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培养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一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一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和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并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一) 本人申请。
入党要坚持自愿原则,来不得半点勉强,更不能强迫。
由申请人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报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今后的决心和努力方向等。
写入党申请书,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能有半点虚假和隐瞒,特别是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谈切身体会,不能只停留在讲抽象大道理上。
(二) 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接受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肯定其行动,鼓励其更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
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了解,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三) 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 团组织“推优”。
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应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条件尚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展党员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基本程序: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群团推优、自传、支委会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测评、公示、支委会研究重点发展对象经政审、培训、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票决、总支审查、党委审批、支部宣布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一年以上考察,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票决、总支审查、党委审批、支部宣布正式党员。
一个发展党员过程要经过两年以上的时间、三个发展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预备党员接收阶段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五种身份的变化〔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1、本人提出申请〔手册P5-6〕。
注意事项:〔1〕入党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有中国国籍。
〔2〕申请的形式必须是由本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
〔3〕临时工、合同工的入党申请原则上向其长期工作生活地党组织提出。
2、组织推荐〔手册P7-8〕。
注意事项:〔1〕如果是团员入党应履行的手续。
〔2〕其他群团组织也可推荐。
3、递交《自传》〔手册P9〕。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事项:〔1〕应经支委会研究。
〔2〕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06年6月制〕。
5、确定培养联系人。
注意事项:〔1〕人数一般要有2名。
〔2〕要注意尊重本人意见。
〔3〕必须是正式党员。
〔4〕一个党员一般不能同时担任几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这四点同样适用“入党介绍人”。
6、培养考察。
注意事项:〔1〕培养考察时间为一年以上。
〔2〕本人每季度交一次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
〔3〕考察期间有工作调动的,要将其培养考察有关材料转到调入单位。
7、民主测评〔手册P85-88〕。
注意事项:〔1〕预备党员在测评会上可以以群众代表身份参加表决。
〔2〕到会党员数要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
〔3〕“差”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流程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
1、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3、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填写《中共党员入党志愿书》。
4、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6、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7、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四条制定党内法规,主要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一)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
(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体制机制、标准要求、方式方法;(三)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四)党的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监督。
凡是涉及创设党组织职权职责、党员义务权利、党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只能由党内法规作出规定。
积极分子到正式党员详细发展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到正式党员发展程序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
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主持人:党小组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主持人:支委会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
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主持人:支委会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主持人:党小组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工委。
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一、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此方针的基本含义: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提高党的战斗力。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一部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程序: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条件:年满十八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愿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团委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①产生的过程首先是从每个班级里对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们中按一定比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进行不记名投票推选;②由各班团支书将名单上交管理与经济学院团总支并附投票情况,团总支经过考核后向党组织进行推荐。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支部针对推荐的人员,综合团总支意见,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确定他们能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指派联系人。
4.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①党支部根据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②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第1页,团支部填写“推优意见”,党支部填“培养人”相关信息及“列为积极分子时间”;③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第二部分: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程序1.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①积极分子应定期向自己所在专业的党员递交思想汇报,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③本支部党员平时应注意了解学生群众对积极分子反映,及时做好谈心工作2.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并上报发展计划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在这半年里表现的实际情况,听取党内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党总支提出意见,推荐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上报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查后再报组织部备案。
3.党支部组织党员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入党调查,并向学生群体公示。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主持人(单位)申请人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
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
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党小组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主持人(单位)支委会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主持人(单位)党小组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发展(预备)党员的程序 和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发展预备党员的程序★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1.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注:写入党申请之日最少考核一年才能确定积极分子才可填写《写实表》注:要有介绍人两名,按季填写《写实表》第4.5.6.7页“培养考察意见”注:若是重点发展对象必须按季填写考察意见两名介绍人分别签字若非重点发展对象也可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两名介绍人分别签字2.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成为积极分子后一季写一份直到成为预备党员3.外调函需单位两名以上正式党员携带外调函至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党支部或邮或密封让其本人送至再由外调函填写单位密封由本人送回注:外调函:家庭主要成员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爱人孩子(年龄小可以忽略)4.外调函回执后编写《综合审查报告》并加盖党章5.由介绍人撰写介绍人意见6.由党小组长撰写党小组长意见7.由党支部撰写党支部意见并加盖党章8.将以上资料报上级党组织9.上级党组织考核合格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并在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上报10.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并将决意结果上报11.积极分子填写《入党志愿书》准备一张二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2.入党积极分子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由支部确定培养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1.成为预备党员一年后,向支部递交《转正申请》(手写)2.同时递交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一季一篇)(手写)3.由支部逐项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写实表》注:成为预备党员一年后才可填写此表注:若延期最长可延期半年半年后必须明确是否发展4.由培养人撰写培养人意见5.由党小组长撰写党小组长意见6.由党支部撰写党支部意见并加盖党章7.将以上资料报上级党组织8.上级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考核9.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择日进行入党宣誓10.成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的接收程序以及预备期的考察、转正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程序以及预备期的考察、转正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在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后,如果各方面条件已达到党员标准,就可将其发展为预备党员,党支部就要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这里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党员担任。
介绍人由两名党员担任,可以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更加全面、认真和深入,避免因一名介绍人对发展对象的不全面、不客观的看法而影响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的进步。
入党介绍人要由两名党员担任,可以在其中一名介绍人如果发生工作变动或其他事情的时候,另一名介绍人还可以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有利于入党介绍人工作的连续性和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以便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二是,入党介绍人要由正式党员担任,是因为入党介绍人的任务之一,就是在被介绍人具备党员条件的时候,及时向党组织介绍其入党,并表明自己同意其入党的态度。
这种权利只有正式党员才能够享有。
预备党员还处于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预备党员没有提出和表决发展对象能不能入党的权利,不宜做入党介绍人。
所以,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选定入党介绍人的方法,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如果由党组织指定,必须经入党介绍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
实践中的一般作法是,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在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的培养联系人来担任。
因为培养联系人与发展对象的接触多,了解深,且又经过了较长时间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养,从而使培养考察工作保持一定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根据党章的规定,入党介绍人的任务主要是: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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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培养对象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2、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以前要争取党小组、培养联系
人和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包括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意见和班
级同学意见。
3、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间若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列
为发展对象。
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有必修课补考不合格累计两门次以上的
不列为发展对象。
6、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以前要进行党的基本知
识的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列为发展对象。
7、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函调要在准备材料的前一个
月发出,被函调人为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
关系。
未经政治审查的不列为发展对象。
二、重点培养对象材料的准备:
1、入党申请书:保留发展对象最原始的入党申请书,不能重抄
或重写。
2、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各支部季度考核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时
进行,并按季度接受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如季度考核
不能按期进行追究本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
3、重点培养对象要有至少两份政治审查表,必须有父亲、母亲
的政治审查材料,另一份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材料。
所有发函调人的政治审查表要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的公章(即带党徽的公章),公章盖错的应立即重发函调。
4、共青团推优表,应在推优工作结束时全部填好。
5、党支部推荐材料中要写清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讨论情况和综
合鉴定情况,并给出推荐意见,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党支部书记要对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要由培养联系人填写,避免用不同
颜色的笔填写,有条件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确定固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7、院党校结业证书、本人成绩单(要求统一从院办打印)
8、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不少于二份)
(3)政治审查表
(4)共青团推优表
(5)党支部推荐材料
(6)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
(7)院党校结业证书
(8)成绩单
三、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入党志愿书》应由支部组织集中填写,不得本人自行独自填写。
填写后由介绍人填写意见。
志愿书中如有填写错误改正后要由填写人按手印。
四、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3、入党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
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
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五、入党志愿书上内容的填写:
1、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后,及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
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2、院党总支审批。
3、院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填写谈话人意见。
4、填写院党总支审批意见。
5、填写报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名单。
6、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名单(打印一份、电子版一份)报校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