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配电设备维护分界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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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维护规章制度

电力设备维护规章制度

电力设备维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设备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电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电力设备维护工作,包括发电设备、变电设备、输电设备以及配电设备等。

第三条电力设备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彻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第四条本规章所称电力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电缆等。

第五条电力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二章设备维护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备维护负责人应当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设备维护工作按时完成。

第七条设备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维护任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护,做到每日巡视、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八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具有一定的电力设备维护经验和技能。

第九条设备维护人员在维护工作中应当遵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维护安全、正确操作设备、及时报告异常”的原则。

第十条设备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维护,并及时向设备维护负责人报告,协调处理。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当做好维护记录,将维护过程和维护结果记录清楚,以备查证。

第三章设备维护工作流程第十二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设备维护计划有序进行,包括日常巡视、定期保养、定期维护和定期检修等内容。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工作过程中,应当做好设备开关操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工作中如需停电操作,应当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并制定停电计划,确保停电过程安全有序。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工作应当配备必要的维护工具和设备,保障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当对维护过程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设备维护安全第十七条设备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维护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人员在维护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关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维护过程安全。

变配电设备的维护技术规范

变配电设备的维护技术规范

第一章变配电设备的维护第一节差不多要求第1条 . 配电屏四周的维护走道净宽应保持规定距离(≥0.8米),四周走道均应铺绝缘胶垫。

第2条 . 高压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危险处应设防护栏,并在明显处设“高压危险,不得靠近”等字样的警告牌。

第3条 . 高压室各门窗、地槽、线管、孔洞应做封堵处理,严防水及小动物进入,应采取相应的防鼠灭鼠措施。

第4条 . 为安全供电,专用高压输电线和电力变压器不得搭接外单位负荷。

第5条 . 高压防护用具(绝缘鞋、手套等)必须专用,高压验电器、高压拉杆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应定期检测试验。

第6条 . 高压维护人员必须持有高压操作证,无证者不准进行操作。

第7条 . 变配电室停电检修时,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通知用户后再进行。

第8条 . 继电爱护和告警信号应保持正常,严禁切断警铃和信号灯,严禁切断各种爱护连锁。

第9条 . 自动断路器跳闸或熔断器烧断时,应查明缘故再恢复使用,必要时同意试送电一次。

第10条熔断器应有备用,不应使用额定电流不明或不符合规定的熔断器。

第11条直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2倍。

各专业机房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1.5倍。

第12条交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照明回路按实际最大设计负载配置,其它回路不大于最大设计负载电流的2倍。

第13条引入通信局(站)的交流高压电力线应安装高、低压多级避雷装置。

第14条交流用电设备采纳三相四线制引入时,零线不准安装熔断器,在零线上除电力变压器近端接地外,用电设备和机房近端应重复接地。

第15条交流供电应采纳三相五线制,零线禁止安装熔断器,在零线上除电力变压器近端接地外,用电设备和机房近端不许重复接地。

第16条电力变压器、调压器,安装在室外的,每年检测一次绝缘油耐压,安装在室内的,每两年检测一次绝缘油耐压。

第17条每年检测一次接地引线和接地电阻,其电阻值应不大于规定值。

第18条停电检修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断负荷开关,后断隔离开关。

设备维护范围及分界点(吉林省农电)

设备维护范围及分界点(吉林省农电)

德惠市农电有限公司变电所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草稿)为进一步明确德惠电网各变电所的运行维护职责,确保安全、技术管理的可控、在控,避免由于职责不清,出现运行维护管理上的“死角”。

根据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及德惠电网实际,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电变电运行管理》及《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电变电运行规程》等相关规程、文件的要求,现对德惠电网运行维护分界点和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做如下规定。

一、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划分(一)、66kV变电所1、产权属于电力部门的66kV公用变电所由德惠市农电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负责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2、产权属于客户的66kV变电所由产权客户负责运行维护,由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监察。

(二)、电力通信光缆产权属于电力部门的电力通信光缆和调度协议内客户电力通信光缆由调度通讯所负责负责管理,进行运行维护并组织缺陷处理。

二、运行维护分界点划分(一)、变电所与线路1、运行分界点:(1)66kV架空线路以变电所门型架构进(出)线悬垂耐张线夹或“T”型线夹向线路侧1m处为分界点,分界点变电所侧属变电专业,分界点线路侧属送电线路。

(2)变电所10kV架空线路,以穿墙套管出线悬垂耐张线夹向线路侧1m处为分界点,分界点变电所侧属变电所,分界点线路侧属供电所或直供用户。

(3)采用10kV电缆出线的变电所,以电源侧电缆终端接线线夹与设备连接处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属变电所,分界点负荷侧属供电所或直供用户。

(4)送、变、配电专业运行分界点另有正式书面协议的,在原协议期内可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2、变电设施与线路设施施工、检修分界点:(1)架空进出线:以变电所内进出线架构或高压室进出线悬挂点为分界点,分界点以下线路侧进出所孤立档导地线架设,由线路施工、检修单位负责;分界点以上变电所侧架空尾线与进线刀闸或穿墙陶管连接,由变电施工、检修部门负责。

(2)电缆进出线:以室外第一基终端杆电缆头与引线(或刀闸)连接点为分界点,分界点以下(含刀闸)架空线路部分,由线路施工、检修单位负责;分界点以上变电所侧(包括电缆头与架空引线或刀闸的连接、避雷器)电缆部分,由变电施工、检修部门负责。

输变配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输变配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输变配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输变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输变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设备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保障输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经济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遵守本管理制度是电力系统工作人员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电力系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的操作管理、设备故障及事故的处理等方面。

第七条电力系统应建立健全的设备运行档案和事故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由电力系统的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需要及时调整和修改。

第二章输变配电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第一节输电线路的定期检查维护第十条输电线路的定期检查维护包括对线路的外观、绝缘子的破损、绝缘子串的振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输电线路的定期检查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线路的大修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小修检查。

第十二条关键部位如输电塔、导线等应加强检查频次,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发现线路存在问题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对于低电压输电线路也应加强检查和维护工作,保障其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对于线路绝缘子的串联振动,应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振动对线路的影响。

第十六条对于输电线路的维护工作,应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并定期开展维护培训。

第十七条输电线路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节变电站的定期检查维护第十八条变电站的定期检查维护包括对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设备的外观、绝缘子、接线端子等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第十九条变电站的定期检查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小修检查。

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分界点原则

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分界点原则

配电设备与用户维护分界点划分原则一、高压架空线路:1、与10KV用户架空进线之间:以接户杆上的用户侧耐张线夹(或碟式绝缘子)向用户侧延伸1米处分界点。

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用户负责维护,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2、与10KV用户电缆之间:以线路引下线的开关(跌落式)负荷侧接点向负荷200毫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用户负责维护,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3、与用户自维线路之间:供电公司管辖的配电线路与用户自维线路之间装有开关设备(一般设在新建线路第一基杆上)的,以用户侧耐张线夹(或碟式绝缘子)向负荷侧1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用户负责维护,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二、路灯设备之间:1、路灯变台为架空进线或电缆进线的,以架空线与引下线接点的并沟(T型)线夹向负荷侧200毫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路灯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2、灯箱式变电站由电缆开闭站引入电源的,以电缆环网(终端)开闭站负荷开关柜内负荷侧接点向负荷侧200毫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路灯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三、低压架空线路:1、与低压用户之间:(1)以用户墙外接户线与内线的接头为分界点,如无接头以穿墙套管外端200毫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分界点负荷侧设备由用户负责维护,接头及支持物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2)进户杆装有开关(刀闸)设备,且不论以下为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以开关(刀闸)负荷侧接点向负荷侧200毫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设备与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用户负责维护。

2、与低压变台总表用户之间:(1)变压器为供电公司所有设备,以变压器变台二次刀闸负荷侧接点向负荷侧200毫米处为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设备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分界点及负荷侧设备由用户负责维护。

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和运行管理分界

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和运行管理分界

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和运行管理分界按以下规定确定:第一,供电方与用电方在《供电合同》中对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和供电设施管理分界点作出约定的,以约定的点为分界点。

第二,供电方与用电方没有具体约定的,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1、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供电企业应在交接前,与用户协商,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达成协议。

对统一运行维护管理的公用供电设施,供电企业应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协议中确认的容量。

2、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

如用户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3、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

如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4、在公用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由供电企业统一经营管理。

建成投运前,双方应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事宜签订交接协议。

5、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运行维护管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

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

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

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

电网运行检修分界管理规定2012年3月13日

电网运行检修分界管理规定2012年3月13日

第十九章电网运行、检修分界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供电公司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大庆油田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依据国家有关部颁规程并结合大庆油田供电系统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的各级管理部门、单位,公司所属各输、变、配电检修运行单位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本规定。

2.输电线路与变电所之间的检修试验维护管理分界2.1输电线路与变电所检修维护的分界点为变电所进线构架耐张线夹(包括其悬式绝缘子)或第一个“ T”接线夹(管)向线路侧1米处,以此处起向线路侧由相应的线路专业负责,向变电所侧由变检专业负责,变电所进线构架至线路终端杆的进线档导线需要更换或调整由线路专业负责。

由庆局所辖的一次变电所的出线亦遵循此原则。

2.2110千伏新南线与大庆电业局的分界点为新厂出口1号塔受电侧悬式绝缘子串外1米,向线路侧由相应线路专业负责检修维护,其中1号至5号与电业局线路共用铁塔,铁塔本体维护由电业局负责。

2.3大庆电业局让变出线的35千伏电缆线路的维护管理分界:以让变侧35千伏电缆线路丙刀闸接头处为界,丙刀闸至线路电缆及电缆头运行维护由特种作业工区负责,电缆试验由变检高压专业负责;丙刀闸处的电缆拆、接头及丙乙刀闸联络线的电缆由庆局负责。

从丙刀闸处到院外1#杆塔处的电缆沟由庆局负责维护,并保证电缆的安全运行。

2.4110千伏变电所的6(10)千伏出线与各用户单位检修维护分界点为架空出线的出线门构受电侧绝缘子串外1米处,以此处起向线路侧由供电区(用户单位)负责,向变电所侧由变检专业负责;电缆出线(包括全线电缆线路)则以该出线开关电流互感器下侧接点为界,该接点以下的线路检修、维护、试验由各供电区(用户单位)检修单位负责。

110千伏变电所的6(10)千伏母线耐压试验时,拆、接头由各供电区(用户单位)检修单位负责。

2.5所有电力载波用耦合电容器下面的结合滤波器均由公司相应检修单位通信专业负责维护。

电力行业供电服务和设备维护规定

电力行业供电服务和设备维护规定

电力行业供电服务和设备维护规定一、引言电力行业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产业,供电服务和设备维护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需求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供电服务和设备维护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电力行业的服务质量和设备可靠性,制定供电服务和设备维护规定是必要且重要的举措。

二、供电服务规定为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电力行业应建立一套供电服务规定。

供电服务规定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用户能够获得稳定、安全、高质量的电力供应。

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供电质量要求:电力行业应确保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

供电质量要求包括电压稳定、频率准确、谐波控制等方面。

此外,还应建立供电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供电故障,保证用户用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2. 服务响应时间:电力行业应设立用户服务热线,并明确服务响应时间。

任何用户反映的问题都应及时回复,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对于紧急情况,电力行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服务机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3. 电费收费规定:电力行业应建立合理的电费收费规定,确保电费的公平和透明。

收费标准应根据用户实际用电情况和成本核算来确定,避免对不同类型用户的歧视性收费。

同时,还应提供线上缴费和自助缴费等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三、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维护是电力行业保障供电质量和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设备维护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巡检维护:电力行业应定期对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建立相关记录。

巡检维护工作的频率和细节应具体规定,确保在设备损坏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同时,还应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提前进行设备检修和更换,避免事故的发生。

2. 设备维修标准:电力行业应制定设备维修标准,明确设备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调配人员进行维修,并确保维修效果符合标准。

此外,还应建立维修记录和档案,为设备维修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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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配电设备维护分界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理顺生产管理关系,加强电网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我公司电网设备目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输变配电设备维护分界点的维护原则与要求、维护规定、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宁州供电分公司输变配电设备维护分界点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维护的原则和要求第四条宁州分公司生技部、变电运维专业、营销部、县公司负责对自己管辖的设备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检修、调试、检测、监督和缺陷的消除工作。

第五条变电运维专业、检修试验专业、配电运检专业、输电运维专业、营销部、县公司是所辖的变电站、开闭所、线路等设备管理的主人,应负责做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固定资产保管和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检修应认真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

大修后的设备应确保1个大修周期和3个月无临修。

第七条在合用设备上进行工作,工作前必须征得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

第八条各部门(专业)在工作中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对所负责的设备进行检修、消缺。

第九条本规定只作为明确设备运行、维护、修试、验收、消缺的职责划分。

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县公司领导、运维检修部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和调整。

第十条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定(一)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和副总工程师;(二)运维检修部主任、副主任、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全体技术管理人员、站长、工作负责人;(三)安全监察部主任、副主任和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四)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全体技术管理人员;(五)基建部主任、副主任和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六)自动化通信班班长及有关技术管理人员,各班站长、工作负责人;(七)营销部主任、副主任、副总经济师、主任工程师、技术管理人员、班长;(八)县公司经理、副经理、技术管理人员,班长,工作负责人。

第三章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第十一条变压器(包括所用变)、电抗器(串、并联电抗器)、消弧线圈(含本体附属设备)均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修试、消缺。

第十二条变压器的调压开关(含消弧线圈档位开关)、在线滤油装置、呼吸器、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变压器局部放电在线监测、散热器的修试、消缺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十三条变压器的风扇电机及其通风回路、通风柜(端子箱)•的运行维护,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其中风扇电机、潜油泵、电缆缺陷处理、设备更换、调试、消缺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通风回路控制部分的消缺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第十四条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及其端子箱、控制柜(箱)本体的运行维护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其内部设备按本章节第十五条规定划分。

第十五条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二次设备按以下原则规定进行划分。

(一)运行中的变压器瓦斯继电器(含调压瓦斯)的校验、更换、二次回路消缺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瓦斯保护的整定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

(二)套管LH及抽压YH从二次出口端子(含端子)开始至主控电缆,保护、测量用者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消缺更换,计量用者由营销部负责消缺更换。

(三)测温装置(包括远方测温装置)•及其回路,以变压器本体温度表端子处为分界,端子至表计部分、测控部分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四)温度遥测回路及变送器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五)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及操作机构拆装、修试和消缺、二次电缆回路接线的正确性、自动调压装置及微机自控装置的校验、消缺、遥测遥信回路、档位显示回路及变送器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六)释压器拆装、消缺、接点调整及其二次回路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四章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第十六条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含辅助开关、操作机构)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修试、消缺或更换。

第十七条高压断路器的LH更换、调整抽头,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其变比的准确性和二次接线的正确性由检修试验专业与营销部共同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八条高压断路器二次线以机构箱出口端子排下端子为界。

下端子及以上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检修、消缺;下端子以下电缆的划分原则为:二次电缆由使用部门负责检修消缺,合用的由先接入使用者负责检修、消缺。

第十九条开关端子箱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其内部接线端子随电缆划归对应部门。

第二十条SF6断路器气体检漏、微水检测、压力继电器、压力表、防跳元件的修试、消缺及回路的正确性检查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二十一条断路器的机构箱、端子箱内加热回路电源电缆由检修试验专业消缺或更换,其内部加装的加热器、温湿度控制器及空开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消缺或更换。

液压机构箱内的中间继电器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调试。

第二十二条隔离开关电动机构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其机构电机、行程开关的检修、更换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电动机构控制回路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维护消缺。

第二十三条断路器的合闸接触器,断路器机构内的油泵回路接触器、微动开关,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消缺、更换。

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的更换、消缺、分合闸线圈阻值的监督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二十四条隔离开关二次电缆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检修、消缺及更换,使用部门负责接线正确性检查。

第五章独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消谐器第二十五条独立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LH)、电压互感器(简称YH)及其附属设备,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

检修、消缺分界划分以LH或YH二次接线下端为界,端子至LH、YH部分及端子以下保护、自动化用的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端子以下计量用的由营销部负责(YH计量专用二次若经切换装置的,切换装置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6-35kV中相LH二次未接入设备时,计量绕组由营销部负责短接并接地;对于没有设置计量点的LH二次空余绕组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短接并接地);测量用的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二十六条LH、YH的预试、检修、消缺、更换工作及二次接地点的选择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其变比选择及接线的正确性由使用单位负责监督(计量专用的由营销部负责,保护、自动化专用的或保护与别的专业合用的,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二十七条并联补偿装置的放电YH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预试、检修、更换。

第二十八条YH、LH端子箱的运行维护及熔断器更换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快速开关的调整、试验、更换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二十九条YH外部的阻尼元件、消谐器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检修、消缺。

第三十条YH二次回路中的开关或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以及变电站内的各侧避雷器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消缺、检修、预试和更换。

第三十一条LH、YH一次设备绝缘试验、伏安特性及10%误差曲线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角差、比差测试由营销部负责。

第六章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远动、计量装置及故障录波器第三十二条6kV—110kV成套二次屏(带保护)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

对其校验、消缺分界如下:检修试验专业负责保护装置及回路、自动化装置、指示仪表;营销部负责计量装置及其二次回路。

第三十三条配电室开关柜之间连接电缆(包括合闸和控制电缆),开关室至站用屏的连接电缆,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消缺更换,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

主控室交流屏至直流屏的连接电缆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消缺更换,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主控室远方操作的主变、线路控制屏、保护屏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两屏之间控制、保护回路的连接电缆及屏上的继电器、端子排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校验、消缺、更换。

直流屏上的指示仪表及其连接电缆(包括端子)的消缺、校验、更换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对可连或合用的端子,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消缺、更换。

第三十五条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设备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其检修消缺分界划分按以下原则:保护、后台信号、电压无功控制、谐波测量、除电能表外的电气测量装置、回路和电缆,远动设备、回路和电缆、“四遥”回路及专用电缆、安装在远动设备上的小电流选线装置和软件、电压统计装置和软件、当地监控设备、电量采集器及其二次回路等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电能计量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由营销部负责。

自动化主站设备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维护、消缺。

第三十六条变电站当地监测装置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设备及回路检修、消缺和安装、调试。

第三十七条电能表屏及其它屏的电能计量连接电缆由营销部负责消缺更换。

第三十八条继电保护屏及其它屏的保护、远动连接电缆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消缺更换。

第三十九条重合闸回路、同期回路的设备及连接电缆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消缺更换。

第四十条6kV—35kV交流绝缘监测装置和变电站直流绝缘监察的运行维护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继电器校验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四十一条故障录波器、微机保护等自动装置及其使用电缆的运行维护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录波器、微机保护等自动装置校验、消缺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打印纸及色带的更换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第四十二条控制室屏顶小母线及其小母线间连接电缆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变电站所有装在设备外部的熔断器、熔丝、指示灯的更换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保护及自动装置、远动及自动化内部设置的消缺、校验、更换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四十三条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外部连接片(包括部件、压板)的投切接触可靠性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第四十四条变电站二次控制回路、信号回路的维护消缺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第四十五条正常运行情况下,变电运维专业负责微机保护装置的时钟校对、采样值打印、定值清单打印、报告复制及打印机操作。

第四十六条根据调度命令,对已输入微机保护装置内各区定值,用规定方法进行定值修改,该项工作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

对已输入微机保护装置内各区定值的正确性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七章所用电、直流系统及消防、安全监控装置第四十七条所用屏及所用系统的电缆(包括一、二次)均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维护;6kV及以上的电缆、电缆头、动力电缆头制作、消缺,所用屏上的测量表计的消缺、更换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电能表及供计量专用LH由营销部负责校验消缺。

第四十八条蓄电池、恒流仪、充电机组、硅整流装置、交直流切换装置、直流绝缘在线监测装置、UPS电源、逆变电源均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检修试验专业负责检修、消缺、更换,以及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周期性检查、测试;通讯机房(包括UPS电源配备的蓄电池)逆变电源配备的蓄电池,其核对性充放电及周期性测试工作分别由自动化维护班负责进行。

第四十九条变电站专用直流屏、综合功能直流屏、交直流一体化电源屏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

通信专用交、直流电源屏自动化维护班维护管理。

交、直流屏指示仪表的校验、交直流一体化电源屏的检修、消缺、更换由检修试验专业负责。

第五十条所用屏至直流屏,直流屏至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电缆、蓄电池之间连线由变电运维专业负责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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