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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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咨询合同模板

建设工程施工咨询合同模板

建设工程施工咨询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公司全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公司全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乙方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咨询服务的能力和资质,甲方特邀乙方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咨询服务,双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管理、监督、咨询等相关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技术指导等服务,保障工程的顺利完成。

1.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咨询服务期间所需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乙双方约定服务费为(具体金额),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

2.2 如果服务过程中需要额外费用支出,乙方应提前经过甲方同意后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支出必须有凭据并在服务结束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果双方需延长服务期限,应提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2 在服务期限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四条保密责任4.1 双方应保守彼此之间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不得对外泄露,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4.2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咨询过程中的资料保密工作,确保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利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合同解除5.1 在服务期限内,双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5.2 若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宜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在双方的共同意见下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的条款为双方之间的约定,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合同履行。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01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201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导语】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烦,但是事前有⼀个⽂字的东西,对双⽅都有⼀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盾,出现⽭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的⿇烦。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欢迎阅读。

【篇⼀】 合同编号: 项⽬名称:项⽬建设地点:委托⽅(甲⽅):承接⽅(⼄⽅):签订⽇期: ⽬录 正⽂: 1。

合同依据2。

项⽬概况3。

设计范围4。

服务与职责 5。

费⽤、付款⽅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6。

甲⽅向⼄⽅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件7。

合同⽣效、终⽌与结束8。

责任与权利9。

⼀般条款 附件⼀:主要设计⼈员名单附件⼆:《设计任务书》附件三:《施⼯图设计指导书》附件四:《设计⽂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图附件七:深圳地区⽓象资料附件⼋: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合同依据 1。

1《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

1。

2《建设⼯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

3相关建设⼯程审批⽂件。

2.项⽬概况 2。

1⼯程名称:项⽬2。

2项⽬地点: 项⽬总占地⾯积万平⽅⽶,总建筑⾯积暂定约万平⽅⽶。

其中别墅部分约为万平⽅⽶;⼩⾼层及⾼层部分约为万平⽅⽶,公建约为万平⽅⽶。

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查丈建筑⾯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积)。

2。

3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层及⾼层。

3.设计范围 本项⽬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程勘探和试验、⽤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等设计和施⼯图预算及⼯程量清单,但⼄⽅有责任配合甲⽅完成上述⼯作。

3。

1规划建筑⽅案设计阶段:3。

1。

1进⾏规划⽅案设计。

3。

1。

2报建图纸制作。

3。

1。

3设备⽅案的总体规划。

3。

2⽅案调整设计阶段 3。

2。

1根据甲⽅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案调整; 3。

2018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8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2018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xxxxxx本合同由甲方(委托方)和乙方(受托方)共同签署。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内容及要求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工程进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服务等环节。

1.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 第二条咨询服务的费用及支付方式2.1 咨询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xxxxxx元整,不含税。

2.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的咨询服务费用,剩余50%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三条咨询服务的期限3.1 咨询服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个自然日。

3.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咨询服务期限延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延期费用。

### 第四条咨询服务责任4.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咨询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或造成了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五条保密协议5.1 双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经营、管理等各项资料保密,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经营、管理等各项资料披露于外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则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12).pdf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12).pdf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方案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方案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方案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咨询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行方案设计,并需要专业的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方案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1.1 甲方委托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对相关方案进行咨询服务。

1.2 乙方在接到咨询请求后,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1.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咨询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咨询内容和范围2.1 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方案等。

2.2 咨询范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方案设计、技术指导、现场考察等咨询服务。

第三条服务标准和质量保证3.1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咨询服务。

3.2 咨询服务的质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保证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3.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咨询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约定补救措施。

第四条报酬和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报价支付咨询费用,具体支付金额和方式另行约定。

4.2 如因双方协商变更服务内容或增加其他费用,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根据法律规定解除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合同内容。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协商解决。

7.2 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GF-2018-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3(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2018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2018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8年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说明1.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由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签订。

2. 本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组成,通用条件内容不应修改,专用条件可由合同双方依据项目需求进行完善及补充。

3. 工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宜在附录A中明确,或另行签订协议补充。

对于专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5-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作为补充。

4. 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当注意:(1)以□前缀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需要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方式标示选定;确定不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方式标示删除。

(2)下划线和附录中空格部分,依据需要填写。

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以“/”标示。

(3)标注于下划线上括号内文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供填写相关内容时参考,合同成稿中宜删除。

编号: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工程咨询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工程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咨询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安造价:。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建设工期:。

(二)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范围同招标范围),具体服务内容在本合同附录A中明确。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专用条件及附录A;5、通用条件;6、附录B。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补充订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完整版)公路工程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合同

(完整版)公路工程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合同

(完整版)公路工程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合同-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审计造咨字第号委托单位:工程名称:某公路工程合同项目类型:E类(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单位:重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某公路工程合同2.委托类型: E类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对其造价咨询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保证其真实、合法性。

五、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18年1月20日开始实施,至审计局审计结束为止。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纠纷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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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1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方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①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④附件,即:附件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附件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3附件C——报酬和支付;附件D——工程咨询方的人员与岗位;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工程咨询方向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工程咨询相关服务。

五、客户向工程咨询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__份,各执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客户:客户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帐号:4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签于:年月日工程咨询方:工程咨询方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帐号: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签于:年月日5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一、定义及解释1.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以外,具有下列含义:1.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服务”是指工程咨询方根据本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方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工程咨询方”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一方”和“各方”是指客户和工程咨询方。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方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61.7“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9“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10“商定的补偿”是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1.11“服务产品”是在现在已知或以后开发的任何媒介中,由工程咨询方根据协议书进行的有形和无形创作。

服务产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调查,模型,草图,图纸,技术规定和其他类似的电子或实物材料。

2.解释2.1本协议书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2.2 组成本协议书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书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函(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函(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4)通用条件;7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3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工程咨询方的义务3.服务范围工程咨询方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

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工程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4.1“正常服务”是指附件A中列出的那类服务。

4.2“附加服务”是指附件A中列出的那类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4.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28条的规定,工程咨询方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5.1工程咨询方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5.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8工程咨询方应:5.2.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

如果附件A中未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工程咨询方可以接受的。

5.2.2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5.2.3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方应尽快通知客户)。

5.2.4如果项目所在的管辖区有需要,工程咨询方应具有履行本协议所述服务的资格,或者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执行此类服务。

5.2.5工程咨询方应让客户保持对其服务进展的了解。

6.客户的财产任何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提供给工程咨询方使用的物品都是属于客户的财产。

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方应将尚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

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9三、客户的义务7.资料为了不耽搁服务,客户应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方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客户应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9.协助客户应负责工程咨询方提供咨询服务时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方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

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方收集需要的信息。

10.设备和设施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方提供附件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客户的职员在与工程咨询方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方挑选并提供职员。

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接受工程咨询方的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

工程咨询方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0四、职员13.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方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

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方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工程咨询方应按照附件D的规定派遣相关人员。

14.代表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按本协议书专用条件规定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15.职员的更换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

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1112五、责任和保险16.双方之间的责任16.1工程咨询方的责任16.1.1如果确认工程咨询方违反了第5.1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方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16.1.2工程咨询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咨询成果负责,对其咨询报告中的原始数据、计算方法、工艺方法、经济评价、社会评价、环境评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负责。

由于咨询报告质量低劣、数据不实、计算方法错误所导致的决策失误,工程咨询方应该承担咨询失误的责任,并向客户赔偿。

16.1.3工程咨询方应始终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并廉洁、忠实地提供服务。

工程咨询方既不应提供、也不收受任何形式的酬劳,以试图或实际:a) 寻求影响对咨询工程师的选聘或对其补偿,和(或)影响其客户;或b) 寻求影响咨询工程师的公正判断。

工程咨询方应承担其腐败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6.2客户的责任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他对工程咨询方应尽的义务,工程咨询方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方赔偿。

17.责任的期限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出索赔无效。

13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18.1赔偿的限额18.1.1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18.1.2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18.1.3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

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18.2保障18.2.1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18.2.2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客户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所办理的保险中;(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索赔;14(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工程咨询方需购买以下保险:19.1对16.1条工程咨询方的责任进行保险并追加保险额;19.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并追加保险额;19.3进行其他各项保险。

工程咨询方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客户可接受的条件下,由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应由客户负担。

工程咨询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通知客户支付合同期间所投的相关保险的费用并附上凭据。

如缺少凭据,客户有权以此为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20.客户财产的保险除非客户另有书面要求,工程咨询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客户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20.1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客户财产的损失或损害;20.2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15六.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21协议书生效从工程咨询方收到客户对其建议书发出中标函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延期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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