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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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06
•【字号】宜府办文[2011]83号
•【施行日期】2011.11.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全省关于开展反走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全市反走私联合行动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吴静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小波
宜昌海关关长潘楚雄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进国
成员:宜昌海关副关长张数
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程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杰
市文化局副局长李小军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邹林
市地税局副局长熊宏传
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米麦
市广电局副局长张建平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凡彬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刘士卫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力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郭明阳
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侯泽俊
三峡机场边防检查站参谋长刘启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宜昌海关,张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因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3•【字号】青府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青浦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全部并入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小菁第一副组长:顾骏副组长:金俊峰、倪向军、姚少杰、陈汇青、肖辉成员:潘慧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凌敏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周思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沈旖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蔡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卫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朱要武区经委主任张隽区商务委主任朱思毅区农业农村委主任程卫东区建设管理委主任饶斐文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华钢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区人口办主任胡元强区司法局局长张国兴区财政局局长俞峰区民政局局长程卫国区教育局局长王滨区绿化市容局局长陆冬云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朱永强区规划资源局局长林峰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程光宇区水务局局长杨嵘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潘勇强区文化旅游局局长王毅荣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顾桂芳区体育局局长朱建忠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蔡急成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杨叶青区民防办主任陈钢区信访办主任周敬兵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钱斌区城运中心主任沈竹林赵巷镇人民政府镇长陈瑜徐泾镇人民政府镇长许伟明华新镇人民政府镇长钱闪星重固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卫群白鹤镇人民政府镇长姚晓平朱家角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峰练塘镇人民政府镇长孙茂金泽镇人民政府镇长徐川夏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曹秋龙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徐学军香花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曹林云青浦工业园区总经理谢明西虹桥开发公司总经理郭连江青浦新城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雷鹏青发集团总经理董斌现代农业园区总经理沈金华区供销社主任任春萌青浦供电公司总经理周俊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拆违办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计划、协调、督办和考核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农村自建房出租专项整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浙政办函[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9号)杭州、湖州、嘉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省政府决定,将浙江省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更名为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组成人员。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陈加元(副省长)副组长厉志海(省发改委主任)徐震(省环保局局长)成员刘亭(省发改委副主任)章晨(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东祥(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凌云(省经贸委副主任)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谢双成(省监察厅副厅长)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马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文平(省建设厅副厅长)王洪涛(省交通厅副厅长)章国方(省水利厅副厅长)朱志泉(省农业厅副厅长)陈国富(省林业厅副厅长)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志祥(省工商局副局长)俞永跃(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朱红炜(省旅游局副局长)韩兵(省法制办副主任)龚源昌(省物价局副局长)薛根元(省气象局副局长)李新强(省信访局副巡视员)干飞(省新闻办副主任)张建庭(杭州市副市长)方新旗(湖州市副市长)陈越强(嘉兴市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刘亭兼任办公室主任,章晨、王东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二日附件: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一、领导小组总体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加强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子公司:为推进公司综治维稳工作,提升综治民调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经公司研究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组长:冯祥平副组长:肖旭峰吴德华组员:王平海、刘方求、袁宴德、王传宗、王大联、朱平江、陈维、罗健、胡亚平、林若、胡飞跃、喻立军、陈端根、杨云、余双学、王伟、袁锋、符辰南、郑云希、凌钢、王勇军、张良、彭俊、吴圣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研究制定公司维稳工作的政策、措施,向公司提出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对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综治维稳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

4、组织指导公司综治维稳工作,研究拟定公司综治维稳的方案和措施,督促落实综治维稳的各项措施,调查掌握公司综治维稳工作情况。

(二)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每月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3、制定和完善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按照工作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妥善处理。

4、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查清责任,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2•【字号】潍政办字[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潍坊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许立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胡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献玲(市委常委、副市长)XXX (副市长)成员:李传恒(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宋赤锋(市政府秘书长)宋继武(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陈仁杰(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李静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于为凯(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陈本林(市监察局局长)XXX志(市民政局局长)王有亭(市财政局局长)刘树亮(市国土局局长)李广东(市建设局局长)张兆平(市交通局局长)赵刚毅(市水利局局长)考继佳(市农业局局长)徐松萃(市海渔局局长)王保贤(市商务局局长)宫智(市审计局局长)王秀禄(市环保局局长)郑华利(市林业局局长)于慰杰(市旅游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刘树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及经验推广等工作。

附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主任:刘树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主任:曹兆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树范(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杨玉准(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李翱修(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颜景波(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刘瑞玖(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寇瑞国(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姜在亮(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李雪(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科科长)李杰(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办公室下设土地整治综合组、增减挂钩管理组、资金使用管理组、综合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7•【字号】白山政办函〔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6〕12号浑江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彻底解决我市中心区老旧小区年久失修、管网堵塞、基础设备设施老化等相关问题,经市政府研究,拟采取PPP融资模式对我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进行综合整治。

为确保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组长:刘凤春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姜述军市政府副秘书长胡波浑江区区长赵靖市住建局局长成员:王世洋浑江区副区长徐洪图市住建局副局长常志贤市财政局副局长梁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立君市国土局副局长蔡永涛市规划局副局长兰辉市环保局副局长丁培臣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永君市信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姜述军,副主任王世洋、徐洪图。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调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职责分工(一)浑江区政府。

负责落实区级改造资金及改造过程中的数据梳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的政策宣传及征求意见工作,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工作。

(二)市住建局。

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住建职能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工作,按照工作职能负责小区内违章建筑物拆除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市级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项目入库及相关奖励资金及政策协助申请;负责财政职能范围内的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曲政办函〔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为系统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南盘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南盘江水环境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龚加武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南盘江市级河长常务副组长:普利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副组长:田建宏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常务副市长龚加武的政务服务工作)邹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光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吕正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陶汝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晓芬市水务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忠文麒麟区人民政府区长饶丹沾益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勤勇陆良县人民政府县长成员:万毅市政府办公室督察员姚明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所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曹德宏市财政局副局长栾云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邓连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雄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潘永飞市水务局副局长浦文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侯路平市林草局副局长李家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顾雁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督察王富祥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政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韩春俊马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唐桥启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正华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国志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开保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伟增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一级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分别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抽调(抽调人员于2022年5月9日到市生态环境局报到)。

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华教行发〔2010〕51号
华亭县教育局
关于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独立初中,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安排,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陶玉宏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石彦峰教育局纪检书记
康文昊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王瑚斌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柳正奇华亭职业教育中心主任
张永峰华亭一中校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治安综合治理机构通知
华亭县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4月7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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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
小组的通知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梁村镇中心小学
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推进学校综治维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经学校研究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李雷雨
副组长:赵书鹏
组员: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赵书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
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研究制定公司维稳工作的政策、措施,向学校提出加强综治维
稳工作的对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综治维稳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

4、组织指导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研究拟定学校综治维稳的方案和
措施,督促落实综治维稳的各项措施,调查掌握学校综治维稳工作情况。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每月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3、制定和完善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按照工作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妥善处理。

4、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查清责任,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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