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模板(5篇)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师生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将加强对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学校设立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二章传染病的预防与应对第五条学校将定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第六条学校将建立健全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健全传染病的防控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传染病的及时有效应对。
第八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师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并记录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三章师生的健康管理第九条师生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保持室内通风等。
第十条学校将建立师生健康上报制度,师生需自觉上报个人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进行校园环境的清理和消毒,特别是公共场所和教室等重点区域。
第四章传染病的管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防控的信息和动态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师生发布公告和通知。
第十四条学校将建立传染病的隔离和治疗措施,发现病例要及时隔离,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将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配套措施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十七条学校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做好传染病的联防联控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人员。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师生。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传染病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传染病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的传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校外工作人员以及幼儿园、中小学、高中、职业学校等各个阶段的学校。
第三条学校传染病工作是指防控传染病的预防、监测、报告、处置等工作,旨在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学校传染病工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由专门的保健科、卫生保健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传染病防控第五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分为预防和控制两个方面。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并提供免费的疫苗接种服务。
第八条学校应组织常规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检查,及时清除学校内的垃圾和消毒学校餐厅。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学生的卫生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患有传染病的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的预案,制定相关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
第三章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进行传染病监测,包括对师生员工的体温和常规卫生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规定学校内的传染病报告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在发现有师生员工感染传染病的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应与相关卫生部门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和收集到学校周边区域的传染病疫情。
第十六条学校应组织开展传染病调查和分析,依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四章传染病处置第十七条学校在发现有师生员工感染传染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隔离、送医治疗等。
第十八条学校应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患病人员的情况,并妥善安排救治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受到传染病影响的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和关怀,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康复。
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详细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并保证畅通,杜绝缓报、漏报、不报。
三、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学校内传染病蔓延。
四、学校要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进步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严格处理各种疫情,承受并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工作的指导、流调、应急接种等工作,严格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排查制度。
六、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校内感染和穿插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传染病爆发期间,到过传染病疫区的师生返校时应进展入校前排查。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搜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
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伊川县城关镇留守儿童学校xxxx年x月x日晨检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那么,保障师生身心安康,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传染病工作制度(5篇)

学校传染病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人口迁移的增加,传染病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尤其对于学校来说,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制定了学校传染病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管理和应对措施,有效遏制传染病的传播。
二、制度内容1. 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我校设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等组成,负责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2. 传染病防控措施(1) 健康教育学校定期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传染病的基本知识、防控措施和个人保健方法,提高大家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健康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体检和健康状况的记录,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复查,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 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和管理,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3. 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处理(1) 疫情报告学校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机制,要求学生和教职工在发现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告校领导。
(2) 感染者隔离对于确诊或确认感染传染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学校要进行及时隔离和治疗,确保不会继续传播病毒,同时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和关怀。
(3) 疫情应急预案学校制定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对措施,确保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响应和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做到心中有数,有序应对。
4. 传染病防控宣传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传染病防控的宣传,包括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讲座和培训等,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传染病防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3篇)

学校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传染病报告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在校人员。
第三条学校传染病报告管理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为原则,守则是及时报告、迅速处理、防范为主。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对报告的传染病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
第二章报告流程第五条凡发现有传染病患者、疑似感染者或疫情蔓延的,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第六条学校一旦接到传染病报告,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病情诊断、评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第七条学校传染病报告流程如下:(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感染者后,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卫生保健部门;(二)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病情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三)学校卫生保健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四)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建立学校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对报告的传染病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五)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及时通知相关班主任、辅导员等人员,保持信息的畅通。
第八条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每周向学校领导报告当前传染病的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和意见。
第三章处置与防控第九条学校应配备专职的卫生保健医生或专业人员,负责对学校的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控培训,提高学校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和食堂等区域进行消毒清理,并确保饮食卫生标准的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疫情的把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疫情的蔓延。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传染病的报告、处理和追踪制度,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后续的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工作,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01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01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校园环境的卫生与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传染病按照国家规定的传染病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卫生部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并完善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加强预防宣传,定期进行传染病监测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第二章传染病的预防与防控第五条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健全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保证课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通风。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卫生室,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及时处理师生的日常疾病和突发事件。
第八条学校应组织师生进行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指导师生正确洗手、咳嗽、打喷嚏等卫生习惯。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师生健康档案,记录师生的个人健康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体温监测,对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学生及时隔离,并及时通知家长和卫生部门。
第三章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置第十一条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的报告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学校应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负责传染病的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配备充足的隔离设施,对疑似与确诊传染病病例进行隔离,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关处置。
第十四条学校应做好与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学校应制定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与调查工作制度,对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调查,并追踪其密切接触者。
第四章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第十六条学校应根据国家规定,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疫苗接种,确保学生的免疫力。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疫苗接种档案,记录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并及时将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学校传染病制度(合集11篇)

学校传染病制度(合集11篇)学校传染病制度第1篇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传染病制度第2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争创我校市文明卫生学校,结合我校工作,特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一、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上好《体育与保健》、《食品卫生教育》等课程。
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1%,健康知识考核及格率达101%,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二、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有主管健康教育老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教育学生认真做好早操。
眼保健操。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四、搞好健康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眼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
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
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样本(4篇)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样本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制定了以下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
二、管理责任1. 学校负责人应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传染病防控的责任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 教职工应积极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监测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可疑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3. 学生及家长应配合学校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主动报告身体异常状况,遵守学校的传染病防控规定。
三、传染病防控措施1. 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方案,明确传染病的预防、检测、报告和处理程序。
2. 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保健用品,如洗手液、消毒剂等,保证校园的卫生环境。
3. 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状况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 加强传染病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控意识,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讲和培训活动。
5. 增加学生体温检测频次,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及时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并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和报告。
6. 强化学校内外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除垃圾,保证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清洁卫生。
7. 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及时通知家长,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课、消毒等。
四、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1. 学校应制定传染病疫情的应急预案,明确传染病的报告、处置、隔离等应急措施。
2. 在疫情发生时,学校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
3. 学校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机制,及时汇报疫情,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五、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评估与监督1. 学校应定期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了解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 学校应定期抽查传染病预防工作,对工作不力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个别人员进行处罚。
3.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及个别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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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并保证畅通,杜绝缓报、漏报、不报。
三、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学校内传染病蔓延。
四、学校要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严格处理各种疫情,接受并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工作的指导、流调、应急接种等工作,严格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排查制度。
六、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校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传染病暴发期间,到过传染病疫区的师生返校时应进行入校前排查。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
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伊川县城关镇留守儿童学校2017年9月1日晨检工作制度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则,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检。
二、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三、教师进行晨检后要认真填写晨检情况登记表(附后),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校医。
校医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四、对于晨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及时到学校医务室就诊。
对于发热37.5°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到医院就诊并追访医院诊断结果。
五、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六、学生因患传染病停课后必须持复课证明方能复课。
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为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源,有效控制传染病的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要进行病因追查、登记。
二、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每天负责对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患病学生的病因和诊断结果,并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室做好登记。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室。
四、学生因传染病痊愈后要出示地段保健科的证明方可复课。
五、如果因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参照教育部两个文哪些需要做,不能随意接种哪种级别,哪些疫苗接种)为规范学生预防接种工作,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预防接种工作要规范化、程序化,每次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二、严格预防接种程序与要求,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地段保健科及时做好补种工作。
三、为提高预防接种率,形成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学校要加强宣传,通过家长信让家长了解预防接种的必要性和相关知识及接种禁忌等注意事项。
四、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家长回执制度。
五、做好在校生预防接种证的管理。
入学时收集保存,接种后做好登记,毕业后发给学生。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表述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发文来规范,教育部应该做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及时完成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二、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配合地段保健科做好在校生预防接种证的收集、保存、登记等管理工作,毕业后发还学生。
三、新生入学及转学前,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以办理入学手续。
若有接种证遗失者,通知其到地段保健科补办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四、配合卫生部门详细查对各类疫苗的接种程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五、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社区卫生中心进行补种。
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学校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为加强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天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消毒隔离专业知识,掌握常用消毒方法及个人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二、做好校医室医疗物品的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后,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对班级采取消毒隔离措施。
四、传染病爆发后,配合疾病控中心卫生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五、对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消毒方法要科学有效。
消毒方法应当首择物理消毒法,采用化学消毒剂方法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消毒剂;选择消毒剂前阅读说明书,消毒剂的使用范围,购买消毒剂时应根据使用目的选购。
七、使用紫外线和化学消毒剂时室内不能留人。
八、学校应备有隔离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立即隔离;对于暂时无法离校的疑似病人安置于隔离室,及时与家长联系。
九、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病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十、重大疫情发生,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停止参加集体活动、兴趣班、游泳课,甚至停课等。
通风换气制度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就很容易传播开,因此开窗通风就显得尤为的重要,为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非严寒与非寒冷地区全年,严寒与寒冷地区除冬季外,应优先采用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方式;二、早晨师生到校后和每节课后,教室要开窗通风,使空气流通。
三、其他教学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四、学校使用的分体式空调、电风扇,要保持设备的良好性能,并经常清洗隔尘网、扇页。
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为提高在校师生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传染病管理机制,保证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必要经费。
由卫生室/保健室、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开展预防、控制染病相关的健康教育。
二、以健康教育课形式系统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课。
学校确保课时、师资,提供健康教育课教材及教参,健康教育教师依据“纲要”具体要求,将传染病防控相关的知识、技能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
三、卫生室/保健室人员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四、利用家长会或家长信等形式,为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知识水平,取得家长与学校的配合。
五、定期为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污染,预防消化道传染病。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室/保健室负责为学生开展个人卫生与健康行为相关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知识和技能;负责对班级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发现学生不良的卫生习惯,随时督促学生改正。
二、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统一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三、要求学生勤洗澡,勤换洗衣服,勤剪指甲、勤洗头,饭前便后要洗手,生吃瓜果要洗净。
四、学生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五、校内不吃零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偏食,不食不洁食物,不喝生水。
留守儿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中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工作目标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2、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邢孝正(校长)副组长:李晓(主管副校长)疫情报告员:郭志鹏(总务)成员:校医、年级组长、总务、食品卫生监管员等(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根据区(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制订或更新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查、督促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防患未然,强化信息收集,定期对校内各类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及时进行分析,加强预警预报,指导督促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4、定期开展校内卫生安全(食品、饮用水等)专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及时向教委和卫生部门报送事件发生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事件原因调查和处置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做出及时调整。
7、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报告(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