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三、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依法、依规、依政策原则;3. 快速、高效、便捷原则;4. 保护和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四、调解机构及职责1. 学校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负责全校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2. 调处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3. 调处委员会的职责:(1)对全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调解;(2)制定调解方案,并组织实施;(3)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4)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完善调解制度。
五、调解程序1. 矛盾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向调处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2. 调处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 调处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4.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阻挠调解;5. 调解达成协议后,由调处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在调解书上签字;6. 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调解期限1. 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2.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调处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七、调解费用1. 调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2. 调解过程中,如涉及国家赔偿或补偿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法律责任1. 当事人故意拖延调解时间,或者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处委员会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 调处委员会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共同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小学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范文一、前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的权益,有效处理学校内部矛盾纠纷,使学校能够更好地发展,我们特制定了小学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内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要求,保证处理过程公正、合法和妥善,提高矛盾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二、处理原则1.公正:处理矛盾纠纷时,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客观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并按照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妥善: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应注重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的合理诉求,并促使各方协商一致,和谐共处。
3.文明:处理矛盾时,要倡导文明处理方式,坚决反对使用暴力和侮辱、恶言相向的行为,提倡互相尊重、理智交流。
三、矛盾纠纷处理的程序1.当事人协商解决:发现矛盾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应该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应冷静分析问题的原因,相互理解和尊重,寻找解决方案,并进行书面记录。
如经协商解决不了或其中一方不同意协商解决的,可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程序。
2.班级处理: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负责人,对班级内的矛盾纠纷有着主要的责任和权力。
当事人在协商解决不了时,可以请班主任进行调解,班主任将听取双方的陈述,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3.学校处理:如果班级处理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将成立学校纠纷处理小组,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组长,班主任、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人员参加。
学校将组织开展听证会或座谈会,邀请相关当事人、证人到场作证和陈述意见。
在听证会或座谈会结束后,根据听证结果,学校纠纷处理小组将做出中立、公正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进行书面记录。
4.上级协调解决:如学校处理仍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决策。
四、矛盾纠纷处理的要求1.及时性: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处理,不能拖延时间,以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严肃性:对于涉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矛盾纠纷,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2024小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小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学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在校园内发生的矛盾纠纷。
第三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应坚持以调解为主,以法治为辅,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自愿解决纠纷。
第五条小学教导主任(以下简称主任)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措施由主任提出,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排查阶段第七条当教师、学生或家长发现可能产生矛盾纠纷的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给班主任或校领导。
第八条班主任或校领导收到矛盾纠纷上报后,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指派专人进行排查。
第九条排查期间,班主任或校领导应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并了解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
第十条排查期间,班主任或校领导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调取相关记录资料,收集证据等。
第十一条排查期间,班主任或校领导应提醒各方当事人保护好相关证据,不得泄露矛盾纠纷的内容及争议焦点。
第十二条排查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三章化解阶段第十三条排查确认矛盾纠纷后,班主任或校领导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第十四条调解应在矛盾纠纷相关当事人的共同参与下进行,可以由班主任、校领导或专门调解员主持。
第十五条调解期间,调解员应公正、中立地进行调解,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说法,并推动双方就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第十六条调解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签署《调解书》。
第十七条调解协议一经签字确认,即为生效,各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处理第十八条如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参与调解的,应移交给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如矛盾纠纷涉及违纪行为、安全问题、教育事故等,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并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学校安全矛盾纠纷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化解学校安全矛盾纠纷,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矛盾纠纷。
第三条学校安全矛盾纠纷处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原则;(二)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原则;(三)及时化解、维护稳定原则;(四)和谐沟通、共同参与原则。
二、矛盾纠纷的预防与排查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安全信息,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以下矛盾纠纷:(一)师生员工之间、师生与家长之间、师生与学校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二)学生与学校设施设备、教学资源等之间的矛盾纠纷;(三)学校内部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四)学校周边环境引发的矛盾纠纷。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九条发生矛盾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矛盾纠纷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一)对轻微矛盾纠纷,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进行调解;(二)对较严重的矛盾纠纷,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三)对重大矛盾纠纷,由学校领导牵头,成立专门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进行调解。
第十三条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
公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

公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一、背景公立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矛盾纠纷。
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权益,制定一套公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明确公立学校在矛盾纠纷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促进问题的早期解决和和谐稳定,提高学校治理效能。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立学校,包括小学、中学、高中等各级各类公立学校。
四、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矛盾纠纷的处理,必须坚持公正公平,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2. 宽严相济原则: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调解、仲裁等多种方法,采取宽严相济的方式进行处理。
3. 知情权原则:学校师生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有权了解相关文件、程序和结果,并获得适当的解释和说明。
4. 隐私保护原则:矛盾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应尊重相关人员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五、处理流程1. 排查:学校应建立健全问题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的情况,尽早介入解决。
2. 调解:学校应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3. 仲裁:如果调解无效或不适用时,学校可以依法成立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处理矛盾纠纷。
4. 处理结果通知:学校应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学校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评估:定期对矛盾纠纷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做出修改和完善。
3. 反馈:学校应向相关师生提供对矛盾纠纷处理制度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并及时回复和反馈。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适时修订和完善。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3篇)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镇宁民族寄宿制中学____年____月____日镇宁民族寄宿制中学矛盾调解工作制度一、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校长“调委会”主任,成员为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组。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____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尤其是“三级文件”的学习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方向发展。
4、着力指导基层调解____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____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为加强学校人民调解工作,____人员深入师生进行调查研究,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
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1、借助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利用学校网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
学校____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调解委员会主任张鸿祥(校长)成员:王国义(教导主任)、周允裕(总务主任)魏璞、魏国一、杨炳赐平头川乡中心小学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2)指的是学校为了解决学生之间或与教职工之间的矛盾问题,制定的一套调解机制和流程。
学校矛盾纠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及时化解学校矛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其他与我校发生矛盾纠纷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矛盾纠纷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矛盾纠纷;(二)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公正公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四)教育疏导原则:注重教育疏导,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矛盾。
第二章纠纷矛盾类型及处理程序第四条学校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师生之间因教育教学、生活管理等方面产生的矛盾;(二)教职工之间因工作、职务、职称等方面产生的矛盾;(三)学校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因合同、侵权等方面产生的矛盾;(四)其他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
第五条学校矛盾纠纷处理程序:(一)当事人向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二)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三)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职责:(一)受理、审查矛盾纠纷;(二)组织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三)对调解结果进行监督执行;(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第三章纠纷矛盾预防与教育第七条学校应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包括:(一)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明确师生权利义务;(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矛盾纠纷教育引导工作,包括:(一)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二)组织师生参加矛盾纠纷调解培训;(三)邀请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讲座。
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发生的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之间、教职工之间、教职工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依法调解原则;3. 说服教育、平等协商原则;4. 快速处理、防止激化原则。
四、调解机构1. 学校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学校内部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2. 调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3. 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调解程序1. 申请人提出调解申请,填写《学校矛盾纠纷调解申请书》;2. 调解委员会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 受理后,调解委员会指定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4. 调解员进行调查取证,了解纠纷事实;5.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协议;6. 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7. 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调解期限1. 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工作;2. 特殊情况,经调解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调解期限。
七、调解协议的效力1.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2. 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确保学校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公正的解决,为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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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1、属地管理:各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班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
2、积极防范: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和立足于“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班纪班规办事,解决问题。
4、学校组织成立专门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处理领导小组。
5、处理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和按照政策办事,实行分级负责,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发生的问题及时解诀。
6、处理学校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
7、排查处理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8、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帐和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发生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主要诉求、事态发展预测、组织处理工作情况等要素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9、对各班级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学校矛盾纠纷突出的班级,应给子通报批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