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银信合作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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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合作业务实施方案

银行与合作业务实施方案

银行与合作业务实施方案是指银行为了提高业务水平、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客户满意度等目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开展各项业务的具体计划。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银行与合作业务实施方案示例:一、合作目标:1. 提高市场份额,增加客户数量。

2. 拓展业务领域,实现互利共赢。

3. 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合作对象:1. 中小企业客户2. 个人消费者3. 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4. 及其他有合作潜力的企业或机构三、合作内容:1. 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各类贷款、存款、理财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2. 金融科技应用:合作推广线上银行、移动银行等金融科技产品,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3. 风险管理:共享风险管理经验和数据,共同制定风险控制策略。

4. 培训和交流:开展员工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5. 其他业务合作:根据双方需求和市场情况,探讨其他业务合作模式。

四、合作方式:1. 战略合作: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和具体内容。

2. 项目合作:针对具体项目开展合作,如联合营销、风险管理咨询等。

3. 技术合作:共享金融科技研究成果,共同研发创新产品。

4. 培训合作:联合举办员工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

五、合作步骤:1. 初步沟通:双方进行业务交流,了解合作需求和可能的合作领域。

2. 签订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和方式,签订合作协议。

3. 实施合作:根据合作协议,开展具体合作项目。

4. 合作评估:定期评估合作效果,调整合作策略。

六、风险控制:1.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作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合作过程中的纠纷。

3. 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合作业务的风险可控。

银行对(某公司)金融服务方案

银行对(某公司)金融服务方案

金融服务方案银行对(某公司)金融服务方案中国ⅩⅩ银行河南省分行前言致某局(某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本着“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和运作机制。

愿意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长期为客户服务的经验,真诚期望与贵局(公司)开展长期全面战略业务合作,相互依存、共创价值、共谋发展!期待我们的合作广泛、长久!并对贵局(公司)的发展致以良好的祝愿!我们的服务理念:通过为客户提供整体财务管理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在财务方面的需求,帮助客户在财务上发展成功。

ⅩⅩ银行努力成为金融服务的集成商,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目录第一部分双方简介第二部分双方合作现状第三部分银企合作的新机遇第四部分对销售货款网上跨行支付结算工作的理解第五部分金融服务方案实现目标第六部分我行具备为贵局(公司)提供跨行结算和贷记卡应用的实力第七部分我行为贵局定制的其他服务第八部分服务的组织与计划第九部分结束语第一部分双方简介某局(某公司河南省公司)贵局(公司)成立于1983年,是某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下辖18家地市公司,100余家县级分公司,共有在岗职工2万余人。

主要负责叶购销、批发和专卖管理。

近年来,贵局(公司)经营业绩显著,全省常年种植叶面积稳定在在150万亩左右,收购量在350万但上下;年产销量在300万箱左右;年实现工商税利在50亿元上下。

经营指标综合排名列河南省2012年度百强企业榜单第三名。

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ⅩⅩ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5年改制为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0月27日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在《银行家》杂志发布的“中国银行业100强榜”中,中国ⅩⅩ银行位居榜首;荣获“2007中国最佳网上银行”奖;英国《银行家》杂志2008年度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ⅩⅩ银行列第13位。

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目前拥有600多个机构网点,遍及18个地市,全口径存款余额超过了30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500多亿元。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行为,促进银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引导信托公司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本发展自主管理类信托业务,实现内涵式增长,现将银信合作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应坚持自主管理原则,提高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打造专属产品品牌。

自主管理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资产管理中拥有主导地位,承担产品设计、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实质管理和决策职责。

二、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不得将尽职调查职责委托给其他机构。

在银信合作受让银行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以及发放信托贷款等融资类业务中,信托公司不得将资产管理职能委托给资产出让方或理财产品发行银行。

信托公司将资产管理职责委托给其他第三方机构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

三、商业银行应在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务人资产转让事宜,保证信托公司真实持有上述资产。

四、商业银行应在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产的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或者加盖商业银行有效印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移交给信托公司,并在此基础上办理抵押品权属的重新确认和让渡。

如移交复印件的,商业银行须确保上述资产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真实与完整,如遇信托公司确须提供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商业银行有义务及时提供。

信托公司应接收商业银行移交的上述文件材料并妥善保管。

五、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

六、银信合作产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或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应执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确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即投资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单笔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书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书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书尊敬的委托方,感谢您考虑我行提供金融服务。

我们理解金融服务对于您的企业和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因此我们愿意提供专业和完整的金融服务方案。

以下是我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方案的详细介绍:一、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一家专业的银行,我们为各类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无论是小型企业、中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我们都有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您的需求。

1. 企业贷款我们提供灵活的贷款方案,以帮助您满足企业运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这包括经营贷款、设备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2. 融资租赁我们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帮助您获得设备和资产,同时灵活还款和租赁期限。

3. 外汇服务我们提供外汇交易和外汇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帮助您在全球市场中进行跨境交易,并降低外汇风险。

4. 电子银行服务我们提供便捷的电子银行服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子支付等,以方便您随时随地管理企业资金。

二、个人金融服务除了企业金融服务,我们也为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帮助您管理个人财务和实现财富增值。

1. 个人储蓄和理财产品我们提供多种个人储蓄和理财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

您可以选择存款、储蓄账户、基金等产品。

2. 房屋贷款如果您计划购买房屋,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灵活的房屋贷款方案,并根据您的还款能力制定合适的还款计划。

3. 信用卡和消费贷款我们提供多种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产品,以满足您的消费需求。

您可以享受方便的消费信贷服务,同时积累信用历史。

4. 保险和投资产品我们为您提供多种保险和投资产品,以帮助您管理风险和实现财富增值。

您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和投资产品来满足您的个人需求。

三、专业金融咨询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金融顾问和专业团队,可以为您提供全面的金融咨询服务。

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和目标,制定相应的金融计划,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

通过我们的金融服务,您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增值财务,实现个人和企业的目标。

银信如何合作更合适

银信如何合作更合适

银信如何合作更合适《中国银监会信托投资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的出台为商业银行进军信托业打开了大门,近几年商业银行掀起了入股信托公司的风潮。

厘清银信合作的作用、商业银行通过何种方式进入信托业以及各种模式的利弊等问题对于促进银信合作的发展和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意义重大。

一、可见的好处自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合作以来,两者间的关系就不断拓宽和加深,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业务合作与创新,对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影响积极。

有利于拓展业务范围。

受诸多法律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的的主要业务仍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经营范围受到诸多制约。

如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能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不能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信托作为连通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全能型金融投资平台,可以将债券、股票、贷款、股权、房地产投资、未来现金收益等多种资产进行串接和整合。

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商业银行除了能够开展代理销售信托产品、信托资金托管、为企业担保和融资等初级业务外,还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开展房贷资产证券化、人民币理财、信贷资产转让信托、企业年金、不良资产处置信托,甚至可以通过信托公司为中高端客户提供遗产处置、合理避税等综合服务,可以极大地拓宽业务范围。

有利于提升金融创新能力。

一方面,银行可借助信托这个平台,使银行产品满足法律监管的要求,实现制度创新,如近一年来商业银行推出的银信连接理财产品;另一方面,银行和信托公司在新的业务领域进行合作,实现了业务创新,如信贷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信托等;当然,银行可以效仿信托原理,应用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和模式进行创新,如信用证、集合理财、高端客户服务等。

有利于扩大中间业务收入。

长期以来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存贷利差,利润增长模式单一。

近两年来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直接融资比例快速上升,居民储蓄向股市分流;而利率市场化进程使银行存贷利差不断缩小,银行经营压力增大。

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房地产信托
风控偿债要求
房地产工程的担保措施一般采用工程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率目前是控制在4折水平; 为了保证优先受偿权,要求工程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 在抵押担保缺乏时,也可引入第三方进行信用担保或第三方提供其它抵押物; 房地产工程一般还会考虑派驻董事或者财务人员的方式,管理企业的印鉴,对企业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防止企业进行违规经营操作,违规资金运用; 通过资金监管账户,监管工程的销售收入,一般还会对资金监管账户的余额进行限制管理,以保障企业顺利归还本息; 同时还会要求企业提前几个月进行资金的归集或者还款方案的安排,以防止在信托方案结束的时候出现问题; 企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出具决议,同意按照约定进行,如违反安排主债权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合伙人大会 (设立“执行事务机构” )
外部专家或专业机构
劣后受益人
拥有特殊表决权
投资工程合作
信托公司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
合作模式
研究交流互动,互利共赢,迈向辉煌
信托方案理财产品发行合作
1〕担保公司凭借其积累的相当数量的客户信息,将具有闲置资金或投资意愿的客户推荐购置信托方案理财产品。担保公司赚取信托推介费用。 如购置客户在信托方案存续期间出现资金短缺情况,一是信托公司或担保公司帮助其转让信托方案受益权;二是可通过信托方案受益权质押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进行新的融资补充企业运营资金。 2〕担保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息的担保。因国内信托金融牌照的稀缺性、信托公司对工程的严格审查和担保偿债保障措施的设定,根本上信托公司发出的产品平安性都是很高的,即使工程出现问题,信托公司也会自己解决以维护自己的信用和声誉。所以担保公司做这样的担保不会出现代偿情况,还给投资者吃了一个定心丸,担保公司同样赚取信托推介费。 3〕担保公司可以在银行授信范围内进行银行贷款和信托方案产品收益差价的套利。担保公司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可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向银行取得贷款,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正常经营,顶替出自有资金进行信托产品的投资,一般差价都在3-5%/年。担保公司赚取信托推介费和套利分成。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银信合作业务思考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银信合作业务思考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的思考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1-040-02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宽松货币政策的逐步退出,商业银行过度依赖的存贷传统业务扩张遭遇规模瓶颈,也在不断的进行业务创新和盈利模式转型。

银保合作,银证合作,银信合作等中间业务都在如火如荼的展开。

随着银监会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业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是创新,还是违规?本文通过对银信合作业务的分析,揭示其基本内涵和潜在风险,并说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信合作业务创新信托理财2010年8月12日,我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是继7月初暂停银信合作业务后,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信业务出台的更为严格的管理规范。

与此相对应的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和房地产行业信贷调控力度的加大,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在规避监管的“夹缝”中迅猛发展,银行不断通过银信合作平台加大信贷投放的火爆局面。

数据显示截至到2010年6月底,该业务规模已突破2万亿。

一、银信合作业务的内涵及发展动因银信合作是指央行为了防止经济过热而出台政策限制商业银行放贷,迫使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的一定数额,而现在经济本身对贷款的需求增量很大,这时候商业银行为了绕过政策限制而采用了银信合作的方式,通过信托公司来发放贷款。

具体操作是:由银行作为发起端,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

这些公司基本都是银行的长期稳定客户,资产质量较好,且大部分占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最终的风险是在银行端。

我国银信合作业务的开展和迅猛发展存在着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原因。

从内因来看,银行业和信托业本身就具有加深合作的需求和条件。

就银行来说,当前我国银行业正在发生着一系列深刻的变革,为了改变传统的经营和运营管理模式,银行有着业务模式多元化,完善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和发展理财业务等中间业务的需要,通过与信托合作,银行可以发挥其信誉担保优势,信息优势和营销资源优势,满足其自身的多方面需求。

银行社银一体化服务方案

银行社银一体化服务方案

银行社银一体化服务方案银行社银一体化是指银行与社会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以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一种模式。

通过整合银行的金融资源和社会机构的服务能力,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

一、服务方案设计1.建立合作机制:银行与社会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责任分工和利益分享机制。

2.共享客户信息:银行与社会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保护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共享客户信息,实现客户信息一次录入、多次利用,提高服务效率。

3.金融产品定制:根据社会机构的实际需求和客户群体特点,银行可以为社会机构定制专属的金融产品,如优惠利率、定制信用卡、行业特色投资产品等。

4.协同营销推广:银行与社会机构共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利用各自的渠道和资源,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吸引更多的客户。

5.智能化服务支持:通过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为社会机构提供智能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如自助服务机器人、在线客服等,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二、服务内容1.借贷服务:为社会机构提供贷款融资服务,支持其发展壮大。

同时,根据社会机构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专属的信用贷款、保证金贷款等金融产品。

2.支付结算服务:提供快捷、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支持社会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资金流转。

同时,可以推出定制的支付产品,如企业支付宝、微信企业支付等。

3.资产管理服务:为社会机构提供资产管理与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理财产品的定制和风险管理的指导,帮助社会机构实现财务增值。

4.国际业务支持:为社会机构提供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交易和跨境支付等国际业务支持,帮助其开拓国际市场。

5.电子银行服务:为社会机构提供便捷的电子银行服务,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方便社会机构进行日常金融操作。

三、服务优势1.便利性:社会机构可以通过社区银行、直销银行等多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减少时间和空间成本,提高办理效率。

2.定制化:银行可以根据社会机构的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满足其特定的金融需求,提供专属的金融产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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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银信合作金融服务方案商业银行根据信托公司的经营特色和资金管理的目标,从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等方面可为信托公司提供产品齐全、操作便捷、灵活实用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

一、资产业务商业银行为信托公司提供的资产业务服务主要包括资金拆借、信贷资产转让、投融资组合方案。

(一)资金拆借资金拆借是同业金融机构之间融通短期资金的业务。

考虑到信托公司可能出现临时资金缺口,商业银行可满足信托公司短期(1天至7 天)资金的临时性周转要求,补充信托公司资金头寸,资金拆借价格为市场水平。

业务流程如下:⑴商业银行给予信托公司资金拆借额度,在该额度内商业银行可随时满足信托公司的短期(7 天以内)资金拆借需求;⑵信托公司出现临时性资金缺口时向商业银行提出拆借申请;⑶商业银行向信托公司划拨拆借资金,信托公司于拆借到期日将资金本金和利息一并划入商业银行指定账户。

(二)信贷资产转让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买卖一笔或一组在其经营范围内合规发放、且尚未到期的信贷资产的业务。

通过信贷资产转让的合作,双方可达到调节资金头寸,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产负债比例的目的。

银行向信托公司的信贷资产转让主要为卖断型。

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指双方根据经营合作的需要,信贷资产的卖方将信贷资产的风险与报酬全部转让给买方而不进行回购,以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利用信贷资产的原始利率与转让利率的差价获得收益。

信贷资产转让期间,被转让的信贷资产将剥离卖方的财务报表,因此可以达到调整卖方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同时加强卖方同业资产结构管理及资产流动性管理。

业务流程如下:⑴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一笔或一组贷款;⑵发生资产转让之前借款人定期向商业银行支付利息,并由商业银行对该笔资产进行管理;⑶信托公司对借款人资质进行审核,给予授信,并同意受让商业银行持有的对该借款人的债权;⑷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署卖断型资产转让协议,将标的资产卖断予信托公司;⑸信托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转让标的价款;⑹信托公司对受让债权进行管理,定期从借款人处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三)投融资组合方案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可以联手为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投融资组合服务方案,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

1、股权投资+银行融资由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来补充借款人的资本金,直接提高其信用等级,商业银行则向借款人提供配套项目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

2、低成本信托融资+银行融资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将一个或多个投资人指定管理的信托资金投放于商业银行的客户,为借款人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方式;随后,商业银行直接对借款人给予资金支持,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

通过低成本信托理财融资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模式,不仅帮助我行客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同时还可有效扩大我行贷款份额。

业务流程如下:(1)购买(2)资金⑴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与投资人签订《理财协议》,同时投资人将资金交付商业银行;⑵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单一资金信托协议》,指定购买借款人的债权;⑶信托公司通过融资平台向借款人发放低成本的信托贷款;⑷商业银行向借款人直接提供融资。

3、售后回租+低成本信托融资+银行应收租金融资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客户签署售后回租合同,形成租赁债权,再由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将一个或多个投资人指定管理的信托资金投放于商业银行的客户,为借款人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最后商业银行采用应收租金融资的方式就剩余额度对借款人给予授信支持。

业务流程如下:(2)理财资金(3)资金信托协议⑴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客户(借款人)签署售后回租合同,形成租赁债权;⑵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与投资人签订《理财协议》,同时理财投资人将资金交付商业银行;⑶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单一资金信托协议》,指定购买租赁公司对借款人的租赁债权;⑷信托公司及商业银行分别与租赁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先由信托公司受让出租人对借款人的债权;⑸对于因信托理财产品发行不足而未能受让的剩余租赁债权由商业银行受让;⑹借款人向租赁公司开立在商业银行的监管账户支付租金,然后由商业银行再按照信托计划和商业银行受让部分的比例进行分割。

二、负债业务信托公司在商业银行开办的存款业务属于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政策执行。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手续简便,信托公司只需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存入资金即可。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目前已成为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试点。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2005】61 号)中,宣布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同业存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商业银行结合金融市场同业资金价格水平、各地区竞争情况以及不同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贡献,实行区域性、差异化的弹性定价政策。

三、中间业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银行与信托公司在中间业务领域的合作空间也越来越大。

(一)托管业务商业银行接受客户(信托公司)的委托,将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交给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安全保管客户资产,对信托资金运用行使监督职责,并提供投资管理等相关服务。

商业银行作为“全牌照”式托管银行,托管资产涉及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QDII、QFII、社保基金、券商集合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理财、券商定向资产管理和产业(创投)基金等多个领域,托管资产规模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

商业银行作为为数不多的已获得企业年金托管资格的股份制银行之一,可以与获得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资格的信托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企业年金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商业银行企业年金服务如下图所示:企业年金 运营模式(二)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破产隔离,通过对现金流 的转换和组合,必要时经过一定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最终转化成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住房抵押贷款、商用房抵 押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应收款类资产、收费类资产等具有稳定现金流收入 的资产均可进行证券化操作。

由于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破产隔离制度,由其担任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受托机构,能够确保资产证券不受发起人和发行者的经营风险影响,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种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新型投资品种。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已取得股份制银行首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银行资格,并于2008年10月10 日完成首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银2008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简称“信银一期ABS”)所有发行工作和资产交割。

业务流程如下:⑴放贷⑴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⑵根据商业银行调整信贷资产目标及市场要求选择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剥离出商业银行,构建资产组合;⑶商业银行与SPV(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将资产组合转移给SPV,实现破产隔离,SPV 与贷款服务机构、资金存管机构等签署相关合同;⑷SPV 与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合作,根据资产组合的现金流设计形成证券化产品;⑸信用增级机构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⑹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审查各种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给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级结果;⑺投资银行(证券承销商)可以采取公开发售或私募的方式来承销证券产品;⑻投资银行(证券承销商)将证券销售给投资者;⑼投资者将认购资金交付证券承销商;⑽证券承销商将获得发行现金收入交付SPV;⑾SPV 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商业银行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价款;⑿由借款人向贷款服务机构偿还贷款本息;⒀贷款服务机构向资金存管机构转付回收款;⒁在证券偿付日,资金存管机构根据SPV指令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证券本息。

(三)信托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将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于指定或非指定用途的产品。

银行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包括以一般贷款、票据、债券、融资租赁债权为资金支持的信托产品。

为满足投资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根据不同的风险、期限和收益率等要素,商业银行至今已推出“稳健型新股申购系列”、“平衡型信贷资产系列”、“稳健型票据资产系列”、“平衡型信托贷款系列”、“进取型股权投资系列”和“平衡型全面配置系列”6大类对公信托理财业务产品,已初步搭建了规模化、多元化的对公信托理财业务平台。

通过信托理财产品可以加强信托同业资产结构管理及资产流动性管理,分(1) 散金融风险,增加客户资源,为投资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

业务流程如下:⑸受让资设人立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募集理财资金;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同⑹获取收益⑶商业银行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理财计划设立; ⑷信托公司收取信托计划的管理费用;⑸信托公司按合同约定以信托资金受让商业银行优质信贷资产; ⑹信贷资产产生的本息作为信托计划获取的收益;⑺信托公司将信托收益扣除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信托公司报酬后,按约定返还给商业银行;⑻商业银行将获得收益分配给投资人。

四、代理业务(一)代售信托计划商业银行拥有众多实力雄厚的公司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网络,具有强大的 分销能力,可以将信托产品加以推介,满足信托公司产品销售需求。

(二)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业务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收取委托人申 购信托产品的资金、登记委托人和受益人信息、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办理业务查 询、受益权转让、收益分配与信托资金清退等手续。

业务品种包括有价证券、 外汇市场、证券化资产、贷款信托等。

通过此类代理服务,商业银行为中高端客户提供各类信托理财产品,满足 客户投资理财的需要。

(三)资金收付和结算⑶理财资金 委托,计划 设立⑷收取管理费信托公司 (受托人)信托计划商业银行 优质信贷资 产资金收付和结算是商业银行通过柜台或网上银行渠道为信托公司提供的对外收付款服务,用于信托客户向交易对手、客户的款项收取和支付。

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直接转账收付,在商业银行系统内可以实现实时到账,跨行支付可以选择人民银行大额或小额支付系统,实现跨行支付不落地交易,并可协商优惠费率。

(四)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代理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交易,协助信托公司完成债券投资计划,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主要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五)证券资金存管及结算业务1、第三方存管业务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系统为信托公司提供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单独立户管理、资金监管、资金交收等业务功能,可以充分保护信托公司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

目前我行已经与全国60 余家大中型证券公司建立了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关系并实现存管系统上线,系统运行稳定,业务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可以满足全国各地信托公司存管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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