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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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案例

公司分立案例

【案例情况】一、南方泵业:剥离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机构无变化(一)发行人此次分立的目的及原则1、分立的目的:突出主营业务,促进主营业务更快发展。

发行人主要经营不锈钢冲压焊接离心泵及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等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但是发行人分立前持有杭州之春绿色食品有限公司90%出资额和杭州万达钢丝有限公司78.125%出资额,杭州之春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鱼干、销售农副产品,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未从事实质经营活动;万达钢丝主要从事钢铁线材拉丝、酸洗业务。

南方泵业有限为突出主业、集中人力和财力发展不锈钢冲压焊接离心泵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业务,决定通过分立处置上述与主业经营不相关的股权。

2、分立的原则:发行人按照配比原则进行分立。

发行人在处置与主营业务不相关股权的同时,处置了与长期股权对应业务相关的资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以及派生分立成立的金润投资日常经营所需的现金。

发行人经分析,不存在与分立资产和业务相关的债务,因此未分离相关债务。

根据分离资产规模,按照分立前发行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上述股东同比例减少对发行人的持股,同时按照原有持股比例持有金润投资。

(二)公司分立方案,包括资产、债务剥离的依据及其具体内容2007年5月16日,发行人《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分立方案》有关分立方案的内容为:1、分立前后各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根据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拟在原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派生分立杭州金润投资有限公司,并将部分与主业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等资产予以剥离。

分立存续公司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700万元减少为5,200万元,派生分立的杭州金润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分立后的各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与分立前保持一致。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股本结构如下:沈金浩出资额为3,008.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86%;沈凤祥出资额为523.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7%;赵祥年出资额为313.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3%;沈国连出资额为208.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1%;赵国忠出资额为208.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1%;周美华出资额为208.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1%;马云华出资额为208.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1%;孙耀元出资额为4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赵才甫出资额为1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天河区三旧改造规划文本

天河区三旧改造规划文本

目录一、规划背景与改造范围 (1)(一)规划背景 (1)(二)编制依据 (2)(三)改造范围 (3)(四)规划期限 (3)二、改造指导思想与原则 (4)(一)指导思想 (4)(二)改造原则 (4)三、改造目标与改造方向选择 (6)(一)改造目标 (6)(二)改造方向选择 (6)四、改造规模调控 (8)(一)城市发展目标保障 (8)(二)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9)(三)政策机遇导向 (10)五、改造功能引导 (12)(一)功能分区 (12)(二)功能分类 (13)六、改造分类引导 (16)七、改造强度引导 (18)(一)强度控制依据 (18)(二)强度分区划定 (18)(三)强度分类控制 (20)八、改造时序引导 (23)(一)时序安排原则 (23)(二)改造计划 (23)九、分区引导 (26)(一)中央商务提升区 (26)(二)科教文化配套区 (35)(三)高唐高科技产业升级区 (42)(四)文体休闲综合居住区 (48)(五)北部生态控制区 (56)十、实施保障 (60)(一)组织计划安排 (60)(二)规划设计引导 (60)(三)土地政策支持 (61)(四)资金政策支持 (61)(五)制度创新保障 (62)十一、改造实施效果 (64)(一)经济影响分析 (64)(二)社会影响分析 (65)(三)环境影响分析 (66)附表 (68)附件:现状调研报告图纸目录(1)区位图(2)改造项目分布图(3)现状分析图(4)土地利用现状图(5)改造模式图(6)功能指引图(7)强度指引图(8)改造时序图一、规划背景与改造范围(一)规划背景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建设节约集约示范省,省委省政府提出进行“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重要决策。

“三旧”改造工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和产业转型的重大举措和积极探索,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资源的重新整合和优化。

公司分立纠纷典型案例裁判要点

公司分立纠纷典型案例裁判要点

裁判观点:一、公司分立时,如财产分配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

二、公司分立时应该按协议约定进行财产分配。

对于约定了分配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进行财产分配。

而对于公司分立时未对财产分配进行约定的,财产为分立后的公司共有。

三、公司分立须经过法定程序,公司分立需先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物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不具备公司分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四、对于公司分立时与债权人就债务承担作出约定的,法院在裁判时严格依照协议的约定判决;对于未约定部分的债务承担,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案例:(一)公司分立时,只要财产分配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

郑州御源置业有限公司与徐煜博、河南宏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分立纠纷【(2019)豫0122民初48号】一审中牟县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方宏田公司与乙方薛某于2009年5月13日签订《协议书》、甲方宏田公司、乙方御源公司、丙方东泰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签订《公司分立补充协议》、甲方宏田公司、乙方御源公司、丙方徐某、丁方薛某于2014年1月8日签订《协议书》均系合同签订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结合本案案情及实际情况,依据上述协议约定,被告徐煜博、宏田公司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协助原告御源公司将位于中牟县××都大街北、电力学院东侧牟国用(2013)第167号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徐某变更登记到原告御源公司名下,并协助原告御源公司办理牟国用(2013)第167号土地上约392.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故原告御源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于法有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徐煜博的抗辩理由,因未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印发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

关于印发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

关于印发年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和重点建设储备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根据《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年重点建设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我局以重点项目年“能否开工”为主要依据,对年初制定的年区重点建设项目逐项提出了调整意见,经实地考察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区领导审定,形成了《天河区年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现予以印发,请依照执行(详见附件)。

经调整,年重点建设项目由原计划的个调整为个,项目合计总投资调整为亿元,年度计划投资调整为亿元。

其中,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调整为个(共保留个,增补高唐新建区东部孵化基地道路及排水工程个项目,移除高唐新建区沐陂东路道路工程个项目);战略性主导产业项目由原来的个调整为个(共保留个,增补小东景、粤海集体总部大厦项目、东方国际建材交易中心(广州国际建材总部基地)项目、项目等个项目)。

年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由原计划的个调整为个(增补个),年重点建设储备项目由原计划的个调整为个(增补个)。

请项目业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指定专门项目统计人员,按时通过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系统报送项目月度进展情况给各项目牵头单位(具体网址为:),各企业项目业主单位需自行注册账号进行填报,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账号已通过系统生成分配给各职能部门;请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汇总审核报送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指定具体经办人员于每月日前通过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系统按时报送月度项目进展情况;我局将建立区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实地考察跟踪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进展情况,统筹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我区年“三个重大突破”项目与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和重点建设储备项目计划一致,不再另行印发。

附件:年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和重点建设储备项目调整计划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年月日(联系人:陈文斌,电话:,)。

广州天河软件园政策

广州天河软件园政策

一、地方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的工作通知》、《广州市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天河区扶持重点企业的优惠措施》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出台了《广州市软件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软件产业发展近期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发[2000]18号文精神,根据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广州还出台了《广州市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广州市软件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广州市集成电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广州市和天河区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天河软件园的建设支持力度。

广州市、天河区两级财政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分别拨款1.5亿元,对天河软件园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优秀软件企业的奖励;还确定菜田建设费、市政建设配套费返还等优惠政策。

2007年以后广州市、天河区两级财政拨款3亿元建设天河软件园的计划继续持续下来。

为凝聚人才,促进天河区的高新技术和软件、动漫企业的发展,天河区对高级人才推出了一系列奖励和优惠政策。

如在天河区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和软件、动漫企业的研发团队第一技术负责人(首席科学家)中,每年选拔50名授予“天河区科技创新人才”称号,优先解决其培训、考察、疗养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对获得《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返还奖励的市重点软件、动漫产业,配套奖励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第一技术负责(首席科学家),奖励金额为上一年度上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10%,最高限额20万元;对未获得该《规定》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返还奖励,在天河区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软件、动漫企业中连续任职超过一年且年薪收入超过15万元的高级人才,可享受上一年度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纳税额25%,最高限额10万元。

2008年度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题情况...

2008年度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题情况...
2008年度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题情况介绍
议题一:荔湾分区AL0125管理单元(荔湾交警多宝路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
项目背景:
申请用地位于多宝路和黄沙大道两条城市主干道的交汇处,临近地铁出入口以及如意坊公交车总站,可达性强。用地编码为AL012503地块,在荔湾分区AL0125规划管理单元北侧。用地原有建筑为公安局技术侦察一处秘密业务用房,1974年改建为宿舍区使用至今。近年来由于交警支队荔湾大队办公用地紧张,部分办公场所已搬至该地块,居住办公混杂,互相干扰较大。为改善办公环境及完善广州市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分控中心的基础建设,故本次申请将该地块更改为行政办公用地。
坑口地铁站位于荔湾区花地大道西侧,龙溪立交西北方向。为促进该地块整体开发,完善地块使用功能,提高土地利用价值,贯彻落实广州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有关决定,广州地铁总公司申请提高坑口地铁站所在地块开发建设强度。
涉及控规调整内容如下:根据地铁公司用地红线,将AF021553地块和AF021543、AF021544、AF021545、AF021546、AF021552、AF021554等地块的部分用地合并为AF021553地块。调整后,AF021553地块用地面积407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增加兼容行政办公用地(C1),容积率由0.4更改为4.2,建筑密度由12%更改为42%,建筑控高更改为150米。同时,相应调整周边地块用地面积。
市规委会办公室建议: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议题七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十一五”修建性详细规划论证报告
项目背景:申请更改用地位于中山大道西北面,华南快速干线西侧,为华南师范大学用地,其用地包含有AT050813、AT050814、AT050816三个地块,在天河分区AT0508规划管理单元。由于学校招生规模扩大,需新建部分教学和学生宿舍项目,故申请更改华南师范大学的容积率等各项指标。

广州天河区城市规划文本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设计证书号:[建]城规编第(021073)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分区规划委托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技术协调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合同编号:2004规编指合008院长:陈建华(高级规划师)总工程师:潘忠诚(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总规划师:袁奇峰(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审定:陈建华(高级规划师)审核:袁奇峰(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初审:彭涛(高级规划师)技术协调:师雁(高级规划师)项目负责人:刘云亚(高级规划师)孙翔(城市规划师)规划人员:刘云亚(高级规划师)刘继平(城市规划师)宋瑞(助理规划师)王朝辉(高级规划师)李革(城市规划师)王斌斌(助理规划师)姚燕华(助理规划师)胡峰(助理规划师)张耀文(助理规划师)万军(助理规划师)甘志明(绘图员)张蔚卉(绘图员)王科(实习生)贺楠岚(实习生)向星(实习生)崔志新(实习生)钟志权(实习生)胡国亮(实习生)李超(实习生)目录1 总则 (1)1.1文本执行规定 (1)1.2规划区范围 (2)1.3规划区性质 (2)1.4规划目标 (2)1.5发展规模 (2)1.6空间形态、功能分区与密度分区 (3)图一规划分区位置图图二土地利用现状图图三现状征地分类图图四规划结构图图五密度分区图2 土地利用规划 (6)2.1用地调整原则 (6)2.2各类用地规划 (7)图六土地利用规划图3 专项规划 (11)3.1居住区规划 (11)3.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2)3.3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4)3.4综合交通规划 (15)3.5道路系统规划 (16)3.6绿地系统规划 (16)3.6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6)3.7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7)3.8环境保护规划 (21)3.9近期发展重点 (22)图七公共设施规划图图八综合交通规划图图九道路系统规划图图十绿地系统规划图图十一给水工程规划图图十二污水工程规划图图十三雨水工程规划图图十四电力工程规划图图十五电信工程规划图图十六燃气工程规划图4 六线规划控制导则 (24)4.1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 (24)4.2道路交通规划控制红线 (25)4.3绿地规划控制绿线 (26)4.4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 (26)4.5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黄线 (27)4.6城市建设区规划控制黑线 (28)图十七紫线控制图图十八红线控制图图十九黄线控制图图二十绿线、蓝线、黑线控制图5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导则 (29)图二十一规划管理单元划分图6 相关规划协调情况 (36)6.1协调宏观层次规划情况 (36)6.2协调相关专项规划情况 (36)6.3协调其它相关规划情况 (36)6.4规划待定区的划定 (36)图二十二详细规划导引图1 总则1.1文本执行规定1.1.1为加强天河分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决定开展天河分区规划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规划管理单元(高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说明书)

目录前言 (1)第一部分现状概况一.现状概况与分析 (2)1.地理位置2.自然条件3.规划范围4.交通可达性5.现状用地概况6.基础设施条件7.现状特色及主要存在问题第二部分规划整体构思二.规划条件 (4)1.规划依据2.规划整合情况概述3.规划区发展条件分析三.规划目标与原则 (4)1.规划区发展建设目标2.规划发展规模3.规划原则四.用地规划布局 (6)1.用地规划布局2.规划结构3.用地规划五.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规划2.停车场规划六.景观系统规划 (8)1.规划原则2.规划结构七.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8)八.控制指标体系 (8)附表地块控制明细表 (9)九.城市设计说明 (9)附图1.区位关系图2.现状征地情况图3.土地利用现状图4.现状道路分析图5.宗地范围图6.总体开发强度规划图7.土地利用规划图8.道路系统规划图9.道路断面规划图10.道路竖向规划图11.功能结构分析图12.分区开发强度规划图13.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划图14.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15.片区地块编码图16.地块控制图则前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片区位于广州市都会圈的东北部,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交接地段,东起大观路,与广州大学城相毗邻,西邻火炉山森林公园,南临广深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规划面积为6.64平方公里。

位于高唐片区的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基地是1999年8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的第一个软件产业基地,2001年6月晋级为国家首批十大软件产业基地。

是广州软件行业主要产业化中心和后备发展用地,它的建设将会更有力地促进广州市软件园的进一步持续发展。

天河软件园高唐基地的规划面积为4.15平方公里。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投资环境的完善和软件产业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原天河软件园的几个功能区已不能满足规模大、建设快、起步高的要求,因此,高唐片区的开发,将成为天河软件园进一步发展的强有力的推进器,并为广州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高新科技产业基础。

天河智谷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汇报PPT)


200m 120m
120m 250m
350m
310m 1000m
180m
220m
150m 240m
280m 1000m
260m
区域生态廊道 组团生态廊道
150m 60m
280m
生态廊道布局图
7
(一)打造四类廊道,凸显片区特色
2、交通廊道
区域交通一体化
通过“三横两纵”高快速路和2条城际 轨道、7条城市轨道实现与智慧城、金融城、 第二CBD等重要片区、并通过白云机场、广 州南站与其他城市通达互联。 • 道路一体化:“三横两纵”高快速路:
天河智慧城 五山高教区
科学城
云埔工业区
广州天河 中央商务区
广州第二CBD 天河片区
广石化
琶洲互联网 创新集聚区
广州第二CBD 琶洲片区
大学城
广州第二CBD 黄埔临港片区
南湾-庙头-夏 园节能产业园
广州开发区西 区
增城开发区 新塘环保工业园
3
(五)功能定位
为了实现做大产业、产城融合、功能提升的建设目标,提出天河智谷的功能定位为


特殊用地(H4)
57.30 1.96 57.30 1.96
规划待定区


31.54

31.54

总建筑面积
1131
1195
64
规划人口(万人)
17.7
13.7
-4
注:总建筑规模不包括中小学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待定区、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建筑面积。
土地利用规划图
14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文化创意
数字内容 创意设计 艺术服务 创意商业
其他新产业新业态

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总体控制 (1)第三章总体技术规定 (2)第四章地块划分与地块指标控制 (2)第五章交通控制 (3)第六章建筑控制 (3)第七章空间环境设计 (3)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4)第九章开发建设管理控制 (6)附录一用词说明 (6)附录二用地编号与控制要素定义 (6)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规划的背景、目的为顺利实施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促使该区的合理开发与建设,特制定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

第二条.编制规划的基本依据本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编制。

依据《广州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J50289——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设计规范》(GB/50282——9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广州市城市组团隔离带规划》、《广州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广州市编制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资料》、《广州天河高唐工业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概念规划方案》,符合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力求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规划的法律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规划范围约4.15平方公里各街区、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地块控制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规划的法律效力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控制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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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总体控制 (1)第三章总体技术规定 (2)第四章地块划分与地块指标控制 (2)第五章交通控制 (3)第六章建筑控制 (3)第七章空间环境设计 (3)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4)第九章开发建设管理控制 (6)附录一用词说明 (6)附录二用地编号与控制要素定义 (6)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规划的背景、目的为顺利实施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促使该区的合理开发与建设,特制定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

第二条.编制规划的基本依据本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编制。

依据《广州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J50289——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设计规范》(GB/50282——9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广州市城市组团隔离带规划》、《广州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广州市编制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资料》、《广州天河高唐工业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概念规划方案》,符合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力求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规划的法律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规划范围约4.15平方公里各街区、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地块控制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规划的法律效力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控制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六条.本细则与地块控制图则中涉及的指标是结合高唐片区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发展要求所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七条.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本细则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本细则的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天河区规划分局负责。

第二章总体控制第八条.功能定位广州市天河区高唐片区的定位为一个以软件开发与研究为主导,集商贸、金融、信息、服务、居住与休闲为一体的高新技术研发区。

第九条.用地性质本区范围内的用地性质由软件产业研发用地、工业加工用地、配套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绿化用地、水域等用地组成。

各类用地情况详见表2-1——规划土地利用平衡表。

规划土地利用平衡表表2-1第十条.IT产业用地结合本片区山体和水体创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现代化软件园区,对现香满楼奶牛场进行改造成中心休闲公园,围绕中心绿地布置各个IT产业组团。

并在南部临近大观路和云溪路交界处为软件园高唐基地配套公寓区。

第十一条.工业用地根据用地规划布局,西北部布置工业用地,从事医药制造和新材料加工业。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园区公共设施配套,依据公共服务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分层次从企业、组团和园区三个层次分级进行配套第十三条.配套居住用地考虑到从事软件研发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及需要,在园区东南部为软件园区配套一公寓区。

第三章总体技术规定第十四条.土地适建规定为给各项建设选址定点提供依据,根据建设管理的需要,配合土地利用规划图,作出不同使用性质地筑对应于用地性质的相互适建规定,规定分为允许建、不允许建和有条件允许建三种不同情况。

第十五条.道路系统规划区内道路按规定的红线宽度、断面形式执行,道路系统交叉点坐标控制及竖向设计,见道路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

第十六条.变更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更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七条.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表4-1——规划土地使用相容性一览表中的规定。

第四章地块划分与地块指标控制第十八条.规划范围内依据功能的不同,共划分为五个功能区,48个二级地块,146个三级地块(见表5-1)。

地块数目统计表第十九条.地块划分原则1. 规划的用地性质尽量单一,允许小面积相容性质用地存在,但不允许不相容性质用地存在。

2. 地块以道路、江河、绿化线为界。

3. 公园、绿地按专项规划要求单独划块。

4. 住宅用地一般以住宅组团为单位划块。

5、其中研发区的地块划分较大,在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用地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第二十条.地块指标控制为方便规划管理,采用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种形式。

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建设施和建筑后退红线等;引导性指标指主要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城市设计、交通节点对建筑的体量、色彩、建筑风格方面的要求。

各地块指标详见地块控制图则。

第二十一条.地块控制图则1. 地块控制图则是以区块为单位的地块规划图。

2. 地块控制图则每张均包括图纸、地块控制指标和简要说明三部分。

3. 地块控制图则图纸比例比例一般为1:2000,当区块较大时,则采用1:2500、1:3000、1:3500等图纸比例,以比例尺所示为准。

第五章交通控制第二十二条.各街区、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应符合地块控制图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道路宽度、长度及其横断面形式详见说明书。

第二十四条.道路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和视距三角形控制应符合道路系统规划图。

第二十五条.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第二十六条.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街坊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道路纵坡应尽量保证在0.2%——3.0%之间。

第二十七条.片区内的公交站点的安排应结合地块控制图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设计。

第二十八条.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

第二十九条.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需进行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需相应变动。

设置配建停车场(库)须符合道路系统规划中停车场(库)配建车位控制指标规定。

第六章建筑控制第三十条.各街坊、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指标的控制应符合地块控制图则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全区最高建筑应控制在50米以下。

具体详见地块控制图则的建筑限高控制。

第三十二条.建筑后退红线原则按靠城市主干道一侧后退红线10米;靠次干道一侧后退红线5米;靠支路和区内小路一侧后退红线3米;相邻地块之间后退红线两侧不少于3米。

具体须符合表7-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标准。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标准建筑应退让用地边界线,南北向后退距离为建筑高度的0.45倍;东西向为0.4倍;住宅退让用地边界线视地块情况而定。

建筑退线范围内应以硬地、绿化为主,建筑后退红线形成的建筑线不应是一条直线,具体的位置详见地块控制图则标示。

第三十三条.建筑的形式与色彩应结合不同地段的使用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综合设计,需以规划地块控制图则的相关规定为参考。

第三十四条.任何建筑的间距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多层、低层住宅平行布置,长边向阳、朝向正南时,其最小间距不得少于南向间距北向外墙地面至女儿墙高度的0.9—1.0倍。

当南向建筑为点式住宅且面宽少于25米,可按不少于0.8倍控制。

五层以下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2。

第三十五条.两建筑之间的侧距,多层最少为6米,高层最少为13米,建设单位要在上述侧距通行自备车辆,则间距还需增加。

如需设置消防设施,由消防部门协同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无电梯建筑层数控制七层以下(不包括七层)。

第三十七条.非居住建筑间距1. 除表7-2所列的建筑以外,其它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住宅间距的0.8倍控制,并应符合消防间距的要求。

2. 非居住建筑位于住宅南侧或东西侧时,按住宅间距控制。

3. 非居住间距与住宅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当住宅山墙有居室窗户时,其山墙间距宜按住宅间距控制。

医院、托幼和学校与相邻建筑的间距表表7-2第七章空间环境设计第三十八条.环境控制目标高唐新建区应纳入整个城市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战略框架中。

因本软件园新建区属中部生态廊道区域范围内,所以整体应纳入一类环境保护区,按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保护。

第三十九条.地块建设中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块控制指标中的规定。

第四十条.绿地系统规定绿地系统由中心绿地、生态廊道、沿街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构成。

绿地指标规定1. 高唐新建区公共绿地所占总用地比例不得小于11%,居住小区内公共绿地不得小于1㎡/人。

2. 本区内各地块绿地主要指标按表8-1有关规定制定,不得低于地块控制指标中有关规定值。

绿地率指标控制表表8-1第四十一条.配套居住区绿化配置1. 绿化面积应符合规范领土完整,绿地率最小不低于30%,充分利用空间,发展垂直绿化及屋顶绿化,提高绿化质量。

2. 绿地分布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居住就近使用。

3. 居住小区内集中绿地应布置有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最小规模不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绿地内应布置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童游戏设施,可灵活布局,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4. 公共绿地内的绿化面积不宜低于70%,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便于设置儿童设施和成人游憩活动。

5. 公共绿地为小区的主要休闲场地,必须是可使用的,而不是单纯作为景观之用。

公共绿地要为老人安排休闲与活动的场所,要为儿童设置游戏活动场地,绿地需辟筑部分铺装地面以及活动设施用地,绿地可多功能复合使用,但应以绿化为主。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第四十二条.给水工程规划1. 体制:给水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管网。

2. 水源:采用广州市新塘水厂供水,在软件园内已有一条DN1200市政给水管由北向东南部经过,该管经高普路东接大观路上DN1200市政给水管,北接广汕公路上DN1000的市政给水管,将龙洞、科学城、世界大观等范围内给水管网连成环状,管网压力约为0.28MPa。

3. 用水量预测:规划区生活最大时用水量:Q1 = 2320m3/h消防用水量:Q2 = 50 L/S,最大时设计流量:Q = Q1 + Q2 = 2500m3/h 最高日用水量为3.71万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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