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暂行)
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吉林省白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模拟考试(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前提。
A.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B.填制记账凭证C.建立账册D.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这种征收方式属于()。
A.查账征收B.查验征收C.定期定额征收D.查定征收3.第6题根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该期限为()。
4.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日。
A.60B.90C.180D.3605.6.第34题某公司的会计人员甲伪造会计账簿,尚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甲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由()管理的体制。
A.各级财政部门B.各级税务部门C.各级审计部门D.中国人民银行8.第38题银行本票是()签发的。
9.第3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
10.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 )。
A.提现B.转账C.付款D.开户二、多选题(10题)11.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包括()。
A.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B.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鉴证C.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行为D.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会计行为的监督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当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方法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努力进取,提高全省会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从事会计工作,具有会计师及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及相关执业资格的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
第四条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并组织管理。
第五条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后,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第六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财政厅签发《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该证书是用人单位聘任高级会计师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评审与聘任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人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具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第十条具备会计及相关专业国民教育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5年以上;(五)获得中专学历25年以上,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5年以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

3.会计核算选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项扣2分;无特殊情况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扣2分。
8
15
(二)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写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填制单位的公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未按规定编制和报送的扣1分。
2、报表数字填写不准确,账表不符的,每笔扣1分。
3、报表与报表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有对应关系,数字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
3.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会计报表、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5.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经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
4.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
1.未设会计机构或未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考核不予通过。
2、任用无会计从业相关知识和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员,考核扣2分。
3.会计人员调动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扣2分;接替人员未继续使用移交账簿,擅自另立新账的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监交的扣2分。
2.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附件齐全,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相符。
3.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6•【字号】吉政发[2001]30号•【施行日期】200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1〕30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审计厅二00一年九月八日)近年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不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预算执行不严,不按预算拨款,滞留和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隐瞒截留预算外收入,不缴财政专户管理,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违规开设银行帐户,资金帐外管理,私设帐外帐、“小金库”;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资产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
特别是一些二、三级单位财务管理出,甚至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隐患。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和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增强财经法制观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确保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要在遵守各项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秩序方面作全省的表率。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4: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自律检查工作行为,完善会计自律监管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自律检查是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行社)会计部门对辖内会计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和纠偏的自律行为,是县级行社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自律检查的目标是促进县级行社贯彻落实会计规章制度,规范会计管理和操作行为,防范和化解会计操作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实现会计工作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第四条会计自律检查工作指导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注重过程控制和持续监管并重,关注全面风险环节,突出重点风险,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的全过程控制,强化风险评价和查错纠偏。
第五条县级行社的会计部门及自律检查员依照本制度行使会计监督检查权,不受本单位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第七条县级行社负责会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对开展会计自律检查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会计部门负责人、自律检查员是组织开展会计自律检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人和检查责任人;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所辖营业网点会计核算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行社要保证至少每15个营业网点配备1名专职会计自律检查员;省联社会计基础考核评价三级以下的县级行社原则上要按每10个营业网点配备1名专职会计自律检查员;每个县级行社至少要配备2名专职会计自律检查员。
县级行社会计自律检查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须向省联社备案。
第九条会计自律检查员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
县级行社应按标准选拔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会计自律检查员,同时向省联社备案,并建立专业培训制度,确保每人每年有一定的离岗培训时间。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0.28•【字号】吉财绩〔2019〕865号•【施行日期】2019.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绩〔2019〕865号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为加强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财政厅2019年10月28日附件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吉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监控”),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预算部门分别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财政厅是组织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省级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办法;(二)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监控;(三)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四)督促指导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五)对部门绩效监控工作进行考核,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六)其他应当履行的绩效监控管理职责。
第五条预算部门是实施绩效监控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制度;(二)组织预算执行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下同)开展绩效监控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对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平稳有效实施,制定了《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吉林省财政厅2013年3月15日附件: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
财政部重新修订发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
浅析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

企 业信息化能 及大的提高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会计 信息化是 企业信息 化 核心之一 , 社 会经济的快 速发展 和社会分工的细化 , 使得企业 的边界 越 来越模糊 , 会计信息更加 分散 , 会 计信息化就是要 充分 利用网络社会
的优势, 及 时、 准确 的进行会计信 息采集、 存储和 处理 , 为企 业管理 、 分 决策提 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由于 会计信 息化 系统是一 个复 杂且专 做强注册 会计 师行业 、 全面推行会 计信息化 建设 、 稳 步推进会 计人 才发 析、 为了提高 和保证会计 信息化 建设 的质量, 有 展战略 等等, 会计基 础工作面 临着适应新环 境新变化 的严 峻挑战 , 会计 业性极 强的信息系统 工程 , 基础 工作 已经到 了非抓 不可 的程度 。 因此 , 我省率先 颁布 了 《 吉林 省会 必要在会计信 息化建设 中引入中立 、 客 观、 专业的信息制度。 我 国从7 O 年 代末期 开始 引入会 计 电算化 , 信息技 术在财务领 域得到快速 发展 , 由过 计基础工作规范实 施细则》, 为我 省会计 改革创新提供了强大动 力。 去独立 的核算型的会 计电算化 , 发 展为现在 网络 化的 、 与其他信 息系统 2 会计 基础 工作 存 在的 问题
会 计 国际交流与合 作, 会计 准则国际趋 同向纵 深方向发展 的必然 , 我国 会 计基础工作也要 适应国际发展的大 趋势大格局 。 因此 , 完善 会计基础 工作 势在必行。 财政部为适 应形势 的发 展变化 , 对会计工作先后进行 了 系列改 革, 制 定颁布 实施了企业会 计准则 、 企 业内控体 系建设 、 做大
多年 来国家 以及各 个地 方对会 计基 础工作的 重视 , 取得了重要成 互连 的、 面向管理和 决策的会计信 息化 。 会计 信息化 在会计 电算化 的基 果, 但随 着改革开放的 进一步深 入, 经济 全球一 体化的要求 , 一些会 计 础上使会计基 础工作产生了质的飞 跃。 基础 工作 已经不能适应现 代会计 改革的步伐 , 尚存在 着以下主要 问题 : 4 , 结 语 ( 1 ) 在相 当的 一些 部 门和 单位对 会计基 础工作 不重视 , 认为只要 会 计电算化产生于工业社会, 一般 作用于财务部 门范围内 , 设计 时 企 业效益 好, 有利润 , 其他问题抓不抓都 行, 别说会 计基础工作 了 。( 2 ) 只考虑了财务部 门的需 要 , 与业 务处理 和管 理控 制相分 割 的独立 的信 它是 基于手工会计系统的基础 发展而来 , 模拟 人工业务流程 , 有些部门和单位 办理 会计业务手续 不清, 没有制定和执行正常会计工作 息系统 ; 主要是为了减轻手工操作 系统 的重复性 劳动 , 提高工作效率 , 现 行的会 流程 , 差错严重。( 3 ) 有些部 门和 单位记账随意 , 账目 混乱 , 数据 失真, 存在着财 产不 实问题 。( 4 ) 有些部 门和 单位 会计基础 资料没有专 ^ 专柜 计电算化系统 由 于 所产生 的环境束缚和 理论基础 , 决定了它是以事务处 因此, 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离不开 会计信 管理 , 失密现象 时有发生 。( 5 ) 有些部 门和单位任意伪造虚假 的会计凭 理为主的事后 核算型信息系统。 二者 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的。 证、 账簿 、 报 表, 以 掩盖真 实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 6 ) 有些 部门和单 息化 建设 , 位的会计人员违反职业 道德 , 不认真履行监督权 , 参与违 法、 违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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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任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
3、会计期间、记账本币和文字选择符合规定
1
(二)会计凭证 (20分)
1、按合法渠道取得原始凭证和按规定填制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
2
2、原始凭证要素及附件完整
2
3、原始凭证错误更正符合规范
2
4、原始凭证审签责任手续齐全
2
5、记账凭证编制及时
2
6、编制记账凭证时会计科目使用规范
2
8、财务印鉴和重要票证管理制度健全
2
9、建立财务分析制度或财务分析制度不流于形式
2
10、建立会计监督检查制度
2
五、否决指标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2、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违法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情节严重
4、近两年有重大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未纠正或重犯
2
7、不存在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2
8、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实际核定金额相符
2
9、记账凭证错误更正符合规范
2
10、记账凭证审签责任手续齐全
2
(三)会计账簿 (12分)
1、账簿设置符合规定
2
2、按照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
3、账簿登记符合规定
2
4、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按规定方法更正
2
5、按规定期间核对账簿
2
6、按规定定期结账和结账规范
2
(四)财务会计报告(10分)
1、按规定的种类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2
2、会计报表编报及时
2
3、会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勾稽关系正确
2
4、会计报表审签责任手续完善
2
5、年度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定进行定期立卷、归档、保管的(含电算化存储介质),并定期整理
3
6、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四、内部控制(20分)
1、结合单位特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
2、按规定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2
3、建立和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2
4、稽核制度健全
2
5、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2
6、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2
7、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吉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暂行)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得分
扣分
单位自评
考核评分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0分)
(一)会计机构及岗位设置(3分)
1、按规定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或实行代理记账
1
2、会计岗位设置中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1
3、按规定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
(二)会计从业资格条件(5分)
1、会计人员持证上岗
2
2、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
3、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符合任职条件
1
(三)会计工作交接 (2分)
1、按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1
2、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规定程序
1
二、会计核算(52分)
(一)会计核算总体要求(5分)
1、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或会计科目设置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2
2、调阅、移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
2
3、按规定程序销毁会计档案或销毁手续齐全
1
三、会计监督(18分)
1、按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3
2、接受外部监督或如实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3
3、对以前相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
4、对财产物资及时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
3
5、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予以制止、纠正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