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空间应用中心人才周转房、公寓使用管理规定-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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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乙方经过实地了解,自 愿承租甲方上述房产(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协 议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空间应用中心人才周转房、公寓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科院“3H 工程”,切实解决中心职工实际住房问题,加强 人才周转房和青年公寓的管理,维护好房屋使用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 据中科院有关房屋使用管理制度和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人才周转房及公寓保障职责
第二条 各部门职责 综合办公室统筹调配人才周转房及公寓的使用; 人教处负责审核人才周转房、青年公寓住房人员资格,租金核算、提出年度 用房需求和房租扣减; 条件保障处负责房屋内必要的设备、设施配置及维修; 财务处负责房租的核算与汇缴。
5.14 因履行本租赁协议的腾退约定的,乙方腾退并交换于甲方 的上述房屋以及原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处于正常状态。
5.15 本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交接上述租赁房屋后,甲 方有权在不干扰乙方正常居住的情形下,对上述房屋的租用情况进行 调查了解。
第六条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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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解除本协议。
第四章 青年公寓的申请及使用
第五条 青年公寓申请条件 (一)在中心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研二开始); (二)我中心非京籍应届毕业单身职工; (三)其他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 青年公寓申请流程、居住时限及费用收取 (一)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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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单身职工自办理入职手续时填写《空间应用中心公寓入住申请表 (新进职工)》(附件 2),经人教处审核后交综合办办理入住,逾期不予办理;
中科院出差住宿标准

中科院出差住宿标准
嘿,朋友们!咱今儿来聊聊中科院出差住宿标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出差啊,住宿可太重要啦!就好比咱出门得有双舒服的鞋,不然这一路得多别扭呀。
中科院的出差住宿标准呢,那可是有讲究的。
一般来说呀,会根据出差的地点和时间来安排。
你想想看,要是去个大城市,那住宿条件肯定不能太差吧,不然咋休息好呢,第二天还咋精神饱满地工作呀!但要是去个小地方,也得保证基本的干净整洁和舒适呀。
这就好像咱吃饭,不能顿顿大鱼大肉,但也不能老是馒头咸菜呀。
得根据情况来,该享受的时候享受,该节省的时候节省。
这住宿标准也是一样的道理呀。
咱说要是住得太差,那晚上睡不好,第二天迷迷糊糊的,工作能做好吗?那肯定不行呀!但要是太奢侈浪费了,那也不合适呀,毕竟咱是去工作,不是去享受度假的。
你再想想,要是两个人一起出差,住个标准间不就挺好嘛,还能互相有个照应,晚上还能讨论讨论工作呢。
但要是一个人出差,那就得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合适的房间啦。
有时候我就想呀,这住宿标准就像是一把尺子,得好好量一量,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
长了浪费,短了又不舒服。
咱可不能小看这住宿问题,这可是关系到出差的质量和效率的大事儿呢!要是住得不舒服,那心情能好吗?心情不好工作能顺利吗?这一连串的反应可不得了哇!
所以呀,大家一定要好好了解中科院的出差住宿标准,按照规定来,这样既能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又能让自己住得舒心。
总之呢,这中科院出差住宿标准就是咱出差路上的一个重要保障,咱可得重视起来,别不当回事儿!让我们都能在出差的时候住得安心,工作得顺心!。
高校宿舍出入口考勤管理应用案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应用北洋无障碍通道机管理学生公寓考勤一、用户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中科大”隶属于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大是全国首批“211工程”和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中国顶尖学府“常青藤联盟”(C9联盟)、国家“珠峰计划”、“卓越计划”的重要成员,我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实验室的高校,是我国“科技英才的摇篮”、“科技创新的重镇”、“科教结合的典范”和“科学文化的高地”,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二、项目背景:中科大现有四个校区,在校学生1万5千余人,学生公寓楼近50栋。
由于学生人数众多,传统的人员管理公寓模式已无法满足要求,对学生是否及时归寝等排查较困难。
另根据学校数字化科学管理的需求,严格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的管理。
为了有效提升学校学生公寓的安全及管理效率,在所有的公寓楼出入口安装了无障碍通道49路。
三、产品合作:中科大学生公寓管理部门通过多方了解调研,发现北洋集团的无障碍通道是目前市场上最有实力和技术优势的无障碍通道机产品。
通过与北洋集团的接触了解了北洋的公司整体实力以及技术优势。
经过多种产品选型比较最终认定了BY-RR5245无障碍通道机做为该校学生公寓门禁系统中使用。
北洋BY-RR5245无障碍通道机特点:·高频二维读卡,识别率高选用符合ISO15693协议的13.56MHz高频RFID卡,二维读卡,磁场分布均匀,穿透力强,识别率高,读卡距离远·快速通过每通道每分钟通过近100人,意外情况下不影响疏散,与日常大门通行速度相当·无权限人员通过报警报警方式灵活、查询一目了然,在报警同时抓拍无权限通过人员的影像资料。
具有防尾随功能,能够在大人流量情况下准确识别每一个无权限人员。
·支持主动刷卡与被动刷卡主动刷卡与被动刷卡同时支持,兼容性强,适用范围广·实时显示在人员通过时,可以在显示屏或大屏幕上实时显示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处理速度不高于0.2秒·自动统计对进出人员或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无须人工查寝,只需通过电脑把刷卡记录进行分析,自动生成需要的名单·防止代刷卡通过一人,系统只能识别一张卡,防止替代刷卡现象·反潜入学生进入公寓后把卡交给别人再次持卡进入,系统会自动报警·一卡通对接与学校现有一卡通对接,并同时考虑与一卡通无缝扩充功能,需一卡通方提供数据接口·双向进出、自动方向识别每路通道均可入可出,节省用户投资,大大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2016版)研究生公寓是提供给研究生处招收的按规定办理过住宿手续的在学研究生为完成学业任务而居住的处所,是在学研究生集体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场所。
研究生公寓管理事关研究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合肥研究院正常的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是科研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公寓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公寓内所有在住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学籍研究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学籍研究生及经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批准的联合培养学生(以下简称“联培生”)等住宿人员。
根据研究生公寓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研究生处负责全岛研究生公寓的住宿安排与分配、住房调整、协助科学岛服务中心办理学生退宿手续等;科学岛服务中心负责研究生公寓日常管理、公寓修缮、例行查房、核收住宿费和水电费、拖欠住宿费的催缴工作、住宿安全、门卫工作、公共场所保洁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其他有关住宿管理工作与服务工作。
第一章住宿一、住宿对象1、合肥研究院正式招收的国科大学籍或中科大学籍研究生。
2、合肥研究院与院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招收的学生。
3、合肥研究院定向培养(在职)研究生一律不安排住宿。
3、居住在本市非合肥研究院定向培养的在职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分配原则1、根据各研究生公寓楼的实际情况,一般按照各所新生就近安排的原则分配宿舍。
2、在有空房间(两个空床位)的情况下,允许硕士二年级学生按照自愿组合的原则抽签空房间,未抽中空房间或落单的研二学生,以及博士新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一般按照同一导师、同一课题组、同一研究所或中心的优先原则安排新老生合住。
3、所有研究生宿舍都为两人间。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单人住一间宿舍,不接受任何理由的单间住宿申请。
4、入学时自愿放弃住宿的又符合住宿条件的研究生,当前学期内不接受其住宿申请。
下学期如再申请住宿,将视床位情况另行安排。
中国科学院武汉教育基地研究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国科学院武汉教育基地研究生公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公寓是研究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全面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和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与日常行为管理,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新形势的需要,特订立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旨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我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日常生活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公寓管理部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综合功能,为研究生创造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环境和良好的生活秩序。
体现方便其生活,规范其行为的功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武汉教育基地设立公寓学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地研究生公寓管理的专门机构。
其职责范围:1、负责教育基地研究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与监督工作。
2、依照《研究生公寓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研究生公寓,有依章奖励或处罚研究生的权力。
3、负责研究生宿舍的调整、安排,办理研究生入住、毕业时的退房手续。
4、负责研究生公寓的卧具、家俱的招标采购、配备和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公寓服务工作及相关经营创收项目管理。
第四条学生服务中心会同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与其《文明宿舍》评定等结合起来,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院规院纪,参与、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促进教育基地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研究生公寓管理本着为研究生服务,培养研究生良好的生活作风的原则。
(一)研究生入住、退宿手续1、研究生入住须持培养单位的入住证明、研究生证向公寓学生服务中心申请住宿。
2、住寓学生须按公寓学生服务中心规定办理住宿手续,交纳住宿押金、住房费,领取钥匙,到指定的房间和铺位住宿,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研究生入住研究生公寓根据住宿条件分档次收费的原则,按学年收取,须在每学年开学时交齐。
4、住寓学生在休学、退学、出国、毕业时,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其所住宿舍家俱及水电设施等经管理人员清点、检查如有缺损,需按规定交纳赔偿金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92]科发行字0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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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92]科发行字0846号)院属京区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业经院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对我院京区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孙鸿烈(副院长)副组长:张玉台(副秘书长)竺玄(副秘书长)成员:柳怀祖(办公厅副主任)王声(计划局学术秘书)汪友三(基建局局长)张永庆(人事局副局长)杜绍卿(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保祖(京区党委副书记)李根群(院工会副主席)办公室设在行政管理局,由杜绍卿同志兼任主任,李伟同志任副主任。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现行的低租金分房制度,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把住房分配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促进建房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宅建设速度,逐步改善广大职工的住房条件。
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住宅的商品化、社会化。
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人人了解房改、关心房改、支持房改;院机关也要抓紧工资制度等配套改革,以利房改办公室反映。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二年七月三日附件: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在同一市、县内的房改政策、办法和具体步骤应当统一,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住房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的精神和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院机关和京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条自觉遵守研究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是每个研究生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住宿研究生应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住宿,服从住宿安排,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留宿外人、出借、转让床位等。
第三条研究生因论文工作需要在校外住宿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同意后,报所在学院(系)和学生处批准。
不办理正常申请手续而在校外住宿的,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私自外出住宿”处理,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第四条研究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及在宿舍楼内乱扔东西,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
禁止在公寓楼内饲养动物。
第五条爱护公物。
公寓楼内配备的家具不准随意搬迁;凡有丢失、损坏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研究生应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七条研究生必须尊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维护好公寓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玉泉路园区和中关村园区学习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处
2011年6月15日。
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

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住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公寓住宿问题更是备受关注。
因此,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也日渐完善,本文将介绍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的标准。
一、基本要求(一)公寓总体要求学生公寓要求安全、卫生、舒适、便利、公平、合理,具备良好的环境素质和健康文化氛围。
(二)公寓布局公寓的布局要合理,采光、通风、园林美化等要符合环保、生态及人文要求。
(三)公寓保障设施及服务公寓要配备应急电源设施、维修设施、保安设施等,并提供网络、电话、人员管理等服务。
二、房间要求(一)床铺床体尺寸最小不低于0.9×1.8m,床垫厚度不少于8cm,床铺整体高度不低于40cm,可升降式床架底部空间高度不低于25cm。
床头板要求不高于60cm。
(二)书桌和椅子书桌面积不少于1㎡,宽70-80cm,深50-60cm。
椅子宽度不低于50cm,深度不低于45cm,背高不低于70cm。
(三)衣柜衣柜尺寸不少于0.6㎡,高度不低于2.0m,顶面不低于2.5m,深度不低于60cm。
(四)卫生间公寓内卫生间应按照规定尺寸大小,提供淋浴设施,24小时有热水供应。
三、公共区域要求(一)卫生公共区域的卫生应该保持良好,不允许有垃圾和异味,应设置保洁员和清洁设施。
(二)电视、电话、网点、贵重物品寄存等服务公寓应提供电视、电话、网络,并设置贵重物品寄存等服务设施。
(三)教育文化设施公寓要设置阅读室、学习室、休闲区等教育文化设施,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四、其他要求(一)环保学生公寓要求环保,采用绿色建筑材料,符合生态文明要求。
(二)社会公益性学生公寓也是社会公益性建筑,应该考虑弱势群体和农民工等人的住宿。
(三)安全公寓的安全要求是毋庸置疑的,任何人因公寓造成的安全事故都是不可取的。
总之,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的完善对于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学习动力有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期待着学生公寓的建设越来越完善,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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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12 年12 月20 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
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手续
第一条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到公寓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没有办理校园一卡通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或报到手续,到公寓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条学生与公寓管理人员一起验收房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备设施、家具、门窗、卫生洁具、电器、电话、水表、电表等物品),并签字确认。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三条房间及室内卫生间的卫生由本房间的学生负责,每位学生有维护好房间内卫生的义务。
第四条房间内只允许存放学生本人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五条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蒂、随意抛撒废弃物。
第六条各种垃圾应倾倒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处堆放。
第七条不准乱写、乱画、粘贴各种字画。
第八条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外晾晒被服、衣物等。
第九条为保证其他学生顺利入住,学生退房时,应将房间打扫干净。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进出公寓应主动出示个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公寓应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妥善保管个人的贵重物品及现金,笔记本电脑应加防盗锁;离开房间或休息时,应关好门窗。
第十二条公寓内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源。
确有需要,须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安装。
第十三条公寓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微波炉、热得快、电炉、电冰箱、电磁炉、电饭煲、电饭锅、电热杯、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火锅、液化气炉等用具。
第十四条公寓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第十五条不得在床上吸烟,使用蚊香要远离易燃物品。
第十六条不得在公寓内焚烧废弃物。
第十七条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
第十八条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各种物品,严禁堵塞消
防安全通道。
第十九条不得在室外窗台(含阳台)摆放花盆等物品,以防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未经学生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寓内集会和宗教活动。
第二十一条亲友来访应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将陌生人带入公寓。
第二十二条经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工作人员两人及以上可以进入房间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查验水电表,及其它维修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公寓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维护公寓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发现可疑现象和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发生火灾等紧急危险情况要妥善处置,及时报告或报警。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酗酒、划拳;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各种球类运动、高音播放音响和电视。
第二十五条来访人员逗留时间不宜过长,应于当日23:00之前离开公寓。
第二十六条学生之间要和谐友爱、互相宽容,理智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不得辱骂他人、打架斗殴。
第二十七条不允许在公寓内从事各种商业推销活动
或将营销人员领入公寓。
公寓电话不得作为对外广告业务宣传使用。
第二十八条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应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得驶入公寓。
第二十九条公寓内禁止饲养家禽及各类宠物等。
第三十条进出公寓应穿戴整洁,文明着装,不得光脚、赤膊。
第五章住宿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或院系)同意,报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到公寓管理部门备案,公寓不再保留其床位。
第三十二条学生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出租、转让。
第三十三条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安装内侧插销或在门外挂明锁等;不得将钥匙转交同宿舍以外人员;办理退宿手续时将钥匙交回公寓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需要提前入住,或推迟撤离公寓的,须经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并交纳住宿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未经批准,不按期撤离公寓的,按照100元/日收取住宿费;拒不撤离的,公寓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十五条学生发现室内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
修。
因不及时报修而发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损坏公寓内物品,须照价赔偿。
第六章水电费收取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全额计量收费和指标控制两种形式:第一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用水用电实行指标控制(每月免费使用电量15度、冷水3吨),超额部分按照《北京市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联合培养学生、高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水电费按照《北京市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全额收取。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学生应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规定,如有违犯,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院发字〔2008〕219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