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动方案
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年来,我区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管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在保障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期由于受砂石市场供需矛盾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一些乡镇、街道河道非法采砂又有所回潮,并呈现加剧趋势。
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根据《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办〔X〕4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水生态环境,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为加快推进X市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一)采砂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方式、时间、数量进行开采;(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无内河船舶登记证、检验证、船舶操作人员驾驶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非法建设的运砂、输砂码头;(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四)危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砂石尾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临时堆砂点设置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要求;(五)妨碍行政执法或暴力抗法,特别是涉及黑恶势力有组织盗采河砂行为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实施由区水利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实施专项打击行动。
要采取联合执法与各个击破相结合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
(联合执法:即整合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重点实施打击,一举取缔“钉子户”;各个击破:即各职能部门从河道非法采砂相关环节入手,实施打击,制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生产工具。
)(一)实施步骤1.全面摸底排查(3月-4月)。
河道采砂场问题整改方案

河道采砂场问题整改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河道采砂场问题一直是困扰我们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难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沙石等建筑原料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导致了河道采砂行为频繁且规模庞大。
河道采砂对河道水质、河岸生态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我们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河道采砂场问题,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监管力度要解决河道采砂问题,首要的是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巡查频次,定期检查各河道采砂场的运营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加强对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处理,严肃追责。
只有做到严格监管,才能有效遏制河道采砂问题的持续发展。
二、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场管理制度河道采砂场是一个特殊的产业行为,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来规范运营行为。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加强对河道采砂场的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采砂活动对周围环境没有过大的破坏。
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河道采砂场问题,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三、推广绿色采砂技术当前,我国绿色环保理念日益普及,绿色采砂技术也应该得到更多的推广。
绿色采砂技术是指在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提高采砂效率,降低成本。
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绿色采砂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各河道采砂场使用环保设备进行采砂活动。
只有推广绿色采砂技术,才能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加强宣传教育环保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我们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举办各类环保活动、开展环保知识普及,让广大市民了解到河道采砂的危害,增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氛围,推动河道采砂问题的彻底解决。
在整改河道采砂场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河道采砂问题的有效整改,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湖泊、海滩等自然水体中开展砂石等固体物质的采取活动。
由于采砂活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为了保护和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必须采取有效的清理整治措施。
二、清理整治目标1.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水生态平衡;2.预防和减少扬沙、淤积导致的水患和泥沙淤积问题;3.规范和管理采砂行为,保护矿产资源。
三、清理整治方案1.建立健全制度(1)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宣传,明确河道采砂的监管职责和权限;(2)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采砂活动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3)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机制,提高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2.加强执法力度(1)加强对采砂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采砂和超采行为的处罚力度;(2)加强对采砂企业的监督,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和相关标准;(3)建立健全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
3.实施河道整治(1)制定河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2)清理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设施和人工提高的河床,恢复河道的自然状态;(3)疏浚河道,扩大河宽,增加河流自净能力;(4)建设河道生态护岸,增加河道本底流量,遏制河道侵蚀。
4.推动绿色采砂(1)推广绿色采砂技术,鼓励采用免冲击、免挖掘、免运输技术;(2)鼓励发展绿色砂石产业,加大对环保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支持;(3)引导采砂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砂石废弃物的排放。
5.开展生态恢复(1)加大对采砂区域的生态恢复力度,植树造林,增加植被覆盖面积;(2)修复河岸,增加生物栖息地;(3)加强采砂区的环境监测,保证生态恢复效果。
6.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河道采砂问题的认识;(2)加强对采砂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感;(3)利用社交媒体和公众参与活动,提高公众对河道采砂的监督力度。
四、实施策略1.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绿色采砂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打击私挖河沙实施方案

打击私挖河沙实施方案在当前环境下,私挖河沙已经成为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给河流生态系统和沿岸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打击私挖河沙行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河流挖沙行为的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监管覆盖到位。
2.加强对挖沙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查,对未经许可的挖砂设备和车辆进行查处。
3.加强对河流沿岸地区的监控,建立监控点,实时监测河流挖砂情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私挖河沙的危害性,引导人们自觉抵制私挖河沙行为。
2.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私挖河沙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对私挖河沙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三、加强法律制裁。
1.依法严厉打击私挖河沙行为,加大对违法挖砂者的处罚力度,对违法挖砂设备和车辆进行依法查处和没收。
2.建立健全私挖河沙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私挖河沙行为,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作协作。
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私挖河沙行为。
2.加强与沿岸居民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好河流生态环境,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五、加强技术支持。
1.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升对私挖河沙行为的监测和识别能力。
2.加强对河流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技术研究,探索有效的河流生态修复方案。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相信可以有效打击私挖河沙行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也呼吁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河流生态环境。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无证采砂、不按规定采砂、超范围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防汛安全、生态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利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二、部门分工各村居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非法采砂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摸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其行政负责人为各自辖区河砂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如实记录本辖区非法采砂整体情况(包括非法采砂者姓名、时间、地点、数量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所要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经各级第一责任人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
各村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情况汇总到乡水利站。
同时,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出现的非法采砂行为须立即制止,并通知乡府相关人员到场处理。
水利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形成台账资料;负责联系县水利局对河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证采砂违规采砂行为,由县水利局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取缔非法采砂点;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非法采砂涉黑涉恶行为线索,做好涉刑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
国土所:负责对非法采砂、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情况的核查,依法查处非法采砂、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的行为,对私自买卖河滩地进行采砂、堆砂及破坏农田的行为进行查处。
配合清理非法占用岸上土地无合法手续的堆砂场。
城建办:负责加强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检查建筑工地河砂的进场检测和使用台账情况。
派出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加大河砂运输途经道路的巡逻力度,对非法上路的拼改装车辆和超载车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的拼改装车辆或无牌无证车辆,一律给予拆解、没收处理。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本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河道的行洪安全和通航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恢复河道生态环境,提升河道景观;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通航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涵盖了全市境内所有涉及河道采砂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长江、汉江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湖泊、水库、人工渠道等水域;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
三、整治措施为实现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规范管理:制定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明确采砂范围、规模、方式等要求,规范采砂行为。
生态修复: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被破坏的河道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宣传教育:加强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采砂的认识和意识。
四、整治要求为确保整治效果,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整治措施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采砂的认识和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实施,具体步骤如下:第一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和意识。
第二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全面排查河道采砂情况,摸清底数;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第三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 日):制定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明确采砂范围、规模、方式等要求;规范采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篇材料)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篇材料)第一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整顿规范汉江流域流水段采砂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宜城市《关于砂石料市场供应秩序及非法旱采整治推进会会议纪要》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为目的,按照“规范有序开采,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行洪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结合,依法治理与规范管理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和规范持证开采活动,保证河道行洪安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砂石开采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经营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使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采砂秩序得到规范,保护生态环境,保证防洪、供水安全,促进人水和谐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流水镇境内汉江流域流水段四、工作措施(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沿汉江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
通过在沿汉江村召开会议,在沿汉江村悬挂打击非法采砂标语,在进砂石场道路旁树立警示牌等形式宣传,营造非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巡查与值守机制。
组建由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沿汉江有砂石采点的村安排专人进行盯防与值守,发现盗采行为及时向“两非”办报告,同时组织人员配合市“两非”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捣毁盗采路段。
采砂点一旦发现盗采行为,组织所属村捣毁盗采路段,禁止拖砂车辆通行。
(四)保障农民自建房砂石料需求。
流水镇指定曾湾村二组旱采点为农民自建房唯一采购点,农户建房按程序向城建、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审批后由城建部门核定砂石料用量,凭所属村出具的证明到曾湾村二组旱采点限时限量购买。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
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
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
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
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
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
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
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
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
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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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农垦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xx市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0日xx市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水利厅 xx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通知》(x水河务联[2014]688号)要求,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切实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4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河道砂石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打击”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采砂活动,进一步巩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确保我市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xx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二)建立联合办公制度。
建立由上述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治理非法采砂行为联合办公制度,每年5月中旬或6月上旬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农垦管理区,应参照市里的联合办公方式和要求,召开相关会议,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落实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的任务、责任和措施。
每年6月至9月汛期为全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专项行动时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及时编制行动方案,做好调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打击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
三、工作目标(一)依法严厉打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东辽河及各县(市)区所辖中小河流等区域,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非法采砂业户的非法采砂行为和有证业主未按批准的地点、范围、规模和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护防洪堤坝的安全;(二)依法严厉打击直接参与非法采砂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涉及的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与非法采砂活动的人员。
(三)依法严厉打击主汛期(7月11日至8月20日,下同)一切采砂行为,确保所有采砂船只拖上河岸,河道中不准存在任何影响行洪安全的采砂设施、设备。
(四)破获各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五)有效维护河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一)市公安局:组织警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由此引发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扣处罚非法采砂运输车辆、主汛期在河道堤防上运输砂石车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二)市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负责制定和落实河道检查计划、巡查制度,全面监控河道情况。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科学规划、合理设立采砂场,依法有序进行开采,满足我市生产建设的需要。
畅通信息渠道,公布举报电话。
(三)市交通局:负责向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并对运输砂石车辆进行有效监管。
(四)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立法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对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进行查处。
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与违法分子相勾结、充当“保护伞”或者不作为、徇私舞弊公职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市法院:负责依法对非法采砂、盗砂引发或构成的刑事犯罪案件行使审判职能,指导、协调各基层法院依法快办、快结此类刑事犯罪案件。
(七)市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非法采砂犯罪案件履行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受理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控告和举报。
(八)各县(市)、区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组织在本地区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协调工作;负责清理砂石料堆,取缔非法砂石经营企业;负责因采砂引起的兑地、毁路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维稳工作;全面加强日常管理,在各专业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盗采沙坑修复工作,尽快恢复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14年7月20日)。
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以东辽河为重点的全市所有河流流域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的河段开展地毯式调查、排查,摸清非法采砂涉及的人员、地点、影响等相关情况。
对调查、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依法处理保存证据,为下一步开展打击行动奠定基础。
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非法采砂犯罪线索,为集中开展打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4年7月21日至9月30日)。
针对摸排的非法采砂犯罪线索,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集中力量、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强化专案攻坚,尽快突破一批非法采砂案件。
依法制止非法采砂作业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有证业主未按批准的地点、范围、规模和方式进行采砂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报请省河务局吊销其采砂许可证,砂场予以取缔。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影响行洪安全的采砂附属设施一律予以拆除,对非法采砂堆放的成品料,就地回填,恢复河道原貌,确保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及时查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动中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行动结束后,市“打砂办”将对全市各职能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一)加强摸底排查,全面查清非法采砂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水利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全市砂场、砂堆经营者及砂石来源逐一进行清查并登记造册。
有合法手续的,要登记备案;对手续不全从事砂石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教育其补办手续;对盗采砂石的,坚决依法打击。
要进一步加大东辽河等河流沿线和重点区域的巡查,深入开展非法采砂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非法采砂活动多发高发势头。
由市水利局负责,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密切协同法院、检察院,加大对非法采砂案件特别是危害较大、暴力抗法典型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破获一批非法采砂刑事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多发势头。
同时,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审讯深挖和外围调查力度,注意发现黑恶犯罪线索,深挖幕后组织者,坚决挖出“黑后台”,打掉“保护伞”。
(三)加强日常监管,形成打击非法采砂整体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做到守土有责。
要进一步加强盗采砂坑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全面强化采砂监管和非法采砂的查处工作。
对非法采砂行为涉嫌犯罪的,公、检、法要密切配合,依法惩处;对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绝不允许以罚代惩、降格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打击非法采砂浓厚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特别是对东辽河两岸地区和非法采砂重点区域的居民,要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打击非法采砂举措,公开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积极性。
(五)坚持常抓不懈,健全打击非法采砂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管理的原则,不断分析和研究非法采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砂活动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非法采砂活动的滋生蔓延趋势。
要按照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车辆、专门经费的要求,强化打击非法采砂保障机制,提高执法管理效能,确保此项工作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国家砂石资源、保护防洪基础设施安全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把手”要负总责、敢担当,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分析研判。
建立领导小组专家形势分析研判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工作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办公室联络员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
各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依法、严格、公正、文明理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严禁滥用强制措施,确保执法安全,严防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
(四)密切协作配合。
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情况,特别要建立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任务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五)加大督导力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作为或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一律交由司法、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