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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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一、本文概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旨在探讨和阐述在法治框架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路径及其面临的挑战。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从法治的视角出发,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现实需求以及法治保障措施,旨在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文章首先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在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接着,文章将分析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这些问题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提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等。

文章将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诚信意识的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社会信用体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信用体系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社会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石。

法治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规范基础,而社会信用体系则是法治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法治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法治明确了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法治的严格执行和公正裁判,也为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推动法治精神的深入人心。

社会信用体系通过记录和评价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这种基于信用的社会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地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七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七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七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9.02•【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在第四十七条中增加“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新增本条规定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推动信用记录互联互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严格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会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也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根本要求。

会计工作是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会计诚信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会计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行业诚信氛围、助力会计行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并曾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作出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为会计诚信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诚信建设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方面的作用,要求“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诚信档案,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环节”“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新会计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会计行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明确了会计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的主要方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指国家通过多种手段和机制,以数据为基础,搭建起一套全面准确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个人、企业和组织等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和监管,以提升社会信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门话题和重要议题。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与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变得日益广泛和多样化。

传统的信用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失信行为频发等问题成为制约社会经济进步和人们信任的障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有助于构建健康的社会经济环境,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减少交易成本,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法治体系,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发展。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公平性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保证评价标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主体在信用评价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全面性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全面覆盖个人、企业和组织等社会各个方面,不留盲区,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惩戒性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对不守信的主体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以强化信用约束,促进主体自觉守信。

鼓励性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该在惩戒的基础上,通过奖励措施,激励积极守信的主体,促进守信行为的形成和传播。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信息采集与共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首要任务是收集和整合各种与信用相关的数据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信用、企业经营信用、组织履约信用等。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互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信用评价与信用分级通过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和算法,对收集到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和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信用分级。

信用分级可用于评估信用风险、指导市场监管和实施差异化的信用管理措施。

信用奖惩与监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奖惩机制和监管措施,对守信主体给予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进行相应的惩戒和限制。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审专家:我今天非常荣幸地向大家介绍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自2014年开始建设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现就相关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政策法规建设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国家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各地区和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强了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惩治,为信用良好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激励措施。

二、信用信息共享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政府部门加强了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促进了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整合。

同时,还推动了与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全面覆盖和互联互通。

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不仅提高了社会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服务。

三、信用评价体系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信用评价体系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各地区和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了符合本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不断完善和优化评价指标和方法。

同时,加强了对信用评价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和规范,提高了信用评价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通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提高了信用信息的使用效能和社会治理的精准度。

四、信用激励和约束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信用激励和约束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政策解读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政策解读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政策解读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6月1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经司负责人李聚合介绍《指导意见》相关情况,回答记者问,从制定《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核心机制、激励和惩戒原则、主要内容、法规制度、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对该项政策举措进行了解读。

我国发布第一部信用联合奖惩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信用联合奖惩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

《指导意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指导意见》制订出台的目的,是有效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受益,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都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体现了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原则《指导意见》体现了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充分运用多种措施对诚实守信主体进行激励。

对诚实守信者进行联合激励,重在褒扬,重在提供优先机会,重在减轻社会负担,比如优先办理行政审批,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监管频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

第二,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

对违法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指导意见》提出的措施包括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四大类,重在约束,重在限制,重在提高失信成本,包括:降低信用等级,在行业内公开,面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限制行政许可,限制市场准入,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股票上市,限制发行债券,限制银行信贷,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限制评先评优,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和高等级列车,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目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目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指通过构建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和管理机制,推动社会成员诚信意识的培养和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对信用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信用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作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和背景、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和作用,进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首先介绍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和背景,包括其所涵盖的内容和相关概念。

接着,我们将深入探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从经济、政治、文化等角度剖析社会信用体系带来的积极影响。

最后,本文将总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并展望未来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前景。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增强读者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解和认识,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

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共同努力构建一个诚信守信的社会环境。

文章结构的设计是为了合理组织和呈现文章的内容,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呈现的信息。

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论述:1. 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将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简要概述,介绍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和背景,并针对当前社会背景下的信用问题进行阐述。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即本节内容,重点介绍文章的整体框架和组织方式。

根据本文的主题和目标,我们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阐述:1.2.1 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和背景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详细阐述社会信用体系的概念、内涵和特点。

通过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其意义和作用的理解。

背景部分将系统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和原因,引出下一节的重要性和意义讨论。

1.2.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探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

2023年高考政治《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建设》知识点解读

2023年高考政治《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建设》知识点解读

2023年高考政治《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建设》知识点解读社会信用体系是指以信用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合、管理、评价企业、个人等经济社会主体的信用信息,广泛运用于市场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对市场主体及公民个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和约束,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和机制。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传统的守信者奖励、失信者惩罚机制已经无法胜任对复杂经济社会活动的监管和管理。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手段。

它能够加强企业及个人诚信意识,提升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有效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失信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路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基础建设阶段,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和共享平台的建设,以及信用信息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构建。

第二阶段是制度建设阶段,重点推动信用立法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运用。

第三阶段是应用拓展阶段,将社会信用体系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推动形成诚信行为的常态化。

第四阶段是创新发展阶段,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内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守则和信用修复。

信用记录是指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存储和管理。

信用评价是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量化衡量和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信用守则是针对特定行业、领域或社会群体制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鼓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

信用修复是指对已经失信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信用恢复和再教育,通过各种手段帮助其回归诚信行为。

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挑战与对策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着信息不对称、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评价标准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2023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2023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我国全面展开,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和进展。

下面我将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以供参考。

一、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完善2023年上半年,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出台,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框架。

其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二、社会信用信息采集与共享机制逐步完善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牵头建设社会信用信息采集与共享平台,加强了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

通过打通数据壁垒、优化数据传输流程,完善了信息采集与共享体系,为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

三、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上半年,信用评价模型不断优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逐渐完善,信用评级标准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各地区和部门依托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了各行业和领域信用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强化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加大了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了信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执法力量建设。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清理整顿市场秩序,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满意度。

五、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逐步健全上半年,失信行为惩戒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通过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遏制了失信行为的蔓延势头。

同时,进一步完善失信纠正措施和机制,加强了对失信主体的教育和引导,推动了失信主体的自我改造和修复。

六、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有序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举办宣传展览、举办培训研讨会、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和建设成果,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社会信用建设的积极性。

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息安全问题得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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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中)李清彬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经济所副研究员(二)工作进展所以这个在规划纲要的顶层设计下,我们近些年做了很多的工作,把社会信用体系向前推进了很大一步,目前的进展还是很不错的,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进展。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先第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个是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也就是我们这个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这样一个总体方案,要求对,是对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做了一个安排部署。

大家看到的这个样式,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个构成,它是由18位数字,18位的一个代码,那么每一个第一位,比如说第一位是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是一位,第二位是机构类别代码一位,就是每几位,这都是有一定的安排的。

总共是18位,那么到2016年底,全国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整体上已经达到了97%,这可以说是为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共享、共用信用信息创造了一个基础性条件,这个码都不统一,那么你的身份信息都很难唯一确定,所以你对后面会带来麻烦。

那么一旦统一之后,再去共享共用信息就更加的方便。

2. 信息平台那么第二是信息平台,首先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个是一个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

然后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是要做到企业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

第三是各个地方他们也有一些信用信息系统,同时民政部、环保部、安监总局等部门,还将利用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分别实现民政部跟31个省市区民政厅之间的信用数据交换。

然后环保部,实现环保部与住建、国土、国家林业局及国家气象局等十个部门之间,数据资源进行交换。

然后安监总局与国家铁路局、住建部、交通部等八个部门之间,也要实现数据的共享交换。

也就是说除了我们建的这些平台之外,各个部门之间也都在建立这种数据共享交换的这种机制。

那么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基础性设施,目前是已经覆盖了来自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住建部等39个中央部门结点和101省级平台结点。

归集了各个部门和各地的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等,达到了7亿多条。

那么这个平台呢,就有效促进了各个地方、各个部门,业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给各个部门协同监管奠定了基础,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3. 信用中国网站的建设那么第三个是信用中国网站的建设。

信用中国网站建了有一年多了,这个是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指导,是由国家信息中心主办,并且由百度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

这个网站是立足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然后进行对外发布。

主要承担的是信用宣传、信用发布等等工作。

它是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和以信用为纽带,沟通社情民意的一个总的窗口。

那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开各类信用信息超过了1亿条,每天查询浏览人数达到200万,听说最近已经每天的查询浏览人数已经上了300万,总访问量突破了2亿人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信用中国网站,它的数据,它是来源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那么信息和数据的发布和公示,是以来源单位为准的。

也就是说这个网站自己是不产生数据的。

包括我们的前面讲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它也是一个汇总,它的数据来源是各个部门、各个地方,而不是自己产生的。

大家看这就是信用中国网站,如果是做信用,负责信用工作的同志可能比较熟悉,其他的部门的可能还不太了解。

信用中国网站是建了一年多,这个发展的非常不错。

4. 法律规范那么第四块是法律规范方面的,法律规范方面人民银行有两个规范:一个是《金融信用信息技术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然后还有《征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规范》,这是目前他们推的两个规范性的文件。

那么实际上除了我们刚才说的这些平台还有相关的标准之外,我们正在推进的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一个是《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这个也是正在起草,对公共信息信用信息到底应该怎么样的规范管理它的运行,应该会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

那么还有一个是信用立法工作,这个也是一直在积极推动,要求是要加快推动,可能我们在不久的将来,也可能能进入这个立法程序了。

5. 奖惩机制第五个是奖惩机制的这个建设。

这个主要有两个文件,一个是国务院的,这个国发应该是33号文,是《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它另外一个是中办国办印发的,是《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这个失信被执行人应该是这个最高人民法院它认定的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它给认定的一个范围。

那么我们重点看第一个,就是联合奖惩的指导意见。

那么这个指导意见有五个部分,包括27条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然后是健全弘扬和激励诚信行为的机制;健全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然后是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最后是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

那么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是要推出一系列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同时来构建协同推进的机制。

那么我们来看这个奖惩的措施,这是它的核心内容。

第一块是在政府工作事项上,基于信用记录进行区别对待。

怎么区别对待呢?就是对于符合信用良好条件的主体,我们有这么多的一个激励措施:包括探索实施绿色通道,和融缺受理等行政审批便利服务;然后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等方面,也会优先考虑;那么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公共资源交流活动中,那么你信用良好,它就会给你进行加分;在行政监管安排中,也会侧重于事中事后监管,然后减少日常监管中的检查频次。

但是对于不符合信用良好条件的主体,就会有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措施进行约束和惩戒。

这包括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然后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融资等;限制发起设立或者参股金融机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投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等机构,还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也是限制的;那么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增多,刚才信用良好的是不是减少,那么信用不好它就会增多检查频次;还有一条是及时撤销相关责任人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那么这是第一块,是对政府它的职责范围内的一些奖惩措施。

那么第二块是鼓励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去开发应用更丰富的信用产品。

比如鼓励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等守信激励产品。

就是你信用好,那么你在贷款、融资、发债等等一些方面,都会有一些便利。

这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的原则,对诚信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提高这个对诚信的主体是优惠便利,那么对于失信的主体呢,就要提高这个贷款利率和相关费率,或者限制相关服务等等。

总体上是要信用不好,那么你就要承担更高的成本,那信用好了呢,成本就会降下来,门槛也会放低。

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失信主体呢,可能会实施一些限制。

比如在出境上限制你,对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和高等级的列车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等高消费行为上会有一些限制措施。

还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引导他们跟有资质的第三方信誉机构合作,对于他们的会员开展信用评价,那基于这个评价呢,也会采取一些激励或者惩戒措施。

那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在鼓励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去开发这样的产品的时候,是要以共享信用信息为条件的,如果他们没有这些信用记录,没有征信在前面的话,那么也很难做到去开发这些产品。

所以这就体现在指导意见里面这个有一个协同机制构建里面,会对这个有一些部署。

那么这个协同机制主要是两块,一个是信息共享,一个是协同执行。

信息共享也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等一些硬件的系统,那么建立加强信用信息公示机制等等,是内部的一个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同时还要加强信用平台结构的互认。

同时也要健全政府跟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等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共的信用信息跟社会的还有市场的信用信息,一个互动融合,这是信息共享的一个协同机制。

那么协同执行呢也有两条:首先是要建立这个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清单。

包括依法必须联合执行的强制性的措施,还有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的推荐性的措施,这是要建立清单的。

然后在这个奖惩机制上,要建立触发反馈机制,那么发起部门负责确定激励和惩戒对象,配合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措施。

还有要求建立这个联合奖惩的一个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发起响应、信用推送、时间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等动态协同功能。

那么这个奖惩机制实际上还有一个我们已经出台了很多的备忘录,在奖惩机制的这个框架下,这三个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三个,是对守信的一个联合激励的备忘录,也就是有刚才讲的一个出发反馈的机制,发起部门确定对象,那么其他部门协同去执行相应的激励措施。

那么后面这些也是备忘录,但是它是对失信的主体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的一个合作备忘录。

同样是由发起部门确定联合惩戒的对象,那么其他部门配合执行,联合惩戒的措施。

总体上来看,目前是建立这样一个联合奖惩的机制,签署或者正在签署已经二十个联合惩戒,联合激励的备忘录,由50多家部门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行动,基本上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的大格局。

6. 异议和修复机制那么第六块是异议和修复机制。

异议修复机制就是在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时候,发现一些这个不实信息,那么市场主体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那信息提供单位要进行核实,核实之后反馈,那么在核实期间呢,这个惩戒措施就不执行。

如果核实,经过核实之后,发现这个信息确实是有误的,应该及时的更正或者撤销。

那么如果带来了这个对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一个损害,那有关部门单位还要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等等。

这是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异议和投诉的一个制度。

然后还有一个修复制度,信用修复制度。

这个修复制度是要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自动更新的,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

这是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等方式来修复个人信用。

不能说这个失信了就永远不给机会去纠正,去积极采取措施去修复了,这是要建立这样一个信用修复的机制。

所以说我们看刚才提到的那么多备忘录里面,实际上每个备忘录除了确定对象和奖惩措施之外,都涉及到异议和信用修复的机制。

要切实保护各个信用信息主体的一个权益。

7. 强化信用应用那么第七是强化信用应用,我们刚刚说了要以用促建,以用促建那就是要推广,要把信用记录、信用评价结果,要在各个环节,各个活动中,要尽量的去用它。

那么国办发文在2015年的时候,有一个《关于应用大数据加强对社会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这里面就是要以社会信用建设和政府信用公开等等为抓手,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一个技术和资源来加强监管,那这里面也提到了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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