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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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镇创建标准(一)

卫生镇创建标准(一)

卫生镇创建标准(一)卫生镇创建标准引言在现代社会,卫生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改善公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卫生镇的创建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介绍卫生镇创建的相关标准,以便为相关地方提供参考。

一、规划与设计1.位置选择:卫生镇应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区,远离工业污染源。

2.占地面积:卫生镇占地面积应适中,能满足日常生活、娱乐、教育等需求,同时要留出足够的绿化空间。

3.基础设施规划:卫生镇内应配备完善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并合理规划交通路网。

二、环境卫生管理1.垃圾分类:设立垃圾分类设施,提倡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和处理。

2.环境卫生监测: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系统,定期检测空气质量、水质和噪音等指标,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环境。

3.公共厕所建设:合理布局公共厕所,确保卫生镇各个区域的居民和游客能够方便使用干净的公共厕所。

三、卫生设施建设1.医疗设施:卫生镇应设立医疗服务中心,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并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教育设施:建立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保障居民子女的教育权益。

3.运动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公园、体育馆、健身房等运动休闲设施,满足居民的娱乐和健康需求。

四、宣传与教育1.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

2.卫生教育:加强卫生教育,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提高卫生镇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能力。

结语卫生镇的创建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从规划与设计到环境卫生管理,再到卫生设施建设和宣传与教育等。

只有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全面提高卫生镇的质量,才能为居民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卫生村的标准(一)

卫生村的标准(一)

卫生村的标准(一)
卫生村的标准
引言
•卫生村是指符合国家卫生条件和标准的农村地区。

•卫生村的建设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一:饮水安全
•提供优质饮水是卫生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确保水源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建立安全饮水工程,铺设管网,提供方便的饮水条件。

标准二:环境卫生
•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处理工作,保持村庄的整洁。

标准三:卫生设施
•建设合理的卫生设施,如厕所、下水道等。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卫生。

标准四:健康宣传教育
•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意识。

•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活动,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标准五:疫情防控
•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机制。

•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施,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结论
•卫生村的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推动卫生村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卫生镇创建标准】 国家卫生镇创建标准

【卫生镇创建标准】 国家卫生镇创建标准

【卫生镇创建标准】国家卫生镇创建标准省卫生乡镇、村标准一、卫生乡(镇)标准(1)、组织管理乡、镇政府重视卫生管理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经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定期组织辖区各行政村、各单位开展各项卫生活动;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民主测评创卫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健康教育乡(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60%;乡(镇)卫生院完成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工作,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宣传资料;主要街道设有固定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栏);广播站定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村民卫生知识普及率达到70%以上。

(3)、环境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和周边地区道路平整,硬化率达到80%以上,绿化、美化,路灯明亮;临街房屋、外墙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排水沟畅通,无淤积污水污物;无露天粪缸(池),禽、畜圈养,环境整洁。

主干道沿街单位(个体商店)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

单位环境干净卫生,车辆摆放整齐,垃圾、污水按规定收集处理;居民户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倒垃圾,乱泼脏水和随地便溺现象。

(4)、环境保护卫生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设有固定垃圾台点(有墙、有顶)、果皮箱,配置专业保洁员,做到日产日清,定点填埋;公共厕所数量足,干净卫生,有专人保洁,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无蛆蝇,无臭味;乡(镇)机关、单位、医院、学校、为无害化卫生公厕。

(5)、饮水与食品卫生水厂(站)卫生管理规范,水源地防护,出厂水质符合标准,出厂水定期检测记录齐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饮用水污染导致的疫情。

集贸市场有基本卫生设施,有专人监督管理和清扫保洁,场地干净,秩序良好。

做到定点定位,划行归市,摆放整齐;1食品经营者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五病”调离率达100%,经营场所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连续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村卫生室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农村人民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村卫生室的建设严重关系着广大农村群众的健康状况。

为了确保村卫生室的建设质量,提高农村卫生健康水平,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一、建设规划标准村卫生室的建设规划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包括城乡规划、卫生规划、环保规划等。

2. 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如人口的分布、疾病的发病情况等。

3. 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现代化卫生服务设施的要求,使其能够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

二、建筑设计标准村卫生室的建筑设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要求,如建筑法、建筑设计标准等。

2.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卫生设施的要求,包括安全、卫生、便捷、美观等。

3. 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例如使用环保材料、进行节能设计等。

4. 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人性化设计,如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使用。

三、设备设施标准村卫生室的设备设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村卫生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医疗仪器设备、医疗用品等,以满足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2. 村卫生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消毒设备等,以保障卫生安全。

3.村卫生室必须有相应的办公用品、家具、照明设施等,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管理服务标准村卫生室的管理服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村卫生室必须有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以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2. 村卫生室必须有健全的医疗服务体系,保证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基本医疗服务。

3. 村卫生室必须有健全的卫生检查制度,保证卫生安全。

4. 村卫生室必须有健全的安全制度,保证工作人员和患者、家属的安全。

总之,建设优良的村卫生室对于提高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和保障民生福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建设村卫生室时,需要参照相关的标准,遵守相关的法规,严格按照规范性要求建设,从而保证优质健康服务。

浙江卫生镇乡标准

浙江卫生镇乡标准

浙江省卫生镇(乡)标准(试行)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组织健全,镇(乡)政府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乡)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定期开展检查评比,资料档案齐全。

(三)卫生镇(乡)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二、健康教育(一)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企业、村(社区)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更换4次。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资料进村(社区)入户。

(五)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行为》测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六)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一)镇(乡)有建设规划,镇容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

镇区道路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下水道通畅。

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二)清扫保洁队伍健全、责任落实,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

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清运率达到100%。

(三)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乡)转运,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四)垃圾中转站、垃圾箱设置合理,数量足够,设施密闭;四周清洁,无暴露垃圾及蝇蛆。

(五)镇区公厕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布局合理,清洁卫生,无蝇,全部为水冲式。

环境卫生学:第11章 城乡规划卫生

环境卫生学:第11章 城乡规划卫生

• 式中平面系数为居住面积占建筑面积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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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居住区人口密度
人口毛密度(residential density) 每公顷(1 ha=l0000m2)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
人口净密度(net residential density)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 人口净密度与人均居住面积定额、居住建筑密度 等参数有关。 从卫生学角度 面积和居住面积减少,人群密集,接触频繁,使传染 病易于流行;且建筑密度提高后,室外空地减少,影 响住宅的通风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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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规划卫生 City Planning Sanitation
一、城市问题与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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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的特征
• 聚集性:人口、文化、信息、建筑、交通 高度密集;
• 稀缺性:生物种类、植被、水源、光照、 清洁空气、能源、土地等自然资源稀缺。
• 生态系统: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等环 节的不均衡性。
指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与总建筑用地面积的 比值。 2.人均居住面积定额 指平均每人所占卧室、 起居室等的面积。居住面积定额直接影响 人们生活居住的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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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建筑密度 (densit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居住建筑密度 居居住住建建筑筑用基地底面面积积((mm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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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
3.工业用地和生活居住用地应考虑风向和河流的流 向。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之间应保持适当距 离,中间配置绿化防护带。
风向:如全年只有一个盛行风向,且与此相对的方 向风频最小,或最小风频风向与盛行风向转换夹 角大于90度,工业用地应放在最小风频之上风位, 居住区位于其下风位;全年拥有两个方向的盛行 风时, 应避免有污染的工业处于任何一个盛行风 向的上风方向,工业区及居住区一般可分别布置 在盛行风向的两侧。

村镇基础设施卫生要求

村镇基础设施卫生要求1给水工程设施1.1应结合村镇近远期规划,满足近期的生活、生产需求,预留远期规划发展的需要,并有效节约水资源。

1.2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且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有条件时应设置备用水源。

落实水源保护措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应符合HJ338的要求。

1.3水源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质应符合GB/T14848—2017中4.2的相关规定;b)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质应符合GB3838的相关规定。

1.4供水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应符合SL310相关要求。

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相关规定。

1.5供水方式应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

1.6集中式供水工程建(构)筑物(含厂外泵房等)周围30m范围内不应设置厕所、化粪池和禽畜、水产饲养场等,已设置的场所应限期迁出,且不应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渠。

1.7日供水在1000m3以上或供水覆盖人口在10000人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能供水,并具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能力。

1.8采用分散式供水方式时,应对水源地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应设置水质净化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相关规定。

2排水工程2.1应以村镇发展规划为指导确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放标准、污水收集标准、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2.2生活污水处理厂选址应在村镇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村镇水系下游,并应靠近受纳水体或农田灌溉区。

处理过程如产生恶臭和噪声污染时,应设置除臭和降噪措施。

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污泥不应直接排放。

2.3生活污水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处理,自然生物处理应采取防渗措施,不应污染地下水。

根据受纳水体或再利用方式的不同,出水水质应符合GB18918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2.4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镇,应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的村镇,应优先建设污水处理站,亦可联户或分户处理。

广东省卫生村标准

附件5:
广东省卫生村标准
一、有编制村庄规划,功能分区合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有分管的干部,卫生管理网络健全Q有卫生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卫生日及各类清洁行动。

有按要求配备的环卫专(兼)职人员。

二、村容村貌整洁,道路硬底化率290虬待建地、老村区得到有效的管理,农具及杂物放置整齐有序,屋前屋后无杂物乱堆放Q
三、村庄垃圾定点或上门收集,定时清运,无暴露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村庄内有数量足够的密闭式垃圾屋,没有使用开放式垃圾池。

有条件的村庄可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站。

四、泄洪、灌溉渠三面硬底通畅,排水、排污管道密闭无破损,无污水溢流,无阻塞。

进出水口防鼠、防嶂、防蚊、防臭设施落实。

五、有设置宣传栏、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栏内容更新每年不少于4次,学生和村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

六、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280%,公厕符合无害化卫生要求。

七、村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工作落实。

八、病媒生物控制措施落实,村内及其周边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四害”
密度较低。

九、村级农贸市场划行归市、高台摆卖,地面硬底化,给排水设施完善,有专人清洁,无垃圾污水积存。

禽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

十、家居卫生整洁,家禽圈养,人畜分离。

人畜粪便均经无害化卫生处理,周边不孳生“四害广泛开展卫生先进评比活动。

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

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本标准体系包括农村清扫保洁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理标准、农村环卫队伍管理标准、农村环卫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农村环卫信息化管理标准、农户环境卫生标准等。

适用范围主要为农村地区的乡镇(包括涉农街道)以及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

一、农村清扫保洁标准(一)集镇和集中居住区域1.环卫设施。

分类垃圾桶布局合理,分类摆放规范,定期清洗擦拭,外观清洁,无满溢破损;公共厕所清洁卫生;公共垃圾收集转运站管理规范。

2.公共设施。

路面平整无坑洼,呈现本色(含人行道);交通标线、标示规范;人行道板、窨井盖、花坛条石无缺损;园林绿化管护到位,绿化带(绿地、花坛)绿植定期修剪、无残株缺株,无丛生杂草或裸露黄土;护栏及各类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无残缺破损。

3.集镇管理。

保洁到位,环境整洁;杂物规范堆放,无乱堆乱放;广告招牌规范,无落地灯箱广告;定期清理“牛皮癣”,无乱贴乱画、明显污渍;停车有序,交通畅通;归店经营,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适时洒水降尘,无渣土扬尘污染;建筑工地和临街施工场所等围挡规范,建筑材料不占道堆放。

(二)村庄区域1.庭院区域。

前庭后院堆码整齐、地面平整无丛生杂草;排水沟干净畅通;垃圾分类入桶、清运及时;房前屋后无裸露、陈年垃圾;无放养禽畜污染环境现象。

2.“三园”区域(菜园、果园、田园等)。

围园规范,无彩条布(广告布/牌)围园和乱搭棚房现象;无露天粪缸(坑);无农药瓶、杀虫剂瓶等有毒有害包装废弃物等。

(三)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应定期清扫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

做到“四无四净两可见”:无垃圾,没有裸露垃圾,没有露天焚烧垃圾和非法填埋垃圾等现象;无堆积物,定期(至少每季度)清理路肩杂草,没有杂物乱堆、杂草掩道等现象;无沙石泥土;无污水。

保持路面净、路肩净、边角净、沟渠净;道路见本色,设施见本貌。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理标准(一)分类类别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村镇规划卫生标准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天然和人为的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和间接危害,充分利用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自然因素,为村镇居民提供卫生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保障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村镇规划卫生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企业、场所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县以下的集镇(不含县城镇)和不同规模村庄的规划与建设,也适用于已编制的村镇规划的卫生评价和旧村镇的扩建和改建。

2引用标准GB9981-88《农村住宅卫生标准》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3标准内容3.1村镇用地的卫生要求3.1.1村镇规划用地应首先选择对原有村庄、集镇的改造,新选用地要选择自然景观较好、向阳、高爽、易于排水、通风良好、土地未受污染或污染已经治理或自净、放射性本底值符合卫生要求、地下水位低的地段,并充分利用荒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3.1.2村镇用地必须避开地方病高发区、重自然疫源地,必须避开强风、山洪、泥石流等的侵袭。

3.1.3村镇应选在有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保护的水源的地段。

3.2村镇各类建筑用地布局的卫生要求村镇用地要按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例如住宅、工业副业生产、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划分合理的功能区。

功能接近的建筑要尽量集中,避免功能不同的建筑混杂布置。

对旧区的布局,要在充分利用的基础上逐步改造。

3.2.1住宅建筑用地3.2.1.1住宅建筑应布置在村镇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最好的地段;选择在本地大气主要污染源常年夏季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和水源污染段的上游。

3.2.1.2要有足够的住宅建筑用地,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面积和基本卫生设施。

3.2.1.3住宅设计要符合农村的住宅卫生标准(GB9981-88),并使尽量多的居室有最好的朝向,以保证其良好日照和通风。

3.2.1.4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的乡镇工业、副业、饲养业、交通运输及农贸市场等场所之间应设卫生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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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作者:佚名
时间:2008-2-29
浏览量:村镇规划卫生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镇规划卫生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企业、场所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县以下的集镇(不含县城镇)和不同规模村庄的规划与建设,也适用于已编制的村镇规划的卫生评价和旧村镇的扩建和改建。

2引用标准
GB9981-88《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3标准内容
村镇用地的卫生要求
村镇规划用地应首先选择对原有村庄、集镇的改造,新选用地要选择自然景观较好、向阳、高爽、易于排水、通风良好、土地未受污染或污染已经治理或自净、放射性本底值符合卫生要求、地下水位低的地段,并充分利用荒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村镇用地必须避开地方病高发区、重自然疫源地,必须避开强风、山洪、泥石流等的侵袭。

村镇应选在有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保护的水源的地段。

村镇各类建筑用地布局的卫生要求村镇用地要按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例如住宅、工业副业生产、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划分合理的功能区。

功能接近的建筑要尽量集中,避免功能不同的建筑混杂布置。

对旧区的布局,要在充分利用的基础上逐步改造。

住宅建筑用地
住宅建筑应布置在村镇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最好的地段;选择在本地大气主要污染源常年夏季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和水源污染段的上游。

要有足够的住宅建筑用地,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面积和基本卫生设施。

住宅设计要符合农村的住宅卫生标准(GB9981-88),并使尽量多的居室有最好的朝向,以保证其良好日照和通风。

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的乡镇工业、副业、饲养业、交通运输及农贸市场等场所之间应设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为(见表)
产生有害因素的企业、场所和规模卫生防护距离(m)养鸡场(只)200~10000100~200
10000~200000200~600
养猪场(头)500~1000200~800 10000~25000800~1000
小型肉类加工厂(吨/年)1500100
小型化工厂(吨/年)
排氯化工厂用氯600300
磷肥厂40000600
氮肥厂25000800
冶炼厂(吨/年)
小钢铁厂10000300
铅冶炼厂3000800
交通
铁路100
一~四级道路100
四级以下机动车道50
镇(乡)医院、卫生院100
集贸市场(不包括大牲口市场)50
类便垃圾处理场500
垃圾堆肥场300
垃圾卫生填埋场300
小三格化粪池集中设置场30
大三、五格化粪池30
注:(1)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企业、场所的主要污染源的边缘至住宅建筑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

(2)在严重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应设置防护林带。

(3)养鸡场、养猪场和肉类加工厂应采用暗沟或管道排污,应设置不透水的储粪池,最好就近采用沼气或其它适宜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4)凡生产规模不足或超过本标准规定的上述企业(场所)或有其它特殊情况者,其卫生防护距离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参照本标准确定。

工业、农副业用地应布置在本地夏季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污染严重的工、副业要布置在离住宅用地的最远端。

公共建筑用地
公共建筑主要指行政管理、教育、文化科学、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和公用事业等设施,上述设施应按各自功能合理布置。

中、小学校要布置在安静的独立地段,教室离一~四级道路距离不得小于100m。

医院、卫生院应设在水源的下游,靠近住宅用地,交通方便,四周便于绿化,自然环境良好的独立地段,并应避开噪声和其它有害因素的影响,病房离一~四级道路距离不
得小于100m。

集贸市场
集贸市场要选在交通方便、避免对饮用水造成污染的地方。

集贸市场要有足够的面积,以平常日累计赶集人数计,人均面积不得少于,其中包括人均的停车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作者:佚名
时间: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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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必须设有公厕,应有给排水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应设自来水,暂无条件者,应因地制宜供应安全卫生饮用水。

市场地面应采用硬质或不透水材料铺面,并有一定坡度,以利清洗和排水。

道路
一~四级道路应避免穿越村镇,机动车道应避免穿越住宅区,以保证住宅区交通安全和不受噪声等污染。

给水、排水的卫生要求
村镇给水应尽量采用水质符合卫生标准、量足、水源易于防护的地下水源,给水方式尽量采用集中式。

以地面水为水源的集中式给水,必须对原水进行净化处理和消毒。

村、镇应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宜的排水设施、镇(乡)
医院、卫生院传染病房的污水必须进行处理和消毒。

工厂和农副业生产场、所要对本厂(场、所)的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才能排放。

粪便、垃圾无害化
要结合当地条件,建造便于清除粪便、防蝇、防臭、防渗漏的户厕和公厕。

按《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一87)规定,根据当地的用肥习惯,采用沼气化粪池、沼气净化池、三格化粪池、高温堆肥等多种形式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接近农田的独立地段,合理安排足够的粪便和垃圾处理用地。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辽宁省卫生防疫站、江苏省卫生防疫站、吉林省卫生防病中心、北京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湖北省卫生防疫站、常州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方、戴玉林、庄爱民、徐东方、李孟春、王冠群、宋伟民。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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