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关于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关于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学术诚信是学术研究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繁荣,强化我校教职员工的学术诚信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各类在读学生、以及其它以名义从事学术及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各类在读学生、以及其它以名义从事学术及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五条应当遵守下述学术诚信要求:(一)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尊重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注明转引出处。
(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
(三)学术成果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予以发表。
(四)在进行学术评价时,遵循公正、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六条在学术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学术不端行为:(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专家鉴定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四)未参加研究,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六)其它学术界公认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学术诚信的管理(一)校学术委员会是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估学校学术诚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对有关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二)必要时校学术委员会可以成立独立的临时工作小组,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依法规范处理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科学研究良性发展,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依照《高校章程》和《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等参与学术活动的人员,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须坚持尊重事实、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四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应自收到举报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并启动调查程序,并书面通知举报人:(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被举报事实;(三)被举报的学术不端行为有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的。
没有相关证据或查证线索的举报,只登记备案,不予受理。
第五条对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披露的涉及我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当立案和启动调查程序。
第六条受理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后,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是否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初步审查。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将通知资助方。
第七条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决定不启动调查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向校学风建设委员会提出异议。
异议成立的,须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
第八条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的第一责任主体。
凡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确定立案调查的学术不端案件,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在接到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书面调查通知1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校学风建设委员会。
遇到特殊情况时,经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调查时间。
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认为自己调查更适宜的,可成立不少于3人的调查组,对举报行为进行独立调查。
学术不端如何补救

学术不端如何补救
学术不端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包括抄袭、伪造数据、篡改研究结果等,严重影响了学术诚信和学术声誉。
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停止不端行为:首要的是停止不端行为,不再继续抄袭、伪造数据等不道德的行为,认识到错误并主动纠正。
2. 自我检讨:反思自己的不端行为,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错误的根源,避免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3. 坦白交代:如果发现自己不端行为已经造成了学术损害,应该主动向相关人员坦白交代,并向相关人员和团体道歉。
4. 修正研究成果:对于不端行为导致的研究成果,应该进行修正或撤回,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5. 向学术期刊或机构报告:如果发现他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可以向相关的学术期刊、研究机构或学术机构进行举报,提供可靠的证据和信息。
6. 接受处罚:如果学术机构或学术期刊对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罚决定,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积极改正错误。
7. 寻求帮助和指导:在补救学术不端问题时,可以寻求导师、学术顾问或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学术诚信是学术界的基本准则,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会对个人和学术社群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学者们应该时刻铭记学术诚信的重要性,保持学术道德和专业精神,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学术不端是指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存在违反学术规范和伦理的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影响了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可信度,给科研领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有效解决学术不端问题是当前学术界亟需解决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加强学术监督和践行科学精神等方面探讨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的重要途径。
学术道德教育旨在培养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意识和规范行为,提高学术人员的学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学术道德教育应该贯穿于科研人员的整个职业生涯,包括科研人员的培训阶段、科研工作阶段以及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阶段。
首先,学术道德教育应该从培养科研人员的学术规范意识开始。
学术界应该引导科研人员正确看待学术规范,认识到学术规范是科研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科研行为的底线。
学术人员应该明确知道何为学术不端行为,并意识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此外,学术界还应该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学术规范教育,培养科研人员具备严谨、认真、负责和诚实的科研态度。
其次,学术道德教育应注重学术诚信意识的培养。
学术诚信是科研人员应具备的一种基本品质,是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学术界应该引导科研人员树立诚实守信的科研品格,认识到诚信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价值。
科研人员应该在科研活动中诚实、正直、真实地开展科研工作,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伦理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最后,学术道德教育应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文化建设。
学术道德建设旨在建立规范、严谨、公正和透明的学术行为准则,构建学术道德建设体系,推动学术界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和学术氛围。
学术文化建设旨在倡导尊重科研团队合作、尊重学术创新和尊重学术价值的学术文化,推动学术工作者践行科学精神,培育良好的科研工作氛围。
二、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的必要手段。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已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学术界的基石,学术诚信应被全面弘扬。
本文将探讨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原因、危害,并提出一些解决学术不端的有效办法。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规范和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造假、剽窃、不当引用和虚假署名等。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侵害了学术界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对科学研究的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源于多个原因。
首先,学术压力巨大,科研成果与职称晋升息息相关,一些学者为了获取更多的荣誉和奖励,不惜违反学术规范。
其次,缺乏学术道德教育也是导致学术不端的重要原因。
许多研究机构和高校忽视了对学者的道德教育,导致一些人对学术道德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守护。
此外,一些学者面对竞争激烈的学术环境,为了在同行中脱颖而出,选择了走捷径,不择手段地获取成果。
三、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学术不端行为给学术界和整个科研领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学术不端行为破坏了学术公正性,损害了学术交流的基础。
人们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学术成果,无法进行有效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学术不端行为损害了研究者的个人声誉和学术形象。
不端行为一旦被曝光,将使学者付出惨痛的代价,不仅会受到学术界的唾弃,还可能失去工作和职称。
此外,学术不端行为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科学事业的长远发展。
四、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机制为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至关重要。
首先,建立完善的学术伦理教育制度,加强对学者的道德教育。
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使学者深入了解学术道德规范及其重要性,增强道德自觉性。
其次,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监督和评估。
学术成果的发表应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此外,加强学术团体的自律,建立起相互监督和约束机制,确保学术界能够形成共同的行为规范。
五、加强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学术不端行为需要严肃追究和惩处。
学生违纪处分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学生违纪处分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旨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术的公正和真实。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两个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学生违纪处分学生违纪行为多种多样,包括不按时上课、旷课、作弊等。
对于这些违纪行为,学校应当确立相应的惩罚制度,使学生明白违纪行为的不良后果。
此外,在处理学生违纪时,学校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展开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到他们的错误,并引导他们重新转变行为。
二、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造假、论文代写等,这些行为在学术界被广泛认为是不道德的。
学校应当对这些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学术的正义和公正。
学校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开展宣传教育、建立专门的学术道德管理机构、加强监督等。
三、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一方面,学校可以对轻微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学生反思和改正错误。
另一方面,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措施,以及辅导员、教师、家长的齐抓共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四、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应当采取严厉的处理措施。
一方面,学校可以取消学术不端者的成果,以及相应的学术荣誉。
另一方面,学校也应当追究学术不端者的责任,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停学、开除等措施。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测和防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
五、教育与惩罚并重在处理违纪和学术不端问题时,学校应当在教育和惩罚方面取得平衡。
一方面,学校应当展开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提供学术道德的培训和指导。
另一方面,学校也需要给予违纪学生和学术不端者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学校的秩序。
六、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机制,确保对违规者进行及时处理。
管理机制应包括成立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违规者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惩处。
应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五个有效对策
应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五个有效对策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过程中出现的违背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学术研究的诚信性和声誉,对学术界和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学术不端行为,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来强化学术道德和规范,维护学术研究的正常秩序与发展。
本文将介绍五个有效的对策,以期帮助学术界和相关人士更好地应对学术不端行为。
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学术道德教育是应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基础和前提。
学术界、学校和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对学术道德的教育宣传,提高师生对学术规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举办学术讲座、组织学术道德培训班等形式,普及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知识,引导研究者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和行为准则。
二、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监测机制为了及时发现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学术界应当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测机制。
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测与调查工作,定期对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要加强学术论文的查重工作,采用先进的检测软件和技术手段,发现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并追究责任。
三、加强科研成果的审核和评估科研成果的审核和评估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环节。
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和评审专家应当加强对投稿论文和学术报告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评估机制,建立起科研项目的审批和结题评估制度,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规范管理学术交流与合作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方式,也是学术不端行为的高发领域。
为了规范学术交流与合作,应当制定明确的合作协议和合作规范,明确参与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加强对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严禁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学术交流的公正性和公正秩序。
五、加强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和警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惩戒,形成高压态势。
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规章制度)
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规章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术活动中存在的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规范、考试纪律等不合规行为。
为了维护学术诚信,保障学校的学术环境,制定了以下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学术纪律,促进科研诚信, 全体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术研究、教学、考试中涉及造假、抄袭、剽窃、篡改数据、捏造实验结果、违反学术规范等行为或其他侵害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原则为公正、严肃、及时,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曝光一例”。
第四条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学术处分和法律处分。
具体处分措施根据不同情况严肃处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学术道德与诚信委员会,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的分类和处分第六条学术不端行为分为严重违规和一般违规两类。
第七条严重违规行为及处分(一)造假行为:指在科研实验、学术报告、学术论文等活动中以捏造、编造、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虚假填报、报告、发布信息的行为;处理措施:取消论文发表资格,责令停止相关项目研究,学术处分,纪律处分。
(二)抄袭行为: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文字的行为;处理措施:责令改正,取消论文发表资格,学术处分。
(三)剽窃行为: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创造的学术成果、研究成果等行为;处理措施:责令改正,取消论文发表资格,学术处分。
(四)违规评审行为:指在学术评审中,以贿赂、索贿、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干预评审结果的行为;处理措施:取消评审资格,学术处分,纪律处分。
第八条一般违规行为及处分(一)学术规范违反行为:指违反学术规范,如论文作者顺序的不当安排,未获得学术合作人员的同意等;处理措施:责令改正,警告。
(二)考试作弊行为:指在考试中抄袭、交头接耳、使用非法工具等作弊行为;处理措施:本次考试作弊者,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警告。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学术不端问题是指在学术活动中出现的违背学术道德和规范的行为,包括剽窃、造假、抄袭、伪造数据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术诚信,破坏了学术秩序,还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后果。
因此,解决学术不端问题是十分重要的,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预防和惩治此类行为。
本文将探讨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首先,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的基础。
学术道德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学术道德的宣传和普及,让学生和教师了解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对学术诚信的重要性;二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和规避,让学生和教师能够识别和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并知道如何正确引用和致谢他人的研究成果;三是对学术道德的规范和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学术不端监督机制其次,建立学术不端监督机制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的关键。
学术不端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学术不端举报和处理机制,让受害者和知情者可以便捷地向学校或专门机构举报学术不端行为,同时要保护举报者的隐私和安全;二是加强学术不端调查和审查力度,对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审查,以确保公正和公平;三是建立学术不端惩罚机制,对确认的学术不端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严肃学术纪律。
三、加强科研管理和规范另外,加强科研管理和规范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的需要。
科研管理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科研诚信要求,要求科研人员诚实守信,不得捏造数据、篡改结果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二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研究成果进行严格管理,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三是加强科研成果评价,对科研成果进行严格的评价和审核,防止虚假和欺诈的科研成果得以推广和应用。
四、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此外,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也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的一种途径。
学术交流和合作可以促进学术诚信和合作精神,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方案学术不端问题是指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数据造假、篡改实验结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学术不端问题严重影响了学术界的正常秩序和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也损害了研究者的声誉和信誉。
因此,对学术不端问题要严厉打击,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
一、提高学术道德和专业素养提高学术道德和专业素养是预防学术不端问题的根本措施。
学术研究者应该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保持学术诚信,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积极开展独立真实的研究工作,杜绝抄袭、剽窃和伪造数据等不端行为。
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应该加强对学术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教育和培养,建立健全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加强学术伦理和学术诚信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学术研究者自觉提高学术道德和专业素养,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导向和行为标准。
二、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是预防学术不端问题的重要保障。
学术评价体系应该注重对学术研究的质量和原创性的评价,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学术研究者的学术自律和责任意识。
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应该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和评价,建立审查制度和评价标准,加强对学术成果的检测和筛查,及时揭露和处理学术不端问题,提高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三、加强学术研究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术研究的管理和监督是预防学术不端问题的有效措施。
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应该加强对学术研究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学术研究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学术研究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对于严重的学术不端问题,应该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维护学术界的正常秩序和学术研究的公正性。
四、加强学术研究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强学术研究的诚信教育和宣传是预防学术不端问题的重要手段。
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应该加强学术诚信和学术研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术研究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弘扬学术精神和学术道德,积极营造学术诚信的氛围和环境,倡导学术界的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洛阳师范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有关科研工作的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四)使用不适当的统计或其它方法来夸大研究发现的重要性;
(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七)侵犯知识产权;
(八)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
(九)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十)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
(十一)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调查和处理程序
第四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应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风建设办公室设在科研管理处,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并向学术委员会报告,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实施调查。
举报应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实名的形式,并需提供明确、真实的举证材料。
第六条对需要调查的举报或投诉,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与调查事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5名以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第七条调查小组负责收集分析有关材料,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实,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学风建设办公室。
调查报告经学风建设办公室进行核实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对被举报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与否及不端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处理结论。
第八条举报人、被举报人以及相关人员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调查。
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评判意见前,应当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评判意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
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风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诉,学风建设办公室应在接到申诉书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十一条调查处理过程中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保护举报人利益和被举报人的申诉权利以及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
在有关举报未被查实前,调查机构和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得公开有关信息。
第三章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
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奖励、延缓答辩、退学、取消学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理。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和学术成果审查的第一责任人。
指导教师因对学生管理失职,致使学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等处理。
第十四条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被调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处罚:
(一)积极配合调查、认识态度好的;
(二)积极减轻学术不端行为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应从轻处罚的情形。
第十五条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被调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不配合调查工作,伪造、销毁证据的;
(二)同时涉及多种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十六条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经查证核实,对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不正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澄清、正名;对举报人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