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哈尔滨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哈尔滨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哈尔滨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一、规范要求。
1.自助设备基本功能2.自助取款机(ATM):取款(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外币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修改交易密码(本行卡)、缴费(本行卡)、转账(本行卡、他行卡)等。
3.自动存款机(CDM):存款(本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修改交易密码(本行卡)、缴费(本行卡)、转账(本行卡、他行卡)等。
4.自动存取一体机(CRS):存款(本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取款(本行卡、他行卡)、修改交易柜员办理金融业务。
5.多媒体查询终端(BST):受理与哈尔滨银行丁香银联卡有关的余额查询、交费、账务查询、账务打印、面膜修改以及存折补登等。
6.网银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网上银行服务,智能化浏览我行网站,使用移动USBKey(惠金盾)安全认证网银服务。
7.自助设备布设基本条件8.拟布设自助设备的自助银行已经监管部门或总行批准。
9.符合业务发展规划,并列入年度布设计划。
10.人员配备能够满足设备运营管理要求。
11.总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2.自助设备申请及上线的相关工作由分行负责进行13.设备申请。
有安装意向的分行及所属支行应在预计对外营业的至少45天前向总行提交自助设备购置申请,同时对必要性、效益性进行说明,并明确拟安装设备类型、安装地点,布设方式、数量。
14.申请审批。
15.总行电子银行部队分支机构自助设备配置进行审批。
16.总行计划财务部队自助设备也算情况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反馈电子银行部。
17.电子银行部根据计划财务部是预算审批情况、营业机构装修进程等情况进行相应设备的采购。
18.审批通过后,分行需与总行电子银行部确定设备上线时间,电子银行部根据上线时间安排厂商发货。
19.组织协调。
审批通过后,分行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自助设备上线的总体协调组织工作。
20.根据所确定的技术验收标准(记录五),在总行科技发展部指导下完成网络、布线等相关准备工作。
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助设备安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自助设备窃取客户信息,伪造假银行卡盗取客户资金等案件的发生,保证资金安全,维护银行信誉,控制操作风险,保障正常经营,根据银监会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是指本行为客户提供的银行自助服务设备。
一般包括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循环自动柜员机(CRS)、自助查询机、自助缴费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明确了自助设备安全安全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负责本行自助设备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科技信息部负责自助设备维护的管理。
第六条电子银行部负责自助设备现金业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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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制度

完善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助银行设备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保护客户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ATM、自助存取款设备、自助终端等各类自助服务设备。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规范"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所有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设备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内容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设备安装和配置管理第五条自助银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安装位置选定应合理,设备配备情况应满足客户需求。
第六条设备接入银行网络应按照银行网络安全要求进行设置,确保设备信息安全和可靠性。
第七条自助银行设备操作界面应设置为中文和英文,并应有相应的指示说明,便于客户使用。
第八条自助银行设备应具备完善的监控和报警系统,确保设备运行情况的实时掌握和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
第九条自助银行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应满足银行业务需求,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日常管理第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处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设备干净整洁,提高客户使用体验。
第十二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设置信息提示,保障客户使用安全,并有专人负责对客户使用问题的解答和帮助。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功能正常,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客户损失。
第四章设备故障处理第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常见故障和故障处理方法应制定相应的操作手册,供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参考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客户,并提供替代服务,减少客户不便。
第五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周围环境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我行)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自助设备稳定、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的功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根据公安部颁布的《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存折补登机、自助缴费终端、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性自动化设备。
与自助设备相关的UPS电源、电视监控、后台软件监控系统等附属设备、软件亦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各网点对自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软件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自助设备的人员管理第四条我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人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的管理,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必须配备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
第五条A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账务核对及差错处理、解决自助设备故障、编制自助设备报表,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处理自助设备吞没卡等工作。
第六条B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现金收付、清点、领缴、装取、登记簿填写、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A、B岗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自助设备的选型、购置与安装第八条自助设备选型由总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性价比最优”的原则进行购买。
第九条自助设备的购置,由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自助设备需求计划,经总行审定后,进行自助设备购置。
第十条自助设备的布放应遵循“合理布局、发挥效能、易于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置在人流量大、现金需求高的场所。
第十一条我行必须按当地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或报批手续,方可进行自助设备安装和投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装后的自助设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安装环境应符合自助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的要求,有可靠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以及标准地线安全防范措施与设施,符合当地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总行关于自助设备安全的要求。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自助设备在银行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成为银行服务的重要手段。
自助设备方便快捷,节省了客户时间和银行人力资源,为客户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
但同时,自助设备的管理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本文将从管理规范、客户服务、安全防范等方面,对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作出详细阐述。
二、管理规范银行自助设备的管理规范是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客户体验良好的前提。
银行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以下要素:1. 设备试运行银行自助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充分的试运行,测试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转,同时对设备的兼容性、互联互通性进行测试验证。
试运行的周期要充分,直至确定设备可以正常上线运行为止。
试运行后,应对设备进行清理、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环境整洁干净。
2. 设备上线设备上线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审核,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安装环境、设备操控板面、购买流程、操作步骤等都得到明确的确定,从而确保客户在使用设备时可以快速地完成操作流程。
3. 设备监管银行应当设立专业的设备监控组,并严格规范设备监控流程。
监控组应有专人负责,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或出现异常信号。
同时,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有充分准备。
三、客户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服务质量关系到客户体验和对于银行品牌的认可,因此,银行应注重自助设备客户服务的规范和提升。
1. 服务人员银行要派遣专门的服务人员对自助设备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必要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客户在使用自助设备时的疑虑和问题。
同时,服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尽可能地体现银行服务的专业性和周到性。
2. 服务流程银行应当规范自助设备服务流程,明确定义客户使用自助设备的流程和操作流程,避免由于操作问题引发对于银行服务的质疑。
同时,银行应定期对自助设备的服务流程进行审核和调整,改善客户服务体验。
四、安全防范自助设备的应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处于公共场所,因此安全防范尤为重要。
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要求 (1)第三章日常安全管理 (2)第四章清机、加钞安全管理 (3)第五章安全巡查管理 (4)第六章异常情况处置 (5)第七章外包管理 (6)第八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管理,保障我行员工、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和银行的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由营业场所管理机构或使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银行各级安全保卫部门是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防设施建设审核验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自营及代理营业机构。
第二章建设要求第五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选址、布放,应由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共同对布放地点进行考察,确保布放场地周围环境、押送钞等情况满足安全需要。
第六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物防、技防设施要符合《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等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银行自营机构设计建设方案等须经银行二级分行(未设置二级分行的省(区、市)分行由一级支行)安全保卫部门审核;代理营业机构由集团公司同级分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核,需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防设计、施工必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
第八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施工管理单位应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设计、施工单位和人员有关资料应留档保存。
第九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建设竣工后,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须参与审核,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如需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对外营业;如需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外营业。
自助银行运营管理办法

自助银行运营管理办法1. 引言自助银行是现代银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银行服务。
为了规范自助银行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2. 定义自助银行是指银行通过自助设备,如自动柜员机(ATM)、自助存取款机等等,为客户提供存取款、查询交易明细、转账等服务的银行业务点。
3. 管理职责•银行总部:负责全国范围内自助银行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分支机构:负责本地区自助银行的具体运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安装、维修、更新等。
4. 自助设备的选购与安装•银行总部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自助设备的选购。
在选购设备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可靠性和易用性。
•分支机构负责自助设备的具体安装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5. 自助设备维护与更新•分支机构应定期检查自助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和更换故障设备。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银行总部负责设备更新的计划,及时采购新型设备,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6. 安全管理•分支机构应加强自助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客户的资产安全。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银行总部应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7. 服务质量管理•分支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自助银行服务,包括设备的运行稳定、交易速度快等。
同时,提供方便快捷的问题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银行总部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评估各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和优化。
8. 监督与考核•银行总部应建立自助银行的监督机制,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
定期检查各项指标的达成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分支机构应配合总部的监督工作,主动整改问题,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9. 知识培训•银行总部应组织自助银行的培训,包括设备操作、服务流程、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分支机构负责落实总部的培训要求,并加强各项培训的跟踪和评估。
自助银行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自助银行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助银行设备管理,优化银行营销服务,以提升客户体验为目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及运营。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按照合理布局合理采购,科学合理运营管理,保证运行安全。
第二章自助银行设备采购第四条自助银行设备的采购应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需求调研,专业人员把关,严格审核,确保设备质量和功能的满足。
第五条自助银行设备的采购前应该考虑以下因素:设备接入,网络通讯,设备运维,配件供应,安全及后续维护。
第六条自助银行设备的采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履约,主动了解设备的质保期、售后服务及保修政策。
第三章自助银行设备运维第七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有专属的管理人员,每个设备应该有相应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自助银行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使用过程中的重点保障,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维护计划,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快速响应设备故障。
第九条自助银行设备的运维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更改或提供设备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自助银行设备的安装应该考虑周全,在合适的位置设置设备,设备应该处于公共的视线范围内,防止被人为破坏,防止恶意攻击等。
第十一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记录设备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原因,改善运行。
第十二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采取有效硬件与软件的技术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安全管理应该定期评估,进行升级和修复,以防止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等。
第五章后续服务第十三条为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银行应该对设备进行必要维护,并提供相关支持及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银行应该主动建立自助维修服务网点,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业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第十五条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维护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和投诉,维护客户权益和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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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
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R5562-5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号:1.0
生效日期:##会年10月20日
目录
修改记录2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3
第三章管理规定5
第四章附则6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规定其管理程序和控制要点,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包括采购、安装与运行、维护、移机、报废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自助银行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指独立于营业网点之外单独设立的机构(离行式)或在已有营业网点内部开辟一块专门的服务区域(附行式),利用多种自助设备,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向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网点。
自助设备: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自助终端等专用电子设备。
第四条本行自助设备的管理实行双人分管、双人操作、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行自助设备的运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
负责全社自助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和组织推动。
1、负责全社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研发全社自助银行业务新品种,提出业务开发需求。
3、负责管理全社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的设计、建立和维护,定期汇总分析全社自助业务的报表和资料,为各类相关业务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提出自助设备采购申请。
5、负责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业务审批。
6、负责开展自助银行业务的相关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
(二)信息技术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的技术保障与管理部门。
1、负责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联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负责对自助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对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故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除。
3、负责对自助设备的网络安全管理。
4、负责设备及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出入库工作,及时登记,按月查库。
5、负责自助设备的选型、软件开发、自助设备的升级改造实施等工作。
6、负责对报废后的自助设备内的系统信息和数据进行妥善处理。
(三)会计结算部门负责自助银行业务网络资金清算、账务核实和调整以及日常运行和监控、相关费用的审批等工作。
(四)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自助设备及现金押运的安全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管理职责:
(一)根据本行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机构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自助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组织推动。
(三)负责本辖区自助设备的申购、报废申请等具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本辖区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交易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统计和通报。
(五)建立和维护本机构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本机构自助银行业务的报表和资料,并上报总部。
第七条各营业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建立和登记本部门自助银行设备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上报自助设备及自助银行业务的运行情况。
(二)负责处理有关轧账、对账、调账等业务。
(三)负责自助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
(四)负责处理自助设备日常配钞、装钞、清机等业务;
(五)负责协助科技部门处理自助设备的吞没卡、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六)负责自助设备内外部工作环境的清洁和保养。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八条凡需设立自助银行的(包括附行式、离行式)营业部,由本营业部根据有关要求向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有权人签批后,由总部负责统一办理。
配备自助设备的营业网点必须指定一名专管员,负责自助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配备具有现金存取功能自助设备的营业网点要指定一名自助设备出纳员,负责管理自助设备保险柜和钞箱钥匙、对自助设备进行现金库存管理及日常维护。
保险柜钥匙比照重要物品进行管理,保管、使用、交接按要求进行登记,妥善保存。
第十条自助设备专管员每日必须对本网点的具有现金存取功能自助设备的加钞、整点等需要开箱的工作进行检查,对本网点具有现金存取功能自助设备的库存现金进行盘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各营业网点负责人要定期对自助设备的库存现金、密码管理、保险柜钥匙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存款服务中心要对其检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自助设备的监控器钥匙由营业网点负责人管理,对监控器的运行情况要做到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信息科技部门,由科技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监控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自助设备的密码和保险箱钥匙实行双人分开保管,并坚持双线平行交接的原则,确保每次对ATM机或存取款一体机的加钞、整点等需要开箱的工作双人进行。
第十四条自助设备的保险柜密码要做到定期更换;如发生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办理保险柜钥匙、密码移交工作时,接交人要及时更换新密码。
第十五条自助设备的备用钥匙必须经双人加封后,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备用钥匙启用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使用登记簿。
第十六条凡24小时服务的自助银行,必须安装摄像监控系统;具备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要安装摄像系统;监视的区域、范围必须符合《安防设施管理程序》(PAB7208-00)的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X银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会年10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