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2017年电大《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填空题《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1、法过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P3)2、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P7)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
(P23)5、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归属关系。
前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后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债权法调整。
(P33)6、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7、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8、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
(P71)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P74)1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P98)1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法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等环节。
二、判断题1、(错)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同一概念。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汇编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2017年电大2017电大民法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一、名词解释: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二、填空:1、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2、无权要求双倍3、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4、委托人5、债务人6、运送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7、法定义务公益义务三、问答题:1、答:⑴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⑵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的内容位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
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⑶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⑷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3、答:又称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主要有:⑴标的⑵数量和质量⑶价款或者报酬⑷履行期限和地点和方式⑸违约责任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作业3参考答案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2017年电大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市××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01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07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8月29日作出(2007)×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7年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的参考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的参考答案。
作业1 一.名词注解1.法学:又称法令科学,是一共专门以法令表象为商讨标的方针的学科的总称。
它是一门具有阶级性、****性的学科,总是暴露着肯定阶级的天下观及其****的、经济的实际甜头的须要。
2.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本外貌职位的外貌学科。
它系统阐明马克思主义法令观;从总体上来商讨法和法令现实的平常依次,商讨法的产生、性子、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
3.表率性调整:即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状况而操作平常动作章程履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4.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供认,并有国家逼迫力包管履行的反响着统治阶收(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意志,以权利职司为主要内容具有通常的管束力的表率体系。
它具有表率性、国家逼迫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
5.法的价钱:即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标的方针)对餍足个别,群体,社会或国家须要的主动意义。
6.法系:是遵照法的史书死板和法的外部特性对法履行的分类,凡具有相似的史书渊源,相似或相似的法令显现样式即为团结法系。
陆地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均是其显现形态。
二、思考题1. 法理学在法学体形中的职位和作用如何?答: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本外貌职位的外貌学科,他所阐明的是法令制度的基本问题和平常表率,是对法这种表象总的看法。
他涉及的是法令实现和一些具有针对性、战略性和办****性子的问题。
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处于基本职位。
结局法理学与其他局部法学的相干是平常与十分的相干。
法理学因而全部法令即把法令表象作为一个整体来商讨其产生、发展、性子依次和作用等基本问题。
它为其他局部法学提供了商讨态度、见解和想法,同时他所阐明的基本看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对局部法学的商讨具有指导意义。
次法理学与法制史、法令头脑史的相干是“论”与“史” 的相干。
次法令学同其他外貌学科的相干也很紧密。
2. 怎样知道社会调整的平常依次性?答:社会调整是指经历肯定社会的巨子确定社会生存主体的动作方法,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方向的将其纳入秩序之中。
2017年电大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1.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3.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4.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5.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6.缺席判决: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1.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2017年电大年春季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附题目)

1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2013年春季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于这些活动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2、诉权:指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请求司法机关公正的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
3、管辖权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
4、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和准法人组织能够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能力,即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律资格。
5、公开审判制度:亦称公开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活动,除合议庭评议外,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二、简答题1、简述民事诉讼的诚信信用原则。
答: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诚实守信,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推动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我国适用以下几种情况:禁止滥用诉讼权利。
禁止不正当地形成诉讼状态。
禁止反悔。
④诉讼权利失效。
⑤真实义务。
2、简述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答: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这一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简述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确定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案件的性质和案件影响的范围为标准来确定的。
①案件性质,就是指案件的属性,即案件属于一般类型的民事案件还是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
②案件的影响范围,指案件自身和案件处理的结果对社会的影响范围。
2017年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作业3答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市××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浩,男,生于1985年5月26日,汉族,出生地××省××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因本案于2001年7月1日被拘留,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成,男,生于1984年7月12日,汉族,出生地××市××县,初中文化,原××市××厂工人,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因本案于2007年7月20日被拘留,7月22日被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原审被告人鲁×成,犯抢却罪,原审被告人李×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8月29日作出(2007)×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秦×浩、原审被告人鲁×成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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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2014年电大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民事诉讼法学作业 1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要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3、合议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制度。
4、默认管辖:是指地原告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起诉后,被告没有提出管辖异议且应诉答辩,该法院对该案获得管辖,也称为应诉管辖。
5、当事人适格: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二、简答题1、民事诉讼辨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在诉讼中如何体现的?请举例说明。
答:它们完全属于两个概念。
辩论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给予当事人充分阐述理据,以此让法院参考、采纳自己的主张。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指的是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有处分权。
辩论原则主要是在法庭质证、辩论阶段发生作用,意义在于让当事人充分互辩,以便查明案件事实,倾向于案件实体问题。
处分原则主要是在开庭前后发生作用,如申请回避,放弃诉权,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等行为,意义在于充分赋予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倾向于案件程序问题。
总的来说,他们都是为维护当事人权利而确立的民诉法原则。
2、简述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答: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的一种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
3、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答:(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论述题1、论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佂。
答:1 民事诉讼是一种当事人对立的结构。
2 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这体现在:(1)当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告就有义务应诉,即被告应诉的强制力。
(2)法院做出的决定、裁定和判决,当事人必须服从,履行裁判所确定的决定或规定的义务。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是依照一定的法律规范,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律规范,严格按照预订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的。
2、论述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行衔接?答:任何社会都有矛盾和纠纷。
社会矛盾与纠纷是复杂的,因而解决的方式也是多样的。
在法治社会,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诉讼方式,即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这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
二是诉讼外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各种类型的调解,即经过法院外的第三者排解,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无论是诉讼方式和诉讼外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都有一种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即调解。
建国后,我国经过修改和制定相关法律,确立了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制度,同时注重两项调解制度的有机结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关系密切,人民调解成效显著的地方,人民法院的收案量就会相应减少,特别是在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与人民调解机构相互配合,能够有效解决纠纷,有利于人民法院减轻负担,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在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方面,人民法院应正确理顺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的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之一,在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法院要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在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方面,法院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法院应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二)法院应建立调解员参与的庭前调解机制。
(三)法院应依法支持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法院应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的激励机制。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 2一、名词解释: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
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4、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5、公益诉讼:是指非以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由特定的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提起,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追究民事责任的诉讼。
二、简述题:1、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答:普通共同诉讼:就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 2 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共同诉讼。
构成条件:(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 2 人以上。
(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主要是指同一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各个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相同的。
(3)、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4)、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 2 人以上并拥有共同的诉讼标的。
其构成条件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 2 人以上。
(2)、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因为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原先就存在的同时权利或义务;或因为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共同诉讼人之间产生了共同的权利或义务。
(3)、在诉讼中共同诉讼人都参见诉讼,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认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2、举例说明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
3、简述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分类:答: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这里的当事人指的是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是代理法律关系中的被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代理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参加诉讼,具有相当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使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被代理人的诉讼义务,以维护精神病人或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
即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指定代理仅适用于作为管理相对人的公民,不适用于行政机关或组织。
三、论述题:试述第三人申请撤销之诉制度的内容。
答: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新增的第三款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既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四、案例分析题:案情:甲市市民李小宝常年居住在甲市的 A 区,其在甲市的 C 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
但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长李大宝。
李大宝居住在甲市的 B 区,而且实际上并不参与汽车修理铺的经营。
李小宝为了拓展业务来源,与位于甲市 L 县的乡办企业泰华汽车修理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李小宝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泰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李小宝因此每年要向泰华汽车修理厂缴纳管理费 4 万元。
为了满足逐渐增加的业务需求,2012 年 3 月李小宝招聘了甲市 D 区的市民吴大维为其修理工。
一日,吴大维在修理完客户吴莫愁送来的一辆轿车进行最后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带上,造成轿车损毁严重,基本报废,所幸吴大维并没有受伤。
事后,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达成协议。
现吴莫愁拟向法院起诉。
问:(1)吴莫愁应以谁为被告?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就此同一纠纷,若吴莫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2)若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3)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答:(1)①以汽车修理铺为被告。
②ABCD 区都有管辖权。
③哪个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2)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法院。
(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如对管辖权有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得对案件作出判决。
对抢先作出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 3一、名词解释1、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作用。
所有的证据都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证据不同,其证明作用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证据证明力的强弱有所不同。
2、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达到的证明程度。
3、举证时限:是指在诉讼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
4、先于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5、行为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为避免损失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而对相关行为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二、简答题:1、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答:(1)书证(2)视听资料(3)电子数据(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意见(7)物证(8)勘验笔录2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的情形答:(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
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
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
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