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交通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
私车公用及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私车公用及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控制管理成本,规范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管理及费用补贴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某某有限公司。
第二章补贴范围及标准1、补贴范围公司员工驾驶私家车(或公司配车)从事公务活动,并仅限于享受公司给予车辆费用补贴的人员,列入私车公用和费用补贴管理范围。
条件如下:(1)公司总经理、总监及经确认有工作需要的员工;(2)公司特聘资深顾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董事长特批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1、申请报批符合本办法规定享受私车公用和费用补贴范围的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公司人力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申请享受私车公用和费用补贴人员要签署书面承诺,享受私车公用的车辆必须参加车辆商业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在30万元及以上,在任何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因工作需要岀长途,应到人力行政部登记备案,凭过路过桥费和燃油费票据报销,过路过桥费据实报销,燃油费按照目的地往返里程扣除30公里报销费用。
4、报销办法享受车补人员,每月25日前按补贴标准将发票交至人力行政部,经审核无误后,公司将上一自然月补贴费用存入享受补贴人油卡中,享受补贴车辆的其他费用自理。
第四章有关规定1、享受补贴人员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郊线车票及出租车票等;不享受私车公用补贴人员,不得以私车公用为名报销车辆费用。
2、享受车补人员在处理公务时,原则上公司不再另派公务车辆。
3、有关管理部门不得超范围审批和超标准报销,违者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处罚。
4、公司配车配司机的高管人员不享受私车公用费用补贴。
5、享受此办法的人员,当职务岗位变动时,自变动之日的次月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补贴标准。
6、新员工试用期合格转正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行政部、直属领导、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同意后,从次月起享受补贴。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补充,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即行废止。
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参考2)

方案一:实行按实际里程补贴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责任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细则4.1职责分工:4.1.1办公室负责对私车公用车辆资格的审查,对私车公用进行登记,对私车公用情况及费用审核。
4.1.2财务部负责对车辆费用进行复核和发放相关私车公用费用补贴。
4.2、私车公用的申请4.2.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2.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单”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2.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4.3、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4.3.1办公室核对《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员工填写费用报单(《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为报销附件之一)→报部门经理审核→报财务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4、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4.4.1私车公用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4.4.1.1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公交车、交通专线车往返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4.1.2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里程在10公里以下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4.1.3对销售部业务员的日常工作,原则上不纳入报销范围。
4.4.2私车公用费用纳入报销范围:4.4.2.1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私车公用补贴制度

私车公用补贴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1.制度概况2.执行方案2.1车辆补贴2.1.1适用范围:高层、中层及经公司单独批准的员工。
2.1.2员工私车公用,按10000元/年基准值乘以调整系数予以补贴,详见下表2.1.3.公司员工车辆补贴系数表:(注:补贴方案已考虑部门业务性质,用车频度,用车里程等因素)2.1.4 按月限额报销车辆费用自个人获批私车公用之日起在车辆运行期内,个人在公司服务期内凭与该自购车辆相关的保险费、车辆使用税、年检费、养路费、停车费、路桥费、维修费、汽油费出租车费等原始单据办理报销手续。
当月报销所享受车辆补贴的额度,逐月抵扣,直至年度报销完毕为止;当年度未报销完的余额,不可延至下一年度报销。
3.公司费用控制3.1费用指标核定每年年初,公司财务管理部与行政办公室在制订目标责任书时,根据各部门业务目标,核定各部门下年度车辆费用总额,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2年终费用结算处理3.2.1年终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与行政办公室对各部门车辆费用进行考核。
3.2.2年终费用结余,50%用作部门年终奖励基金。
3.2.3年终费用超支,按照下列情况分类处理:(1)确因业务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超标,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予以核销。
(2)属于本部门领导控制不力而引起的费用超标,视超标程度同时扣减该部门领导的相应额度(享受车辆补贴的部门经理扣车辆补贴,不享受车辆补贴的部门经理扣年终奖金)。
4.其他规定4.1所有领取车辆补贴及交通补贴的员工,因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用已经包含在车辆补贴及交通补贴中,不再进行相关费用报销。
4.2 本方案由公司总经办批准,公司人力行政部监控实施,每年可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适当调整。
4.3所有享受补贴的车辆,必须将驾照、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交人力行政部复印存档。
4.4私车公用使用要求享受补贴的车辆因公外出,按公车公用的程序派遣,须填写派车单,经人力行政部签。
5.知识管理文件5.1《ZH-XZ-ZY07-07私车公用申请单》。
私车公用规定及补贴方式1

私车公用规定及补贴方式
编号:更新日期: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支出,现针对私车公用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一、私车公用范围及管理办法
1.私车公用公司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私有车辆及所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各种手续完备,安全性能良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使用。
2.批准的私车公用,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需要时,必须保证用车。
3.外地出差一般情况下做火车,特殊情况需开车前往,应向直接上级上报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销费用。
4.私车公用时,私有车辆及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市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法
规,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违章行驶等违法行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连带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私
车及其所有人自行承担。
二、补贴原则:具体到人、分级定额补贴、超支不补、支余不收。
这部分补
贴金额与薪资中的任何项目不发生冲突。
三、补贴方式
补贴具体金额为:部门主管:XXXX元/人/月;
部门经理:XXX--XXX元/人/月;
普通员工:XXX—XXX元/人/月;
1、补贴方式:工资中直接补贴,项目为交通补助(车补)。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范文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私车公用补贴管理,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务用车合理、经济、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私车公用补贴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在工作中使用私家车参与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的津贴或者补贴费用。
第四条私车公用补贴管理应坚持“节约为主、合理使用、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原则。
对于行为不端、浪费浪费、违规违纪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第五条私车公用补贴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财务规定。
第六条私车公用补贴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并重视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私车公用补贴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和措施,保障私车公用补贴资金的合理流转和使用。
第二章私车公用补贴的范围和标准第八条私车公用补贴的范围包括燃油补贴、维修补贴、保险补贴等。
第九条私车公用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但不得高于相关政府机构制定的最高标准。
第十条私车公用补贴的发放方式应当依据工作量和工作场景的不同,具体确定。
可以采取定期发放、一次性发放、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等方式。
第三章私车公用补贴的管理第十一条私车公用补贴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私车公用补贴的发放、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补贴的发放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私车公用补贴的发放时间应当及时,不能拖延。
第十四条私车公用补贴的使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和职务要求,不能滥用或超标使用。
第十五条私车公用补贴的使用时段应当与工作时间相符,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延长时间。
第十六条私车公用补贴的使用应当按照合理的路线和行程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七条私车公用补贴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公务用车,保持车辆清洁整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

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责任3.1 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细则4.1、私车公用的申请4.1.1 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1.2 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2.3 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4.2、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4.2.1 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填写费用报销单(《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为报销附件之一)→报部门经理审核→报财务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3、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4.3.1 私车公用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4.3.1.1 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公交车、交通专线车或地铁往返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3.1.2 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里程在10 公里以下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3.1.3 对销售部业务员的日常工作,原则上不纳入报销范围。
4.3.2 私车公用费用纳入报销范围:4.3.2.1 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2.2 虽公务目的地单一但因携带物品较多、较重而不便乘坐公共交通的私车公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2.3 对工程部因工作需要,需长期私车公用的需向部门经理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报销范围。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4篇)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职工使用私家车出行工作需要,享受公用补贴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私车公用补贴的申领和管理,确保公用补贴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四条私车公用补贴的资金来源,应当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拨付,并按照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私车公用补贴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惩处和追责机制。
第六条享受私车公用补贴的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申报和报销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二章补贴标准第七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八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根据职工使用私家车出行工作需要的频率、距离和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职工使用私家车出行工作需要的不同,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第十条 A级私车公用补贴标准适用于每月私车公用出行工作距离超过100公里的职工,B级适用于每月私车公用出行工作距离在50-100公里的职工,C级适用于每月私车公用出行工作距离在20-50公里的职工,D级适用于每月私车公用出行工作距离不超过20公里的职工。
第十一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的执行由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当及时向职工公布。
第十二条职工享受私车公用补贴的标准应当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并有相应的补贴细则,确保补贴的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职工有权根据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提高或降低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第三章申请和报销第十四条职工在享受私车公用补贴前,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填写私车公用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私车公用补贴的申请和报销流程应当规范明确,包括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
第十六条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私车公用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3篇)

私车公用补贴管理规定第一章私车公用的管理及补贴标准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将其私有汽车用于公务活动,私有汽车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条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用私有车辆在一定区域内(诸暨市区)从事公务活动的,其费用实行按月包干补贴(具体标准参照下表)。
享受按月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一次性购车补贴。
第四条私车公用长途用车时由公司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制出车里程数,并报办公室。
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在事后及时补填出车单。
第五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排量(升)1.601.802.002.40及以上油费长途用车补贴修理费驾驶员补贴合计市区规定补贴(元/公里)(元/公里)(元/公里)(元/公里)(元/月)0.550.600.650.700.150.150.200.250.100.100.100.100.800.850.951.05450500550600该标准以油价93#)元/升为标准,如果油价调整较大,超过____元/升时,可以作上下浮____元/公里的适当调整。
上述补贴已含驾驶员开车补贴、车辆运行的汽油费、一切维修保养的费用。
因公出车时的车辆通行费、泊车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根据需要和可能调配车辆。
使用公司专职驾驶员开私车长途公用时,私车所有人享受的补贴按相应标准减去____元/公里的驾驶员开车补贴。
第七条报销要求:私车公用驾驶人员应提供报销单、派车单及与拟补贴金额相同的油费发票或其他发票(发票开具本单位台头)、车辆通行费、泊车费发票等凭证,在出车回来后及时报销。
第八条报销程序:车辆所有人根据办公室开具派车单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公司办公室应核对车辆行驶里程是否真实客观;财务部门应核对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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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气通〔2009〕91号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印发《私车公用交通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降低成本开支,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私车公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对《私车公用交通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抄送:公司领导。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 2009年9月7日印发校对:邵文亮(共印16份)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
私车公用交通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降低成本开支,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私车公用管理,逐步实现公务用车社会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私车公用(自购车辆用于工作)适用于公司各分管领导、中级管理人员、部分业务主管和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总支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含副职)、设计所所长、气表检定站站长、测绘主管等业务主管及工程项目管理员、现场踏勘员、城区客户管理员、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工、质量安全管理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
(二)实行定额承包的部门负责人及特殊岗位员工私车公用补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私车公用补贴费用一律在计提的定额人工费中开支。
二、私车公用补贴报销的基本原则
费用定额包干、具体到人、凭票报销、年度有效、超支不补、分级定额报销。
三、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对实行私车公用的各类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由公司给予相应私车公用补贴,补贴实行分档限额报销办法,补贴费用定额包干、具体到人、凭票报销、超支不补。
(二)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按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划分为七个档
次,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四、私车公用补贴审批程序
(一)符合私车公用条件(范围)的公司员工将私车用于公务,需由本人事先提出私车公用补贴申请(附表),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享受相应的私车公用补贴。
(二)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享受私车公用补贴的员工,应持自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到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登记备案。
(三)私车公用补贴从申请被批准和通过备案审查的下月度开始执行。
五、相关管理规定
(一)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本着高效、便捷的原则,保
证分管部门和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人员不得以交通原因为由影响工作。
(二)实行私车公用补贴的相关人员,其车辆须首先满足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原则上不得将个人车辆交他人使用。
(三)享受私车公用补贴的相关人员,病休或异地出差、学习在一个月以上的(含一个月),从当月起停止发放私车公用补贴费。
(四)凡属于私车公用补贴范围的人员,因职务或岗位变动的,从职务或岗位变动次月起调整或取消私车公用补贴。
(五)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公司私车公用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将调整或取消私车公用补贴。
(六)对未实行私车公用的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一律不给予私车公用补贴。
对确因工作原因出差需乘坐公交车辆的,经请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同意后可报销交通费用,报销时间限定在出差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超期一律不予报销。
(七)驾驶自购车辆的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自行承担交通安全责任。
六、私车公用报销票据管理
(一)取得的报销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发票单位财务专用章,行政事业收费凭证必须有省市级财政部门统一的监制章及财务专用章。
各类违章罚款、赔款、发票复印件等均不予报销。
七、私车公用报销票据的种类
报销的票据包括: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养路费、审验费、车辆维修费、车位租赁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票据。
八、报销程序
私车公用补贴费用由实行私车公用的相关人员凭有效单据统一到财务部门报销。
所有票据须单独粘贴,并经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核实并登记、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九、报销时间
报销周期原则为每季度报销一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半年或一年报销一次。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一、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解释。
私车公用补贴申请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