平台一次,看自己有没有待办事宜。
第十五条平台开始运行后,各部门必须将以下内容上网:
部门职责、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出差安排;
部门管理及系统管理的基本制度、办事程序;
工作计划、目标、实施动态及成果;
经营、生产、资源动态信息;
部门(系统)大事及重要活动;
各部门工作中常用的公开化的史料信息。
第十六条在平台运行期间,各部门的人员只需操作自己职能范围内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正规的程序操作。
对于自己职能范围以外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对此我们也在服务器端进行了设置,一经发现有人乱改平台上的内容,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网络信息的保密工作按业务实行归口管理。
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计算机网络有关保密管理的技术防范和指导、监督工作。
信息管理平台是提供领导决策和局内部信息共享的园地,其信息内容要严守保密原则,在企业内部不宜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信息,不在平台上发布。
根据各部门的不同情况由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关。
第十八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危害企业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九条严禁使用不知来源的程序或软件。
第二十条严禁运行各种游戏软件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作品,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内容及软件,一经发现或造成网络感染病毒,取消其网络权限,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三章网络运行
第二十一条总部网络24小时运行。
第二十二条各用户必须在每日上午8:30及下午13:30登陆管理平台一次,看是否有重要信息和需要办理的事务。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和接收信息,并及时更新各自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用户只能使用本人名称上网,严禁使用他人用户名上网。
盗用他人密码上网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网络用户名称,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四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
第二十五条网络主机房设备及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由网络管理员进行,工作站机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各部门操作人员完成,网络管理人员予以指导。
第二十六条凡是布置在办公室里的网线及信息模块,其使用权、保护权均归该部门所有。
各部门有权利使用每条网线,但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好每条网线和模块,在此再次强调:不得私自拆卸和变动网线,不得破坏信息模块。
如果发现办公室的设备是由物理破坏而造成无法使用的,该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负责全部损失。
第二十七条用户及网络设备的设置由网络管理人员完成,用户需要改变用户名或密码时,必须与网络管理人员联系。
第五章设备采购
第二十八条工作站机原则上统一购置联想品牌商用机,并必须带有可自动升级的杀毒软件及10M/100M自适应网卡。
第二十九条经局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工作站机时,由科技部统一办理购置事宜,特殊情况下需由部门自己购置时,也必须由科技部进行机型及其性能的审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科技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疏漏或问题,请各用户以意见或建议的形式,口头或书面向科技部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