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教务〔2014〕6号
关于2014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

关于2014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文体竞赛以及学生专利论文统计的通知各学院:2014年我院大学生科技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切实掌握各类学科竞赛的开展情况,并对获奖的同学给予鼓励和奖励,现在要对本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包括22大类计划内竞赛和其他计划外竞赛)、文体竞赛以及学生论文、学生专利进行统计(具体统计内容详见附表),本次奖励严格按照宁工发(2014)68号文件精神进行奖励核算,所有信息的统计时间段为:2014.1.1---2014.12.31,具体要求如下:1.请各学院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完整统计。
2.如果涉及跨学院的综合类竞赛(包括体育,文艺类竞赛),由主办学院统一统计。
3.个别学科竞赛未完成的,如能在12月25日完成,请及时告知团委韩玉老师,便于更新,不能完成的统一计入下一年度统计。
4.所有统计的获奖名单必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加盖学院章)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无法核实的,一律不予奖励,另请各学院自行汇总表格,便于核准后返回获奖证书原件。
5.学生论文(已发表的提供PDF版本,未发表的提供收录证明),专利(已授权的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一律不计入到奖励范畴。
6.为总结科技工作成果,表彰先进,鼓励个人,请将计划内(省二等奖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于2015年1月10日前上交到东校区行政楼115室,我们会将这些成果在我校科技展厅进行宣传。
以上各项事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请各位在12月25日前统计好的附件3发给团委韩玉,其他统计内容统一务必于12月30日前完成,并发到韩玉老师数字宁工邮箱,逾期未收到的,视为放弃奖励或计入下一年度。
以上情况,如有不妥或疑问请联系团委韩玉老师:87616081附件1、计划内和计划外学科(技能)竞赛及文艺体育获奖统计附件2、学生论文作品、专利统计附件3 、2014年度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宁波工程学院计划内竞赛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2014年12月17日附件32014年度获奖情况汇总表学院注:计划内(附件4)和计划外比赛在一个word文件中的两个表格中分别统计,附件4宁波工程学院计划内竞赛。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教[2016]40号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为认真执行《南京工业大学学分管理规定》,规范与学生相关的课务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选课退课第一条保有学籍或经学校批准具有试读资格的学生方可参加选课。
第二条学生选课前应仔细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学期开课目录和课程简介。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学分数为基准,根据已修读课程情况、学习能力等,适当多选或者少选课程。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读先修课,先修课程通过后才能选读后修课程。
第三条选课优先满足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学生。
第四条必修课一般不得退课。
如学生申请退掉某门必修课并用其它必修课替代,须在选课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部(学院)审核、教学事务部批准后方可退课。
选修课选课之后允许试听两周,试听期内可退课和补选课。
—1—试听期结束后,学生确定的选课记录将作为收取学分学费的依据.第五条选修课开课人数由学校根据课程建设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5人。
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开课,学生改选其它课程修读.第六条学生选课、退课须自行登录教学事务部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操作。
学生有义务保管好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以学生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被视为学生本人意愿的表达.第二章课程考核第七条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进行课程综合考核并评定总评成绩。
一门课程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期完成的,则每学期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进行考核,并按学期评定成绩。
第八条必修理论课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在下一学期初开学时可参加一次免费补考。
选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不设补考,选修课不及格的学生另选课或重修,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的学生须重修。
第九条学生因生病、考试冲突等正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须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由所在学部(学院)审批并通知任课教师,并在考试前报教学事务部备案.缓考学生在下一学期初与补考学生同步进行考试,其成绩视同期末考试成绩.因任何原因不能参加缓考考试的,则须重修。
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人才资源,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提升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有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相关文件精神,围绕“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三条设岗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前提。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各单位应强化岗位意识,树立“岗位即资源”的理念,在学校岗位设置框架内,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应预留一定数额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用于急需引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第五条各级教师职务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岗位职责,按照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科学合理设岗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与高水平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尤其是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三章评聘组织与程序第七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组织及任务(一)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成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7人,校长任主任委员,负责评审和确定全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学校成立思想品德考核领导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校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对全校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成立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领导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校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
按学科群成立学科评议组,人数不少于7人,各学科群首席教授任组长,负责对本学科群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推荐评审,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差额推荐评审。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办人[2014]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7.21
【实施日期】2014.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人﹝2014﹞6号)
各高校:
为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的对象为高校新补充专任教师(无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其他人员,包括实验
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三、时间安排
省统一培训在2014年9-11月间安排,校本培训由申请人所在高校自行安排。
(一)培训及考试报名:省统一培训和考试报名均由申请人所在高校受理,高校受理结束后于9月8-17日通过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集中为申请人报名(报名系统将于9月18日。
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队伍,明确科研人员与科研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保障科研项目的实施质量,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以及江苏省《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纵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是指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1、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含教育学、艺术学及军事学单列项目)、中央军委、国防科工局等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国家教育部、环保部、工信部、中国科协等国务院直属部级党政单位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直属厅级单位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各地市级党政机关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4、学校依据国家或地方财政预算资金自主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或其他科研平台(载体)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既要立足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要着眼于学科发展方向,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结合我校科研专项规划和学科特色,认真组织科研项目的实施,创造特色,形成优势,在若干点上形成国内具有强竞争力的科研团队,促进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形成,建设高水平科研基地,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管理制度和文化,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2014年党建研究课题和2015年党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2014年党建研究课题和2015年党建示范点重点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教工委[2015]52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12.20【实施日期】2015.1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2014年党建研究课题和2015年党建示范点重点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宁教工委[2015]52号)各市、县(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宁东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党委,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党组织:根据《宁夏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党建研究会教育系统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2014年立项的党建研究课题和2015年党建示范点重点研究课题进行了评审,通过中期检查、终结现场答辩、成果审定,同意2014年立项的70项党建研究课题结题,其中结项评选的20个优秀项目确定为重点课题,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其它为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
同意100项党建示范点重点研究的课题中99结题,1项延期,每个课题项目给予10000元经费支持。
各地各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附件:1、2014年党建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一览表2、2015年党建示范点重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一览表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12月20日附件12014年党建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一览表题名称负责人单位验收结果补助金额(元)1高等职业学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杨忠国宁夏财经职业学院优秀50002小学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景兆枢石嘴山市第二十一小学优秀50003高校党建品牌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郝银菊宁夏医科大学优秀50004以“连心工程”为载体创新高校党建工作研究关世春银川能源学院优秀50005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研究王骋银川六中优秀50006关于初级中学党组织在教师核心价值观建构中作用的研究孙毅中卫市第二中学优秀50007传统文化在宁夏高职学校基层党建中的作用研究韩海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5000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高校青年教师党建工作的创新开展张艳丽宁夏医科大学优秀50009民族地区高校党组织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可行性研究李嗣丞宁夏大学优秀500010教育系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机制研究周约宁夏大学优秀500011高校基层党的建设现代化研究原秦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500012高级中学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陈少峰宁夏中卫一中优秀500013对中小学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新认识林万青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优秀500014高职院校党组织在学生管理服务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建设研究宛国成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500015高等学校基层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研究-以宁夏高校为例孙力北方民族大学优秀500016小学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汤卫胜兴庆区第二小学优秀500017关于如何做一名好党务工作者的研究赵建华宁夏中卫一中优秀500018学习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孙伟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优秀500019薄弱高中学校党员教师在教学中发挥引领作用的研究米占郡红寺堡区第一中学优秀5000虎腾彭阳县第四中学优秀5000金群华宁夏医科大学合格200022丰富服务型党组织内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于全高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合格200023宁夏大学廉洁教育社会实践环节研究胡世恩宁夏大学合格200024学校党组织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作用研究金文平中卫市教育局合格200025文化自觉视域下高职院校党建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的路径研究王臻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合格200026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关系研究赵兵宁夏葡萄酒与防沙学院合格200027高校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研刘志宁夏医科大学合格2000究宏28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促进档案工作发展探析姚蓬宁夏医科大学合格200029加强高校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张立杰宁夏大学合格200030校企合作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党建团建育人模式探索潘瑞宁夏大学合格200031民族地区高校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研究冯亚亮宁夏大学合格200032严格学校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党组织议事和决策机制马耀军吴忠高级中学合格20003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建设实践研究江志国宁夏葡萄酒与防沙学院合格200034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党组织作用张鸿云石嘴山市光明中学合格200035提高高职院校党建工作时效性研究丁蕾宁夏司治警官职业学院合格200036民族院校学生党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研究杨红星北方民族大学合格200037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关系研究陈学升石嘴山市第四中学合格200038农村高中党建特色文化研究尹学刚中宁中学合格200039将党建与教育教学有效结合,提高办学质量的实践研究郭钧锋西夏区华西中学合格200040区内民办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研究陈波银川能源学院合格200041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践与探索李琴石嘴山市第十五中学合格200042以人文素质教育为抓手,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法探讨袁清宁夏医科大学合格200043高校二级党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关系研究周茹宁夏医科大学合格200044党支部引领下的学校师徒结队工作研究刘文云石嘴山市第二十三小学合格200045独立学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白雪军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合格200046职业院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践与研究刘艳彬西北外事中专学校合格200047中小学党组书记和校长一肩挑隐性管理模式研究韩向宏原州区东郊小学合格200048幼儿园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有机整合的策略研究谈鸿儒平罗县第二幼儿园合格200049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富海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合格200050学校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务公开机制研究董莉银川市第十五中学合格2000。
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2号)和《关于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发〔2012〕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及原则:(一)建立适应高校岗位特点,以转观念、调结构、优学科、促发展为导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切实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为创建“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提供更强有力的动力。
(二)遵照“按劳分配、以岗定酬、注重效率、分类考核、统筹兼顾”的原则。
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向教师倾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和两级管理分配的原则。
学校对二级单位采取权责明确、宏观管理、整体划拨、按章监督。
各二级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结合单位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含绩效工资独立核算单位)按各自分配方案执行。
第四条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此办法,按相关协议或规定执行。
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第五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考核奖励以教职工所聘岗位职责为依据,主要体现对岗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各单位应按规定发放其考核奖励。
(二)业绩奖励以激励为导向,主要体现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按质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和特殊贡献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奖励按学校岗位聘用分为: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含领导职务)、工勤技能岗四类,辅导员岗按所聘管理岗执行。
考核奖励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宁人社函[2014]120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120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12〕149号)要求,201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46期高级研修班项目。
现将《201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认真做好有关筹备工作,每期高级研修项目举办前15日,将办班通知、课程安排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实施。
二、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应是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期70人左右;自治区示范性高级研修项目主要面向全区招收学员,学员应是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70人左右,可适当扩大受益面,但不得超过100人;特色高级研修(研讨)项目主要面向本地或相关行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人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70人。
三、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授课,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方式和方法组织好教学、研讨和观摩,切实解决科研生产活动中的疑难问题,确保研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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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教务〔2014〕6号
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主要工作安排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有关安排,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主要工作安排表》通知如下:(见附件),望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
主题词:教务处工作安排通知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主要工作安排表
注:各类教学检查、评审由教务处、督导办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教务处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