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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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2.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将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投资者名录》、《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情况》表的内容另打印一份,打印公司章程2份(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整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

(整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

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但个体户仍然要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时,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辛辛苦苦挣了一百万,有可能因为一次交易作赔了,就要把一百万填进去。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不难看出,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

但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要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设立时要求相对简易。

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且设立及其他要求相对严格。

个体户注销流程及材料

个体户注销流程及材料

个体户注销流程及材料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个体户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个体户可能需要注销自己的企业。

在注销个体户之前,需要了解注销流程以及所需的材料。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体户注销的流程及所需的材料。

一、个体户注销流程1.检查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在注销个体户之前,需要仔细检查个体户的经营情况。

确保所有的商业活动已经停止,并且没有未结束的合同和交易。

此外,还需要核对财务状况并清理账目,确保业务已经彻底清算。

2.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个体户在注销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具体流程包括:(1)营业执照注销。

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注销申请书、个体户财产清算报告等。

(2)税务注销。

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体户财产清算报告、税务注销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办理完税务注销手续后,应及时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注销个体户信息。

3.解除银行账户及其他合同在注销个体户之前,需要解除与银行的相关合约,关闭个体户的银行账户。

此外,还需要解除与供应商、客户等的业务合同,确保业务关系的彻底终止。

4.注销社保及其他社会保障信息个体户注销后,还需要及时向社保机构注销个体户相关信息,避免对个体户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5.办理个体户注销手续最后,需要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个体户注销手续。

具体流程包括:(1)提交注销申请。

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个体户注销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体户注销申请书、个体户的营业执照、个体户的财产清算报告等。

(2)领取注销证书。

审核通过后,领取个体户注销证书。

以上是个体户注销的主要流程,但是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进行个体户注销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二、个体户注销所需的材料在办理个体户注销手续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以下是一份通用的材料清单,具体所需材料可能有所差异:1.个体户注销申请书2.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副本3.个体户的财产清算报告4.个体户的税务注销申请表5.个体户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和租赁凭证6.个体户的银行账户解除合约和银行账户关闭证明7.个体户与客户、供应商等的业务合同解除证明8.个体户的社保注销证明请注意,以上材料只是一个参考清单,具体所需材料可能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有所变化。

一人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税收方面有什么不同?

一人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税收方面有什么不同?

增值税起征点
• 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 (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 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 元)免征增值税,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 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 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
•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以投资者、合伙人 为纳税义务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合伙
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 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
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
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
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 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 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 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 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 个人独资和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核定征收,这两种类型的企业无企业所得税, 只有增值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税,核定征收是指 对生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
• 怎么进行核定征收呢?我们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 一下,核定征收就是税务机关认定你的应纳税所 得额是多少,核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住上表 的五级累进税率来计算应缴税金。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项目二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创办一个企业,就要为自己的企业取得合法经营主体的资格(选择企业的法律类型)。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就取得了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开始享有合法经营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创业者要结合自己的创业设想和自己的具体情况,为自己的企业选择一个法律类型,以体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便于开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组织形式从法律上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法律和政策允许经营的其他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的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广州个体户注销流程[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流程]

广州个体户注销流程[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流程]

广州个体户注销流程[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流程]有了相应的权利,就会生成相应的义务,这是相对的,所以你的承受,那么想要注销个体工商商户,要怎么办呢为你道来。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三、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

某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五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法律主体形式不同
非法人企业,不具有公司形式
公司法人
责任承担不同
无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
财产所有制不同
私有制企业,财产归个人所有
国有制
财产权归属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财产无明显区分
法人财产制度,股东是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部门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后债务承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事务人。执行合伙事务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的变化
①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人退伙。
②合伙人自然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①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条例补充:
《合伙企业法》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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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一人公司
是否需要注销登记?
一、个体工商户需要注销:
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注销
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
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三、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注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
(四)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
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一人公司需要注销
办理程序:
股东会决议→公告→清算→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当场或5日内)→工商行政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其中:通过邮寄方式的,收到原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未收到原件的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发核准决定书。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⑴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⑵注销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股东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⑷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股东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的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⑸经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
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的提交法院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⑻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清算公告。

(9)有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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