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利资助奖励建议-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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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0-2011学年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

合肥工业大学2010-2011学年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

隆 冰
交通工程08-1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7-1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1 思政08-1 经济学08-1班 经济学09-1班 思想政治教育系 08-1班 社会工作07-2班 思政09-38研 思政研09-39班 生物技术08-1 生技08-1 生物技术07-1 生物工程07-1 食品08-1班 生物工程08-1 生物工程08-2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超分辨金属-电介质多层结构的色散特性研究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单片集成CMOS MEMS 加速度传感器
尹晓波 应用物理学08-1班 赵 升 电子科学与技术 07-2班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氧化物半导体异质结器件的制备及特性研究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电子竞技的管理和发展前景以及社会影响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基于矩阵初等变换和遗传算法的量子电路综合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从挂科角度看大学生教育管理思路研究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碳纳米管中晶格波的研究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电流模式控制的非理想DC-DC开关变换器建模与 仿真研究
曹建中 曹建中 陈 奇 朱衍飞 陈 奇 朱衍飞 李洪涛 汪洪波 王 雁 殷晓晨 张 宝 张 良 朱立红 杨 静 陈 田 程克勤 候整风 胡东辉 蒋建国 罗月童
2000 1500 2000 1500 2000 2500 2500 1000 1000 1500 2500 2500 2000 2000 2500 2000 2000
基于车载无线定位的高速公路交通事件检测系统 宁学荣 研究 缓解城市停车难的关键性措施 高速公路动静态交通管理资源配置方法研究 小型纯电动汽车动力传动系统性能匹配 杨路路 章 洵 王 方

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暂行)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类别及加分细则1.各类学生干部:考核合格且任期满一年者。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创新创业协会、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成员加分:(注意: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最高级别按照学生会部长加分)主席(会长):0.5分副主席(副会长):0.4分部长(主任):0.3分副部长(副主任):0.2分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党小组按副主席级别加分,伙食委员会按部长级别加分。

2)系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创新创业协会)成员加分:主席(会长):0.4分副主席(副会长):0.3分部长(主任):0.2分副部长(副主任):0.1分3)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加分:班长、团支书:0.4分其他班干:0.2分2.各类获奖情况:备注:(1)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骨干队员按上述级别加分,普通组员加分减半;(2)班级及以上单位参加的集体比赛不加分。

(3)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算校级一、二、三等奖。

2)论文、专利类:3备注:先进集体指先进班级、优良班风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先进寝室、书香寝室、卫生示范寝室等,集体内所有学生均加分。

3.同等性质(同一类型竞赛或同一作品获奖)加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减分类别及减分细则1.受到校、系、班级处分者减分,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2.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3.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4.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按《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宿舍建设办法(暂行)》,每通报一次,寝室成员减0.1分;5.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6.同性质减分项,按最高等级减分。

科研奖励

科研奖励

阜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校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优秀成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大力推进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科研奖励专项,奖励优秀科研成果。

本办法中各类奖励除特殊说明外,其奖励经费均由学校科研奖励专项支付。

第二章奖励类别第三条著作类奖励一、奖励范围:学术专著(译著)、国家规划教材、编著、校注、辞书。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1.第一作者或主编(排名第一),且撰写10万字以上,A级出版社:1.5万元/部;B级出版社:1.0万元/部;C级出版社:0.6万元/部。

2.编著按相应出版社奖励标准的1/3发放;校注及辞书等按相应出版社奖励标准的1/2发放;美术专业的画集、音乐专业类的专著按C级出版社标准奖励。

3.重印的专(译)著、国家规划教材,内容相同、刊号相同的,不再奖励;修订再版的专(译)著、国家规划教材,且书号不同的按同类同级别奖励标准的1/2奖励。

4.受学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成果不再给予奖励。

隶属于同一出版集团的出版社以具体成员单位为奖励对象。

第四条论文类奖励一、奖励条件1.在期刊正刊上发表的文章。

不包括文学作品、通讯报道、简介类文稿、访谈录,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来稿摘登,补白、补遗等。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阜阳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的学术论文。

二、论文分类及奖励标准1.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1)A级:《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每篇奖励3.0万元;(2)B级:《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艺术人文索引》(A &HCI)、《中国社会科学》,每篇奖励2.0万元;(3)C级:每篇奖励1.0万元;(4)D级:每篇奖励0.3万元;(5)E级:其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奖励0.15万元。

2.自然科学类论文(1)A级:SCI一区收录,每篇奖励5.0万元;(2)B级:SCI二区收录,每篇奖励3.0万元;(3)C级:SCI三区收录,每篇奖励2.0万元;(4)D级:SCI四区收录,每篇奖励1.0万元;(5)E级:EI、Medline收录,每篇奖励0.6万元;(6)F级:每篇奖励0.3万元;(7)G级:其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论文,每篇奖励0.15万元。

高校提升专利创造质量的措施

高校提升专利创造质量的措施

高校提升专利创造质量的措施1. 加强专利培训:高校可以组织专利培训课程,培养教师和学生的专利意识和知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专利法律法规、专利检索与分析、专利撰写与申请等方面的知识,帮助他们理解专利的重要性和专利创造的要求。

2. 建立专利创造激励机制: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进行专利创造。

例如,设立专利奖励金、荣誉称号或晋升加分等方式,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

3. 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教育:高校可以通过组织知识产权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教师和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意识。

这有助于他们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从而更加重视专利创造的质量。

4. 建立专利创造支持平台: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专利创造支持平台,提供专利申请、撰写、评估等相关服务。

通过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帮助教师和学生解决专利创造过程中的问题,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

5. 加强学科交叉与合作:高校可以鼓励不同学科间的交叉与合作,促进创新的跨学科融合。

跨学科的合作有助于促进创新思维和创造力的激发,提升专利创造的质量。

6. 建立专利评估和筛选机制: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专利评估和筛选机制,对专利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只有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市场潜力的专利才能得到支持和申请。

7. 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高校可以积极与企业、研究机构等产业界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转移。

与产业界的合作可以提供实际问题和需求,促进专利创造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进一步提高专利创造的质量。

8. 建立专利创造监测和评价体系: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专利创造监测和评价体系,对专利创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

通过监测和评价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专利创造的质量。

9.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高校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与国外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

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拓宽视野,借鉴国外的专利创造经验和管理模式,提高专利创造的质量水平。

2021年合肥市专利政策-

2021年合肥市专利政策-

2016年合肥市各县区专利资助与奖励政策欧阳光明(2021.03.07)一、安徽省补助发明专利授权之后一件补助5000元;二、合肥市申报条件: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需电子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和个人1000元、500元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和个人5000元奖励。

对单位和个人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和个人5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专利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给予5万元奖励;对专利服务机构新增托管企在业(专利)达到100家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对我市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本市发明专利当年获授权的,给予授权发明专利每件1000元奖励。

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单个发明实审资助、单个专利授权资助以及发明授权5件以上奖励的,其经费应由企事业单位全部奖励给专利研发与管理团队;专利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纸质通知书为准;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必须交纳相关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为准。

三、高新区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每件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补贴5万元,其中申请国外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补贴2万元(同一专利最多补贴两个国家或地区),以上补助每家不超过10万元。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补贴0.3万元,取得专利证书的补贴0.5万元;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的补贴0.8万元;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补贴0.1万元;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补贴0.08万元;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补贴0.08万元。

以上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经开区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知识产权每件按以下标准予以资助:国内发明专利受理2000元、授权3000元。

2016-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总结)

2016-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总结)

合肥工业大学2004年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一览表工会党支部工作总结[工会党支部工作总结] xxxx年,我们工会党支部在师直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在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工会党支部工作总结。

现将xxxx年的支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努力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1.思想建设:在工会全体党员中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在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认真学习大会的精神和文件,特别是对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不仅在支部成员内部认真学习贯彻,而且还在工会全体工作人员中传达贯彻学习。

坚持严肃认真地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切实解决党支部、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为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同时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征集职工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反思,并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的工作。

全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家普遍反映心更近了,关系更融洽了,工作氛围更加和谐了,团队的力量更加强大了。

2.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党课学习,坚持党支部委员经常碰头,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战斗力。

继续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引导工作。

党支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通知》,认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结合部门工作具体实际,发动党员积极投入“创争”活动,为我师的职工素质工程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支部内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骨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了支部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经支部考核评议,推荐经济工作部部长唐志刚同志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

《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由政府出资设立,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工作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3000元(甲等)、2000元(乙等)和1000元(丙等)3个档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当年国家政策为执行依据。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奖励暂行办法解读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奖励暂行办法解读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奖励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积极鼓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创新为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范围1、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有关国际、国家、省、市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制作)中获奖,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学术科技竞赛(制作)分为两类:(1)“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2)教育部专业、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综合性和单科性学术科技竞赛(以下简称“综合性和单科性学术科技竞赛”)以及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它比赛。

二、奖励标准1、“挑战杯”比赛(1)学校对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特等奖、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的学生(团队)分别奖励现金10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对在全省“挑战杯”比赛中获特等奖、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的学生(团队)分别奖励现金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2)学校对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特等奖、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的学生(团队核心成员)分别在综合测评智育部分加7分、5分、3分、2分。

对在全省“挑战杯”比赛中获特等奖、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的学生(团队核心成员)分别在综合测评智育部分加5分、3分、2分、1分。

(3)对于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第一作者),若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直接免试攻读校内硕士学位。

对于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在全省“挑战杯”比赛中获一等(金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第一作者),可优先推荐攻读校内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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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
职务发明专利费用缴纳、授权资助实施细则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代理费由发明人(含设计人,下同)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交至国家专利局。

2.凡申请的专利收到专利授权通知后,需交纳的专利登记费及授权后的三年年费从学校专利专用帐户支付。

凡在安徽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办理代理的专利获得授权后,由学校统一转款至代理机构,授权证书统一由代理机构交到科技服务中心。

不在以上三个代理机构但有专利代理资质的的其他专利机构代理的专利获授权后,发明人凭专利授权通知原件到科技服务中心办理借款转账手续,凭专利证书原件及专用发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3.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年度专利资助等相关政策获得的专利资助经费全部进入学校专利专用账户,用于资助本校职务发明获得授权后的专利申请费、专利代理费、实质审查费(含代理费)、登记费、授权后的三年年费。

4.职务发明专利资助的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发明人不
能申报。

5.发明专利人凭“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原件到科技服务中心办理合肥市有关资助兑现手续。

6.发明人应在科技服务中心在校园网发布办理有关资助兑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证书等原件交到科技服务中心,由科技服务中心办理省市政府相应的专利资助申请。

7.资助兑现的原则:根据省市专利资助政策规定及《专利法》第16条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扣除学校支付的专利登记费及授权后的三年年费外,结余的资助全部兑现给发明人,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8.由于省市兑现政策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拨付三个阶段,发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等原件交到科技服务中心,凡不按时提交资料导致学校不能申请相关资助,由发明人承担责任。

9.根据省市相关兑现政策的办理期限,我校每年集中在当年9月和次年3月办理专利资助兑现,省市专利资助款项到校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具体以科技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10.凡属于与校外单位合作申请的职务发明,只有我校是第一申请人的方可以享受校内专利资助政策。

11.本细则所称专利授权证书等原件包括(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3)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
利证书。

1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实施,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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