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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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方案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方案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方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住宅小区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提出一套针对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方案,以期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加强小区物理安全设施的建设1. 界限管理:为了限制外部人员的进入,小区需要建立有效的界限。

如安装围墙、大门和道闸,并配备专门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巡逻。

2. 视频监控系统:在小区的重要区域,如入口、道路和公共场所,安装高清晰度摄像头,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系统。

同时,对监控录像进行定期存档,以备查询。

3. 照明设施:良好的照明设施可以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在小区的道路、停车场和公共区域,设置充足亮度的路灯,确保夜间能有良好的照明。

4. 紧急报警系统:在小区的关键位置,安装紧急报警按钮。

一旦有居民发现不安全情况,可以通过按下按钮来向物业管理人员发送紧急求助信号。

二、加强小区内部的安全管理1. 访客登记制度:建立严格的访客登记制度,实行门禁管理。

只有经过核实的访客才能进入小区内部,居民需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登记访客信息,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2. 安保人员配置:严格按照住宅小区规模和居民数量配置合适数量的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应熟悉小区布局,能够迅速应对各种安全事件。

3. 社区巡逻:增加社区巡逻的频率,保持巡逻的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

巡逻人员要时刻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确保小区内的安全。

4.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如开展防盗防骗知识讲座、组织应急演练等,使居民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三、加大科技手段的应用1. 电子门禁系统:采用电子门禁系统取代传统的钥匙门禁系统,提高入户安全性。

每个居民都配备专属的电子门禁卡或密码,确保只有居民本人才能进入。

2. 智能安防设备:采用智能安防设备,如人脸识别系统、智能门锁、烟雾报警器等,增加小区的安全性。

这些设备可以及时感知和报警,减少盗窃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编制说明《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是我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从工作实践出发,总结了我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3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规范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基本构成,系统技术要求,监控中心,安全防范系统管理平台,系统管网、配线设备,实体防护,系统检验,验收与维护保养。

1.立项背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措施。

在我省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

由于法规尚不健全,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一直未能正式纳入我省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事业的发展。

我国已先后制定了多项关于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也有一部分省涉及到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内容。

虽然2004年颁布的国标GB50348中对住宅小区的安设全防范做了一些规定,但十分简单,颁布十年來,执行者极少,不具备操作性。

国内其它部分省、市、自治区也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与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相关的地方标准,但不能照搬到本省。

全国各省的经济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安防系统建设的管理模式各有不同,加之小区安防需求,环境变化较大,急需一部适合我省实际情况具有对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工程全过程规范性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完整版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完整版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完整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工程成为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个完善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当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周界防范、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系统等等,以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一、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是小区安全防范的第一道防线。

在小区的出入口设置智能化的门禁系统,通过刷卡、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技术,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验证和记录。

对于人员门禁系统,可以采用IC 卡、指纹识别或者人脸识别技术。

IC 卡门禁系统成本较低,但存在卡片丢失或被冒用的风险;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技术则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但成本相对较高。

在实际设计中,可以根据小区的档次和预算进行选择。

车辆出入口管理系统通常采用车牌识别技术,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车辆车牌,实现自动抬杆放行。

同时,系统还应具备车辆信息记录、查询和统计功能,以便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二、周界防范系统周界防范是防止非法入侵的重要手段。

常见的周界防范设备包括红外对射探测器、电子围栏、振动光缆等。

红外对射探测器通过发射和接收红外线来检测是否有物体穿越周界,但其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恶劣天气、小动物等。

电子围栏则通过在周界上设置带电的金属导线,当有人触碰时会产生报警,具有较强的威慑力。

振动光缆则通过检测周界围墙或围栏的振动来发现入侵行为,具有隐蔽性好、误报率低的优点。

在设计周界防范系统时,应根据小区的周边环境、地形地貌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防范设备,并合理设置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和间距,确保周界无盲区。

三、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小区安全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楼道、电梯、停车场等部位安装摄像机,实现对小区内情况的实时监控。

摄像机的类型应根据监控场景的不同进行选择,如在室外开阔区域可以选择球型摄像机,能够实现大范围的监控;在楼道、电梯等狭窄区域则可以选择枪型摄像机。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pdf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pdf】1 引言1.1 文档目的与范围1.2 文档背景1.3 术语和定义2 总体要求2.1 安全防范系统规划原则2.2 安全防范系统功能要求2.3 安全防范系统性能要求3 硬件设备要求3.1 视频监控设备3.1.1 摄像机要求3.1.2 视频存储设备要求3.2 门禁系统设备3.2.1 门禁控制器要求3.2.2 门禁刷卡设备要求3.3 报警系统设备3.3.1 报警控制器要求3.3.2 报警探测器要求4 网络及通信要求4.1 网络规划要求4.2 通信设备要求5 软件要求5.1 视频监控软件要求5.2 门禁管理软件要求5.3 报警管理软件要求6 安装和调试要求6.1 摄像机安装、调试及布放要求6.2 门禁系统安装、调试及布放要求6.3 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及布放要求7 维护和运维要求7.1 故障排除和维修要求7.2 设备保养要求7.3 安全防范系统运维要求8 附件【附件1】安全防范系统示意图【附件2】设备清单及参数表【附件3】技术方案图纸【注释】1. 安全防范系统指综合利用现代安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维护住宅小区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的系统。

2. 视频监控设备是指用于对住宅小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的设备。

3. 门禁系统设备是指用于对住宅小区出入口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设备。

4. 报警系统设备是指用于对住宅小区潜在危险及异常情况进行自动报警的设备。

5. 网络是指住宅小区内各设备之间互联互通的通信网络。

6. 通信设备是指用于住宅小区内设备间通信的设备。

7. 视频监控软件是指用于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软件。

8. 门禁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对门禁系统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软件。

9. 报警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对报警系统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软件。

【商业广告宣传策划方案.pdf】1 引言1.1 文档目的与范围1.2 文档背景1.3 术语和定义2 宣传目标和策略2.1 宣传目标确定2.2 宣传策略选择3 目标受众分析3.1 目标受众群体划分3.2 目标受众特征分析3.3 目标受众需求分析4 广告媒介选择4.1 电视广告4.2 广播广告4.3 网络广告4.4 印刷广告4.5 户外广告5 创意和设计5.1 广告创意构思5.2 宣传语言和图片设计5.3 广告美术设计6 宣传时间和地点6.1 宣传时间安排6.2 宣传地点选择7 宣传预算7.1 广告费用预算7.2 媒介费用预算7.3 制作费用预算8 宣传效果评估8.1 宣传效果指标确定8.2 宣传效果评估方法8.3 宣传效果分析与总结9 附件【附件1】广告创意图【附件2】广告预算表【附件3】广告投放计划表【注释】1. 宣传目标是指商业广告宣传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规范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规范

目录1总则 (2)2引用标准 (2)3术语和定义 (2)4安全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及配置要求 (2)4.1住宅小区安防系统组成 (2)4.2住宅区安防系统配置要求 (2)5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4)5.1周界报警系统要求 (4)5.2出入口控制系统 (5)5.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5)5.4电子巡查系统 (5)5.5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7)5.6住户及室内报警系统 (8)5.7安防监控中心 (9)5.8系统性能和防雷接地要求 (10)5.9管网配线系统 (11)5.10实体防护系统 (11)6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程序及要求 (1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规范1总则1.1为规范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寓、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1.3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并与居民住宅小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1.4安全防范工程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5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21741-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设计要求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2006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761-2008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GB 50348、GB 50343、GB/T 28181、GB/T21741、GB 12663、GB 50396、GA/T678、GA/T644、GA/T761、GA/T 669.1中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宅小区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

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能力,实现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科学化、技术化、规范化,对于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方案就显得非常必要。

下面就基于此,从设计内容、设计原则、设计要求等方面,对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设计内容1.安全防范系统设计(1)门禁系统:住宅小区门禁系统是住宅小区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可以通过门禁系统实现对小区内车辆和人员的限制和管理。

门禁系统可采用卡片、密码或指纹等多种形式实现,还可以与物业管理系统相结合,实现对小区居民及来访人员身份的准确识别、管理和追踪。

(2)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可以对小区内进行及时监控,捕捉各种异常情况,保证小区内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视频存储功能,可以提供重要的犯罪证据,有利于追踪和查找犯罪嫌疑人。

(3)报警系统:住宅小区的报警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和盗窃报警两种。

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应该考虑到报警信号的快速传递和通知,并采用适当的报警器件,例如烟雾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红外线探测器等。

(4)应急电源系统:在遇到停电等突发情况时,应急电源系统可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应急电源系统应该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选择合适的电源类型,并考虑到应急电源的存储、充电、保养等问题。

2.人防设施设计(1)围墙和护栏:小区外侧应建立墙体或围墙,防止非法入侵和攀爬,围墙高度一般应不低于2.5米。

在围墙或墙体顶部应设置防护翻越网或电子警戒系统。

小区内部公共区域护栏一般高度不低于1.2米。

(2)灭火设施:在公共区域设立消防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设置应当合理,覆盖范围应广,方便居民使用。

(3)疏散通道:住宅小区应设计合理的疏散通道,并设立提示标志,保证在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

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

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试行)■1 范围ﻩ本标准规定了居民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商住、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要求。

GB 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ﻩ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7946-2008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

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20299-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及小区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基本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基本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基本要求1封闭式住宅小区出入口1.1封闭式住宅小区出入口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码。

1.2封闭式住宅小区机动车出入口宜设置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小区机动车的出入进行控制管理。

1.3封闭式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和人员出入口宜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小区人员的出入进行控制管理。

2非封闭式住宅小区出入通道非封闭式住宅小区出入通道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码。

3住宅小区内部主要道路住宅小区内部主要道路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行情况。

4机动车集中停放区4.1小区内停车库(场)4.1.1小区内停车库(场)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停放情况。

4.1.2小区内停车库(场)宜设置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小区机动车的出入进行控制管理。

4.2小区内其他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小区内其他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停放情况。

5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非机动车停放情况。

6寄递物品存放区寄递物品存放区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7室外消防通道室外消防通道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通道的畅通状况。

8重要设备间(包括水、电、气、热、通信等设备间)重要设备间出入口宜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出入情况。

9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箱)9.1应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显示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水池(箱)周边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9.2人孔应设置盖板并加锁,人孔盖板应实行双人双锁。

9.3通气孔、溢流管口、排空管口应设置防护罩或进行防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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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2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

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5 系统技术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小区的建设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1.2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以及供电、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348—2004第3章的相关规定。

5.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并经安全认证、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合格。

5.1.4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宜同本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 669.1等相关标准要求。

5.1.5 各系统的设置、运行、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0d。

5.1.6 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5.2 周界报警系统要求5.2.1 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

系统的联动、图像确认、复核、记录等应符合5.3的相关规定。

5.2.6 张力式电子围栏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5s,其它类型入侵探测装置的报警响应时间应≤2s。

5.2.7 系统报警时,小区监控中心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周界报警系统报警主机应符合5.5.10的要求,并应在模拟显示屏或电子地图上准确标识报警的周界区域。

5.2.9 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的规定。

5.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5.3.1 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a)出入口、通道应安装固定焦距摄像机;b)监控区域应无盲区,并应避免或减少图像出现逆光现象;c)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宜≤45°;d)摄像机工作时,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50Lx,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e)摄像机应采用稳定、牢固的安装支架,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损伤,且应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f) 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0.5 min后,应自动恢复至预置设定状态;g) 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5.3.2 小区出入口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 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外;b) 人行道、机动车行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c) 每条机动车行道应至少安装一台摄像机。

5.3.3 同一建筑物所有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含楼梯出入口)、建筑物内同一个层面所有通(楼)道,摄像机的安装朝向应一致。

5.3.4 设于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机动车辆出入口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内。

5.3.5 电梯轿厢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门体上方一侧的顶部或操作面板上方,且应配置楼层显示器。

5.3.6 视频监控图像24h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a)小区周界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貌行为特征;b) 小区出入口进出人员的面部有效画面宜≥显示画面的1/60,并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和/或机动车牌号;c) 设于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车辆出入口,应清晰地显示进出的机动车牌号和走进(出)人员的体貌行为特征;d) 地下停车库与小区地面及住宅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与地面相通的出入口、住宅楼出入口,以及小区商铺、会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e) 地面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主要通道、别墅区域机动车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小区主要通道,应清晰显示过往人员的体貌行为特征和机动车的行驶情况;f) 公共租赁房各层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公共楼道,应清晰地显示过往人员的体貌行为特征。

5.3.7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GB 50198-1994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

系统显示水平分辨力宜≥350 TVL。

5.3.8 系统所有功能的控制响应时间、图像信号的传输时间不应有明显时延。

5.3.9 具备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的系统,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监控中心的图像显示设备应能联动切换出与报警区域相关的视频图像,并全屏显示。

其联动响应时间应≤2s。

5.3.10 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

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5.3.11 系统具有16路以上的视频图像在单屏多画面显示的同时,应按≥摄像机总数1/16(含)的比例另配图象显示设备,对其中重点图像(例如出入口)进行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

操作员与屏幕之间的距离宜为监视设备屏幕对角线尺寸的3~6倍。

5.3.12 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对系统所有摄像机摄取的图像进行24h记录。

数字录像机设备应符合GB 20815-2006标准中Ⅱ、Ⅲ类A级机的要求,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和回放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 以25 frame/s帧速记录的图像保存时间应≥10d;b) 以 2 frame/s帧速记录的图像保存时间应≥30d;c) 图像记录应在本机播放,或通过其它通用设备在本地进行联机播放。

5.3.13 系统由多台数字录像设备组成并同时运行时,在确保图像不丢失的前提下,宜配置统一时钟源对所有数字录像设备进行时钟同步。

5.3.14 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具有虚拟警戒、目标检测、行为分析、视频远程诊断、快速图像检索等功能。

5.3.15 系统终端宜留有上传图像信息的标准接口,并公开通信协议。

5.3.16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5的规定。

5.4 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5.4.1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要求5.4.1.1 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副机应能正确选呼小区内各住户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5.4.1.2 楼栋出入口和地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与住宅楼相通的出入口的对讲主机应能正确选呼该楼栋内任一住户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5.4.1.3 别墅住宅应选用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且当别墅住宅内有多个对讲分机时,至少应有1个具备可视对讲功能。

5.4.1.4 其他住宅宜选用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5.4.1.5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通话语音应清晰,图像能分辨出访客的面部特征,开锁功能应正常,提示信息应可靠、及时、准确。

5.4.1.6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对讲分机宜具有访客图像的记录、回放功能,图像记录存储设备的容量宜≥4G。

5.4.1.7 住宅楼单元门的电控防盗门,应以钥匙或识读式感应卡和通过住户分机遥控等方式开启。

不应以楼栋口对讲主机数字密码按键方式开启电控防盗门。

5.4.1.8 管理主机应能与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副机、楼栋口的对讲主机及住户对讲分机之间进行双向选呼和通话。

5.4.1.9 每台管理主机管控的住户数应≤500,以避免音(视)频信号堵塞。

5.4.1.10 管理主机应有访客信息(访客呼叫、住户应答等)的记录和查询功能,以及异常信息(系统停电、门锁故障时间、单元电控防盗门开启状态的持续时间≥120s等)的声光显示、记录和查询功能。

信息内容应包括各类事件日期、时间、楼栋门牌号等。

5.4.2 识读式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5.4.2.1 识读式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按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对人员逃生疏散口的识别控制应符合GB50396-2007第9.0.1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

5.4.2.2 出入口控制器应设置在受控门以内。

5.4.3 小区出入口、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宜安装防冲撞道闸,并应有清晰的警示标志。

道闸应有防止由于误操作造成伤人、砸车等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

5.4.4 系统其它要求应符合GA/T72、GA/T678、GB50396-2007的规定。

5.5 室内报警系统要求5.5.1 入侵探测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确保对非法入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应有效覆盖住宅与外界相通的门、窗等区域,但同时应避免或减少因室内人员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

5.5.2 报警防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 每户的每个卧室、客厅(起居室)、书房等区域应分别独立设置报警防区;b) 与别墅住宅相通的私家车库应独立设置报警防区;c) 住宅内相邻且同一层面的厨房、卫生间等可共用一个报警防区;d)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可共用一个报警防区,但串接数≤4个;e)水泵房和房屋水箱部位出入口、配电间、电信机房、燃气设备房等重要机房应分别独立设置报警防区;f)防盗报警控制器的防区数应满足防区设置的需要;g)防盗报警控制器、操作键盘应设置在防区内。

5.5.3 住宅内入侵探测器报警信号可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

5.5.4 紧急报警信号应采用有线方式传输。

5.5.5 住宅与监控中心的报警联网信号应采用专线方式传输。

5.5.6 住宅内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通过操作键盘按时间、部位任意设防和撤防;紧急报警防区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无线入侵探测器应有欠压报警指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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