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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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后勤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后勤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汽车、机动车的普及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严重,车辆管理员的工作责任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一下后勤服务部车辆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后勤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后勤服务部车辆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是对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和维护,包括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改进车辆质量,保证车辆性能。

车辆管理员还要对车辆的燃油、机油、水温等进行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维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管理员是后勤服务部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关键一环,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整个车辆保障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能够建立稳定、科学、有效的车辆管理机制,需要在后勤服务部中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个车辆管理员都能够了解安全生产政策。

1.建立意识为加强车辆管理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应当在入职时进行一系列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让车辆管理员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明确职责范畴,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

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车辆管理员的安全意识。

严格规范车辆管理,安全用车,以及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规范流程后勤服务部应当制定流程,安排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明确每个车辆管理员的职责以及维修保养的流程、工具、设备、材料等要求。

同时,规定车辆管理员的工作时间,要求在工作期间必须全面关注车辆的运转情况,做好车辆的监管、维护、保养、检查等工作。

3.配备工具为保障车辆管理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为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安全保障设备,包括:维修工具、保养用品、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备等。

此外,在车辆管理过程中,应当全面利用新技术,使用辅助手段提升车辆管理的效率,如车辆保养维护记录系统、安全检查评估系统等。

4.强化考核对于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的车辆管理员,应当进行必要的惩戒,并强化考核,确保车辆管理员的工作能够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做到精准细致。

后勤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后勤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后勤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后勤车辆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2. 驾驶员是后勤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车辆驾驶过程中的安全。

3. 乘车人员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维护车辆安全。

三、车辆管理1. 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在驾驶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 严禁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4. 严禁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运输危险品等。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驾驶。

五、乘车管理1. 乘车人员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服从驾驶员管理。

2. 乘车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确保自身安全。

3. 严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嬉戏打闹、抛物等行为。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上车辆。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2. 后勤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4. 事故处理后,后勤管理部门应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1. 对在后勤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降职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后勤部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后勤部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公司后勤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节能、环保,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的原则。

二、车辆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后勤部所属各类机动车辆,包括轿车、货车、摩托车等。

三、车辆管理职责1. 后勤部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2. 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财务部门负责车辆费用的核算、报销等工作。

四、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购置(1)车辆购置需经后勤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2)购置车辆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

2. 车辆登记(1)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等。

(2)车辆登记信息应准确、完整,包括车辆型号、颜色、购置时间、行驶里程等。

3. 车辆使用(1)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并经过公司规定的驾驶培训。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使用应遵循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

4. 车辆保养(1)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

(2)车辆保养周期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厂家规定执行。

5. 车辆维修(1)车辆维修需经后勤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2)维修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严格按照规定报销。

6. 车辆报废(1)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2)报废车辆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驾驶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后勤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管理制度(试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后勤保障队伍,其保障和服务直接影响县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须按照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万无一失的要求,加强车队管理。

为确保县领导和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车辆调度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下,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驾驶员应服从调派,随叫随到,并按调派的时间、地点待命。

2、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向中心领导请假,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

3、实行车辆动态管理,使用车辆和出差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报告,便于车队临时用车调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车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现有车辆均属公务车辆,车辆分两队:一队车辆用于为县领导服务用车;二队车辆用于各单位领导公务用车及重大活动。

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公车的情况下,可租赁用车,租赁费用于车队车辆的维修。

2、车辆在本县内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内,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或遗失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3、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凡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车辆修理费、赔偿费、误工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等)。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5、车队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车辆损坏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被盗除保险公司赔付外,剩余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调离岗位。

6、从2010年1月1日起,车队所有车辆的保险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参保。

7、车辆的审验工作由后勤中心审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如果遇到该车因违章罚款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罚款责任。

公司后勤管理用车规章制度

公司后勤管理用车规章制度

公司后勤管理用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后勤管理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用车管理1. 车辆使用范围公司车辆仅限于公务用途,禁止私人使用。

使用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车,不得超范围使用。

2. 车辆调度所有用车需提前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车辆。

车辆调度应合理安排路线和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 车辆保养公司车辆保养应按照保养周期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各项部件,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如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处理。

4. 车辆安全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应当严格执行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禁止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用车申请1. 用车申请流程员工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并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再提交至后勤部门进行用车安排。

2. 用车审核后勤部门应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用车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是否合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

3. 用车审批经审核通过的用车申请需再次提交至相关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车辆使用。

第四章用车租赁1. 用车租赁适用范围公司可根据需要,选择外部租赁公司进行用车租赁,但需提前报备后勤部门,经过核实批准后方可使用。

2. 用车租赁条件公司租赁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安全可靠。

租赁费用应合理,不得超标。

3. 用车租赁程序员工需提前填写用车租赁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提交至后勤部门统一安排租赁。

第五章用车报销1. 用车报销标准公司对员工使用公司车辆的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标准应符合公司规定,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2. 报销流程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后,需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及费用报销表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报销。

3. 报销审批财务部门对员工提交的用车费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方可报销。

第六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订须经公司审批。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后勤处为使车辆管理科学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1、办公室是后勤处车辆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调度、保险购买、安全行车管理、驾驶安全培训、车容车况检查、油料统计、新车购买、监督各室、中心对所属车辆的使用、车辆台账的检查及车辆费用审核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2、车辆的备用钥匙和相关证件由办公室物资管理员妥善保管,建立并完善其所属车辆台账的建立和编写。

车辆台账包括车辆信息台账、用车使用台账、维修保养台账、油料使用台账。

并建立电子文档,每月交主管领导核查.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本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车辆。

1/ 192、本处车辆只能由办公室专职驾驶员和经后勤处考核并批准同意驾驶车辆的兼职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本处车辆。

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3、遇职工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驾驶员可直接出车,事后补报办公室主任.4、每天上班后,驾驶员要先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料是否充足,车况是否正常,随车证件及手续是否齐全等,保证出车安全、迅速。

5、每天下班前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节假日和每天下班时,车辆凡未按时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的应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任何意外,由当事人自行承担;6、本处各部门负责人用车,直接向办公室物资管理员领钥匙,安排司机,方可出车,随行司机认真填好《车辆行驶记录表》.《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每月将《车辆行驶记录表》交由办公室物资管理员记录存档。

办公室主任每半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为登记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犯者应给以处分。

后勤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后勤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后勤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后勤车辆,包括公务车、租赁车、自备车等。

第三条后勤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后勤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购置、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车辆购置:1. 购置车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执行。

2. 购置车辆应优先选择国产车辆,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购置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符合道路行驶要求。

第六条车辆登记:1. 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2. 车辆登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车发票、合格证、行驶证等。

第七条车辆保养:1. 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保养周期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每行驶5000公里或3个月。

3. 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确保保养质量。

第八条车辆维修:1. 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2. 维修工作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

3. 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单位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 报废车辆不得继续使用,并应妥善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与驾驶车辆相符。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4. 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

4. 遇到突发情况,应冷静应对,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培训:1. 驾驶员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

后勤处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后勤处的车辆使用,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后勤处名下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后勤处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车辆可外借,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事先经过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条后勤处车辆的固定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第六条后勤处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原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第七条车辆的使用必须事先申请,并经过管理机构的审批。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过期需重新申请。

第九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行车时间行驶。

第十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给管理机构,同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

第十一条车辆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厂家规定的时间和里程进行,必要时需进行相应维修。

第十二条车辆的加油、加水等操作必须在指定的加油站或维修站进行。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章车辆保险和安全第十四条后勤处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和整洁,定期进行清洗。

第十六条车辆驶入停车场后,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位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停车或交通。

第十八条车辆行驶中需要携带文件或物品时,必须妥善保管,确保不外泄或遗失。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十九条后勤处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并及时保养车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后勤处的车辆,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车辆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第二十四条对于车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并进行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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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岗位职责及考核
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岗位各岗位职责,保障防汛抢险和领导工作需要用车,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的落实,提高驾驶员能力与素质,鼓励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防汛抢险服务、为工作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全院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
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

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院办或院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专用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由院办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标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中心各管理人员
2、适用于本中心所有驾驶员员
二、考核办法
(一)采用奖惩考核办法,由车管中心责任人考核登记,并与其绩效工资挂钩,按奖惩数额实施奖罚。

完成岗位职责给予奖励。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奖励: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
车辆损害的,奖励200元。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工作人员形象,奖励200元。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罚绩效工资: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视责任扣发绩效工资。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扣发绩效工资。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50元。

4、服务态度不好、服务素质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50元。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50元。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50元。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50元。

8、无故不参加院或车管中心会议或学习的,每次扣50元。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或不用车期间,未按规定回队的,发现1次扣50元。

10、无序停车,每次扣10元。

11、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罚。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2、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并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吊扣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驾驶员的考核考评由中心办建立台账、考核表,每月作好记录,在当月考评时汇总结算。

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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