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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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_主体资格

劳务合同_主体资格

一、劳务合同主体资格的构成1. 自然人主体资格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成为劳务合同的主体:(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的人;(2)未成年人,但已获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委托。

2. 法人主体资格劳务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即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成为劳务合同的主体:(1)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2)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依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 其他组织主体资格劳务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是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成为劳务合同的主体:(1)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出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2)个体工商户:依法登记,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二、劳务合同主体资格的认定1. 自然人主体资格的认定(1)提供身份证件,证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委托证明。

2. 法人主体资格的认定(1)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其依法成立;(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 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认定(1)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2)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等。

三、劳务合同主体资格的重要性1. 确保合同效力:具备主体资格的当事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2. 避免合同纠纷:明确双方主体资格,有助于避免因主体资格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

3. 保障当事人权益:具备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在劳务合同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总之,劳务合同主体资格的认定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务合同签订的主体

劳务合同签订的主体

一、雇主雇主是指雇佣劳务提供者的单位或者个人。

雇主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雇主在劳务合同中承担以下主要义务:1. 依法支付劳务报酬,确保劳务提供者获得合理报酬;2. 为劳务提供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3.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4. 对劳务提供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职业技能。

二、劳务提供者劳务提供者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向雇主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

劳务提供者在劳务合同中承担以下主要权利和义务:1. 依法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力;2. 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3. 保守雇主商业秘密,不得泄露雇主的技术、商业等信息;4.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尊重雇主的工作制度和规定。

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指为雇主和劳务提供者提供劳务中介服务的单位。

中介机构在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主要承担以下义务:1. 依法为雇主和劳务提供者提供劳务中介服务;2.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双方合法权益;3. 对雇主和劳务提供者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4. 对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纠纷进行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四、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是指负责劳务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的行政机关。

在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 监督检查劳务市场,维护市场秩序;2. 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3. 对劳务中介机构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4. 对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其他相关主体1. 劳务提供者的家属:在劳务提供者发生意外事故或者重大疾病时,家属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2. 劳务提供者的担保人:在劳务提供者无力履行合同义务时,担保人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3. 保险公司:在劳务提供者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总之,劳务合同签订的主体主要包括雇主、劳务提供者、中介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主体。

劳务合同签署主体

劳务合同签署主体

一、自然人自然人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主要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他们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劳动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自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工作。

3. 符合用工单位的用工要求,如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

4. 愿意接受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

二、法人法人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主要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在我国,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法人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能够依法用工。

3. 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支付劳务报酬。

4. 愿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主要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这类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其他组织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能够依法用工。

2. 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支付劳务报酬。

3. 愿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主要是指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他们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劳动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的职能和权限,能够依法用工。

2. 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支付劳务报酬。

3. 愿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五、境外组织和个人境外组织和个人作为劳务合同的签署主体,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劳务活动的境外组织和人员。

他们可以与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劳动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境外组织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能够依法在我国境内活动。

2. 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工作。

劳务合同的主体

劳务合同的主体

一、劳务提供方1. 个人:在劳务合同中,个人作为劳务提供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成年人:成年人作为劳务提供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劳务提供方,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劳务合同。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这些组织作为劳务提供方,应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劳务接受方1. 个人:在劳务合同中,个人作为劳务接受方,同样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这些组织作为劳务接受方,同样应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劳务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1. 劳务提供方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要求劳务接受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对劳务接受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务;保守劳务接受方的商业秘密;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劳务质量。

2. 劳务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要求劳务提供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务;对劳务提供方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对劳务提供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劳务提供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劳务合同主体的特殊要求1. 个人作为劳务提供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作为劳务提供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

3. 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总之,劳务合同的主体是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同时,劳务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以确保劳务合同的顺利履行。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

一、劳动者劳动者是劳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通常指具有劳动能力、愿意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人。

劳动者在劳务合同中的地位如下:1.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安全,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2. 劳动者承担劳动义务。

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 劳动者应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

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劳动技能和知识。

4. 劳动者应具备合法的劳动身份。

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具备合法的就业资格,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通常指具有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

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中的地位如下:1. 用人单位享有用工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务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2. 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义务。

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安全,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3. 用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的用工资格。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4. 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劳务合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双方主体在劳务合同中的关系1. 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主体地位平等,不得强制或者欺诈对方签订合同。

2. 合同约束力。

劳务合同对双方主体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

3. 争议解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在合同关系中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双方应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共同维护劳务市场的秩序。

劳务合同主体

劳务合同主体

一、引言劳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劳务合同主体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即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

劳务合同主体是劳务合同的核心要素,对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劳务合同主体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二、劳务合同主体的类型1. 个人个人作为劳务合同主体,主要指自然人。

自然人提供劳务,如家教、家政服务等。

个人作为劳务合同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资格简单,无需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2)合同权利义务相对明确,责任承担较为直接;(3)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纠纷,可能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

2. 企业企业作为劳务合同主体,主要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企业提供劳务,如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

企业作为劳务合同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资格明确,需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2)合同权利义务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岗位的协作;(3)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但合同纠纷处理较为复杂。

3.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作为劳务合同主体,主要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提供劳务,如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

事业单位作为劳务合同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资格明确,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手续;(2)合同权利义务相对明确,但涉及国家政策、行业规范等因素;(3)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但合同纠纷处理较为复杂。

4.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作为劳务合同主体,主要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其他组织提供劳务,如维修、装修等。

其他组织作为劳务合同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资格不明确,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2)合同权利义务相对明确,但责任承担可能涉及多个当事人;(3)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纠纷,可能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

三、劳务合同主体的权益保护1. 明确合同主体资格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各自的主体资格,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 规范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的权利义务、报酬、期限、违约责任等,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2024版)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2024版)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2024版)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范围与内容1.1 本合同范围内的劳务分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劳务分包工作,并保证劳务分包工作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满足甲方的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格与支付2.1 本合同的劳务分包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分包费用。

第三条工期与进度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劳务分包工作的施工时间和进度。

3.2 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工作进度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质量与安全4.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劳务分包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4.2 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乙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5.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6.2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劳务分包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劳务分包工作完成之日止。

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主体

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主体

一、引言劳务用工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签订主体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主体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主体概述1.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在我国,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事业单位:指以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为目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3)社会团体: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社会公益、文化、学术、科技等活动的组织。

2. 劳动者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包括以下几类:(1)城镇职工:指在城镇范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2)农村劳动者:指在农村地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其他劳动者:指不属于上述两类劳动者,但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主体的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前,应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等。

2. 劳动者应具备合法的劳动能力。

劳动者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前,应确保其具备合法的劳动能力,包括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技能等。

3. 合同签订主体应明确。

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各自的主体身份,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劳动者姓名等。

4. 合同内容应合法、合规。

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5. 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应符合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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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办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经双方切、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图纸会审纪要及甲方提出的变更范围以内的所有主体内容。

(扣除挖土、防水、水电安装)4、质量要求:合格(优质工程)5、安全文明: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创省级文明工地。

第二条:劳务承包内容与范围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钢筋机械。

采用固定单合同,税后单价每平方米包工价为元。

2、劳务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一)工作内容:1、结构主体:室内外回填土工程,基槽人工配合开挖(不包括防水层),截桩头、砂石垫层、后浇带及后浇加强带的钢筋模板混凝土、挡土墙的止水板的安装,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砼、土建预埋件及预留洞制作安装,主体一次施工的造型沿线,造型挑板等。

2、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楼层建筑垃圾的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

3、现场安全:按照项目部要求及规范标准搭设施工外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

按照项目部要求及规范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4、配合其他承包进行的预埋、预留孔洞及吊洞封堵,负责材料到场的卸车。

(二)施工机械工具:1、辅助机械: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手提电锯、电钻、震动器材、照明灯具、斗车、电焊机、闪光对焊机等。

(三)材料:2、小型材料:包含所有乙方施工中的所有小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三级配电用电线、扎丝、垫块、水泥支撑、配电、照明灯管、电焊条、铁丝、铁钉、铁锹、钢锯条、麻线、扫帚、海绵胶带、丝锤、冲击钻头、绝缘胶布、安全帽、安全带、麻绳、砂轮片、金刚片等)。

3、施工用电甲方提供二级配电柜,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致施工楼层。

乙方负责。

(四)承包内容中不含项目:1、不含项目: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防水工程。

机械土方工程。

第三条:工期1、本工程根据业主要求,主体工期为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封顶。

2、乙方保证工程进度符合业主、甲方的要求、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推进,在甲方材料保证供应前提下,乙方也应保证工期,不得延误。

3、符合以下条件,工期经甲方、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相应顺延工期:(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的(2)出现设计变更而影响工程的(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的第四条:工程结算1、随业主大合同,乙方垫资到地上封顶,以后每层付一次工程款,直至封顶。

在业主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日内不得无故停工闹事,否则无条件退出工地。

2、付款方式:主体(单价元/m²)垫资±0以上封顶。

工程量的80%支付,主体封顶85%。

经甲方验收得到标准时,付总合同价款90%,剩余10%作为保修金,到本合同施工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

3、图纸变更部分经甲方现场签订,如增加面积,应支付乙方增加费用,如减少面积,相应减少乙方费用。

其它变更不增减费用。

4、基础按一层面积计算(筏板部分)5、甲方付款到位情况下,乙方保证民工不发生工资纠纷,如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在合同给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应用料前一周书面提出用料单,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审核后交材料员,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单,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本工程所需要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如:包括模板,木方,钢管、扣件、塔吊、施工电梯等。

3、三级电源配电的材料及设备安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并对接受的建材有保管责任,丢失或损坏应折价赔偿,并承担因材料损坏或丢失引起的误工等其它费用。

材料要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督,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规定损耗率3%(其中工程损耗率不超过1%时)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混凝土、砂、石子、水泥、外加剂等按预算量,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乙方包括配合施工放线,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工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和检查。

2、质量等级:优良工程3、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时按质进行施工,期间按进度书面向甲方提出质量勘验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出现质量达不到标准,经甲方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要求纠正后,如还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反工、修理或重做等其工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另外应赔偿甲方的原材料费用。

5、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有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证、所分担的工程通知甲方工程师。

6、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说明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7、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

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8、乙方接受甲方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七条:现场管理及安全生产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守法规及现场规范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保障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生产技能,各工作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原则上中途换人,施工中乙方更换负责人必须报请项目部批准,乙方施工人员配备不得使用年龄超过55周岁或未成年,已经发现,除勒令退场外并接受项目给予的1000元处罚。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炊具用自行解决,生活费用乙方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乙方自行负责所用厨房电器使用的电费(电费计取办法:使用读数+损耗*建设单位收取电费单价)。

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规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的检查造成罚款等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按安全管理造成的人身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由关部门的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因乙方提供的周围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损失。

6、施工一切必须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理购买。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规定,甲方有权按照项目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8、乙方应按项目部要求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例会,不执行者按项目部例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9、出现安全管理事故,10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10万元,剩余费用双方友好协商。

10、甲方额外购买的商业保险,乙方应按比例分摊保险费用。

11、乙方只要在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与生活区卫生打扫。

12、为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便于工作,乙方负责塔吊司机及现场看场值班人员的生活管理工作。

第八条:双方责任一、甲方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现场、提供施工主线。

2、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3、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两套。

4、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

5、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给乙方结算支付工程款。

6、如改工程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关的误工费用。

费用双方协商。

二、乙方:1、乙方施工现场乙方所用材料规整,不用的材料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并整理整齐。

负责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材料。

如发现施工人员故意浪费,甲方工地监督人员可对其进行处罚。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需要甲方供应建筑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达甲方。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的三日内,超过三日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费用。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劳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乙方对甲方安排的工人宿舍中配备的设施(如床、空调、窗帘等),按照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待工程完工后,保证物品完好后退还。

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因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款。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1、乙方自行将承包转包的或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及另行组织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2、乙方原因,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每逾期交付一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0元(按天计算)为提前一天奖500元/天。

3、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它合同签订后甲方进到现场,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进度、人员、质量保证金10 (元/平方米),共计万元。

保证金退万元,剩余退万元,剩余万元做为甲方提供的设施押金。

待工程完工后,保证物品完好后退还。

保证金到账后,本合同生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接近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以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双方履约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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