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五种[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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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有哪些-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有哪些?一、保证担保方式:1. 保证人无条件担保: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无条件担保责任,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

2. 保证人有条件担保: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后才生效。

3. 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保证人或者债务人索偿。

4. 保证人不得抗辩保证:保证人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均不能以抗辩事由解除保证责任。

5. 保证人可抗辩保证:保证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以抗辩事由解除保证责任,例如债务人恶意伤害保证人利益等。

二、抵押担保方式:1. 动产抵押:债务人将其一定的动产财产作为担保物,担保债权人在债务履行不当的情况下获得优先权。

2. 不动产抵押:债务人将其不动产财产作为担保物,担保债权人在债务履行不当的情况下获得优先权。

3. 动产质押:债务人将其一定的动产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并在债务履行不当的情况下有权出售该质押物。

4. 不动产质押:债务人将其不动产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并在债务履行不当的情况下有权出售该质押物。

三、留置担保方式:1. 动产留置:债权人通过留置债务人的动产财物作为担保,待债务履行完毕后归还。

2. 不动产留置:债权人通过留置债务人的不动产财物作为担保,待债务履行完毕后归还。

四、定金担保方式: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担保,待债务履行完毕后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债权人。

五、保险担保方式:债权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将债务作为保险标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六、信用担保方式:债务人提供信用背书、保函、信用证等信用方式作为担保,增加债权人对债务人信用的信任。

七、其他担保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人联保等不同的担保方式。

附件清单:1. 担保合同正本及副本2. 保证人身.分.挣明文件3. 抵押物/质押物证明文件4. 其他相关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保证人:愿意承担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应承担的责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担保的五种方式

担保的五种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一)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二)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三)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无效的原因及后果主要如下:
(一)担保无效的原因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保证人资格不合法;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
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的担保无效。

(二)担保无效的后果
1、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时,担保人免责;
担保人有过错时,承担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时,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时,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合同担保的方式.doc

合同担保的方式.doc

合同担保的方式-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由此可见,第一,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第二,保证是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第三,保证是就主债务履行负保证责任的行为。

另外,还应注意,保证担保的保证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保证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债权担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需要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权人是接受担保的债权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为担保债权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财产。

抵押担保有以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

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

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质押担保是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银行存款单、债券等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贷款银行保管,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贷款银行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

目前对质物有较严格的要求,仅限于银行存款单、国家债券、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且银行存款单必须是此项贷款经办银行的存单,且银行承诺免挂失;凭证式国债仅限于此项贷款经办银行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债。

五种常见的担保方式

五种常见的担保方式

五种常见的担保方式
一、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动产(权利)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四、留置:
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五、定金:
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本文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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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方式
本文是由合同范本网担保合同频道为大家提供的《合同担保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由此可见,第一,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第二,保证是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第三,保证是就主债务履行负保证责任的行为。

另外,还应注意,保证担保的保证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保证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债权担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五种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五种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五种合同担保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方式。

下面将介绍合同担保的五种形式。

1.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将担保物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以清偿债务。

例如,小明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将房屋作为抵押物。

如果小明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房屋以收回债务。

2. 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动产或有价证券等财产作为担保物,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将担保物交付给债权人保管,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以清偿债务。

例如,小红向银行贷款购买汽车,将汽车作为质押物。

如果小红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汽车以收回债务。

3.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第三方(保证人)以书面形式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例如,小刚向供应商购买商品,小明作为保证人签署书面保证书,保证小刚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小刚未能按时支付货款,供应商可以要求小明承担连带责任。

4. 保证金担保:保证金担保是指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债权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使用保证金进行抵偿。

例如,小丽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如果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小丽可以使用保证金来支付其他装修公司的费用。

5. 其他形式的担保:除了以上提到的担保形式,还有其他形式的担保,如信用担保、保险担保、银行担保等。

这些担保形式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总结:合同担保的形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保证金担保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担保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担保的五种形式有哪些条款版

合同担保的五种形式有哪些条款版

合同担保的五种形式有哪些一、定金担保1.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保证担保2.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三、抵押担保3.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2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3当事人对抵押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四、质押担保4.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证书交付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4.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3当事人对质押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质押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五、留置担保5.1留置是指债权人在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因债务未得到履行而留置该财产,以担保债权的实现。

5.2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3当事人对留置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本合同担保的五种形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场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增加条款:项目进度报告:债务人应定期向债权人提供项目进度报告,包括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

2024版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

2024版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

2024版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鉴于担保人与借款人、受益人之间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特订立本担保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方式1.1 甲方同意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乙方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1.2 甲方同意将自己在某项资产上的所有权转移至受益人名下,作为对乙方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2.1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2 甲方同意,在乙方未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之前,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担保费用。

第三条担保的效力3.1 本担保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3.2 甲方同意,在乙方未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之前,不得要求解除或终止担保。

3.3 甲方同意,在乙方未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之前,按照受益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便受益人行使担保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违反本担保合同的约定,导致受益人不能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乙方未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 受益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甲方有权解除担保。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担保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除及违约等事项,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担保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6.2 本担保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签订日期: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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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五种篇一:详细解释担保五种方式详细解释担保五种方式一、担保性质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二、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三、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

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

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四、担保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五、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六、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七、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追缴财产。

八、担保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保证一、保证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

但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货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同一全债务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在同一债务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若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份额。

三、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事项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五、两种保证方式及区别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六、保证期间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抵押一、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使用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人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时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部门。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应提供如下文件或复印件: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五、抵押权相互之间的次序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如果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已办理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质押一、质押种类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二、允许质押的权利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三、质押与抵押区别1、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而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2、抵押与质押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有不同规定:抵押的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权利要交付权利证书。

留置一、何时可以行使留置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二、哪些合同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缆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此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定金一、定金数额的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不起担保作用.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预付款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定金则不同,它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一种.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篇二:详细解释担保五种方式详细解释担保五种方式第一部分、了解担保一、担保性质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二、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三、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

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

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四、担保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五、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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