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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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

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

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一、前言为了规范我国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与评估,旨在为康复医疗中心提供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建设指南。

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2.1 选址与规划康复医疗中心应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地段。

同时,应根据康复医疗中心的规模、功能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中心具有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康复条件。

2.2 规模与设施康复医疗中心的规模和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000平方米;- 中心应设有康复床位,床位数不应少于50张;-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完善的康复设施,包括康复评定室、康复治疗室、康复训练室、康复教育室等;- 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患者安全与舒适。

2.3 专业技术人员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等。

同时,中心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4 医疗技术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一定的医疗技术,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

此外,中心应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康复医疗水平。

2.5 服务质量康复医疗中心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包括以下方面:-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提供优质、周到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需求;- 加强患者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工作;- 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

三、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康复医疗中心的监督管理,确保中心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营。

对不符合本标准的康复医疗中心,应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其康复医疗资质。

四、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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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建设标准

康复科建设标准

康复科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对于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标准: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必须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门诊和治疗室应该至少包括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但是,对于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必须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1.运动治疗:必须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必须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必须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康复科建设标准

康复科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设置基本标准1. 前言康复科是现代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三级综合医院而言,设置康复科是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基本标准之一。

本文档旨在给出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科的基本标准。

2. 康复科的职责康复科是负责提供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康复治疗方案;- 提供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 执行康复护理计划;- 评估康复进展和效果。

3. 康复科的人员配置为了有效开展康复工作,三级综合医院在设置康复科时应满足以下人员配置要求:- 一名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科室负责人;- 至少两名中级职称的康复医师;- 至少两名从事康复护理的注册护士;- 至少一名康复治疗师,如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或言语治疗师。

4. 康复科的设备和设施为了开展康复治疗和护理工作,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科时应考虑以下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康复室:提供康复治疗和训练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 康复评估室:用于康复进展和效果评估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评估工具;- 康复设备:根据康复科的专业特点和医疗需求,配备适用的康复设备,如运动治疗器械、电疗设备等。

5. 康复科的合作机制作为康复科,与其他科室的密切合作是必要的。

三级综合医院在设置康复科时应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与康复科相关的其他科室,如神经内科、骨科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行疾病交叉诊疗;- 与社会康复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建立转诊和康复回访机制。

6. 康复科的持续发展康复科的持续发展是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此,三级综合医院在设置康复科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术支持,促进康复科人员的专业发展;- 定期评估康复科的工作效果和患者满意度,并进行持续改进;- 关注康复科领域的最新发展,引进先进技术和理念。

以上即为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科的基本标准,旨在提高康复治疗和护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康复服务。

-二级医院康复科建设标准

-二级医院康复科建设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房。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5%,但不得少于10张床,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配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最新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最新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最新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一、总则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

其职能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XXX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二、选址与规划布局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康复中心选址应考虑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三、规模与功能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

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XXX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

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四、业务部门设置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如下:一级康复中心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所。

3.智力游戏儿童康复科: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

康复科室建设标准

康复科室建设标准

社区康复室建设标准为规范社区康复室建设,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对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能力,制定本规范。

一、机构职能在卫生部门的领导和残联部门的协助下,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康复室。

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和慢性病人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二、基本条件1. 人员配备康复室具有经过专业培训、负责医疗康复的专(兼)康复医生或精防医生1-2名。

2. 场地设施有相对独立的工作场地,以15-40平方米为宜,并有无障碍通道。

统一挂牌:“康复室(科)”。

备有宣传材料和普及读物。

3. 康复设备和精防药物——有各类残疾筛查、诊断设备及工具;——躯体运动功能评估设备:刻度皮尺、关节活动测量器、肌力计等;——运动治疗设备:拐杖、助行器、轮椅,平衡板、弹力床,训练用垫和床,沙袋、哑铃、墙拉力器、手指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姿势矫正镜,股四头肌训练器、平衡杠、功率自行车、坐式踏步器、踝关节屈伸练习器、站立架,步行、转移、生活等各类辅助装置;——理疗设备:中频治疗仪、红外线治疗机、颈椎腰椎牵引设备;——作业治疗设备:沙磨板、插板、螺栓、训练用球类、日常生活训练用具;——传统康复治疗用品:推拿用品、针灸用品、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精防药物。

4.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康复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年度计划和总结、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和康复服务统计汇总表、残疾筛查和功能评估制度、个别康复训练计划和实施制度、家庭康复病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康复服务档案制度、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残疾预防宣传制度等。

——所开展各项活动均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记录。

三、服务内容1. 筛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残疾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情况。

2. 以躯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及心理适应能力为重点,提供康复治疗和训练。

3. 早期发现精神病患者,根据需要及时转诊,配合开展康复期精神疾患的药物发放、随访和监护工作。

上海市康复科建设标准

上海市康复科建设标准

上海市康复科建设标准上海市康复科建设标准是为了促进康复医学的发展,提高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康复医疗服务的需求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机构设置与基本设施康复科应设置为医院独立科室,具备相应的诊疗、康复设备和专业人员。

科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环境整洁、舒适、安全。

康复设备应包括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心理疗法等方面的设备,设备配置应满足各类康复治疗的需要。

二、人员配备康复科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等。

人员数量应根据科室规模和康复业务量而定,但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康复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接受过康复医学专业培训;康复治疗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各种康复治疗技术;护士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具备一定的康复护理知识。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康复科应提供各类康复医疗服务,包括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心理疗法等。

服务内容应根据患者需求和疾病类型而定,治疗项目应科学、安全、有效。

康复科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同时,应注重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科研与教育康复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针对康复医学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学科发展。

同时,应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康复理念和技术,提高上海市康复科的整体水平。

五、管理与发展康复科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科室的良性运转。

同时,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此外,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科室的协作配合,形成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总之,上海市康复科建设标准是为了提高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康复医疗服务的需求而制定的。

康复科应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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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
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房。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5%,但不得少于10张床,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配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
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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