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合集下载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1、0、1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1、0、2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对其自身管理条件和能力的自我评价,或者其他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评价。

3 评价内容3、1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3、1、1说明了本标准的评价内容。

3、1、2明确考核评价工作以评分表形式进行。

3、1、3明确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6个评定项目内容。

3、1、4安全生产责任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最基本保证,没有责任就无法实施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就会造成违章冒险作业,伤亡事故自然无法控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严格要求。

3、1、5为落实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物质保证,本条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要求。

3、1、6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的有效途径。

本条明确了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对象、内容和日常管理要求。

3、1、7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企业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控制事故的有效手段。

本条明确了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

3、1、8施工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做好“四不放过”,有助于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改善企业安全施工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本条明确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要求。

3、1、9施工企业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事故时,有利于企业减少事故损失、降低不良影响,同时也是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防范技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

本条明确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3、2 安全技术管理评价3、2、1明确了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的5个评定项目内容。

3、2、2安全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的配备是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2013版)Standards and Scoring Rules for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Tentative)2013-01-15发布2013-01-15实施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考评工作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考评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考评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考评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分导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考核评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_77—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_77—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1 总则1.0.1为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评价。

1.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施工企业construction company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企业。

2.0.2安全生产work safety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2.0.3安全生产条件condition of work safety满足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2.0.4核验verify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日常的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常态进行复核、追溯。

2.0.5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 评价内容3.1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3.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企业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5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中的内容具体实施考核评价。

3.1.2每项考核内容应以评分表的形式和量化的方式,根据其评定项目的量化评分标准及其重要程度进行评定。

3.1.3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应为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考核,其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等6个评定项目。

求:1未建立以企业法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未建立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的制度及未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3未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落实责任和责任人及未落实考核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4对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等的内容和实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打分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打分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打分表1. 背景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非常重要,为确保工地的安全运营,需要进行标准化评审。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评审标准打分表,帮助评审人员进行综合评分和评定。

2. 打分标准以下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打分标准:3. 评分细则3.1 安全政策和目标评审人员应考察工地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并与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打分标准如下:- 安全政策和目标清晰明确:10分- 安全政策和目标不够明确:5分- 无安全政策和目标:0分3.2 安全管理体系评审人员应评估工地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并且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打分标准如下:- 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执行:20分- 存在一些缺陷但基本有效执行:15分- 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或未能有效执行:10分- 无安全管理体系:0分3.3 安全培训和教育评审人员应考察工地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验证培训的内容和效果。

打分标准如下:- 完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和记录:15分- 存在一些培训和教育不足之处:10分- 安全培训和教育不完善或无明确的培训计划和记录:5分- 无安全培训和教育:0分3.4 安全生产设施评审人员应评估工地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警示标识、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等。

打分标准如下:- 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15分- 存在一些缺陷但基本满足要求:10分- 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或未能满足要求:5分- 无安全生产设施:0分3.5 安全防护措施评审人员应考察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网等。

打分标准如下:-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20分- 存在一些缺陷但基本满足要求:15分- 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或未能满足要求:10分- 无安全防护措施:0分3.6 应急管理评审人员应评估工地的应急管理措施,包括应急预案、紧急逃生通道等。

打分标准如下:- 完善的应急管理措施:15分- 存在一些缺陷但基本满足要求:10分- 应急管理措施不完善或未能满足要求:5分- 无应急管理措施:0分3.7 安全生产记录评审人员应查看工地的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报告、检查记录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黑发[2014]15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黑建安[201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按权限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水平。

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目的是通过标准化考评,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优势互补、综合考评。

二、考评的范围和时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考评时间一般分为季度考评、半年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到位,培训效果如何。

3.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得到有效使用和维护。

4.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操作。

5. 紧急救援预案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6.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真实。

四、考评方法考评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的安全生产考评人员进行考核。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将提出整改要求,监督其整改。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五、考评结果发布和奖惩机制施工单位的考评结果将在工程承包资质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同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细则的具体实施机构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应配合考评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能力进行客观评价,为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评定和工程项目的承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监督、检查评估报告未形成文件或不完
6
整,扣2分/份。
组织机构和
2
职责
150
2.1 2.1.1 2.1.2
领导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应包括职责分工 、成员构成、工作制度及例会制度等 。
成立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40
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不得分;制
8
度缺项扣3分/项。
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 8
成员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1.3
2.1.4 2.1.5
安委会成立文件有效。
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 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并形成决议 ,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完成情况 追溯。
8
无有效文件不得分。
(一)管理标准化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指南
评分标准
目标的制定与
1
考核
100
1.1 1.1.1 1.1.2 1.1.3 1.1.4
目标的制定
30
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具体量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按照生产经营中的职能,明确在人员、机械设备 、交通、消防、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各项 安全目标、指标。
30
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或查 责任书是否明确规 定。
8
未按要求制定考核办法的,扣3分/项。
查安全部门对安全责任落
实情况的检查记录

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8
检查不得分。缺项的扣3分。
查安全部门根据安全责任 书对安全目标的考 核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11、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4、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并在企业内部公布。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相关资料。
1、未按规定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
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10分;
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等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影像资料、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合格证等)。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安全监管部门培训,扣10分;
2、未对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每人次扣5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 第16号)第25条
培训内容
15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0条(国务院令[2004]第393号)
安全管理机构
10
1、依法应当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0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机构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即为否决。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2条(建设部令[2014]第128号)
资质等级证书
/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查看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即为否决。
1、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扣5分;
2、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扣3分。
培训学时
要求
15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6条
《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二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07]第11号)第6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目标和承诺
10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
序号
考评内容
满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1
资质证照
/
2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20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5
6
应急救援
50
7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60
8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30
9
相关方管理
15
10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50
11
其他(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属实性评价)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定及内容要求
10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当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企业应当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
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第591号)第4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 第16号)第18条
《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10
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的岗位操作规程。
《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二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07]第11号)第6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
10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每缺1个岗位或1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 第16号)第15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划
5
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对象、内容、责任人和培训方式。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8、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
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每缺1项扣5分;若第11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
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3分。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相关资料。
1、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卫生管理人员的,不得分;
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10分;
4、扣满10分的,追加扣除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21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5条、第8条、第10条
6、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1万m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1万m2~5万m2的工程至少配备2人,5万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至少配备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人。分包单位应根据作业人数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1人。50人~200人的配备2人。200人以上的根据所承担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
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应负的责任不熟悉的,酌情扣5-10分;
4、提供履职材料,未完全履职的,酌情扣2-5分;
5、扣满10分的,追加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22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6条
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4、扣满10分的,追加扣10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10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0
合计
400
安全
生产
现场
管理
1
场所环境
60
2
设备设施
260
3
消防安全
75
4
用电安全
8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