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制度

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制度
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制度

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制度

1、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4、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6、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7、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査,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8、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9、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0、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査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

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原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放射科

2018.06

放射诊疗质量控制制度

放射诊疗质量控制制度 一、放射诊疗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不合格或国象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二、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基本原则 、各种材料的选择要严把质量关?包括对?线检查所选用的各种材料 胶片 显 定影液 造影剂的类型及厂家?。 、根据摄影位置的不同选用最优的摄影方法。 、曝光条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 性别 体形等进行选择 但要以高 ? ?低 ? ?短时间及使用最优滤线器为原则。 、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进行?线摄影检查时,放射工作人员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以保证摄影质量,避免重复照射。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度 、医用诊断?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医用诊断?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为使医用诊断?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送交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医用诊断?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作简要的交待,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作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作相应调整。 、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医用诊断?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湖南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指标与标准

湖南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与指标 (2011年6月修订) 为保证临床放射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0年版)》,结合我省近年来质控工作实践,特将原制定的《湖南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标准》修改如下: 一、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获准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放疗诊疗科目的注册登记。 (一)房屋的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普通或特制防护的病房(有低剂量率近距离放射单位)。 2、有放射治疗机房、定位设备机房、型模室、物理室。 注:放射治疗及定位机房的设计、防护、消防均须通过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 (二)放射治疗及配置设备的基本要求 1、深部病灶外部照射治疗机:医用直线加速器或钴-60治疗机; 2、浅层病灶外照射治疗机:医用电子线(加速器产生)或千伏级X线治疗机; 3、模拟定位设备和治疗计划系统(TPS) 4、型模制作设备 5、头、胸、腹、四肢等固定装置 6、电离室型剂量监测仪、个人剂量监测仪 其中三级医院需增配: 1、三维放射治疗计划系统(TPS) 2、专用模拟定位机 3、近距离后装治疗机 4、有条件的单位配置三维水箱 注:大型放射治疗机及剂量仪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经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三)放疗医技人员的基本要求 人员配备:放疗医师、临床放射物理师、放疗技师、维修工程师及护师。 医师与物理师及技术员比例的最低要求为5:1:3。 1、放疗医师:具有临床医疗专业本科(2004年以前人员应具大专或中专学

历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得相应专业的上岗证书(放疗科或肿瘤科内必须有一名具有放疗专业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临床物理师(必须配有专职物理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得相应的专业上岗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3、放疗技师:具有医疗专业大专(2004年以前人员需有中专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的专业上岗证书。 4、机器维修工程师: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可兼职)。 二、科室管理制度 放疗科是临床科室,其人员,设备,病区不得多头管理及分割管理,以确保医疗质量及安全。 (一)临床治疗方面 放疗医师 1、治疗病人需临床诊断明确(应有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据)。 2、建立、完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严格按照ICRU 50号文件要求执行,包括放疗前明确靶区范围、设野的合理性及相关补偿技术、射线质及能量的选择等等,应用TPS指导照射野的设计。 4、病历及放疗单中应记录所用射线质及能量、患者的体位、固定装置、设野面积、照射野界(以体表较固定的标记为准、定位时X线片或打印图片)、肿瘤深度、源皮距离(SSD)、百分深度剂量、机架角度、机头角度、补偿器、滤过装置、照射方式、单次剂量、总剂量及总次数、周围重要组织和器官的剂量(脊髓、肾、脑干等)。 5、指导技师特殊照射野的摆位及照射。 临床物理师 1、根据临床医师的处方剂量及照射范围要求,优化放射治疗计划。 2、核查临床医师的处方剂量。 3、参与特殊照射野的摆位及照射。 4、定期检测各放射治疗设备的技术指标。 5、不定时地检查放疗技师的照射野摆位及照射情况。 放疗技师 1、每日工作前检查放射治疗机的状况,各种常用摆位辅助用品是否齐,铅托架透光清晰度是否良好。检查机架、机头转角、运动方向、速度是否正常,周围有无障碍物,电子显示角度与刻度是否一至(±0.5°)。治疗床升、降、停止、转角、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汇编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与防护培训制度 (3)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4) 放射诊疗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6)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8)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0)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全体放射工作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放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放射科室内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3、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4、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6、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7、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8、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9、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10、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11、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固始县人民医院

放射治疗质量控制知识

放射治疗质量控制知识 1.国内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放射性 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放疗相关人员需要取得哪些上岗证?《放射人员工作证》 《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 3.开展放射治疗需要哪些人员?放疗医师;医学物理师;放疗技 师;设备维修工程师。 4.放射治疗对放疗医师有哪些要求?具有大学医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符合地点、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要求; 在省级三甲及以上医院经过一年以上的放疗医师培训,或者完成放射治疗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有《放射人员工作证》;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

5.放射治疗对医学物理师有什么要求? 具有医学物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在省级三甲及以上医院经过半年以上的放疗物理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有《放射人员工作证》;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 6.放射治疗对放疗技师应有哪些要求? 具有放射治疗技术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经过半年以上的放疗技师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有《放射人员工作证》;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 7.开展放射治疗,需要配置多少人员: 每年治疗患者人数在500以内,建议配置:3 ~ 6名放疗医师, 2 ~3名医学物理师,5 ~7名放疗技师。 每增加1000 例接受常规放射治疗(二维或三维适形技术)的患者,增加配置:3 ~6名放疗医师,2 ~3名医学物理师,8 ~ 10名放疗技师,0.5~1名设备维修工程师。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篇一:放射诊疗制度】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 定本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自 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2、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进行诊疗科 目登记,相关证件齐全后方可开展。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 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 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5、本院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放射诊疗设备、人员变动、本周 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放射防护与 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等情况。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当地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本院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补办。 某某医院 2013年4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 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的委托工作,建立并 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放射治疗规制度及质量控制制度

肿瘤放射治疗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落实放射防护的安全责任,制定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放射防护实行医院(医务科)、科室、使用及维护人员,并定期对放射诊疗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教育和指导,并对直线加速器室的放射防护工作、放射机房现场等定期或经常进行督查,检查防护装置,配合有关部门检测防护效果。 二、放射物理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院内及科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中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3.计划设计,由医生填好《治疗计划单》并经上级主管医生确认靶区签字后方可执行。计划设计按《放射治疗计划的设计、实施规范》来执行。治疗计划实行三签字制度:《治疗计划单》上有计划设计人(剂量师)、计划组负责的物理师和主管医师的签字。 4.特殊照射,应由医师与放射物理师和技师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5.物理室人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保证完成。如应按时完成计划设计和放射治疗技术的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以及放射防护监督等工作。 6.保持工作环境及机房整齐、清洁,在机房内禁止吸烟。 7.各机房保持安静,不得在机房内会客,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带人参观。 8.操作各放疗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严肃、认真、负责,爱护设备。 9.每周做一次机器维护,保养。各机器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10.科室财产和设备,专人保管。 11.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应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 三、CT模拟定位室工作制度

定位室工作人员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医生对病人治疗方式的选择进行正确的定位。 1.负责定位室设备器材的保管及常规维护; 2.掌握机器的性能和熟练应用; 3.熟练掌握和应用各种病人的定位技术; 4.加强对各室的联系,每一项工作的衔接,减少差错的发生率; 5.加强周围环境管理,减少意外照射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定位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7.搞好定位室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工作。 四、体模室工作制度 1.按医院规定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 2.工作中衣帽整洁、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3.熟练掌握模室各种技术和应用,各种体模的制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4.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5.保持工作环境及机房整齐、清洁。 6.负责体模室设备器材和医疗废物的管理。 7.搞好日常开机、训机工作。 8.搞好工作环境卫生,减少有毒物质对人体的损害和环境污染。 9.每天下班后关好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五、医用直线加速器室工作制度 加速器治疗精确与否,直接影响健康,为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特规定以下条例: 1.每日严格按有关规定开机检查机器各项指标,物理人员检查输出剂量,各项指标有关数据填写清楚,签字确认后交技术员投照。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规定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X X 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本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院 xx科负责。 2、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疗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需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本院开展放射诊疗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应及时向唐山劳动日报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医院 年月日

放射诊疗质量控制制度

一、放射诊疗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4)不合格或国象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二、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基本原则 1、各种材料的选择要严把质量关(包括对X线检查所选用的各种材料,胶片,显,定影液,造影剂的类型及厂家)。 2、根据摄影位置的不同选用最优的摄影方法。 3、曝光条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形等进行选择,但要以高KV ,低MA ,短时间及使用最优滤线器为原则。 4、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5、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放射工作人员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以保证摄影质量,避免重复照射。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度 1、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X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

湖南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XX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为保证临床放射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XX国卫生部1995年发布的《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办法。 一、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一)房屋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普通或特制防护的(有低剂量率近距离放射单位)病房。 2、有放射治疗机房、定位设备机房、型模室、物理室。 注:放射治疗及定位机房的设计、防护、消防均须通过省、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 (二)放射治疗及配置设备基本要求 1、深部病灶外照射治疗机:60Co治疗机或医用直线加速器 2、浅层病灶外照射治疗机:千伏级X线机或医用电子线 3、基本模拟定位设备 4、型模制作设备 5、头、胸、腹、四肢等固定装置 6、电离室型剂量监测仪、个人剂量监测仪 其中三级医院需增配: (1)放射治疗计划系统(TPS) (2)近距离后装治疗机 (3)专用模拟定位机 (4)有条件的单位配置三维水箱

注:大型放射治疗机及剂量仪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经省、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三)放疗医技人员基本要求 人员配备:放疗医师、临床物理师、放疗技师、护师、维修工程师。 1、放疗医师:具有医疗专业大专(2004年后新进人员应具本科)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专业上岗证(放疗科或肿瘤科内必须有一名具有放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2、临床物理师:具有大专(2004年后新进人员应具本科)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专业上岗证(有运用直线加速器的单位必须配有物理师)。 3、放疗技师:具有医疗专业中专(2004年后新进人员具大专)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专业上岗证。 4、机器维修工程师: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可兼职)。 二、科室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一)临床治疗方面 放疗医师: 1、治疗病人临床诊断明确(应有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据)。 2、建立、完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 3、严格按照ICRU50号文件要求执行,包括放疗前明确靶区X围、设野的合理性及相关补偿技术、射线质及能量的选择等等,有条件的单位应用TPS指导。 4、病历及放疗单中应记录所用射线质及能量、患者的体位、固定装置、设野面积、照射野界(以体表较固定的标记为准、定位时X线片或打印图片)、肿瘤深度、源皮距离(SSD)、百分深度剂量、机架角度、机头角度、补偿器、滤过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8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protection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发文 调整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2014.6)

(原件存档) 院长签发: 分管领导审核: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成七院医字〔2014〕号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医院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对我院原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修订相关职责与工作制度。 附件1: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附件3: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敬红平(院长) 副主任:陈思(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钦(医务科科长)晏殊(医务科副科长) 李悦琳(质管科科长)李在林(设备科科长) 张霞(护理部主任)代薇(院感科副科长) 牛维益(门诊部主任)冉隆富(放射科主任) 段彬(放射科副主任)宋高平(放疗科主任) 俞琴(放射科副主任)石卫晨(大内科主任) 黄群敏(妇产科主任)周继明(大外科主任) 王小剑(急诊科主任)范敏(耳鼻喉科主任) 黄雪花(口腔科主任) 秘书:俞琴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科,办公室主任为冉隆富,日常事务处理由办公室负责。 附件2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医院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卫生行业标准,确保临床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放射、放疗、介入的设备、设施、人员、制度的落实,推进临床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制定医院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相关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案。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对放射诊疗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定期对放射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六、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检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七、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八、记录我院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我院射线装置是用于开展病人的诊断,做好设备的质量检测和控制,是保证病人得到有效的诊断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特制定本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一、质量保证原则 (一)射线装置场所的选址、布局和防护设施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具备与诊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包括必要的设备和防护用品。 (三)具备与科室规模相适应的各类专业人员。 (四)具有对受诊治者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制定辐射剂量的质量检测计划,保证照射质量,做好射线装置、剂量检测仪等设备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 二、质量保证内容 (一)技术员每次在病人治疗摆位前、摆位中和摆位后校对病人治疗单,核实相关照射参数。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三)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实行科主任、技士长负责制,采取定期检查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层层把关,防止差错。 (四)维修技术人员在治疗期间随时观察机器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定期维修保养机器,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六)射线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剂量检测,保证剂量的准确性。 (七)剂量检测仪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校验。 三、保养维护及环境监测 (一)每周六设备维修人员和物理师共同对射线装置的射线剂量、机器参数、门机灯连锁等进行检查,每半年由生产厂家专业工程师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维护和机器性能测定,及时校验各种参数。 (二)每年请卫生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人员对放射场所的环境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对机器进行性能的测定。 马关康瑜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守则DR

XXXX医院文件 XX [XXXX]XX号 关于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院各科室、各位员工: 为加强我院放射诊断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断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医院办公室为放射诊断管理机构,周奕博同志为兼职的放射诊断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断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医生职责》 《DR操作规程》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医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断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2、开展放射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XX区卫计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XX区卫计局进行诊断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XX区卫计局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须提交正、副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医院开展放射诊断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XX区卫计局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断场所、诊断设备以及诊断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XX区卫计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及时刊登遗失公告,并在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附件14 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 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 (2017年版) 一、适应证符合率 定义:符合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临床适应证的患者例 次数占同期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总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适应证符合率=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规范性。 二、病理诊断率 定义:实施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前有明确病理诊断的 患者数占同期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病理诊断率=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规范性。 三、临床TNM分期比例 定义:根据AJCC/UICC临床TNM分期标准,对于接受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患者进行分期。临床TNM分期比例是指对实施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患者进行各临床TNM分期的患者数占同期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临床TNM分期比例=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规范性。 四、MDT执行率 定义:MDT(Multidiciplinary Team)是指多学科综合治疗团队。MDT执行率是指实施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患者,治疗前执行MDT的患者数占同期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MDT执行率=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规范性。 五、知情同意书签署率 定义:实施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患者,治疗前签署 知情同意书的患者数占同期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患者总 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知情同意书签署率=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规范性。 六、治疗方案完成率 定义:实施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患者,完成既定治 疗方案的患者数占同期质子或重离子放射治疗患者总数的 比例。 计算公式:

卫监发(2012)25号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审核、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卫生审查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介入放射学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同一医疗机构有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由具有高类别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审批权限。 第四条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按照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与诊疗风险分为危害严重和危害一般两类。

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包括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γ刀、X刀等)、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中子治疗装置与后装治疗机等放射治疗设施,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SPECT)及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的核医学设施。其他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为危害一般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等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评价,应由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分为评价报告书和评价报告表。对放射性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书。对放射性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表。同时具有不同放射性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危害较为严重的类别编制评价报告书。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并提交下列资料:

放射诊疗单位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诊疗单位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制度 一、本单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放射诊疗影像质量控制: 1、人的因素: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定期培训,提高影像诊断操作技能。 2、定期检查检测设备的运转程度、性能的情况。 3、各种材料的选择要严把质量关(包括对X线检查所选用的各种材料、胶片、显、定影液、造影剂的类型及厂家)。 4、根据摄影位置的不同选用最优的摄影方法。 5、暴光条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型等进行选择,但要以高TV、低MV、短时间及使用最优滤线器为原则。 6、工作环境的质量控制、气候、地理位置、水的质量。 二、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制度如下: 1、医用诊断X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X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带个人剂量仪,每三个月送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做简要的交代,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做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做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X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影像科影像质量控制方案

影像科影像质量控制方案为加强放射科影像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放射科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落实“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参照湖南省卫生厅下发的《放射影像质量保证方案》,特制定本院放射科影像质量保证方案。 一、放射科影像质量保证组织和人员职责 分工 1、各级医院放射科应建立影像质量保证 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高年资影像诊断医 师、放射科技师、影像设备维修人员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一般由5—7人组成。 2、放射科常规X射线统一管理,放射科 主任负责影像质量保证方案的全面实施,组织 定期和不定期的核查。影像质量保证工作小组 成员中,影像设备维修人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负责影像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影像设备运行 稳定,参数准确,发生设备故障及时检修。技 师负责X射线检查和扫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影像诊断医师负责诊断操作的质量控制和影 像诊断质量报告的控制。 3、各种设备日常保养责任落实到人

二、放射科工作人员准入要求: 1、从事X射线医师和技师人员应经上岗 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2、从事放射诊断应有执业医师资格。技 术人员应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技师资格。 3、从事放射诊断和技术人员应经放射防 护知识培训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影像质量评价制度 1、科内放射技术质控每周一次。核查X 射线摄片体位是否符合标准:胶片尺寸统一,影像放大比例统一,不同时期检查,图像放大比例前后一致。评价影像质量,分析不合格片和差级片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2、在日常诊断读片的同时,从诊断角度, 对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发现图像质量不能满足影像诊断,技师与技术人员沟通,提出改进建议。 3、根据诊断报告书写要求,每月一次抽 查诊断报告质量。 4、技师或医师日常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6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 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 机等设备。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一、概述 放射诊疗工作按照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1.放射治疗 2.核医学 3.介入放射学 4.X射线影像诊断 二、执业条件 (一)开展放射诊疗的基本条件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三)设备和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 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按照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三、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一)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的要求 1.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有防泄漏等措施,安装有报警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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