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奖惩管理制度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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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员工规章制度奖罚

超市的员工规章制度奖罚

超市的员工规章制度奖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超市工作的员工,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超市员工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企业机密,不得泄露超市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超市员工应当维护超市形象,提高服务态度,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五条超市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严禁有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超市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管理部门请假及时提交请假单。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超市员工应当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岗位,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超市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接私活,不得利用超市的资源从事个人经营,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九条超市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工作热情,不得进行职务摸虚,如偷懒、玩手机、聊天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超市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不得私自调动超市的物品,一经查实将受到辞退处理。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超市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优秀员工,超市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懈怠,态度恶劣的员工,超市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涉及到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将受到严厉的处理,甚至会被解雇。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超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员工。

第十七条超市员工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有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可向管理部门提出,超市将认真听取并进行改进。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所有超市员工具有约束力。

以上规章制度及相关奖罚条例,旨在规范超市员工的行为,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超市日常奖罚制度

超市日常奖罚制度

超市日常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奖励对象:每月评选一次,每个部门评选1名优秀员工。

奖励内容:奖金500元及荣誉证书。

2. 销售之星奖奖励对象:月度销售业绩排名前3名的员工。

奖励内容:奖金300元。

3. 服务之星奖奖励对象:每月评选服务态度最佳的员工。

奖励内容:奖金200元。

4. 创新贡献奖奖励对象:对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

奖励内容:奖金100元。

二、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处罚内容:每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上每次罚款100元。

2. 上班时间玩手机处罚内容:每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以上每次罚款200元。

3. 服务态度差处罚内容:经顾客投诉属实,每次罚款200元,累计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0元。

4. 卫生不达标处罚内容:每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以上每次罚款300元。

5. 物品丢失处罚内容:根据物品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6. 私自调换商品处罚内容: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三、考勤制度1. 正常出勤奖励内容:每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200元。

2. 病假事假处罚内容:每次病假扣除当天工资的50%,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3. 请假未批处罚内容: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200元,累计三次以上直接开除。

四、其他规定1.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奖励内容:无违规记录者,年底评选优秀员工,奖金1000元。

2. 积极参加公司活动奖励内容: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表现积极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超市管理奖罚制度

超市管理奖罚制度

超市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升超市管理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确保超市运营规范,提高顾客满意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超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层员工。

二、奖励制度
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员工相应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改进超市运营和管理的创新建议,一经采纳,给予奖励。

3. 服务奖励:对于顾客服务表现突出的员工,如获得顾客书面表扬或显著提升顾客满意度的,给予奖励。

4. 安全奖励:对于在安全管理、预防事故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迟到早退: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根据次数和时长,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等。

3. 服务态度: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查实后,给予警告或罚款,并要求参加服务培训。

4. 违反规定:违反超市规章制度,如盗窃、欺诈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超市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作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超市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超市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超市的具体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超市管理制度及奖罚

超市管理制度及奖罚

超市管理制度及奖罚超市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一、管理制度1. 员工守则- 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 保持个人及工作区域的整洁。

-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2. 顾客服务- 热情、礼貌地接待顾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 确保商品信息准确,避免误导顾客。

3. 商品管理- 定期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及时下架过期商品。

- 保持商品陈列整齐,便于顾客挑选。

4. 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收银流程,确保账目清晰。

-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 定期评选服务之星、销售冠军等,给予物质奖励和公开表扬。

2. 创新提案奖-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效率的创新提案,一经采纳,给予奖励。

3. 团队合作奖- 对于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的小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 首次警告,连续多次则扣罚工资。

2. 服务态度不佳-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3. 工作失误- 因个人疏忽导致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 违反安全规定- 一旦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立即停职,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5. 贪污、挪用公款- 一旦发现,立即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超市管理层所有。

3. 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超市管理制度奖惩

超市管理制度奖惩

超市管理制度奖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的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管理和激励,保障超市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超市管理制度奖惩是指为了鼓励员工的良好表现和纠正不良行为,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行为给予奖励或者处罚的制度。

第三条超市管理制度奖惩适用于超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超市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奖励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表扬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书面表扬信,并在超市内部宣传。

2. 奖金:对于完成超市工作目标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金。

3. 物质奖励:可以给予礼品或者优惠券等物质奖励。

4. 提升岗位:可以将表现优秀的员工提拔到更高的职位,以激励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五条超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奖励的方式和金额,并及时发放奖励。

第六条对于员工的优秀表现,超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开表彰,并在员工会议或者其他活动中进行表彰。

第三章处罚第七条超市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和性质,合理确定处罚方式和措施。

第八条对于违反超市管理规定的员工,超市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 扣工资: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对员工进行工资扣除。

3. 降职: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将员工降低岗位,以期其能够吸取教训。

4. 辞退:对于恶意违规行为或者严重损害超市利益的行为,可以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罚。

第九条超市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处罚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当及时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对于给予处罚的员工,超市管理部门应当进行个别谈话,告知其处罚的原因和理由,并敦促其改正错误。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超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奖惩记录制度,对于员工的奖励和处罚情况进行记录,并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超市员工应当遵守超市管理制度奖惩,严格遵守规定,杜绝违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超市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超市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超市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超市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绩效,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一、客户服务奖励1. 客户满意度奖金:每月根据客户评价情况,对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好的员工进行客户满意度奖金发放,具体奖金数额根据各岗位不同而定。

2. 客户表扬奖励:对于被客户表扬的员工,可按照表扬情况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者物质奖励。

3. 优质员工奖:每季度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优质员工奖。

二、工作业绩奖励1. 销售业绩奖金:对于完成销售业绩目标的员工,给予一定比例的销售奖金。

2. 新客户引进奖励:对于成功引进新客户的员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

3. 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创新建议并得到采用的员工,给予一定比例的创新奖励。

三、岗位技能提升奖励1. 岗位证书奖励:对于通过相关岗位技能考试并取得证书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职称晋升。

2. 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对于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四、团队合作奖励1. 团队业绩奖励:对于团队共同完成一定业绩目标的员工,给予一定比例的团队奖金。

2. 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团队协作完成重要项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团队合作奖励。

五、其他奖励1. 节日福利:在重大节日给予员工相应的礼品或福利待遇。

2. 员工生日福利:给予员工节日贺卡或礼品。

第三章惩罚制度一、违纪惩罚1. 违反公司规定: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调整岗位等惩罚。

2. 违反行为规范:对于违反行为规范、伤害公司形象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如扣除奖金、降级或者解雇等处理。

二、工作失误惩罚1. 工作失误处理: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给予相应的惩罚,视情况轻重可能影响奖金、晋升或者调岗等。

2. 违规销售:对于擅自打折、违规退货等行为,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惩罚。

三、不良行为惩罚1. 不良行为处理:对于盗窃、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等不良行为,给予重大惩罚,包括解雇、追究刑事责任等。

超市奖惩管理制度及细则

超市奖惩管理制度及细则

超市奖惩管理制度及细则一、奖励制度在超市工作中,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奖励制度:1.奖金制度:根据个人或团队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估,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员工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金。

奖金的数额和比例根据工作业绩来确定,可以是一次性奖金或者分期发放。

2.优秀员工表彰:每季度评选出优秀员工,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品,可以公开表彰,并在员工内部公告栏和公司网站上进行宣传。

3.荣誉岗位: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提供升职或职位调整的机会,让员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

4.业绩奖励:对员工的业绩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提供额外的带薪休假、旅游福利或者员工购物折扣等。

5.特殊贡献奖励:对在特殊时期或特殊任务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特殊贡献奖励,例如在超市举办大型促销活动时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获得额外激励。

二、惩罚制度为了保持超市的秩序和纪律,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了以下惩罚制度:1.警告制度:对一些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离岗等,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遵守规定。

2.罚款制度:对一些影响工作秩序和超市形象的违规行为,如懒散工作、不服从管理、盗窃行为等,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罚款金额由超市管理部门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3.降级或开除制度:对于严重违纪或犯罪行为,如偷盗超市商品、故意损坏超市设备、虐待他人等,可以采取降职或开除的处罚措施,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申诉和复议制度:员工对于受到的惩罚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超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议和调查,并做出合理、公正的处理结果。

5.累计记录制度: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累计记录,达到一定次数后可以给予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如长时间停薪留职、异动调离等。

总结:超市奖惩管理制度是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是为了保持超市的秩序和纪律。

通过合理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推动超市的健康发展和提高竞争力。

超市奖惩制度

超市奖惩制度

超市奖惩制度一、惩罚制度:1)遵守超市的工作时间规定,不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内处罚3元,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一次不签到处二十元。

2)请假要提前上报,未经批准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者按三天扣除工资;旷工三天者将其辞退,并处以50.00元罚款。

3)工作期间,与同事发生口角甚至打架,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罚款50.00—100.00元,第二次开除。

4)工作期间不得会见亲友,未经经理批准会见亲友,每月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第二次处以5元罚款,第三次辞退。

5)工作期间不得闲聊、私人购物、哼唱小调,发现一次将责令其购买3.00元以内大日期或破损产品;第二次责令其购买10.00元以内的大日期或破损产品。

6)营业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不认真造成商品破损或日期过旧导致过期的由营业员责任人自行承担。

7)每月的10日—12日期间报日期,日配产品每周报一次,如果因日期漏报导致过期由责任区人自行承担。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店长、经理工作安排的罚款10.00—20.00元。

9)因服务不规范而引起顾客投诉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10)货架、地堆商品数量少于最大存放量的1/2即应立即上货,如在供货及时的情况下致使商品存放量低于1/2,每1种商品处以2.00元罚款。

11)价签要一货一签,同一店内码商品在多个层板上都要有价签,每缺少一个价签处以1.00元罚款。

12)需打店内码产品要100%粘贴,每缺少一个价签处以0.3元罚款。

13)商品如有重码现象,需将无用条码掩盖粘贴价签;打店内码商品要粘贴正确,如因上述两种错误导致销售错误,由责任人补交差额。

14)顾客购买产品,要帮助仔细挑选,确认无破损销售,如因有破损而导致顾客要求调换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损失。

15)收银员要坚持唱收唱付,如不执行者处于2.00元罚款。

16)易破损产品在擦拭过程及搬运过程中要小心,如出现破损由责任人将其购买(超市视产品打折给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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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盗窃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物品管理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七章职能部门流程管理第八章营运第九章奖励第一章盗窃第一节外盗一.有下列情形者均视为外盗1.顾客直接将商品带出店外2..盗换价码3.调包(换包装)4,撕坏包装5.夹带商品6.直接吃掉或直接用掉7.供应商直接或变向性盗窃如:文化用品,钢笔,纸张等8.供应商。

冒充其他厂家商品,物品等二.对外盗人员的处理A.顾客1.按所盗物品的总价值处以10倍赔偿(注:特殊情况,视情景处理)2.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3.通知家人亲属,单位,学校及领导4.视情节轻重,将批评教育或补交款注:附书面,证词一份B.送货商处理1.书面笔录一份2.直接交补偿金。

(物品价值10-20倍)3.厂家担保后,从货款中扣除4.移交当地公安处理第二节内盗一,有下列情形者均视为内盗1.将商品或赠品藏在身上或更衣柜等2.直接将商品或赠品带出卖场3.现场吃掉或用掉,未经允许可将公司用品带走4.私自为自己打称,调价,多占多用,调包,夹带5.因工作失误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为顾客补给者6.不能提供当日购物小票或其他证明者7.收受或索要厂家礼品或赠品等8.私自占用或动用赠品,品偿品,试用品9.利用工作之便直接或间接性盗取公款或挪用公款10.直接将正常商品用于试吃,试用品11.内外勾接变向性盗取商品12.有意不打POS小票或漏扫13.不再购物时间私藏商品14.私自占用,偷拿顾客遗留的物品及退货后未及时返还卖场的商品二.对内盗人员的处理A,厂家促销人员1.厂家促销人员: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除名1.直接交取2.从厂家货款中扣除3.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并追究厂家管理责任,处以1000-5000元罚款注:并附笔录一份B.内部员工1.内部员工处500-1000元罚款并开除(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1.直接交取罚金2.扣除押金或当月工资3.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注:笔录一份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一节礼节礼貌、仪容仪表1、服务态度不好遭顾客投诉者视情节处以5—20元。

2、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一次处以10—20元。

3、仪容不整、披头散发、内衣外摆、敞胸露怀、卷袖口,裤腿等处以5—10元。

4、岗位上依靠、聊天、打哈啼、挖耳朵、抠鼻子、照镜子、接打电话等一次罚款5—10元。

5、见到同事或领导不主动打招呼问好一次罚款10—20元。

6、不主动向顾客问好、服务、介绍商品等一次罚款5—10元。

第二节纪律1、员工在卖场同顾客吵架、打架视情节严重处以10—100元罚款。

2、员工同员工在卖场或办公区域等吵架、打架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

3、员工顶撞或辱骂上司领导者视情节处以10—50元。

4、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

5、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刁难顾客和下属,索取赠品或金钱者视情节处以50—1000元。

6、行贿受贿贿赂者经查实处以500—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7、虚报假账目经查实处以100—500元。

8、提交个人虚假资料或信息者一次处以50—100元。

9、窃取公司机密文件资料(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考取信息资料转交他人者)一次处以200—1000元。

10、未按要求填写出门证及办理相关手续者,视情节处以10—50元。

造成后果者将负全部责任。

11、未按规定出示购物小票,未作登记私自将物品带入卖场者视情节处以10—50元。

12、上班期间,外出未登记一次,视情节处以5—10元。

13、员工购买散称商品未有值班经理或防损课签字一次处罚5—20元。

14、未按规定时间购物、吃饭者视情节处以5—10元。

15、员工未在指定的购物通道购物者一次处以5—10元。

16、员工未在指定的出入口或员工通道出入上下班者一次处以5—20元。

17、员工在卖场扎堆聊天、依靠、接听电话视情节处以5—10元。

18、未在规定的地点吃饭、喝水、休息视情节处以5—10元。

19、员工购买物品无质量问题、私自退换货视情节处以10—20元。

20、地面卫生不干净脏杂者视情节处以10—20元。

21、将商品当着垃圾丢弃者视情节处以10—20元。

22、未按规定将购物车、蓝带出场外视情节处以10—20元。

23、员工不得购买负毛利或紧销商品一次处以50—100元。

24、员工不得将包及私人物品带入卖场违者一次处以5—10元。

25、员工下班时要进行开包检查,违者一次处以5—10元。

26、员工私自将非属自己的商品藏在柜台造成变质腐烂等视情节处以50—100元。

27、不服从管理或工作安排者视情节处以20—50元。

28、厂家促销及非授权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电脑,违者一次,处以20—30元。

29、员工或管理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向供货商查销售,违者一次50—100元。

30、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脱岗、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外部人员进入工作区,违者处以10—20元罚款。

第三节考勤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视情节处以10—20元。

并上报人事。

2、代打卡双方当事人各处以20—50元罚款并上报人事。

3、未请假外出经查实一次处以10—20元。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1、不服从超市相关管理制度者一次处以50—100元(直接交款或货款中扣除)2、商品有质量问题给超市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以100—500元。

3、收货时发现少货、贴码更改生产日期,故意掺加破损或过期商品者,处以100—500元。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强行撤展或退货者处以100—500元。

5、未经许可私自调整排面者处以50—100元。

6、未经批准,私自施工,破坏墙面,占用或更改消防设施,动用明火者一次处以100—500对将超市商品造成破坏时照原价赔偿。

7、损坏超市的公用物品及设施照价赔偿或维修,视情节处以50—100元,如3天之内未修好将由我超市自行维修,费用从厂家货款中双倍扣除。

8、供应商或业务员、送货员不得购买负毛利商品,违者一次处以500—100元。

9、供应商行贿超市工作人员,经查实处以500—5000元罚款。

第四章商品管理一、部门商品管理不善,造成过期、变质、发霉、变形、破损,不能进行正常销售者。

1、厂家退换货(并将处理结果报防损课备案)。

2、不能退货者部门自行处理,部门直接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结果报店长批示,防损课备案)。

3、如追查有当事人,将由当事人承担,过POS机防损课查验POS小票。

4、顾客损坏商品,处理:(1)视情节全价或半价赔偿(2)要求厂家更换(3)孤儿商品未按时回收造成、变质,将由部门按原价购买。

(4)政府职能部门抽检商品及时向厂家索回或要求厂家打退单。

(5)店长调拨商品,严禁打白条,要办理正规调单。

(特殊情况找店长审批,防损课备案)。

(6)临期商品做好检查和退换货工作,如检查不及时造成顾客投诉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

(7)库房积压的商品,没有及时检查或退换货。

造成过期或发霉变质,将追查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章物品管理1、各课各部门管理好自己的固定资产及物品,如造成丢失或损坏者,视情节照价赔偿相应的维修费,以公司的标准为准。

2、联营商资产进店时来未做登记(入门证)不准出店。

3、未按规定填写或审批签字、私自放行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所造成损失者由责任人承担。

4、店内物品需出店维修时,需填写出门证,防损课备案登记(跟踪是否返回)店长或值班经理批准,违者一次处以20—50元。

5、店内员工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公司物品违者一次处以10—50元。

特殊情况有防损课课长批准并备案登记,损坏公司公共物品者(电脑、电话、电视、VCD、功放、话筒桌椅等物品照价赔偿或视情节处以20—50元。

)第六章安全管理1、所有人员必须进行防损、消防知识培训,方可上岗,并会使用简单的消防器材。

2、各部门或人员不得占用、挪用、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以上情况违者:A、口头警告B、书面整改通知C、如在12小时内未整改者处以当事人50—100元罚款。

3、联营商操作间,在不工作情况下必须关闭所有电源,违者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4、晚上清场时未检查所有电源、POS机、台秤、门窗、制能设备热水器等用电设施,造成后果者视情节处以当事人(清场防损,当日值班经理)处以50—500元。

5、非本超市值班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在超市留宿,违者一次处以50—500元。

6、各门店,公司各部门,配送中心,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门窗、门锁、贵重物品、存放盘点、财务室、消防等)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未上报未处理,造成后果者由其自行承担,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7、地面有积水和纸皮未及时清理者一次处以20—50元。

8、工具妥善管理造成人员伤亡的厨艺200元。

9、携带一切禁品(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品等)到场所造成严重后果,负法律责任。

第七章职能部门第一节信息课1、未按时收货流程收货、检查保质期的视情节处以10—30元。

2、验货不仔细造成有误差,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以20—200元。

3、未按规定退换货,多退者处以10—20元,所造成损失由退货员负责。

4、故意为顾客多填写收货数量者视情节处以10—20元,所造成损失由退货员负责。

5、收受供应商贿赂者或所要赠品一次处以500—1000元。

6、丢失单据,私自开据单据或证明造成后果者处以50—100元。

7、工作厌烦或故意为供应商多打验收数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8、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或单据丢失者。

9、私自向供应商或非本超市人员泄露公司信息资料等。

第二节防损课1、玩忽职守,工作监督不得力,未按规定执行者一次处以当事人10—50元。

2、所有商品、物品手续不齐全,未办理正规进店手续私自放行者一次处以20—50元。

3、利用职权刁难他人者,违者处以10—20元。

4、抽查商品不认真造成商品有误差、破损者违者处以10—20元。

5、所有的单据;赠品、品尝品、试用品店外促销活动,弃货单等,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私自放行一次处以50元。

6、监守自盗,送公安机关处理。

7、借值夜班干私活、会见亲友、聚集打扑克、下象棋喝酒的一次处以50元。

8、私自动用或损坏安全措施的处以500元。

9、收受或索要厂家礼品或赠品一次处以50元。

10、因空岗、离岗或责任心不对造成重大损失者一次处以50元。

11、工作时间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处以50元。

12、拾到顾客遗失财物不及时上报的一次处以50元。

第三节商品部1、工作失误或故意为供应商多打验收数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违者处以50—100元,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2、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或单据丢失者或打双份单据者视情节处以20—50元。

3、私自收取店内码等打印费者一次处以20—50元。

4、收受或索要供应商赠送者一次处以200—1000元。

5、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处以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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