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责任制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
二、监理单位责任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明确安全监理责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人员,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安全验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评价,提出验收意见。
三、监理人员责任第九条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监理资质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每日巡视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现场安全会议,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管理。
四、施工单位责任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整改情况。
五、安全监理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如下:1. 监理单位编制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内容和方法。
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内容

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内容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各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监理职责1. 安全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三、安全监理流程1. 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巡查现场,记录安全监理日志,及时发现并指出安全隐患。
3. 对于重大危险源和关键工序,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专项检查和监控。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并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
四、责任追究1. 安全监理单位及其人员未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安全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总结:。
项目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项目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项目监理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监理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等。
3. 项目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3.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监理单位。
3.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4. 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3. 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监理单位负责修订。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监理部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各方之间的信息畅通;
1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跨部门、跨单位问题;
11.3加强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11.4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2)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总结事故教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3.1人员保障
(1)合理配置监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到位;
(2)提高监理人员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
(3)加强监理人员考核,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进行处罚。
3.2技术保障
10.1根据项目特点和安全生产需求,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资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0.2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备、器材、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10.3建立安全生产资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进度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调整资源分配;
10.4加强安全生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资源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1)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手段;
(2)引进安全生产专家,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3)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科研项目,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3.3物资保障
(1)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器材、材料等物资供应;
(2)加强安全生产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物资,确保物资质量。
5.3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项目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5.4采集、整理、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升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水平。
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责任

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责任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并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包括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 情况调查和安全评估:监理部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3. 人员培训和监督:监理部需要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对他们进行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监理部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5. 事故处理和调查:在施工期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监理部需要及时处置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整改。
总之,项目监理部在项目施工中负有重要的安全责任,需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遵守和执行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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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安全责任制范本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安全,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内所有相关人员,包括监理部门、监理人员及监理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参与项目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第四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确保全体人员都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熟悉掌握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不得推卸责任,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划分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领导人员应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并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评估。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安全专员应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督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条监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整改。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与相关责任人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监理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责任落实第十三条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所有人员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项目的安全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前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重点阐述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概述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明确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包括压缩事故次数和风险程度、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降低安全管理成本等。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项目监理部内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处、安全生产督导组、风险评估组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推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
4.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项目监理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责任主体、履职依据、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
5.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1.责任人岗前培训:在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安全生产的相关培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考核:每个季度对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得分,安排相应的改进措施。
3.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项目监理部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5.安全风险评估:对项目监理部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结束语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了解到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基础和核心。
项目监理部应该通过切实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5篇)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一)监理企业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1、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7、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4、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
5、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
(四)企业副经理: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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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责任制项目监理部是公司派驻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项目监理部应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施工安全和工程实体结构与功能安全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如下: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责任:1、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赋予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项目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作好项目安全管理指导工作,为项目部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品,带头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2、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编制包括安全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组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查与实施。
本项目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分别编制单项监理细则。
做好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交底工作;3、 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的审查:(1)、审查施工现场安全围护已完成,道路、水电、通讯、排水条件具备,场区及周边地下、上空管线和建筑物情况清楚,安全防护措施及责任明确,与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施工总平面图经专家或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审查同意,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的施工进出通道符合安全要求;(2)、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符合工程等级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组织与制度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资格满足合同或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合法有效。
施工单位项目应急预案和公司对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防护费用计划已按规定完成编制与审查;(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完成,经项目经理核对、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并签字同意,加盖企业公章(与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相一致与合同相一致),完成监理审批程序;(4)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项目开工所需的安全经费、设施、设备已落实,商业保险办理和其它安全条件均具备。
4、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做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结合所监理项目的特点,具体明确应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应做好方案编制人员资格和企业编审程序的审查。
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厦建工[2005]95号和建设部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企业公章。
应对通过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签字同意;当所监理项目需进行降水作业,在方案审查时应充分考虑降水作业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应会同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详细评估,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委托专家进行论证,在确认安全稳妥的情况下方可审批;当所监理工程项目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按厦建质监[2007]14号文要求做好专项安全控制,会同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备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好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和验收,提请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监督申报。
5、做好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工作:(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经费的到位和运行情况,当存在分包项目时,督促总包单位做好对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2)、加强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编制与审批程序进行变更审批;(3)、应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对所监理项目基础、装修施工安全条件的检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外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等搭设和拆除的安全验收工作和程序控制,施工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办理注册和使用备案登记手续;(4)、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通过工地例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同时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及时消除隐患,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的监理安全管理工作问题负责整改落实,并督促施工单位对上级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反馈;(5)、当工程项目存在业主专项分包(如电梯和其它专项设备等)或多个承包单位施工时,工作内容包括在监理委托合同范围内时,应做好安全施工责任书面划分和有关协调工作。
当工作内容不在监理合同委托范围内时,应书面提请建设单位明确安全责任;(6)、因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隐患或影响工程结构与使用安全时,应向建设单位进行善意提醒,同时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必要时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投标或合同承诺投入安全费用与安全设施及设备,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计划,及时批复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费用的支付申请;6、组织项目部人员做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检查。
当业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工程结构和安全使用功能进行相关检测时,应安排项目部人员做好配合协调工作;7、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做好伤员救治安排、人员撤离和现场保护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按规定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公司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8、做好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安排应由总监负责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当工程项目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时,总监代表应根据总监的书面委托工作范围负责相应的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责任:1、在项目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本专业安全管理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工作;2、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与实施。
本项目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单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并协助总监做好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交底工作;3、 做好本专业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的审查:(1)、从本专业考虑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围护、道路、水电、通讯、排水条件应符合开工安全要求,场区及周边地下、上空管线和建筑物情况清楚,安全防护措施及责任明确,与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施工总平面图及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的施工进出通道符合安全要求;(2)、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资格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合法有效。
从专业角度对施工单位项目应急预案和公司对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防护费用计划提出审查意见;4、从本专业角度做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应结合所监理项目的特点,具体明确本专业应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
应对本工程涉及的本专业危险性较大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5、做好本专业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与设备、安全生产经费的到位和运行情况,当存在分包项目时,督促总包单位做好对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2)、加强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编制与审批程序进行变更审批;(3)、应从本专业的要求出发,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对施工单位基础、装修施工安全条件的检查验收和外脚手架、施工电梯和塔式起重机等搭设和拆除的安全验收;(4)、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通过工地例会和专题安全协调会议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的,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报告总监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对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的本专业安全管理工作问题负责整改落实,督促施工单位对上级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反馈;(5)、当本专业的工程项目存在业主专项分包或多个承包单位施工时,当工作内容包括在监理合同委托范围内时,应从本专业角度做好安全施工责任书面划分和有关协调工作;(6)、因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隐患或影响工程结构与使用安全时,应从本专业角度及时向总监报告并提出有关处理建议;(7)、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投标或合同承诺投入安全费用、安全设施与设备,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计划及支付申请;(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检查;当业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工程结构和安全使用功能进行相关检测时,应做好本专业的配合协调工作;6、做好公司和项目总监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管理指导工作;三、监理员的安全管理责任:1、在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安排下负责所担负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资料收集和汇编整理工作;2、做好对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的现场检查,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讨论,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提供参考意见;3、在本专业范围内做好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检查,对检查发现未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向施工单位现场管理管理人员指出并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4、应参与对基础、装修施工安全条件的检查验收和外脚手架、施工电梯和塔式起重机等搭设和拆除的安全验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供验收参考意见;5、做好施工过程的巡查工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整改,并提请专业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报告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6、做好旁站监理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对出现可能危及施工安全和主体结构安全的事件,应及时向总监报告。
四、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应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在项目总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责任如下:1、结合工程实际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做好细则的全面实施安排,向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交底。
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工作。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指导,带头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2、协助总监做好开工安全条件的审查:(1)、审查施工现场安全围护、道路、水电、通讯、排水条件符合开工安全要求,场区及周边地下、上空管线和建筑物情况清楚,安全防护措施及责任明确,与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