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
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围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围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
第六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
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
(二)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三)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
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二、主要任务(一)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提倡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
第六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
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
(二)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三)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
2021消防安全宣传方案优秀模板

2021消防安全宣传方案优秀模板消防文化是人类在长期同火的斗争中积累的知识和技能的总和,它属于生命科学的范畴。
今天整理了2021消防安全宣传方案优秀模板五篇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2021消防安全宣传方案1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依法落实责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纲要》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纲要》为主导,结合《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进程,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不断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强化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区政府依托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纲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__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__局长、公安分局__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街镇、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__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集中开展工作。
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部署时间《纲要》宣传贯彻历时五年,本方案主要围绕《纲要》宣传工作,从即日起至年12月为集中宣传阶段,分为发动、推进两个步骤工作。
四、具体内容活动期间,推动全区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宣传的主要内容为《纲要》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等,通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开辟宣传专刊、刊发通稿、解读《纲要》、组织系列访谈、发表评论员文章等方式,形成媒体集中宣传态势,推动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一)发动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纲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方案7篇

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方案7篇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方案7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宣传,能够让大家更好地保护自己,减少灾害带来的伤害。
下面是XX给大家带来的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方案7篇,欢迎大家阅读转发!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方案精选篇1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省古城保护条例》和《市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辖区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启动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社区、部门、学校和各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
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由办事处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办事处设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李旦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何一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安监办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刘宇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1)承担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各社区、部门、学校和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颁布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颁布《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22年07月25日09:33:01日前,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22-2022)》(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
这是我国第一份多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的针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于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颁布施行,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但是,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现阶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仍然存在机制不完善、形式单调、责任不落实、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宣传经费不保障等问题,未真正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致使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滞后,人为因素火灾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纲要》立足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消防法》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旨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各部门齐抓共管,长期、广泛、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纲要》共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内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备、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一、引言二、宣传教育目标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使全民树立起消防安全的意识,学会正确处理火灾事故。
2.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技能。
普及基本的灭火知识和技巧,提高全民的自救逃生能力和灭火应急处置能力。
3.培养积极的消防安全习惯。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养成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良好习惯,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合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宣传教育内容1.火灾预防常识。
普及火灾的危害和原因,教育全民如何正确使用火源,保持家庭、工作、学习场所的消防安全。
3.灭火器材和使用方法。
介绍各类灭火器材的种类、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鼓励公众购买并学会使用灭火器,提高自救能力。
4.逃生自救技巧。
教育公众如何正确地逃生、自救,包括逃生通道的疏散原则、如何正确使用逃生设备等。
5.家庭电气安全和用火安全。
宣传家庭电气安全和用火安全知识,包括正确使用电器、防范电线电器事故等。
6.消防设施保养和维修。
教育公众正确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工作,提供火灾防范的基本保障。
7.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普及我国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使公众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
四、宣传教育途径1.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消防安全宣传信息,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
2.学校宣传。
在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讲座、示范、实践等方式,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社区宣传。
组织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例如召开消防知识讲座、演练逃生等,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4.企事业单位自救防范宣传。
利用内部会议、员工培训等方式,提供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自救和防范能力。
5.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如专业消防团队的成立和灭火演练等。
五、宣传教育监督与评估1.建立消防宣传教育的监督机制,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纲要内容

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纲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1.1 消防安全重要性
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每个人都应该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
### 1.2 火灾危害认知了解火灾的危害性以及常见火灾原因,增强预防火灾的意识。
二、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培训
2.1 灭火器的分类和使用
详细介绍不同类型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时机,实际操作培训提高灭火效果。
### 2.2 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位置指导员工熟悉疏散通道和各种灭火设备的位置,以便事发时迅速有效地处置。
三、火灾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3.1 疏散演练
组织员工进行火灾疏散演练,提高大家在火灾时的应急反应和逃生能力。
### 3.2 火场自救方法教授员工在火灾中的自救方法,包括如何正确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态逃生等技巧。
四、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4.1 消防安全法规宣讲
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员工遵守相关法规,避免违法操作引发火灾事故。
### 4.2 法律责任意识培养强调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形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五、定期消防检查与保养知识传授
5.1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
指导员工学习定期检查灭火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的方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5.2 消防设备保养知识传授灭火器保养等消防设备的保养方法,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有效性。
结语
通过以上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的学习,员工将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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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9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闽政办【2011】205),现将纲要全文刊载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公通字〔2011〕20号),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11〕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
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的努力,各级、各部门、各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建立;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和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省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三、主要任务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为载体,全面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队伍建设。
社区建立由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协管员、志愿者、预备役人员参加的消防宣传队伍。
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每栋住宅指定、培养专兼职消防宣传员。
2011年底前,所有社区住宅配备消防宣传员。
2.工作安排。
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
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日”活动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
利用社区宣传牌(栏)、橱窗等刊登消防安全知识,利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消防电视公益广告。
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识完好。
发动社区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老弱病残、鳏寡孤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目标效果。
社区通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七个一”建设(制定一个居民防火公约、设置一个消防宣传栏、设立一个社区火灾报警电话、建立一支社区志愿消防队、制订一个灭火逃生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及逃生疏散演练),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知识,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掌握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知识;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二)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课程安排。
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至少组织2次学生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所有学生基本掌握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2.课外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至少组织1次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或消防站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布置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活动实践、志愿活动实践内容,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
3.日常宣传。
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播发消防安全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
(三)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健全队伍。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设专兼职消防宣传员。
2013年底前,所有乡镇、村确定消防宣传员并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发动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遇险时协助逃生自救。
2.完善机制。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在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3.设置阵地。
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宣传栏等经常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推动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和考评。
(一)宣传部门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
2.组织、引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为消防安全宣传创造便利条件。
3.督促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二)教育部门1.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对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考核。
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员工在职培训内容。
2.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采取课堂教学、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少先队活动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3.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消防专业或设置消防课程,鼓励师范类院校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4.发动、引导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与消防志愿者行动。
(三)科技部门1.在拟订科普规划和政策时,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科普宣传、科普教育场馆建设内容。
2.从政策、技术上扶持、指导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
(四)公安部门1.根据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考核。
2.定期通报火灾形势及消防知识普及要点,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消防站建设和消防宣传车配备。
4.指导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日、消防站开放、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公益宣传活动。
5.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警务工作范围,指导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民政部门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社区、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督促社区、村利用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将社区消防“七个一”建设纳入考核评比内容,组织社区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3.组织指导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托老中心等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教育。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
2.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指导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在景区、公园绿地主要出入口处张贴、悬挂消防安全提示。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内容。
(八)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管理部门1.督促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在候车、候机、候船室及主要出入口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2.督促、指导交通运营单位在公共汽车、客运列车、民航客机上利用车(机、船)载的电子显示屏、视频和广播系统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九)文化部门1.督促、指导人员密集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化经营性场所、文艺演出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提示工作。
2.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内容,鼓励、引导文化团体、文艺工作者创作消防文艺作品。
3.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宣传活动,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内容。
(十)卫生部门1.将火灾的现场医疗救护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内容,并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
2.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病人)疏散演练,开展火灾应急救护技能培训。
3.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提示宣传。
(十一)广播电影电视部门1.支持、鼓励广播、电视开办消防安全教育固定栏目,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
协助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
2.在“119”消防日、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广播、电视专门安排时段播出消防安全常识及公益广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提示性消防安全教育。
3.积极扶持消防广播、电视、电影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督促负有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监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内容,监督非煤矿山开采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内容并进行检查、考评。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3.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供政策、技术、资金、人员、装备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落实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