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差旅费是指在公务出差或其他工作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的支出。
为了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团体等在公务出差中产生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1)飞机:按照公务舱价格核算。
(2)火车:按照二等座价格核算。
(3)汽车:按照实际路程计算,每公里0.5元。
(4)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1)酒店: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2)宾馆: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3. 餐费:(1)国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天400元。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前:(1)申请出差:向上级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并附上预估的差旅费用。
(2)审批出差:上级审批人核准出差申请,并确认预估的费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预付款申请:如有需要,申请预付差旅费用,并在预付款申请表上详细列明预付款的金额和用途,并附上出差审批表。
2. 出差期间:(1)费用发生:按照预算安排,在出差期间按照标准使用差旅费。
(2)费用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交通、住宿、餐费等消费,并保存相关发票和票据。
3. 出差后:(1)差旅费报销:出差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费用明细表、发票等相关材料。
(2)审批报销:上级审批人核准差旅费报销申请,并确认费用是否合规。
(3)支付报销:财务部门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工作,及时将费用划入员工的工资账户。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1. 监督机构:建立差旅费监督机构,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内部控制:建立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补贴、降低评优级别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七章监督问责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feigeoer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渭南市辖县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省内外出差必须从严控制,列明出差任务、人数、地点、预计时间、交通工具和路线等;严格按照差旅费预算进行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及市内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1)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超出对领导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差旅费报销单上需注明)。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费用控制为原则,其他人员出差应首选火车为交通工具,也可根据火车与飞机实时比价情况,选择费用低的交通工具出行。
却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报销时需提供情况说明。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费用(机场专线的公共交通)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发生的订票费,可凭票报销;乘坐飞机、火车发生的转签和退票费、行李托运、寄存等费用,可凭票报销。
(3)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所乘交通工具零点前到达为当日,零点后到达为次日,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使用。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坐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4)乘坐公司公务车辆赴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城市间和市内交通费及补助。
第五条关于因公出差临时租用车辆的报销规定。
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出差目的地地理位置偏僻或集体公务出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情况,可临时租用车辆。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整体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2. 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进行分类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审批应遵循责任分工、程序规范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申请人在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时,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差旅费的报销1. 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应包括报销申请表、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差旅费的报销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应的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
4. 差旅费的报销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实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章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1. 差旅费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经济,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
2. 差旅费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发现差旅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差旅费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是《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为差旅费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加强差旅费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像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有关规定,同时参考电建股份有关规定及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标准内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四条交通费及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公司国(境)外出差人员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一)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公务舱(或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首席专家: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给予同等待遇。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三)其他人员:可乘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应从严控制,遵循以下原则:出差路途较远(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乘飞机者,须事先经过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乘坐单程或往返,否则超支费用自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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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由国务院
制定,批准并发布。
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否发放差旅费,如何发放差旅费以及发放差旅费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其办理各项行政管
理事项时,批准发放差旅费标准以及发放范围、目的和权责等方面的
规定。
二、本办法批准发放标准
(一)食宿费发放标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给公务员和有关人员的食宿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去往地本级市场
价格不超过每天50元(统一计算)。
(二)补贴发放标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给公务员和有关人员的补贴总额,不超过其给付的水电费、
通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总额,但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每年3000元(含3000元)。
三、本办法有效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改变或修改本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本办法旨在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费标准,强调干部服务业
务行政管理活动必须节约开支,保证公务员和有关人员在完成公务时
拥有充足、合理的差旅费用。
此外,本办法强调公务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的差旅往返必须首先通过经济实惠的公共交通工具,防止出现差旅
费用的浪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责任制定: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发放、审核及报销,各部门主管负责差旅费的预算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差旅费申请
第六条出差人员需提前申请出差,并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差旅费申请应得到所在部门主管的批准,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差旅费申请审批流程:一级主管审批后,报送二级主管审批,财务部门在二级主管审批通过后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申请的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根据差旅费申请表中填写的费用进行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交差旅费报销表和相关发票,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等。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支付。
附件:差旅费申请表、差旅费报销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差旅费:指因出差需要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⒉报销:指出差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向公司申请费用的支付。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的差旅费管理。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2.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
2.2 差旅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报销管理总要求3.1 员工出差前,应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预借差旅费。
3.2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提交完整的报销材料。
3.3 报销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四、城市间交通费规定4.1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
4.2 员工出差时应优先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
4.3 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住宿费及补贴标准5.1 住宿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不同地区和级别的标准执行。
5.2 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3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用,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出差审批管理制度6.1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过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出差。
6.2 出差申请表应注明出差目的地、时间、人数、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信息。
6.3 出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计划,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经过审批。
七、财经纪律与廉政建设7.1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将差旅费用于个人消费或变相谋取私利。
7.2 公司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与解释权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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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管理,加强预算监督,
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
原则,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参照宁夏发电集团制订的
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控制管理方式,每年根据公
司的费用预算和本部、分(子)公司的实际工作,核定各单位和
部门差旅费限额,各单位或部门要在核定的额度内有计划地安
排支出。
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和通讯费及市内交通费补贴等。
补贴标准分为自治区区外和区内。
各单位要健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
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对出差人员,特别是
区外出差人员,必须坚持事先定任务、定地点、定时间、定费用,按规定填制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借款
手续。
超出出差实际天数和地点的,必须重新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超出部分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条区外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下
午六点以后离开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
住宿费等级标准(见
附表)。
二、公司员工(不分职级)在规定的标准内报销,实际住
宿费用低于规定住宿标准费用的,节约部分按50%补给个人,
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途中周转连续等待在6小时以上的,可以
租用钟点房,按照不高于本人住宿费标准的四分之一额度内,
凭住宿发票报销。
三、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或
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四、区内出差原则上不住宿,确因工作需要在区内住宿
的,住宿标准见附表。
第四条出差人员交通费的开支规定
一、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
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一律由
个人自理。
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附表)。
二、工作人员乘坐火车或轮船,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
之间,在火车(轮船)过夜六小时的或连续乘坐时间超过十二
小时的,可按附表规定购卧铺票。
三、乘坐火车符合规定条件而未乘坐卧铺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计发给个人补助费。
乘坐火车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予以
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40%予以补助;乘
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
票价的30%予以补助。
符合乘坐软卧条件而改乘硬卧的,凭据报销,不另补助;不符合乘坐软卧条件而乘坐软卧的,按硬卧票价报销。
乘坐动车的,按乘坐飞机相关规定执行。
四、职工出差订购火车票而支付的订票手续费,按火车票价每壹佰元报手续费10元,不足壹佰元按壹佰元标准计算,因订购高价票而超支部分,一律自负。
没有订票手续的,不另补助。
五、职工出差期间,必须以就近路线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因绕道而超支的费用一律自负。
六、公司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汽车,确因需要乘坐出租汽车的,各分(子)公司职工由分(子)公司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认可;本部员工由分管副总签字;副处级以上人员需股份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
七、公司本部部长、分(子)公司副经理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用户服务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者,在出差前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中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留存,以做报销依据,事先未经批准乘坐飞机者,按就近路线乘坐火车标准报销,超支部分一律自负。
八、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九、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放市内交通补贴。
第五条伙食费补助及市内交通标准
一、不分职级及地区差别,职工出差期间自治区外每人每天伙食补助40元,市内交通费30元,共计70元;自治区内
每人每天伙食补助10元,市内交通费10元,共计20元,以包干形式发给。
二、公司员工执行现场安装任务期间,伙食补助每人每天45元,交通费据实
报销。
第六条通讯费报销办法
一、员工出差时间连续在15天以内报销20元,出差时间超过15天到一个月以内报销30元,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报销50元。
公司大检修等外出集体作业,可集体购置电话卡统一报销,员工个人一律不予报销电话费用。
参加会议和学习的工作人员,只准报销往返两次电话费用,报销金额不超过10元。
二、公司按规定标准报销移动话费人员,出差期间话费除按每月标准执行外,超出部分仍按第六条(一)之规定给予补贴当月话费。
第七条参加有关区内、外会议、短期培训班、研讨班者(统称会议和培训学习),凭有关会议、培训学习通知借款、报销,除乘坐火车、车船等交通费按出差规定标准报销外,市内交通费按所到地点一次往返给予两天交通费补助,不按天数实行包干,会议和培训学习期间不发伙食费补助,住宿费、会议费、学费按实际支出报销。
公司员工培训学习必须纳入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管理,外出培训学习未经人力资源部登记核准,财务部不予办理出差借款及报销手续。
第八条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费规定:职工探亲必须以就近路线按一般出差人员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乘坐硬席卧铺。
二、住宿费规定:需中间中转的,按出差人员住宿标准计算往返各一天住宿费,减半报销。
三、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发放伙食补贴,不给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九条汽车司机出车补助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司机在区内出车,按一般人员区内自带交通工具出差标准补助,每天另加6元;到区外出差,除按一般人员自带交通工具费用开支标准执行外,路途每百公里另加1.5元。
二、在公司内接送上下班职工的大客车司机和二分厂转运货物的客货两用车司机,以实际出车天数每天补助2元,到公司外出车按小车司机费用开支标准执行,大客车司机每月另加固定补助15元。
第十条职工因工伤外出就医,按照宁政发[2004]53号“职工工伤保险条理管理办法”执行;经公司批准的陪护人员按一般出差人员对待,乘坐交通工具一律按一般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执行,陪护期间住宿费标准减半。
第十一条职工疗养按公司工会关于职工疗养补助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一、疗养期间不按出差对待。
二、伙食补助标准在疗养期间按合同规定伙食费用标准补助2/3 。
三、乘坐交通工具按一般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执
行。
四、交通费只报销公司与疗养地点的往返路费,凡绕道或途中办理其它事宜的一律扣除该部分费用。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公司驻外营销网点、检修公司可参照本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制定适合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二、利用出差期间探亲访友的,在省亲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伙食补助等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本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自二OO九年四月起执行。
差旅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