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doc
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模板】

**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因受疫情影响,我校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方便考生快速了解我校复试相关办法、流程及相关要求,特将重要事项制订本须知,请考生认真阅读。
具体要求:一、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各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调剂期间不要大范围流动、不要人员聚集,应加强疫情防控,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健康安全。
二、复试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环境、设备、画面及调试等具体要求如下:1.环境要求: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设备要求:考生应提前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进行复试的2台带摄像头的电子设备(1台有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及附件(手机支架等),此外还需要1部通讯设备用于紧急通讯。
为保证视频面试能够正常进行,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保证设备摄像、话筒和音箱功能完备,保证网络环境稳定,用于复试的主机位电脑要求使用有线网络,监控机位的设备如使用智能手机,可用WIFI联网,并拔出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导致复试中断,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耳机。
3.画面要求: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
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候考前15分钟打开视频,开始复试前应将视频设备画面向考场相关人员360度展示考生四周环境,确保环境安静并无其他人员,复试进行中应保持视频画面清晰、角度适中,画面中应涵盖考生复试场面及周围环境。
考研考试流程详细说明

考研考试流程详细说明1. 报名阶段考研报名是考生迈入研究生教育阶段的第一步,也是整个考研过程的起点。
报名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考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查看招生政策:考生可以通过各高校招生网站或考研专业网站,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考试科目和报名时间等信息。
•准备材料:考生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扫描或照片处理。
•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通过高校招生网站或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志愿选择和考试科目等。
•缴纳报名费: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考生需要登录高校招生网站或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相关准考证。
2. 考试阶段考研考试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考试)和高校自主命题考试(简称校考)。
具体流程如下:2.1 全国考试•考试科目:全国考试通常包括两门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政治》、《英语》和《数学》;专业科目则根据考生所选择的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全国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2月或次年的1月进行,考试时间为一天。
考试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考试科目不同。
•考试形式:全国考试通常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内容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
•成绩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全国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或相关高校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2 校考•考试科目:校考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由各高校自主命题,通常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校考的时间一般在全国考试结束后的2月至4月之间,具体时间由各高校确定。
•考试形式:校考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一般为专业课程的综合考察,考试题型多样;面试内容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成绩查询:校考成绩通常由各高校公布在相关高校招生网站上,考生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招生报考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招生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以上,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
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系)招生学科目录。
招生学科目录中有括号标记为“专业学位”或“工程硕士”的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做标记的属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目录中所列各院(系)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包含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院(系)和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
各学科招生人数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考生可在网上查阅往年的录取数据作为参考。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时间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四、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哈工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一、培养目标及办学方式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7]57号)精神,自1998年起在企业中招收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通常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即学生入学不离岗,所学内容、研究的课题与企业实际相结合,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报名1、报考条件(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按国家学位办有关要求,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占录取总数的10%以内。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所占的比例单列,但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数的20%。
(3)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但应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但应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注意: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所报考工程领域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报名方式与时间全国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
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考生应仔细核对表中信息,如有错误,需在网报规定时间内改正,逾期将无法再修改。
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研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就读于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名称),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诚实守信,公平参与考试。
二、我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使用任何
电子设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三、我承诺在考试过程中,不抄袭、不偷看他人答案,不与他人交流
答案,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作弊。
四、我了解并接受,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学
校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记入个人
诚信档案等。
五、我承诺在备考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培训或购买非法资料,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
六、我将积极维护考场秩序,尊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生,确保考试的
顺利进行。
七、我愿意接受社会、学校和监考人员的监督,如有违反诚信考试的
行为,我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我已阅读并理解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及相关规定,我将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九、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考试结束。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须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须知很多考生不知道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注意事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注意事项除了要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的一般规定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本文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注意事项一些特殊事项进行整理归纳: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条件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具体起止时间见每年的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招生简章)。
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专业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进行招生。
考生在网报时,报考专业统一选择“警务”;报考研究方向有3个选择: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安学(国际警务执法合作),3选1。
警务硕士考研咨询QQ2850669583 公安学大方向包括以下9个子研究方向:治安管理、形事侦查、监所管理、警务实战训练、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公安思政与文化。
其中,“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方向仅限“上海合作组织”专项计划学员报考。
公安技术大方向包括以下4个子研究方向:网络安全执法技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警务信息技术。
以上13个子研究方向,在考生入学后,再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初试和复试阶段均不涉及。
三、公安大学警务硕士学制与学习形式警务硕士学制为2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1学年(脱产),集中警务实践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如考生不能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建议不要报考)。
四、公安大学警务硕士学费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警务专业学费2年共计3万元,每学年交纳15000元。
另收取警用生活用品费和军训伙食费。
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类别考生网报时请统一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报名、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同。
研究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流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常要经过前期准备、确定报考单位和方面、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成绩查询与复试线划定、参加复试、录取与通知书发放等几大步骤,具体流程如下:1、前期准备。
在报考之前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以及相关报考资格条件等,然后初步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方向范围,了解拟报目标招生单位历年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数线、专业和科目等情况。
2、确定报告单位和方向。
根据前期的准备、了解,最终选择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方向,并由此准备相关的考研复习资料和制定考研复习计划。
3、网上报名。
注意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准备相关报考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在浏览报考须知后进行网上报名(通常在正式报名前.,有预报名环节),同时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4、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照报考点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检验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
5、打印准考证。
在开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参加初试。
初试通常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在准考上会注明,到时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即可。
7、初试成绩查询与复试线划定。
初试之后,大约2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初试考试成绩;初试成绩出来之后一般1个月左右将公布复试分数线(分国家线和34所985高校自主划线)。
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与对应划线确定是否有机会进入复试。
未达所报单位和专业复试线,但满足调剂要求的,后续可以通过“研招网”申请网上调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一项重要制度。
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有助于你了解考试规则,避免因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
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至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
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这表明,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
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
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谨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
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
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
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附件:1.考场规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2018年12月附件1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
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
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
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一)组织作弊的;(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第一百二十九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附件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