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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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一、在 XX 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区XXX 管理工作,营

造高效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

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在创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队室工作人员须团结

协助,齐心协力,明确分工,积极工作。

三、组织全所职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做好宣传

活动及公益广告和宣传报道,提高大家的创建意识。

四、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工作主动、大胆,坚决完成创

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任务落实

不到位的队室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XX 工五、带头规范自身的言行,做到文明礼貌,树立作者的文明

形象。

六、积极参加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

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七、创建精神文明资料每年有计划、有安排、有实施方

案及总结,如有专题活动应写专题资料,所有资料归档均应

符合上级资料归档要求。

八、对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文办下达的工

作任务,要坚决执行,不得推诿、扯皮。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文件精神,学习业

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识和业

务工作能力。

二、落实学习教材,明确学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学

习方式,搞活学习,注重效果,力戒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三、严肃纪律,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

请假,否则视为旷工,确保每次学习的参学率在90% 以上。

四、每次学习自带笔记,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学

习笔记。

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制度

1、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部署,及

时研究解决市政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统筹

协调效能,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

市会议制度。指导全所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主管局工作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落实《XXX 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XXX 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系统工作任务分解表》等各项要求。

2、对全所创建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

题、各队室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明确解决问题的

具体途径和工作期限。

3、对各队室创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针对存在的

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期限。

4、对创建工作中出现涉及多个部门、分属不同管理权

限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解决期限,杜

绝推诿扯皮。

乡镇文明创建工作制度汇编

乡镇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为了有力推进我乡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三个文明”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分工包干,负责落实。 3、乡创建办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推进)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群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月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龙浔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 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组织机构 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局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各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青、妇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体党委委员组

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 ㈣成立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与任务 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⒉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⒊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⒋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 ⒋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㈢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开展对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宣传教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是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满洲里市委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确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全市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决定事宜。 3、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文明委组成领导和委员应做及时调整。 4、文明委工作机制主要以例会的形式开展,特殊情况可采取文明委主要领导会签的方式。 5、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例会制度 1、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处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2、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4、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

5、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市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的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 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继续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社区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1、文明创建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XX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制度

池头集小学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主任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教导处、总务处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文明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创建办公室是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文明创建工作中。 3、每次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等工作有文明创建办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天路公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司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天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由公司管理部门牵头,有各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参加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公司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公司协调会制度,研究创建文明企业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员工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在公司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处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创建办公室是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文明创建工作中。 3、每次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等工作有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检查督导制度 1、每学期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团总支负责组织团员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反溃 第六章:奖惩激励制度 按年度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处室、班级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处室、班级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七章: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文明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相关处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总结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总结 发动大家的思想、调动大家的力量、坚定大家的信心,齐心协力打好这次创建攻坚战,为顺利创建全县文明村镇作冲刺。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创建省级文明镇为龙头,带动全镇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明村镇创建基本情况 全镇争创第九届省级文明镇1个,争创市级文明村2个,争创县级文明村5个;争创市级文明单位3个,争创县级文明单位4个。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全民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素质 我镇把提高全民素质作为一个根本任务,贯穿精神文明工作始终,做到常抓不懈。 1、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党委中心组和镇机关干部职工分别每月学习一次的制度;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精神、农村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加强道德教育。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

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活动,印发宣传品1000余份。充分利用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对干部、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利用清明节、“七一”等节日,组织全镇中小学生、党员干部祭扫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革命历史教育。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族美德教育, 在群众中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内容。 3、普及推广科学文化、法律和实用技术。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愚昧”的科普宣传;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常识;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今年以来举办水稻、柑桔、烤烟、竹业、小吃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20期,1980人次。 (二)抓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向上的精神氛围 1、发挥文化基地作用和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艰苦奋斗革命教育基地建设,把传薪阁、文昌宫、革命烈士陵园的管理和使用当作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修复,完善管理,使教育基地做到“有场地、有教员、有教材、有登记薄、有制度”。自年初以来新接待镇内外受教育干部群众26批、2816人。健全镇文化活动中心、健身路径、门球场、露天文艺演出场地、音像店、网吧、歌舞厅等设施,实施镇文化站综合楼新建工程,年底可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一批镇农村文化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制度

小屯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镇党委书记统揽全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总体决策、组织、指挥和工作调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分工包干、责任落实。 3、镇创建办是文明村镇创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

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各村、各单位是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主体,主要负责创建活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5、工会、青年团、妇联会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村镇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会,对文明村镇创建任务进行全面部署,阶段回顾,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动员全镇广大干群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对文明创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全程监督。 3、设立创建活动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75501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度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分工制度 一、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村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村“两委”是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青年团、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中。 三、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文明创建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检查督查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村民代表、村监督委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开展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检查督查督办。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姜楼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县精神文明委的有关要求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根据中央要求,街道、乡镇应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 第二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本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本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研究制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总结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四)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军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相互关系; (五)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六)组织调查研究,为同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章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或下一年年初举行,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领导小组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或召开扩大会议。

第七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实施具体指导; (二)签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三)批示由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请示; (四)召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或由地方、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 (五)应邀请参加同级直属部门和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代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表意见或讲话; (六)听取或接受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七)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范围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处理,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作适当说明。 第九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全体会议和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的有关会议,承担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付的任务,及时汇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十一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和考核目标,督促落实工作; (二)了解掌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成立由社区一把手为组长和社区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街道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共建单位例会制度,研究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社区党员和干部的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和争当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落实队伍,明确责任,措施得力。对重点部位严格监控,坚持值班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听取社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意见,虚心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努力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

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

潍坊市文明单位奖励管理办法

潍坊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下简称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在提升城乡社会文明水平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常态创建、动态管理,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村镇、社区)。 第三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及《中共

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坚持创建与管理协调推进,坚持重在建设、重在积累、多办实事,吸引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单位文明水平,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第四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同级文明委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文明委是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市文明委负责评选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推荐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候选对象,指导和监督全市范围内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文明委负责评选县级文明单位(村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

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每个月要开展道德讲堂,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欣公司项目三部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奖金挂钩。 五、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1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分工。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病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是健全检查督导制度。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科室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

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明村的建设和管理,使文明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文明村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经自我申报、组织推荐、社会认可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考核评定,由区委和区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 2、创建文明村活动,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农村基层的有效载体,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力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 3、创建文明村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全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环境面貌建设,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 4、创建文明村活动,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文明家庭创建为基础,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切实使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村、入户、到人。在文明村创建工作中,要突出加强新农民教育,把提高农民素质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 5、创建文明村工作要在街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党支部、村委会要把文明村建设工作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列入农村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其必要的投入,要把文明村建设列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把文明村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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