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喷桩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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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川东港闸下移工程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批准:盐城市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川东港闸下移工程监理部二O一O年二月川东港闸下移工程水泥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川东港闸位于大丰市川东港口,枢纽的主要建筑物包括:挡①新建挡潮闸;②闸上引河开挖及闸下港道整治工程;③本次工程范围内新闸两侧海堤接线工程;④引河南堤防护工程。

闸身总净宽100m,每孔净宽10m,共10孔。

通航孔单独一联,呈“U”字形结构布置于左岸,泄洪孔每两孔一联,每联呈“山”字形结构,剩余一孔泄洪孔单独一联,布置于右岸,共6联。

闸身顺水流向长16.5m,垂直水流向长117.7m,闸底板面高程为-2.5m,底板厚1.5m。

考虑新建闸基处土质为粉砂,地基承载力较高,但水稳性及抗冲刷能力差,拟采用天然地基作为基础持力层,为保证建筑物的防渗安全。

上游第一、二、三、四节翼墙、闸身、第一节岸墙及下游第一、二、三节翼墙下设布置50cm厚地下连续墙,底高程-10.0m。

上、下游防冲排桩处在灌注桩的内侧外切线方向施打D60连续水泥搅拌桩封闭,上游水泥搅拌桩桩底高程为-8.5 m,下游水泥搅拌桩桩底高程为-14.5 m,相邻水泥搅拌桩之间重叠5cm,上游465根,下游443根,共908根,搅拌桩水泥掺入量为16%。

本工程地基处理种类多、工期紧、投入的机械设备量大、现场施工交叉、穿插作业多。

为此需统一安排、合理调配、加强各工种间的协调管理、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配合。

一、总则本细则编制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川东港闸下移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二、施工准备1、进行粉喷桩施工前将原地面整平至粉体搅拌桩施工高程处,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的一切障碍物(包括石块、树根和垃圾等)。

粉喷桩监理细则资料

粉喷桩监理细则资料

湖北鸿泰阳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及动力总成产业基地项目粉喷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鸿泰阳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及动力总成产业基地项目监理部2016年04月目录第1章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工程建设标准;3、工程设计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专项施工方案。

第2章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采用粉喷桩法进行软土层地基处理,采用单管法施工,桩径500mm,进入粉质粘土层500mm,桩平均长度为6m,桩间距1.2m×1.2m 按方形布置,固化剂采用强度等级32.5R级普通硅酸盐水泥40kg/m,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70KPa,复喷深度为停喷面以下2.5m。

成桩时,先用喷粉桩机在桩位钻孔至设计深度后,将粉喷钻头以1.0-1.2m/min速度边旋转边提升,同时边通过喷粉系统将水泥通过钻杆端喷嘴定时,定量向搅动的土体喷粉,使土体和水泥进行充分搅拌混合。

桩体喷粉要求一气呵成,不得中断,每根桩宜装一次灰并搅喷完。

喷粉深度在钻杆上标线控制,喷粉压力控制在0.5-0.8MPa。

当钻头提升到高于桩顶面约500mm,喷粉系统停止向孔内喷射水泥时,桩体即告完成。

该粉喷桩数量大,工期要求紧,一次性投入机械、设备多是本工程专业特点。

第3章监理工作流程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程序监理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流程图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框图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第4章监理工作要点1、监控要点2、粉喷桩质量检验标准3、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喷浆时间和停浆时间,每根桩喷浆后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喷浆,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提升钻杆,储浆罐内的储浆量应不少于一根桩用量加50Kg,若储浆量小于上述要求时,不得进行下一根桩施工。

施工中若发现喷浆量不足,应进行整桩复喷,复喷后的喷浆量不小于设计用量。

如遇停电、机械故障等原因,喷浆中断时应及时记录中断深度,在12小时内采取补喷处理,并将补喷情况记载于施工记录中,补喷重叠段应大于1000mm,超过12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05.喷粉桩监理实施细则

05.喷粉桩监理实施细则

搅拌桩(粉喷)施工监理细则(FSDD-SX-JLXZ-05)一、总则(1)细则依据《粉体喷搅法加固软弱土层技术规范》(TB10113—96)和设计要求编制。

(2)本细则未列条款按国家或部颁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1)施工许可申请按本部监理工作规程之《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粉喷桩基础处理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机械设备、人员配制情况,于开工前7天将施工组织设计送监理部审批。

(3)粉喷桩基础处理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室内配方试验和工艺性试验,并将试验成果于开工前3天报送监理部审核。

(4)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单位在钻进、喷粉、搅拌、复搅、停喷等过程中必须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监理人员有权随时抽查施工记录。

重点检查:1)孔深度、喷粉高程、停粉面、确保喷粉长度;2)粉量,严禁没有粉体计量装置的喷粉机投入使用;3)喷桩的成桩直径及搅拌均匀程度;4)搅次数及成桩过程中遇事故而停止喷粉时,重新喷粉的重叠长度;(2)粉喷桩属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造孔,并经自检合格,可以终孔时,可向监理部提出终孔要求,由监理部进行验收,认为达到要求后,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四、监理施工要点(1)施工场地要求平整,并挖出含砖瓦等杂物的表面杂填土,回填素土。

清除地下障碍,对无法清除的障碍应探明其准确位置。

(2)试验桩不得少于2根。

(3)桩体粉喷要求一气呵成,不得中断。

应按理论计算量往灰罐投料,投一次料,打一根桩,严禁没有粉体计量装置的喷粉机投入使用,确保成桩质量。

在钻杆上标线控制钻机下降深度、喷粉高程及停灰面,确保粉喷桩长度。

(4)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测量电压,检查钻具、流量、水气分离器、送粉阀门、空压机和胶管灰路的工作情况,尤其要定时检查粉喷桩的成桩直径及搅拌均匀程度,钻头直径磨耗量不得大于20mm。

r软土地基粉湿喷桩监理实施细则

r软土地基粉湿喷桩监理实施细则

软土地基粉湿喷桩监理实施细则粉(湿)喷桩施工、监理控制要点一、准备工作施工前各标段项目部应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施工人员上岗证及特种工种操作证等上报监理组审核确认,方可入场施工。

1、场地整平:清除一切杂物(包括地下的石块、树根及空中障碍物等)。

按特殊路基设计图中给出的整平高程进行整平。

场地低洼或水塘地段应排水清淤后用粘性土回填至整平高程,轻型压路机碾压,压实度控制在85%~90%之间。

整平后地面坡度不大于2%,路基两侧开挖排水沟。

2、测量放样:钻孔前应准确测放轴线和桩位,用竹桩或小木桩定位,桩位平面偏差小于50mm,填写放样记录,申报监理组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

3、机具设备:各种计量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经有关部门标定,原件暂放监理组保存,复印件贴于施工参数标牌上。

每台机必须配有能记录和打印施工全过程的水泥粉用量和水泥浆比重的电脑监测记录装置无记忆功能。

同时配备一台天平比重计。

塔架上按0.5米刻划出明显的刻度线,并标记0刻度在钻头贴近地面时钻杆顶端的位置,每台桩机至少配备2只锤球并用不短于2米的细线垂吊在相邻的两个侧面,以便控制塔架垂直度偏差≯1.5%,定期量测钻头直径不得小于50cm,不得大于53cm,管道接头不得多于2个,管道长度不得大于60米。

4、水泥:各机组所用水泥堆放必须入库,签认入库前供货单,水泥按批号分别堆放整齐,底下垫空,水泥库数量应满足至少三天用量,库存量不少于70吨。

检查每批水泥质保单原件及准用证。

受潮水泥不得使用。

签认每班的水泥台帐。

15、浆液的制备及储灰罐:水泥浆拌和时间不得少于5-10分钟,存浆池必须有专门的机具进行搅拌,保证泥浆不离析,水泥浆存放时间不得大于2个小时,否则应废弃。

不得用稀释后的水泥浆冲洗泥浆泵,应另备水池。

粉喷桩储灰罐容量应大于最大单桩水泥用量+50kg.6、工艺性试桩:每台机试桩不得少于2根,以确定有关技术参数: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水灰比、水泥用量(总量和单位用量)、喷浆次数,复搅速度、复搅次数、电流表读数的变化等。

粉喷桩监理实施细则

粉喷桩监理实施细则

粉喷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效地控制粉喷桩施工,结合本工程地基处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依据:1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技术性条款。

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变更等。

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三、在建工程粉喷桩的设计特点分析本工程粉喷桩桩径D=500mm,桩长为9m,总延长139479m。

桩顶铺设20cm 厚中砂褥垫层,桩顶不伸入垫层内。

要求复合承载力特征值为fspk=165kpa。

四、施工资质及技术方案审查要求1施工或分包单位应提供施工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经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方可以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五、监理控制要点控制要点控制要点控制要点1粉喷桩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要点1.1 施工场地应基本平整,各控制高程点布设均匀,能反映基坑的地面高程变化情况。

做好基坑排水工作以降低潜水位,从而降低表层土的含水量,使土体具有一定的强度保证桩基的正常施工,但同时又要注意不能降低过多,原则上降低1m潜水位即可(若采用明沟降水,则沟深必须大于1.0)。

1.2 测量放样。

桩位测量放样后,报监理部复测。

并逐桩在图上编号,报监理部备查。

1.3 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1)每台桩机必须配置可以控制桩身每米喷粉量的记录器,且记录器上的任何一个可操作的按钮和开关不得用不得用不得用不得用于于于于设定或操作时间、深度、喷粉重量、桩位编号、复搅深度、复搅次数等参数,防止伪造施工记录。

(2)桩机上的气压表、转速表、电流表、电子称必须经过标定,不合格的仪表必须更换。

(3)每台桩机钻架相互垂直两面上分别设置两个0.5Kg重的吊线锤,并画上垂直线,就位时,吊线必须与垂直线重合,确保桩的垂直度。

桩机底盘必须采用水平尺进行水平校核。

(4)在每台桩机的钻架上画上钻进刻度线,标写醒目的深度。

1.4 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1)粉喷桩所用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室抽检,满足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进行使用。

粉喷桩监理细则doc资料

粉喷桩监理细则doc资料

精品文档白沙洲水厂扩建工程监理细则(粉喷桩部份)编制:审批:武汉扬子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3)一、工程概况 (3)二、设计概况 (3)第二章监理依据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5)一、编制依据 (5)二、粉喷桩的监理流程 (6)(一)审查施工企业下列资料 (6)(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6)(三)监理验收程序 (6)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 (8)一、监理工作的方法和监理措施 (8)(一)监理方法 (8)(二)监理措施 (10)二、粉喷桩施工阶段 (11)第四章施工质量控制 (15)第五章桩体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16)第一章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白沙洲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查单位:武汉市勘查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武汉扬子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地点:武昌白沙洲水厂工程内容:本工程为白沙洲水厂扩建工程,位于武昌白沙洲地区,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主要包括:5万立方米/日规模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2座;10万立方米规模气水反冲洗滤池(共用现状新一期设备间)1座;排污泵房1座;2号送水泵房改造;加氯间、加矾间改造;增设生活污水一体化净化处理装置1套;改造厂区配电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

本工程絮凝沉淀池部分根据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地质资料反映,场地地层结构较为复杂,岩土种类不多,但性质变化较大需采用打粉喷桩处理,桩径为50cm,桩长7.5-11米。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二、设计概况(一)地质概况根据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地质资料反映,场地地层结构较为复杂,岩土种类不多,但性质变化较大。

1、杂填土:杂色,松散,稍湿~湿,压缩性高,主要由地坪、碎石、砖渣、粘土以及生活垃圾组成,全场分布,层厚度0.1-3.3米。

2、素填土:杂色,松散,稍湿~湿,压缩性高,由粘土及少量碎石、砖渣组成本构筑物全场分布,层厚度0.3~2.4米,承载力特征值fak=70KPa,Es=2.8MPa。

粉喷桩施工监理注意要点

粉喷桩施工监理注意要点

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准备1、沟塘清淤前、后分别报验平面位置图、断面尺寸(附图)。

自然放坡并开挖台阶,按设计文件回填至原地面,用压路机分层碾压(报A-10表)。

2、原地面清表、整平清除地面和地下一切障碍物,应无草皮、树根、垃圾、石块等。

清表后应整平形成路拱度并采用压路机稳压(报A-10表)。

3、桩位放样根据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恢复中桩和检测高程,定出控制桩,按已报批准后的桩位布置图,用仪器和钢尺放出桩位,并打上木桩或竹签。

形成报验资料,报监理组验收确认(报A-4)表。

4、施工机械的配置与调试并报验(报A-6)表。

二、施工1、钻机就位调平钻机:钻头对准桩位,桩位平面偏差小于50mm,确保钻架与地面垂直,桩距差≤10cm,垂直度偏差≤1.5%,并做好现场原始记录。

2、钻孔根据各地段桩长设计,作为预控的基准,在钻架上作出深度标记。

开钻后,钻速应均匀,搅拌轴转速不大于30-50转/分,钻进速度不宜大于50-80cm/分钟,钻至设计桩长时,观察电流变化情况,确定桩长。

桩长与设计严重不符,应报请市桥指进行变更。

现场做好桩长、电流变化记录。

3、提升、喷粉在钻机中提前送灰,一般控制在距离桩端0.3-0.5m处开始送灰确保桩端质量,按设计水泥用量进行均匀喷灰。

提升过程应记录喷灰压力、提升速度控制0.5-0.8m/min。

钻头提升到地面以下50cm,在原位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均匀密实,并记录好喷粉时间、停粉时间和水泥喷入量。

若发现喷粉量不足时,应在复搅时补充送灰;喷粉中断时,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m。

4、二次搅拌二次搅拌设计要求在全桩身范围复搅,若进行第二次补喷,提升至桩顶后,还必须全桩身复搅一次,做到二喷三搅。

5、移位复搅完成后,停钻,做好该桩复搅深度的原始记录,移到下一个桩位。

三、报验1、次日将原始记录汇总送监理组签认。

2、开挖检验:每一施工段完成后,按自检频率2%从地面往下开挖30-50cm露出桩头,要求4-6根桩相邻,检验桩径、桩距、水泥搅拌均匀性、密实性、成桩状况。

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细则

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细则

粉喷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细则对于地基稳定性不足或因沉降过大而影响路基及构物的稳定和使用功能的路段,采用粉喷桩加固地基,使桩与原软土构成复合地基,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沉降量。

主要用于桥头、通道、涵洞路段。

根据高速公路粉喷桩施工的经验,结合本项目,为保证设计效果,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粉喷桩加固软基的施工管理、质量检验及验收按本细则执行。

2、当发现天然含水量小于30%或大于70%,必须及时通过监理组向指挥部报告,以便另行决定施工方法。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文件执行。

一、管理办法编制依据1、公路施工图设计;2、«粉体喷搅拌法加固软弱土后技术规范»(TB10113-96);3、«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017-96);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071-98)5、«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执行,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的问题,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共同商定处理办法,并报总监批准。

不得自行其事,更不得擅自降低、更改设计要求。

二、施工准备1、施工单位选择(1)对所有的粉喷桩施工单位,各施工标段中标单位要先审查其施工资质、资信和业绩,并附有前业主对该单位的书面评价报告;任何单位不得将粉喷桩分包给个人施工。

各中标单位将经初步筛选合格的施工队伍形成书面推荐报告,经驻地监理组初审后,上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场。

经批准的粉喷桩施工单位,部得将粉喷桩施工工程再分包或转包,违反条款者,驻地监理工程师将责令分包单位立即退场,损失自负;(2)对进场的粉喷桩施工队伍,采用统一分包合同、统一分包价格、集中供应水泥的管理办法;(3)粉喷桩施工设备严禁使用非定型产品或自行改装设备;所进场设备必须配备良好的能显示钻杆钻进时电流变化的电流、显示管道气压力的压力表和计量水泥喷入量、复交深度的电脑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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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粉喷桩施工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2)施工管理、作业劳动组织、机械配置;
(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
(4)施工进度计划;
(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
(6)合同支付计划;
(7)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2.2. 承建单位应在粉喷桩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
(1)施工范围布置图;
(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
(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
(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2.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2.4.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2.5.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

2.6.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2. 每桩完成施工单位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进行下个工序。

3.3.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实行三检制,并认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检查,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于当月26日前报监理部。

3.4. 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的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3.5. 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记录或者需作检验时,承建单位及其各级施工单位不得拒绝。

3.6. 监理部的巡视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违反设计及技术要求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
承担合同责任。

四、桩体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4.1. 将桩体挖出,测量桩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桩身应连续均匀密实,用实物冲击有坚实感,不得出现喷粉不匀或漏喷现象。

4.2. 桩位偏差在50mm以内,垂直度偏差不大于桩长的1.5%。

4.3. 7d后用静载或动测法,测定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桩质量应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

五、施工质量控制
5.1. 在进行粉喷桩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预压平整。

5.2. 施工应全面检查施工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具体内容包括:
(1)组装架立喷粉桩机,检查主机各部的连接情况;
(2)喷粉系统各部分安装试调情况;
(3)灰罐、管路的密封连接情况。

5.3. 成桩时,先用喷粉桩机在桩位钻孔,至设计要求深度后,将钻头以0.97m/min速度边搅拌、边提升,同时边通过喷粉系统将水泥通过钻杆端喷咀定时定量向搅动的土体喷粉,使土体和水泥进行充分搅拌混合,形成水泥、水、土混合体。

5.4. 桩体喷粉要求一气呵成,不得中断,每根桩宜装一次灰,搅拌完一根桩;喷粉深度在钻杆上标线控制,喷粉压力控制在0.5~0.8Mpa。

5.5. 严格控制按试验确定的水泥掺和比,以满足桩体施工要求。

5.6. 当钻头提升到距离地面约150mm时,喷粉系统停止向孔内喷射水泥;遇有荷载较大和不正常情况,为避免上部受力最大部位因气压骤减
出现松散层,提高桩体质量,在桩顶下部3.5m范围内,宜再钻进提杆复喷(水泥用量为10kg/m)一次,桩体即告完成。

5.7. 喷粉桩应自然养护14d以上始可挖基坑土方,桩基上部50mm高上层尽可能用人工开挖,避免机械将桩头压碎或水平推力造成断桩。

切割上部桩头时用人工在周边凿槽再用锤击破碎。

六、其他
6.1. 工程支付计量与测量,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指标要求执行。

6.2. 本细则未列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承建单位若需用时,需按承建合同之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编写施工技术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6.3. 监理部与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验收、批准、认证、签字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所承担的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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