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餐厅服务员职业标准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级

职业概况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餐厅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为宾客安排座位、点配菜点、酒水,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备餐桌、餐椅、餐具、工作台、布件等必备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标准。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9年修订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餐厅服务员。
1.2职业定义为顾客安排座位、点配菜点、酒水,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备餐桌、餐椅、餐具、工作台、布件等必备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一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前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完整版本

前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前厅服务员1.2职业定义为宾客提供咨询、迎送、入住登记、结帐等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有效地进行交流,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能准确地运用数学运算;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能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身体的眼、手、足及其他部位完成各项服务操作。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1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前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高级前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教室、模拟服务台以及前厅常备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餐厅服务员。
1.2职业定义为顾客安排座位、点配菜点、酒水,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备餐桌、餐椅、餐具、工作台、布件等必备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一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级

精心整理职业概况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餐厅服务员。
1.21.3级)1.4室内,1.5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1.7.31.81.8.11.8.2(1)(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数,(2)(3)(4)(1)数,(2)(3),连(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和口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餐厅服务员工作达标标准

餐厅服务工作达标标准一、服务员工作达标标准(一)仪容仪表、服务态度1、服务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着装整洁(有条件的企业应统一着装)、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举止得体,给顾客以庄重、大方、美观的感觉。
佩带胸卡上岗,端正统一。
2、服务人员的发型整齐美观、自然大方、不留怪异发型。
男发前不过眼、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留长胡须、大鬓角;女发不披肩(餐厅、配送菜肴的服务员上岗时应将长发盘起,厨师应将头发置入帽中)。
3、男女服务员不得留长指甲,保持指甲清洁。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女性服务员一般应淡妆上岗,要求得体大方。
与食品接触的服务员,不得佩戴戒指、手链等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不得涂指甲油。
4、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不在顾客面前或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等,不做有碍卫生、观瞻的动作。
5、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礼仪修养,对待顾客要面带微笑、彬彬有礼,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6、服务人员应注重日常坐、立、行、说等仪态仪表和接待服务礼仪规范,讲究礼仪顺序,姿态优美、端庄稳重、举止大方、文明优雅。
与顾客服务和交谈时,手势正确,幅度适当,符合规范。
7、前台值班服务员表情自然,精力集中。
坚持站立服务,站姿优美。
如需坐下时,坐姿平稳、端庄。
8、服务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坚持使用普通话,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注重语言交流艺术,提高语言运用技巧,熟练运用文明礼貌用语。
9、在迎接、服务和送别时,应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服务对象等不同情况,使用敬语,主动问候。
正确使用招呼、询问、道歉、道别等语言,做到语言亲切、和蔼、真诚、自然,声音柔和。
10、认真倾听顾客提出的问题,回答简明扼要、及时准确、文明得体。
不随意打断或介入顾客谈话;不对顾客说不礼貌的话;不对顾客评头论足;不做顾客忌讳的动作。
11、对老、弱、病、残、幼、孕顾客,主动关照,服务细致;对有困难的顾客,及时提供帮助。
12、提供服务应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快速准确。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提供或完成服务的,要耐心向顾客解释并致歉。
餐厅服务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餐厅服务员。
1.职业定义为顾客安排座位、点配菜点,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
1.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职业能力特征头脑灵活,具有迅速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并具有准确的判断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准确的运算能力,手、脚、肢体动作灵活、协调,视觉敏锐,能准确地完成既定操作。
1.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或中级餐厅服务员的培训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培训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培训技师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讲师以E专业技术职务;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模拟教学场地布局合理。
设备、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一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餐厅服务员职业标准

餐厅服务员职业标准餐厅服务员是餐厅的形象代表和重要工作人员,他们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顾客对餐厅的满意度和复购率。
因此,餐厅服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标准,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提升顾客体验。
以下是餐厅服务员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仪容仪表。
餐厅服务员作为餐厅的形象代表,应该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和得体。
着装要求统一,服装干净整洁,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雅观的服饰。
发型整齐,不得有乱发或蓬头垢面的现象。
面部要清洁,不得有明显的污垢或化妆浓重的情况。
整体形象要符合餐厅的形象定位,给顾客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二、服务态度。
餐厅服务员应该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顾客,主动为顾客提供服务。
在接待顾客时要微笑并主动问候,主动为顾客引导座位并递上菜单。
在顾客点餐时要耐心倾听,提供专业的建议并根据顾客需求进行推荐。
在用餐过程中要随时关注顾客的需求,及时为顾客添水、更换餐具等。
当顾客有任何投诉或建议时,要认真倾听并及时处理,以保证顾客满意度。
三、专业知识。
餐厅服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包括菜品知识、酒水知识、服务流程等。
要了解菜品的原料、口味、做法等,以便为顾客提供详细的介绍和推荐。
对于酒水知识也要有一定了解,能够根据顾客的口味偏好进行推荐。
此外,还要熟悉餐厅的服务流程,包括点餐流程、上菜流程、结账流程等,以保证服务的高效和顺畅。
四、沟通能力。
餐厅服务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
要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清晰流畅地向顾客介绍菜品和服务内容。
在与同事协作时也要有良好的沟通和配合能力,保证服务的高效和协调。
五、应变能力。
餐厅服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能够在突发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处理。
当顾客有特殊需求或遇到问题时,要能够及时应对并解决,保证顾客的满意度和就餐体验。
总结,餐厅服务员作为餐厅的重要一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仪容仪表、服务态度、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标准,才能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升餐厅的形象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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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餐厅服务员职业标准
餐厅服务员
工种定义:为就餐宾客安排座位、点配莱点,提供各项餐饮服务;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等。
适用范围:饭店、宾馆、游船等场所的宴会厅、餐厅、酒吧。
等级线:初、中、高。
学徒期:二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初级餐厅服务员
知识要求: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了解餐厅服务接待知识,掌握不同年龄、职业、不同就餐目的的宾客的饮食要求。
3.了解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和国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饮食习俗。
4.了解所供应的各种菜点的口味、烹调方法和制作过程及售价。
5.了解所供应的各种酒类、饮料的名称、产地、特点及售价。
6.了解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及要求。
7.懂得各种单据的使用和保管知识。
8.了解食品营养卫生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
9.了解餐厅内常用布件、餐具、酒具和用具的使用以及分类保管知识。
10.掌握托盘、摆台等技能所需的技术及动作要求。
11.掌握散座和一般宴会的服务规程。
12.掌握各种菜点、酒类、饮料的适用范围及食用方法。
13.掌握各种菜点所需的佐料及其特点。
14.具有服务心理学的基础知识。
15.了解本岗位的职责、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
16.掌握安全使用电、煤气及消防设施的知识。
17.了解餐厅内产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及保养知识。
18.懂得基本化妆知识和一般社交礼仪、礼节。
技能要求:
1.能判断宾客心理,并能推销各种菜点及酒类、饮料。
2.能按照菜单要求正确配置和摆放餐具。
3.能按照服务规程接待散座客人与一般宴会。
4.能熟练地进行托盘、折花、摆台、斟酒、上菜、分菜等工作。
5.能根据宾客需要,介绍、推荐菜肴、点心和酒类、饮料。
6.能准确迅速地计算售价。
7.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常用的机具、设备。
8.能独立处理接待过程中的一般问题。
9.会讲普通话,语言简练、淮确,并能用外语进行简单的工作会话
10.能指导徒工工作。
中级餐厅服务员
知识要求:
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熟悉某一莱系的特点及名莱、名点的制作过程和口味特点。
3.熟悉餐厅服务各项工作的工作流程,餐厅各岗位的设置、职责、人员配备及要求。
4.掌握餐厅布局知识。
5.具有促销和班组管理知识。
6.掌握餐厅内各项操作技能标难。
7.掌握高、中级宴会的服务知识和要求。
8.掌握餐厅所供应菜肴、点心、洒类和饮料的质量标准。
9.掌握与餐饮业相关的主要商品知识。
10。
掌握各种佐料的配制及应用知识。
技能要求:
1.能比较准确地判断宾客心理。
2.能根据宾客要求编制一般的宴会菜单。
3.能对高级宴会进行摆台,会铺花台。
4.能鉴别莱肴、点心、酒类、饮料的质量优劣。
5.能组织一般宴会的接待服务工作。
6.能根据宾客要求,布置各类餐厅,设计和装饰各种台型,掌握插花技艺。
7.能调制鸡尾酒、配制佐料,表情自如,动作优美。
8.能正确使用和保养餐厅内家具、餐具、布件及其视听等设备。
9.能对餐厅出现的特殊情况和宾客投诉作出正确判断,找出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10,具右一定的组织管理和语言表达能力。
11.能培训和指导初级餐厅服务员。
高级餐厅服务员
知识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
2.掌握消费心理学和服务心理学及国内外各种节日的知识。
3.掌握部分疾病患者的特殊饮食要求和食疗的基础知识。
4.有较丰富的烹饪基础知识,掌握主要菜系的风格及名菜、名点的制作过程和特点。
5.精通餐饮业管理知识,掌握市场营销及成本核算知识。
6.掌握各类型宴会(包括鸡尾酒会、冷餐会)的设计和装饰能力。
7.掌握餐厅内常用空调、视听等设备的原理、使用及保养知识。
8.具有预防、判断和处理食物中毒的知识。
9.掌握与餐饮服务有关的法规、政策和制度。
技能要求:
1.能准确判断宾客心理,迅速领会宾客的意图,及时满足宾客的需要。
2.能根据宾客需要,编制高级宴会菜单和连续多日的团体包餐菜单。
3.具有大型高级宴会的组织、设计和指导工作的能力。
4.能收集宾客意见,配合厨房改进技术,增加花色品种,适应消费者需要。
5.具有餐饮成本核算的能力。
6.及时发现并排除餐厅内照明及常用机具、设备的一般故障。
7.能妥善处理宾客的投诉和突发事故。
8.具有语言艺术表达能力和应变服务技巧,能用外语接待外宾。
9.能培训和指导中级餐厅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