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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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关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关文学社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会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促进文学创作,确立友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文学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关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是由一批热爱文学、注重学习、乐于交流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社团,社团旨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协作,举办各种文学活动,提高各成员的文学水平,推动文学教育的发展。

第三条社团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朗诵、散文朗诵、小说讨论、文学作品创作分享等。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友爱、求真、创新。

第五条管理机构:社团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织委员组成,主席团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组织。

第六条会员的权益: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社团的活动由主席团统一安排,会员需按照规定参加。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会员的加入方式:学生在校期间,均可自愿加入社团,填写入会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即成为社团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退出方式:会员有权自愿退出社团,须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会员的奖惩制度:社团设立会员积分制度,优秀会员将获得相应奖励,不良行为的会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会员的组织纪律:会员不得违反社团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出社团。

第十三条会员的退会程序:会员如有退会意愿,需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确定退出社团后交还社团相关物品。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四条社团活动的种类:社团定期举行各类文学活动,如诗歌朗诵会、小说讨论会、文学作品创作分享会等。

第十五条活动的组织安排:社团的各项活动由主席团统一组织,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将提前通知会员。

第十六条活动的参加方式:社团活动对所有会员开放,会员需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十七条活动的评价和总结:社团活动结束后将进行评价和总结,收集会员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开展下一次活动。

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作为一个文学社,我们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以确保社团的正常运作和成员的良好秩序。

以下是文学社的一些规章制度:
1. 入社规定:任何对文学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加入文学社,无论是学生还是非学生。


入社团需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并参加社团的入社面试或考核。

2. 社员权责:社员有权利参与社团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有责任积极参与社
团的各项事务,并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3. 会费缴纳:社员需要根据社团的要求按时缴纳会费,用于社团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展。

4. 活动安排:社团会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读书分享会、写作竞赛、文学沙龙等,社
员可以自愿参加。

同时,社员也可以提出自己想要参与的活动,并提交给社团管理人
员审核。

5. 活动规范:社员在活动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和团队合作精神,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创作,并遵守活动的规则和安排。

6. 作品发布:社员可以将自己的作品发布到社团的平台上,但需要经过社团管理人员
的审核。

社员需要确保自己的作品符合社团宣传和传播原则,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7. 成员退出:社员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随时退出社团,但需要提前告知社团管理人员,以便进行相关手续的处理。

以上是文学社的一些规章制度,我们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维持社团的秩序和活力,同时也给予社员更好的参与机会和交流平台。

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的宗旨:文学社是一个以培养学生文学兴趣、提高文学素养、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的社团。

我们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一个文学创作、阅读和交流的平台,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文学传统。

第二条文学社的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学生的文学兴趣,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学生的文学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文学社的组织原则:文学社的组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社团成员大会制度,社团干部负责制,确保社团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成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选举和罢免社团干部,审查和批准社团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五条文学社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组织、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设立编辑部、活动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的社团干部由社团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文学知识。

第三章活动制度第七条文学社定期举办文学创作比赛、文学讲座、文学沙龙等活动,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与,提高文学素养。

第八条文学社编辑出版社刊《XX文学》,社团成员有权投稿,经编辑部和社长审核合格的作品将予以发表。

第九条文学社鼓励社团成员参加各类文学比赛,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社团成员,文学社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文学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保证财务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文学社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资助、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社团成员大会的决议执行。

第五章社团成员第十二条文学社对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凡热爱文学、愿意为文学社贡献力量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社团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文学社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维护文学社的权益;3. 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文学社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学社组织管理,促进文学创作与交流,保障会员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学社遵循民主、平等、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章制度系文学社的基本管理准则,凡加入文学社的会员均须遵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文学社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由文学社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社团重大决策和领导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具体事务处理。

第七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组成,负责监督文学社财务及业务运作。

第八条文学社设立审议委员会、创作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等专门委员机构,负责社团日常事务。

第九条文学社设立会员大会,定期召开,会员有权参加讨论决定各项重要事务。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加入文学社的会员应具备热爱文学、积极参与活动的良好品质。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参与文学活动、表达意见、推荐作品,享有平等待遇。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文学社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会员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共同促进文学的繁荣发展。

第四章活动策划和推行第十四条文学社应定期组织各类文学活动,如诗歌朗诵、书法展览、创作比赛等。

第十五条活动策划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员需求,精心组织,切实推行。

第十六条文学社应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员参与热情。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文学社建立清晰的财务制度和专门账目,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文学社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不得私划公款,确保社团财务透明。

第六章组织发展和宣传第十九条文学社应不断拓展会员,吸引更多对文学有兴趣的人加入。

第二十条文学社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团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七章纪律和处罚第二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章程和规章制度者,应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开除会籍等。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应由理事会按程序、程序进行,公平公正。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任何修改需经会员大会通过。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培养学生的文学素质,提高学生的文学写作能力,建立文学社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由对文学有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以文学创作、文学交流和文学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传承文学传统,激发文学创作热情,提升学生文学修养,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五条文学社社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简称“文社”。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文学社社团设立社长一位,副社长一位,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八条社长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文学社社团的各项工作,代表文学社社团向学校和其他社团联络机构交流合作。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代理社长职务时行使社长职权。

第十条部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学社社团的各个部门,组织和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成员是文学社社团的基本组成单位,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干。

第三章入社与退出第十二条任何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文学社社团。

第十三条加入文学社社团的学生需要填写加入申请表,并经过社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四条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文学社社团:自愿退出、违反社团章程、严重伤害社团利益等。

第十五条社长对于成员的退出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正式退出文学社社团。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文学社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等事项。

第十七条文学社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长会议,部长汇报部门工作发展情况,讨论和协调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文学社社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各类文学活动,如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十九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和社团成员自筹,使用经费需要经过社团成员大会或者部长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传承文化艺术、培养文学人材,建立一个文学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是由一群热爱文学、有创作潜力和文学才华的大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英文名为“Literature Society”。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文学爱好者,推动文学创作,传承文化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文学人材。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宗旨是:开展文学创作、阅读分享、文学讲座、作品评选、文学交流等各类文学相关活动。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社员大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社团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八条社团设立以下部门:创作部、阅读部、外联部、宣传部、活动部、编辑部等,每一个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九条社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社团权益与义务第十条社团享有在校园内举办各类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社团享有在校园内宣传和展示自己的作品的权利。

第十二条社团有权向学校申请场地、设备等资源的使用。

第十三条社团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社团应当保护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

第十五条社团应当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展示社团的风貌。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六条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社员大会,讨论社团事务,并对主席团进行评议。

第十七条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学讲座或者读书分享活动,邀请知名作家或者学者进行讲座或者指导。

第十八条社团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文学创作比赛,鼓励社员积极参预。

第十九条社团每周组织一次文学沙龙活动,提供一个自由交流和展示作品的平台。

第二十条社团可以组织参观、考察、交流等文学相关的外出活动。

第二十一条社团应当定期出版社团刊物,展示社员的作品和活动成果。

初中部文学社规章制度

初中部文学社规章制度

初中部文学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激发学生的创作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学社是学生开展文学创作和交流的组织,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才艺、分享作品的平台。

第三条学生可以自愿参加文学社,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需要经过社团负责人申请加入文学社,并经过指导老师的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五条文学社成员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利,包括主持会议、组织活动、发表作品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文学社的组织结构包括社长、副社长和社员。

社长由全体社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副社长由社长任命产生,任期一年。

第七条社长负责召集社员开会,策划社团活动,协调成员关系等工作。

第八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并在社长不在时负责代理社长的职责。

第九条社员是社团内任何正式加入文学社的学生。

第十条文学社由社长、副社长和社员共同管理,社长和副社长有投票权,社员有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十一条文学社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文学创作比赛,各社员可自愿报名参赛。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文学作品分享会,社员可以在分享会上展示自己的作品,与他人进行作品交流和互动。

第十三条文学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社员大会,社员大会上要交流近期的学习成果和创作心得,并且共同商讨下一步的社团活动。

第十四条文学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文学经典诵读活动,社员可以尽情展示自己的朗诵才华,交流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心得。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五条文学社的活动期间,严禁吸烟、饮酒等不良习惯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十六条社员在社团活动中要尊重他人,遵守社团纪律,不得侮辱、歧视、挑衅他人。

第十七条社员应尊重指导老师和社长、副社长的工作,服从他们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八条社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文学社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活动参与度、学习成绩、作品创作数量和质量等。

文学社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文学社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学社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学生团体,致力于传播文学知识,提高文学修养,激发学生的文学创作潜力。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通过开展各种文学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严谨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和谐、团结的团体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文学社社团设立主席团、部门及工作小组,管理和执行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活动的策划组织。

第七条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编辑部、外联部等,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宣传推广。

第八条工作小组由社团成员志愿组成,参与社团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第三章入会管理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凡热爱文学、积极参与文学社活动,且认同社团宗旨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社团。

第十条学生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经过社团主席团审核批准,方可成为正式社团成员。

第十一条新入社团成员需要接受社团章程的教育,并遵守社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文学社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如文学讲座、文艺晚会等,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社团每周定期召开例会,讨论社团事务、安排活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社团成员。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活动收入和赞助资金,必须用于社团活动的筹备和开展。

第十六条社团财务必须进行定期清查和报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使用。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应遵守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学校和社团的各项规定。

第十八条发生违纪行为者,社团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措施,严重者将取消社团成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文学社社团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条社团在执行本规章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或调整,应经过主席团讨论并报学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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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规章制度人事制度一、任免(一)、社长由本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由院团委任免。

(二)、副社长1、条件:须为工作一年以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2、产生标准:工作态度积极,熟悉该职能部门业务,有很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当的领导才能,具有发展社团的眼光,具备超前的时代触角和卓越的政治头脑。

产生程序:副社长由社长提名,经民主选举产生,由院团委任命。

3、罢免标准:工作态度消极,组织协调不力,半年以上不见突出工作成绩。

罢免程序:院团委负责审查,符合罢免标准者,由院团委宣布罢免。

4、引退标准:工作届满三年。

引退程序:自动引退。

(三)主编及副主编1、条件:须为工作一年以上的编辑部成员,熟悉编辑工作的整个流程。

2、产生标准:工作态度积极,熟悉编辑事务,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有相当的文学功底。

产生程序:主编及副主编由社长任命。

3、罢免标准:工作态度消极,组织编辑不力,半年以上不见突出成绩。

罢免程序:社长副社长负责审查,符合罢免标准者,由社长宣布罢免。

4、连任标准:工作届满一年,成绩突出,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连任意向。

连任程序:主编副主编提交连任申请,由社长和该部分管副社长审批是否符合连任标准,并由社长宣布连任。

5、引退标准:工作届满一年,不具连任意向。

引退程序:主编副主编提交引退申请,由社长和该部分管副社长审批是否符合引退标准,并由社长宣布引退。

(四)、职能部门负责人1.条件:须为在本社团内基层工作半年以上的具有所在部门基本工作经验的本社社员。

2.产生标准:工作态度积极,熟悉该职能部门业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产生程序:由上一届部长提名,社长召开社长级会议讨论职能部门候选负责人是否达到产生标准,再召开部长级会议宣布讨论结果,试用一个月,不违反该标准者,由社长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宣布任命。

3.罢免标准:工作态度消极,未尽力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部门组织不力。

罢免程序:由分管该部的副社长提名,社长召开社长级会议讨论该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否符合罢免标准,再召开部长级会议宣布讨论结果,警告一个月,警告期内无改过者,由社长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宣布罢免。

4.连任标准:工作届满一年,成绩突出,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连任意向。

连任程序:职能部门负责人提交连任申请,由社长和该部分管副社长审批是否符合连任标准,并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宣布连任。

5.引退标准:工作届满一年,不具连任意向。

引退程序:职能部门负责人提交引退申请,由社长和该部分管副社长审批是否符合引退标准,并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宣布引退。

二、调动(一)、副社长1、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动副社长所属分管部门的,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商定,并由社长宣布调动。

2、副社长申请调动所属分管部门的,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商讨,结合具体工作需要,并由社长宣布调动。

(二)、职能部门负责人1、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协调商议,并由社长宣布调动。

2、职能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动其他部门的,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商讨,结合具体工作需要,并由社长宣布调动。

(三)、社员1、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动不同部门社员的,由社长、副社长、调动双方部门负责人协调商定。

2、社员申请调动其他部门的,由调动双方部门负责人协调,并上报社长决定调动。

财务制度一.经费来源(一)由院团委调拨基本活动经费。

(二)由外联部向社会企业筹集的赞助经费。

(三)收取每学期社员交纳的社费。

二. 明确岗位职责(一)本社财务实行岗位责任制。

相关财务人员只对自己所在岗位负责。

(二)财务职责:针对社团费用的每一项收入支出,做出认真细致的帐目,管理费用报销凭据,并定期向社长、副社长、秘书长作帐目汇报。

(三)出纳职责:掌管社团费用(现金),凭与社团相关费用的凭据作报销,但不保存报销凭据;针对社团费用的每一项收入支出,做出帐目,并定期向社长、副社长、秘书长作帐目汇报。

(四)审计职责:监督并定期接受财务、出纳所作帐目汇报,确认帐务属实。

如发现帐务混乱、现金短缺、挪用等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

三. 规范运作模式采购支出经手人签字凭据购买物用途社长签字报销做帐会计保存(核查对应)四. 严格操作规程(一)采购人员须事前向社长、副社长请示所需购买物品,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后须在发票凭据背面签上经手人姓名,所购物用途,并由社长签字后,才能作有效报销凭证。

(二)采购在报销费用时,须向出纳员出示有效凭据和所购的相关物品;出纳人员检查所购相关物品及凭据三项签字无误后,予以报销;出纳凭报销发票凭据登记入帐后传交会计人员做帐保存,以备后查。

(三)会计员接收凭据后,分别于出纳员做帐并保存。

(四)未得社长书面签字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支出社团费用,不得擅自干预出纳及会计人员立帐工作。

(五)社团经费不足时,由外联部向社会企业筹集的赞助经费或收取每学期社员交纳的社费;经费收取后,由财务计入收入帐,再分期划入出纳处作报销费用。

(六)经费核查时,需有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在场;若会计与出纳的帐本有出入问题,应及时纠正;因帐务不清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差全赔。

(七)若与其他社团均摊活动费用,须由社长书面签字;出纳人员未得书面批准,不得提前支出,否则后果自负。

(八)采购人员需提前支出经费采购物品,须报请社长书面批准,方可到出纳处借支(当事人写借条),出纳人员凭社长签字同意后的借支金额支付采购人员。

凭购物票据实报实销,多退少补后退回借据。

(九)一切社团费用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秘书处特设会计、出纳两名,秘书长兼审计职责,受社长监督。

(十)秘书处每半年向全体社员公布一次社团费用收支情况。

任何成员有疑问可随时问讯秘书处,查阅财务凭据。

会议制度一、本社实行例会制。

二、社长级会议(包括秘书长)1.每周一次。

2.由秘书处负责通知、筹备、安排会议地点,社长主持。

3.会议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由秘书处作会议记录。

三、部长级会议1.两周一次,由秘书处负责通知、筹备、安排会议地点,社长主持。

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由秘书处作会议记录及考勤记录。

2.实行问责制。

各部处负责人向社长汇报两周的工作情况,就工作中的问题以请示,就工作中的失误承当相应的责任并加以纠正。

3.社长安排近期社团工作,加强各部间的协调。

4.严肃会议纪律。

无故不与会者,处社内警告处分;三次不与会者,视为自动退社。

四、全体成员大会1.每月一次,由秘书处负责通知、筹备、安排会议地点,社长主持。

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由秘书处作会议记录及考勤记录。

2.对每月优秀部处、优秀个人进行评估表扬。

3.对上个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个月工作。

4.严肃会议纪律。

无故不与会者,处社内警告处分;三次不与会者,视为自动退社。

由秘书处负责会场秩序。

五、学期初会议1.此次会议是全体成员会议。

由秘书处负责通知、筹备、安排会议地点,社长主持。

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由秘书处作会议记录及考勤记录。

2.社长对上一学期的活动进行总结,对优秀成员进行表彰,并提出该学期的任务整体部署,共同商讨新一学期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计划。

3.严肃会议纪律。

无故不与会者,处社内警告处分;三次不与会者,视为自动退社。

由秘书处负责会场秩序。

六、学年初会议1.此次会议是全体成员会议。

由秘书处负责通知、筹备、安排会议地点,社长主持。

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由秘书处作会议记录及考勤记录。

2.进行新成员招聘与社团优秀社员评选。

3.严肃会议纪律。

无故不与会者,处社内警告处分;三次不与会者,视为自动退社。

由秘书处负责会场秩序。

七、临时会议1.其召开由社长指令秘书处负责通知、筹备,社长主持。

2.任何级别临时会议均不得超过半小时。

八、部处会议1.由各部处负责人根据部处内部情况自行召开。

其召开由各部处负责人通知、筹备。

各部处负责人主持。

会议不得超过半小时。

2.会议纪律由负责人维持并做考勤记录。

3.会议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上交社长,一份自存备档。

管理制度一、工作活动1.积极主动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社员在任何场合必须维护本社形象。

2.工作证是文学社的形象,不得损坏或转借他人,如有丢失,立即挂失。

社员工作或参加活动时必须持有工作证。

3.自觉服从本社负责人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社员对工作安排有提疑权,但不得消极对待工作。

5.社员不得因私人问题妨碍及破坏工作正常进度和程序。

6.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活动,由社长组织策划,并召开部长级会议作出安排部署。

社员有责任参与社团活动并搞好活动。

7.社员可以向社团提出活动建议,但不得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活动。

8.与其他单位团体联合组织赢利或非赢利活动,需由社长召开部长级会议认真商讨。

9.在社成员不得借口社团活动向政治辅导员谎报请假。

10.重大活动严禁迟到早退。

二、考勤1.考勤工作由秘书处执行。

秘书长定期向社长作考勤汇报。

考勤记录将作为月优秀社员评选根据而存档。

2.召开各级会议时,无故不与会者,处警告处分;三次不与会者,视为自动退社。

临时会议视具体情况而定。

3.组织各级工作活动时,无故不参与者,处警告处分;三次不参与者,视为自动退社。

4.开展部处级工作、会议、活动,有请假要求者须于事前向所在部处负责人请假(请假方式除代请假外均不限),负责人同意方可。

5.开展全社工作、会议、活动,有请假要求者须于事前向秘书处请假(请假方式除代请假外均不限),秘书处上报社长,社长同意方可。

秘书处做好请假记录备案。

三、保密1.保密原则:不得在不适当的地方、不适当的时间对不适当的人泄露关乎本社兴衰的资料或活动部署。

2.各级负责人执行并监督保密工作。

3.重要资料由社长召开社长级会议商定保密级别及保密时限。

秘书处负责保管需要保密的资料。

4.在社人员泄密视情节给予社内警告、撤职、除名、上报院团委给予处分等;不在社人员泄密视情节给予一般警告或上报院团委给予处分。

四、监督1.各部负责人受社长监督,各部成员受所在部处负责人监督.2.财务运作由秘书长负责,受社长监督.3.各级负责人日常工作、活动开展、保密工作受上一级负责人监督。

五、奖惩1.每学期评选优秀社员三名,颁发荣誉证书。

2.在学院举行的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3.在各种场合维护本社荣誉影响较大者给予奖励。

4.违反法律法规者一律开除出本社。

5.破坏社团稳定,阻碍社团发展者,一律开除出本社。

6.违反校规校纪者,视情节轻重,由社长酌情处理。

7.社团日常工作、组织会议、开展活动,无故不参与者,处社内警告处分;三次不参与者,视为自动退社。

8.在社人员泄密视情节给予社内警告、撤职、除名、上报院团委给予处分等;不在社人员泄密视情节给予社内警告、上报院团委给予处分。

9.对于损坏、遗失本社公共财物的社内成员,除给予适当处分外,必须赔偿财物损失。

10.会议期间严禁携带与会议无关的物件、严禁私下言语、严禁迟到早退,违反并妨碍会议正常进行者,处社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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