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大导演”APP是否商标性使用?
app的全称是什么

app的全称是什么app全称是“Application”,中文意思为“应用”,泛指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用于完善原始系统的不足与个性化,可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使用体验的主要手段。
app的特点:1、可用优先,其界面注重可用性;2、保持简单;3、减少点击;4、手机为本;5、优化速度。
php入门到就业线上直播课:进入学习Apipost =Postman + Swagger + Mock + Jmeter 超好用的API调试工具:点击使用本教程操作环境:HarmonyOS 2系统,HONOR V30手机。
什么是APPAPP是英文Application的简称,也就是应用的意思,泛指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也就类似于平时我们电脑上的应用软件。
App可完善原始系统的不足与个性化,使手机完善其功能,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使用体验的主要手段。
手机软件的运行需要有相应的手机系统,市场常用的手机系统:苹果公司的iOS、谷歌公司的Android(安卓)系统、华为公司的(鸿蒙)系统、塞班平台和微软平台。
APP的内容移动应用不是水平应用也不是行业垂直应用,无论是企业市场销售、经营管理、资源管控、决策支持的方方面面,从企业业务员、送货员、服务人员、工人到业务主管、企业高管,移动应用都有其适用的应用场景和应用价值。
移动应用在企业信息化的各个领域都是无所不在的。
如果可能,一个企业可以使用成百上千的移动应用。
移动应用不是ERP的移动化,而是基于移动场景的业务需求。
而这些需求通常都是碎片化的节点应用,不强调在移动端上实现完整的流程。
而是根据场景存在许多的节点应用。
而且应用针对性极强,操作也应极为简单。
移动应用的主角是手机,但并不是说只有手机上的应用才是移动应用。
不同的场景下需要不同的移动终端。
手机作为通用型消费品在企业级应用上存在许多缺陷,比如:电池续航能力,一/二维条码读取,RFID识别,IC卡读写,三防(防水/防尘/防震)耐用等方面。
特牛影院声明

特牛影院声明:本网站为网友收集各大视频网站最精彩的内容,不提供下载。
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欢迎大家对网站内容侵犯版权等不合法和不健康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会员注册协议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注册成为奇热网用户。
在注册前请您仔细阅读如下服务条款:本服务协议双方为本网站与本网站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您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您和本网站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请您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您点击"注册"按钮并按照本网站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您的行为仍然表示您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协议细则1、本网站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本网站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网站拥有。
2、用户在本网站不得发布下列违法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服务条款的修改本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本网站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本网站信息服务。
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本网站信息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本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
本网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4、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你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你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
如果你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负全部责任。
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你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你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
matekh743wing说明书

matekh743wing说明书华为MateBook 14使用说明产品结束view请勿撕毁或损坏MateBook 14上的Huawei Share图标,否则Huawei Share OneHop将无法正常工作。
仅部分 HUAWEI/HONOR 机型支持 Huawei Share OneHop。
有关此类模型的详细息,请访问我们的 Ñffic²?? web网站以获取更多息。
NFC 检测区域因 ??²ff??r??nì HUAWEI/HONOR 手机型号而异,但通常位于后置摄像头附近。
嵌入式摄像头MateBook 14 配备嵌入式摄像头。
按中所示的按钮打开相机并使用相机等应用程序拍摄照片或视频。
再次按下按钮隐藏相机。
小技巧:相机按钮连接到MateBook 14背面的排水孔。
如果不小心将水洒到相机上,水会从排水孔排出。
初始设置使用 MateBook 14 时,请将其连接到电源适配器,等待屏幕打开以访问设置屏幕。
再次打开 MateBook 14 时,按住电源按钮直到键盘亮起。
强制关机:长按电源键10秒以上。
请注意,这将导致任何未保存的数据丢失。
当您使用 MateBook 14 进行熄火时间时,请按照屏幕上的说明完成设置。
连接到无线网络设置 Windows Hello 并添加 finª??rÝr²nì通过 finª??rÝr²nì传感器电源按钮,您无需输入密码即可打开 MateBook 14。
它快速且安全。
设置密码使用您的 PIN 登录您的 MateBook 14 并访问其他应用程序和服务。
显示桌面后,请及时完成以下操作。
激活 Windows:当您的计算机连接到 Internet 时,Windows 会自动激活。
在您的计算机连接到 Internet 后,您可能会听到风扇产生的噪音或感觉计算机变热。
华为企业定制手机

企业定制服务的内容包括,开机LOGO、开机动画、预装APK、版本号指定、禁止重置手机等。
华为称,修改开机LOGO和动画,可以传播企业文化,提升凝聚力。
预装办公软件能够实现无法卸载,提升办公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支持的机型方面,包含华为系列畅享/Mate/P系列/nova等,还有荣耀多款等。
操作方式上,企业在线上提交定制个性需求,商城自动生成配置工具APK,企业下载安装重启即可,并且支持OTA在线升级。
操作方式上,企业/个人可按照官方提供的文档提交需求,商城自动生成配置APK(1周内交付),下载安装后重启即可完成定制,且支持OTA升级。
四川蓉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专业采购定制手机,企业专享价;专属客服;极速发货;增值速开;灵活支付;售后无忧。
苏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苏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2•【分类】其他正文苏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2015)苏中知民初字第201号】【案情简介】《太极熊猫》是一款由蜗牛公司研发的动作类RPG手机游戏,最早版本于2014年10月31日上线。
天象公司、爱奇艺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花千骨》最早版本于2015年6月19日上线。
2015年8月5日,蜗牛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花千骨》手机游戏“换皮”抄袭了《太极熊猫》游戏,即仅更换了《花千骨》游戏中的角色图片形象、配音配乐等,而在游戏的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操作界面等方面与《太极熊猫》游戏完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法院依法认定《太极熊猫》游戏运行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游戏整体画面中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两被告开发、运营的《花千骨》游戏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改编权,遂全额支持蜗牛公司3000万元的赔偿请求。
【典型意义】本案判决首次明确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构成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并明确游戏玩法规则表达内容和表达形式进行比对的侵权比对方法,认为在表达内容和表达形式上均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构成侵权。
本案判决受到了相关行业的高度关注和肯定,获评2018年度中国版权行业十大热点案件和2018年度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入选2019年度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19年度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获评2019年度江苏法院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特等奖。
2.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郑某忠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6)苏05民初537号】【案情简介】新百伦中国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NEW BALANCE”商标在中国境内的非独占使用权,其鞋类商品两侧使用英文字母“N”的装潢设计。
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六批)

千寻位置
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
华为应用市场
2.6.3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违规使用个人信息
52
明察
北京开心灿烂科技有限公司
OPPO软件商店
1.2.0
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
53
糖豆
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
OPPO软件商店
7.2.1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54
探位手机定位寻人
北京聚量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OPPO软件商店
28
健身咖
福州青果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宝
1.2.1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29
有看头
技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宝
00.46.00.65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30
嘿哈猫健身
湖南嘿哈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宝
3.1.1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31
少年得到
酷得少年(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2.83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39
春雨医生-足不出户看医生
北京春雨天下软件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9.1.7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40
航班管家-特价机票
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7.9.4.1
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
41
蛋蛋部落-聊天交友APP(蛋蛋部落-语音聊天交友陪玩软件)
杭州蛋蛋语音科技有限公司
12月3日,工信部发布
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
(2020年第六批)
1
蜜约交友
鲸鸿动能概念
鲸鸿动能是华为推出的广告平台,接入了华为旗下多款自有媒体,还扩展至第三方媒体应用,覆盖各种主流广告展示位,包括开屏广告、锁屏广告、横幅广告、信息流广告、激励视频和视频贴片等,可触达7.3亿高品质用户,为广告主提供高效实现营销目标的机会。
此外,鲸鸿动能具有明显的人群优势,华为手机用户众多,主要分布在一线、新一线和二线城市,用户潜力巨大。
在精准触达方面,鲸鸿动能产品能力不断升级,摒弃了过去的“标签式”定向广告方法,着力于重新构建长短期意图的定向体系,有助于经营转化。
在创意与内容方面,鲸鸿动能创新广告样式,为品牌提供更多合作空间,如不同形式的华为开屏广告和支持模板化开发的信息流广告。
如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华为官网或咨询其客服。
提供大片下载被判侵权搜狐宽频成首批“刀下囚”
5 年
中国 工 商银 行 董 事长 姜 建 清近 日 表 示 .计 划使 工 行网银 业 务 5年后 占 总业务 量的 5 % .1 年后 增到 7 % . O 0 O 让 中国工 商银 行从 身边 的银 行 变 成 家 中 的银 行 。
影 、音 乐 、 软件 和教 科 书下 载 的 非 法经 营 活 动 ,并 确 定 了北 京 、上 海 、 浙
载致 款 声 明 。
常见的现象 .据悉超过 7 % 以上人群 0 的 QQ号 都曾被 盗用过 .而通过网吧上 网 的人群 QQ 号被盗的几 率可 能更高 。
∞ .% 5
或 许 当几 个 月 前 国 家 版 权 局 喊 出 ” 击 网络 侵 权 盗 版 行 为 ” 口号 打 时 .很 多 网友 还 认 为这 不 过 又 是 一 次 “ 声大 雨点小 ” 的作秀 行动 。想 雷 将 廉 价 的 网络 大餐 轻 易从 网 民嘴 里 抢 走 .绝 对没 有 那 么容 易 。 而 今 天 看 到 后 面 这 则 消 息 .我 们 发 觉 这 次 是有点要来真的了。无论你是国外 的 巨头 .还 是 国 内 的 老 大 .谁 有 理
维普资讯
一
.
氨
n s nf n mc ̄ e @ er d t w tl s o n @ es
c om .
翻 瞄■ 曩霜 基 需 l
提 供 大 片 下 载 被 判侵 权
搜狐 宽频成首批 “ 刀下 囚,
面 女 闻 : 月 o , 家 权 向 地 权 发 通 决 一 20年9 5 日 国 版 局 各 版 局 出 知, 06 定 20年9 底 20年 初 全 范 内 展 期5 的 自 06 月 至 07 年 在 国 围 开 为 个月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例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例商标侵权案例:华为诉三星事件日期:2010年6月案件细节:在2010年6月,中国知名电信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向中国法院提起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被告为韩国跨国电子公司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
华为声称,三星未经其许可,在其手机产品中使用了与华为注册商标“华为”相似的商标“华硕”,并借此行为进行了商业宣传和推广,导致消费者对两家企业的产品产生混淆。
根据华为提供的证据,三星在部分手机上使用了名为“华硕”的商标,该商标与华为的商标非常相似。
华为坚持认为,这造成了对其商业声誉的伤害,严重侵犯了其商标权益。
三星对这一指控进行了回应,辩称“华硕”与“华为”之间并没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两者在发音、字形和商业领域的使用都存在差异。
此外,三星还提出称,他们在使用“华硕”商标时,并没有恶意模仿华为,更没有产生任何混淆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在2010年底做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华为所提供的证据证明了三星在使用商标上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指出,尽管“华硕”与“华为”的字形和发音不完全相同,但在商业领域,两个商标都以相似的方式传达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从而造成了混淆。
最后,法院判决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赔偿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损失,并责令三星立即停止使用与华为商标“华为”相似的商标。
律师的点评:这起商标侵权案件体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具有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在这个案例中,华为成功地申诉并获得了法院的保护。
法院对于商标的相似程度进行了综合考虑,并认定三星的商标使用侵犯了华为的商标权益。
这一判决不仅保护了华为的商标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企业在商标注册和使用上的重要性。
企业应妥善管理并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侵权行为。
通过注册和合法使用商标,企业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维护商业声誉,并防止他人在市场上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67)
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67)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产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67)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这是知识产权的特性之一,即()。
A.法律确认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2.“购物天堂”四个字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属于()。
A.地理标志B.商务标语C.商标D。
商号3.某一经营者先后在同一指定的商品上注册了“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等若干个近似商标,这些商标属于()。
A.集体商标B.证明商标C.等级商标D.联合商标4.以下关于商标的法律特征错误的是()。
A.专有性B.专用性C.时间性D.地域性5.以下不是商标权取得原则的是()。
A.使用原则B.注册原则C.混合原则D.继受原则6.我国负责专利申请审批的组织是()。
A.国家知识产权局B.专利局C.商标局D.广电总局7.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为()。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新技术8.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一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这是专利申请原则中的()。
A.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B.先申请原则C.优先权原则D.同一专利申请原则9.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间是自申请日起()。
A.30日内B.6个月内C.1年内D.3年内10.我国法律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叫做()。
A.商标B.发明C.外观设计D.作品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1.商标是由一种或多种要素组成的可视性标志,这些要素除了文字、图形外,还包括()A.字母B.数字C.三维标志D.颜色组合12.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享有的商标权主要包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为“大导演”APP是否商标性使用?
作者:
来源:《消费电子》2016年第11期
最近,北京睿智高远视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国内手机巨头企业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奇鸟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三被告停止侵权,华为终端公司、华为技术公司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损失和原告维权合理支出1000万元。
【案情介绍】
——“大导演”商标专有权人起诉华为公司商标侵权——
本案源于一件名为“大导演”的商标。
睿智高远公司诉称,其于2001年7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787931号“大导演”商标并核准注册使用在第9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商品上,经续展后该商标有效期至2022年6月。
通过广泛的销售和宣传,其“大导演”系列软、硬件产品已经在图像视频领域内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而华为终端公司去年开发的一款软件产品的名称、标识与其拥有的“大导演”商标完全相同,并利用“华为市场”手机应用平台、搜索引擎等诸多渠道,宣传推广“大导演”软件,该软件下载数量至少已达几十万次。
而华为技术公司则将“大导演”软件产品安装在其生产的P8手机上,并在2015年举办的华为P8手机全国新品发布会上,突出宣传该款手机自带的“大导演”软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公开介绍等方式,对该软件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
同时,奇鸟软件公司在其经营的“thinksaas”手机应用网站上,提供华为终端公司“大导演”软件的下载服务。
睿智高远公司认为三被告未经其许可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相同的产品上已经构成了对“大导演”商标的侵权。
——华为公司认为其非商标性使用未构成侵权——
华为公司主要围绕两点进行答辩:
1. 其对“大导演”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华为“大导演”是华为P8手机和华为Mate S手机中特有的一项创新功能,该功能脱离这两款手机机型是无法使用的,从未将其作为独立商品对外提供,华为“大导演”是华为特定款手机中的一项功能,而不是软件商品,华为公司用“大导演”一词来命名,是用“导演”一词对该手机功能进行功能描述性使用,而非商标性使用。
2. 睿智高远公司的“大导演”商标在第九类缺乏显著性。
睿智高远公司的“大导演”商标缺乏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且商标本身使用在视频编辑软件等商品上缺乏显著性,且华为公司的知名度高于睿智高远公司,并没有侵权的动机,使用行为是善意、不知情的行为,睿智高远公司向其主张损害赔偿无事实依据且睿智高远公司无实际损失。
该案件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欲知后事如何,且看法院之后的判决。
何为商标性使用?这个概念对于普通读者而言相对陌生且疑惑,不是仅仅把商标注册下来就能使用了吗?
其实,注册商标的使用分为商标性使用和非商标性使用。
商标性使用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该规定通过举例的方式指出了哪些具体行为可认定为商标性使用的行为,并没有对商标性使用进行概括性的定义。
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以商标性使用为限。
【杨河律师点评】
对于该案件是否会判赔1000万还需看睿智高远公司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该赔偿额。
而本期主要分析华为的抗辩理由,其对“大导演”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描述性使用?
商标描述性使用指的是注册商标仅描述商品的用途、大小、提供者、性质、使用者类别等,即对商标的第一含义使用,是合理正当的使用,属于利用公共资源的范畴。
本案中,华为的抗辩理由中认为,“导演”一词本身的含义为“影视作品的制作者”,“大导演”的使用仅仅用“导演”一词对该手机功能进行功能描述性使用,是对“导演”一词第一含义的使用,不构成对“大导演”商标的侵权。
笔者认为,在本案中,原告的“大导演”商标早于十几年前核准注册,并且一直持续不间断地使用,在其核准的范围内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告作为相同行业的竞争者,并且规模巨大,其各方面的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理应非常完善,其对“大导演”的使用应尽合理审慎义务,因此,不能想当然地以其企业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由,就肯定其对“大导演”商标的使用是善意的、不知情的。
另外,笔者认为,被告对“大导演”进行过公开的使用并大范围宣传,一般消费者并不能对其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作出区别,因此,该商标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
但具体判定还待朝阳区法院审理后才能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