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
认 证 机 构 申请书

认证机构申请书(申请设立)机构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声明我代表申请者郑重申明:1.提供的申请文件均正确属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
申请者代表:(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用钢笔或打字机以中文正楷填写。
注2:本表请用A4纸填写,提交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注3:表中不涉及的项目填“无”。
1.概况1.1申请者代表1.2(申请设立)机构名称1.3工商注册号注册日期1.4组织机构代码1.5法定代表人1.6负责人姓名及职务1.7联系人姓名及职务1.8注册地址1.9邮政编码1.20电话(区号)传真1.21网址1.22E-MAIL地址1.23认证机构批准号1.24已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提供信息同本表6,可另附页)1.25已设立的办事机构有:(提供信息同本表7,可另附页)1.26已经批准的业务范围(选项请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产品认证□其他1.27机构现有的性质(提供批准/登记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事业□社团□合伙人□其他()1.28机构(已聘/拟聘)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的专职审核人员中:高级审核员共计:名;审核员共计:名;其中:ISO9000 高级审核员、审核员共计:名;ISO14000 高级审核员、审核员共计:名;OHSAS 高级审核员、审核员共计:名;其他:(如HACCP,TL9000等):名;产品认证检查员共计:名;2.注册资金万元(要求填写全部投资者,可另附页)投资者名称出资额3.办公面积共平方米;其中:机构自有面积平方米;租、借的面积平方米。
4. 申请的认证业务范围(新设立及重新审批机构填写。
选项请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产品认证(产品及标准清单另附)□其他说明5.申请扩大业务范围(选项请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HACCP认证□其他6.申请设立新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有多个,可另附页):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负责人:专职审核员清单:7.申请建立新的办事处(如有多个,可另附页):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清单:8.机构目前或拟开展的其他业务活动(除认证外的活动)9.其他说明(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填写)10. 附件(请随本申请书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10.1营业执照复印件(扩项机构。
认 证 机 构 申请书 - (申请设立)机构名称: 上海恩可埃认证有限

协议或合作意向 书,请见附件
号:XX
XXX
XXXX-XXXX
XXXXXX
请见资质证明 文件,文件
号:XX
XXXX-XXXX
XXXXXX
请见资质证明 文件,文件
号:XX
10
B …………
11
表三
产品名称
人员岗位
A
检查人员
人力资源列表
姓名
开始从事该岗位/ 相近工作的时间
工作单位
认证决定人员
认证工作管理人员
5.2 技术性文件
5.2.1 认证证书样本; 5.2.2 认证标志样本(两份)及说明(产品认证); 5.2.3 制度可行性报告,基本内容应该包含:认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法 律法规的要求、市场分析、技术能力分析、人力资源配备、国内外认证现 状等;
6
5.2.4 拟执行的收费标准及认证收费用途的说明; 5.2.5 新领域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规定,内容应包含认证机构各关键岗 位(如:认证实施规则/认证方案制定、合同评审、认证方案管理、检查 /审核/实施、试验或检验实施、认证决定、认证人员能力评价、培训等) 人员的能力确定、评价、聘用、培训和监督等方面(新领域适用); 5.2.6 产品范围(依据 GB/T7635 分类)及其执行的标准汇总表(产品认证) (书面和电子版)(按国家认监委网站上发布的格式填写); 5.2.7 承担检验任务的实验室、检测机构的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认可证书、 计量认证证书、授权文件的复印件等),如非机构自有检验资源,请提供合 同或合作意向书(产品认证); 5.2.8 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及其原则(产品认证); 5.2.9 机构拟采用的产品认证模式、认证依据等与国家已发布的和/或其他 机构已经实施的认证规则的差异性说明(产品认证); 5.2.10 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书面和电子版);
设立认证机构分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

附件2设立认证机构分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1 申请书设立认证机构分支机构申请书(样本附后)2拟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分公司设立记录(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记录)申请的下列材料:(参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公司设立记录提交材料规范”和“非公司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记录提交材料规范”)《分公司设立记录申请书》(或《营业单位开业记录申请书》)公司章程(或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营业场所利用证明(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利用证明)认证机构出具的分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3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认证机构开展认证的质量手册认证机构开展认证的程序文件分公司开展认证的管理制度文件(至少有作业指导书)认证机构拟签发涵盖分公司信息的认证证书的样本及证书编号规则说明(通过证书编号应能识别是分公司进行的认证审核)4 分公司人员资料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简历申请书中每一个申请领域很多于5人的专职认证人员名单(每一个认证领域一份名单,按姓名、性别、诞生年、身份证号和审核员注册号列明),专职认证人员的专业、品级等应符合相应认证领域的具体要求。
(对于要求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中至少有5名高级审核员的领域,分公司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中高级审核员应很多于2名。
参阅认监委网站的“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的附件)专职认证人员名单中每一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专职认证人员名单中每一个人的CCAA注册证书复印件专职认证人员为申请者的认证人员的证明每位专职认证人员的劳动合同每位专职认证人员是认证机构正式职工的证明(证明为社会保险凭证的,凭证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为认证机构。
若正式职工关系成立在申请设立的分公司,可暂以认证机构保证完成份公司记录注册后提交符合规定的正式职工证明的保证书代替,保证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认证机构章。
对于这种情况,审批中会调查专职审核员是不是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是不是与原工作单位还有社会保险关系)每位专职认证人员的专职声明(样本附后)5 符合从业需要的办公场所资料和必要设施分公司办公场所的内部平面图6认证机构在分公司所在地的获证组织名单分公司所在地获证组织名单(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与分公司的认证活动范围相关的获证组织名单,按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认证证书号列明)说明:1、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为适应《认证认可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要求,应把申请材料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上述材料目录中每一个带点的编号项对应一个PDF格式文件;一个编号项中包括多份资料的,应制作成一个多页的PDF格式文件;证件、证书及证明类资料的PDF格式文件应维持原件的色彩,申请者在等待审批结果期间应备好相关原件以备可能的查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对于从事工程教育的专业人才来说,获得专业认证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如何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呢?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指南:第一步:了解认证要求和标准。
不同的认证机构和认证项目可能有不同的认证标准和要求。
了解清楚认证标准和要求,对于个人的认证工作非常重要。
第二步:收集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认证机构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和证明,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
因此,申请人需要收集这些材料和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步:提交申请。
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同时,缴纳相应的认证费用。
第四步:接受评估和审核。
认证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证明进行评估和审核。
这可能包括对申请人的学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进行核实和验证。
第五步:参加认证考试(如果需要)。
有些认证项目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参加认证考试,以验证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并参加考试。
第六步:获得认证证书。
如果通过评估和审核,成功通过认证考试(如果有的话),申请人将获得认证证书。
这个证书是申请人在工程教育领域具备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重要证明。
第七步:继续学习和提升。
认证只是个人工程教育能力和素养的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
持有认证证书的专业人才应该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保持与工程教育领域的最新发展保持同步。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对于个人来说,认证证书是其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重要凭证,有助于提升个人在工程教育领域的竞争力。
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拥有认证人员意味着拥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和更高效的工作团队。
总而言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提升个人能力和素养,促进工程教育领域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以上的工作指南,希望可以帮助有意向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人才顺利完成认证过程,取得认证证书,并为工程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企业设立登记实名认证指南

企业设立登记实名认证指南尊敬的用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您的身份被冒用办理企业登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请您在递交企业设立书面材料前,先使用“登记注册认证”APP,完成实名认证。
一、实名认证范围申请人在正式递交企业设立书面材料前,有关人员必须完成实名认证并确认“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截止期限留有余量,确保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截止期限仍处于有效范围。
企业设立时,下列人员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上述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络员。
二、登记注册认证APP下载请根据您的手机类型,到IOS手机到苹果商店、华为应用市场、OPPO应用市场、VIVO应用市场、腾讯应用宝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下载APP,图标如下:三、登记注册认证APP1.注册首次安装应用,系统跳转至系统使用须知页面,强制阅读5秒。
认真阅读系统使用须知后,点击确定按钮,跳转至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登记注册页面。
注册时,首先填写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注册”按钮,跳转至刷脸页面;实名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成功跳转至账号管理页面。
2.登录目前登录支持身份证号码+密码和身份证号码+人脸两种登录方式。
3.忘记密码忘记密码分两步:核验身份信息和设置新密码;第一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扫描人脸;第二步:输入密码和确认密码;4.修改手机号码进入账号管理点击“手机号”进入修改手机号页面,刷脸后输入新手机号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修改。
5.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点击“确定”按钮,对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截止日期进行选择。
6.修改密码进入账号管理点击“修改密码”进入修改密码页面,刷脸后输入新密码和确认新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修改。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申报指南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申报指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申报指南1. 引言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品质的关注不断增加,全国正在酝酿一项重要举措,即设立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
这一机构的成立对于提升全国农产品的质量,加强农产品品牌的竞争力,以及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都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全面评估并介绍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的申报指南,帮助您了解该机构的建立和运作。
2. 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定义和重要性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具备独特品质和明显营养优势的农产品,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均符合一定标准,能够有效提升人体健康水平。
这些农产品以其独特的环境、品种和生产方式为基础,将传统农业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供给消费者高品质的健康食品。
评估和鉴定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营养品质对于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3.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的目标和职责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的目标是建立权威、独立、公正的评价机制,深入评估和证明农产品的品质和营养价值。
该机构的职责包括:3.1 制定评价准则和标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价准则和标准,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这些准则和标准应包括与农产品营养成分、品质指标和安全性相关的参数,并根据科学研究和专家意见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
3.2 进行评估和鉴定该机构将负责对申报的名特优新农产品进行全面评估和鉴定。
评估过程将涵盖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方式、品种选育和种植技术、添加物使用和生产工艺等方面,以及对农产品的营养成分、品质特征和食品安全进行全面分析和检测。
3.3 完善评价报告和品牌推广经过评估和鉴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将获得一份详细的评价报告,该报告将全面介绍农产品的优势和特征,并为农产品提供一个独特的品牌标识。
该机构还将通过媒体推广、展会参展等方式,推广这些获得认证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提高其市场认可度和销售额。
认证申请和评审程序

认证申请和评审程序
认证申请和评审程序,是指在一个组织、机构或机构的认可下,对申请方提交的材料进行
审查和评估的过程。
这个过程旨在确保申请方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或条件,并获得认证或认
可的资格。
下面是一般的认证申请和评审程序的步骤:
1. 申请:申请方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支付
相关费用。
2. 审查申请材料:认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这可能包括核对申请方提供
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评估:认证机构进行评估,以确认申请方是否符合认证标准、要求或条件。
这可能包括对申
请方的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操作程序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4. 检查:认证机构可能需要现场检查或审核申请方的实际运营情况。
这可能包括对设施、设备、记录和文件的检查,以确保申请方的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5. 评审:认证机构会将评估和检查结果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满足认证要求。
评审可能包括多
个方面,例如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健康与安全管理等。
6. 通知:认证机构会向申请方通知评审结果。
如果申请被接受,认证机构会颁发相应的认证证
书或文件。
7. 维护和更新:获得认证后,申请方需要维护其符合认证要求的状态,并定期进行更新审核,
以保持认证的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认证机构和认证标准可能会有不同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因此,具体的步
骤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申请方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认证机构的要求和指南,以确保申请过
程顺利进行。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申请指南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申请申请总体流程1、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设立认证机构,认证领域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通过审查,成为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
3、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保持三年,并有效的发出过认证证书。
4、三年后,认证机构申请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
5、通过审查,增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一、设立认证机构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
认证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必须是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商业办公场所。
住宅不能作为认证机构的办公场所。
固定办公场所是将要登记在认证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住所,该场所能够集中容纳满足认证业务范围和业务工作量相适应的功能部门(如合同管理、审核组调配、审核决定、制发证书、人员培训、财务、人力资源等等)、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专职认证人员、功能部门人员等等)和必备设施。
认证机构的必备设施是开展认证活动所必须的工作设施,包括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
属于产品认证机构的还需具备产品储存室和检测产品的实验室。
(二)具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认证认可要求包括《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认证机构的各项规定、认证业务范围相对应的认证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可准则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或技术规范等。
认证机构的章程在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符合认证认可要求。
如:组织架构应该符合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或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认证通用要求》的相关要求;运作机制要符合公正性、公信力和无利益冲突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认证认可工作经历且无不良记录;出资者不能向不符合条件的他人转让出资等等。
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及认证行为的认证机构工作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记录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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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一、设立认证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
认证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必须是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商业办公场所。
住宅不能作为认证机构的办公场所。
固定办公场所是将要登记在认证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住所,该场所能够集中容纳满足认证业务范围和业务工作量相适应的功能部门(如合同管理、审核组调配、审核决定、制发证书、人员培训、财务、人力资源等等)、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专职认证人员、功能部门人员等等)和必备设施。
认证机构的必备设施是开展认证活动所必须的工作设施,包括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
属于产品认证机构的还需具备产品储存室和检测产品的实验室。
(二)具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属于认证新领域的,还应当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认证认可要求包括《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认证机构的各项规定、认证业务范围相对应的认证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可准则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或技术规范等。
认证机构的章程在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符合认证认可要求。
如:组织架构应该符合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或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认证通用要求》的相关要求;运作机制要符合公正性、公信力和无利益冲突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认证认可工作经历且无不良记录;出资者不能向不符合条件的他人转让出资等等。
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及认证行为的认证机构工作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记录表格等。
认证新领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应该包含认证依据、认证规则、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场分析、技术能力分析、人力资源配备、国内外认证现状等。
作为拟新设立的认证机构,应该对拟开展认证的领域有完整的了解,具有进入相应领域开展认证的优势,应该具有完整的开展相应领域认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出资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相关资信证明。
认证机构注册资本300万的最低限额为出资者实缴的货币资本。
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时注册资本中的货币金额为公司实收资本并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申请设立的是中资认证机构时出资者条件:出资者不能对认证业务的公正性、独立性产生冲突或影响。
法人出资者不应是认证咨询机构、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等竞争性较强行业的企业。
自然人出资者应具有连续八年以上认证认可工作经历,并且没有在上述企业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应个人资信良好,且没有不良记录。
法人出资者的资信证明为与出资人有资金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个人出资者的资信证明为连续存期已超过一年的不少于出资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2、申请设立的是外商投资认证机构时出资者条件: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认证机构、外商独资或外商合资认证机构。
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必须是境外认证机构,而且在中国境外具有 3 年以上相应认证领域从业经历,认证经历以取得的相应认可证书为准。
外商合资认证机构的所有外方投资者都必须是境外认证机构且符合3年从业经历的要求,但是,外商合资认证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境外认证机构的品牌开展认证活动。
外方投资者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当局的合法登记。
外方投资者应该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颁发的商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登记证明。
这些合法登记证明应该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证明需取得中国相关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外方投资者没有在中国境内违法开展认证活动并给中国境内企业颁发过认证证书的记录以及其他在中国境内违法经营记录。
外方投资者作为境外认证机构,必须取得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且认可的领域应该涵盖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申请从业的认证领域。
外方投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认可机构,是指所在国家或地区直接从事认可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是经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认可机构,这些认可机构应当是相应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的成员。
外商投资者没有取得认可的,需要取得有关当局(政府、国际组织、行业组织)承认。
中外合资认证机构的中方出资者应该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 3 年以上认证从业经历的认证机构,或者是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是指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取得国家认监委指定资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机构或实验室、取得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查机构或实验室。
作为中外合资认证机构中方出资者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或实验室应没有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执业资格和能力的专职认证人员。
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时只能申请从事一个领域的认证业务(可以申请的认证领域见附件一)。
认证机构设立并正常开展业务一年以上且通过相应的认可、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扩大认证业务范围。
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时在申请从事认证的领域须有10名以上专职认证人员(专职认证人员都是指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或产品认证检查员),专职认证人员的数量和级别要求见附件一。
专职认证人员是认证机构的正式职工。
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时,所有专职认证人员应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待申请获得批准并完成公司登记后设立的认证机构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与所有专职认证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五)认证机构董事长、总经理(主任)和管理者代表(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规定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认证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罪曾经被判处刑罚;(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曾经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高级管理人员应熟悉认证认可工作,有八年以上从事认证认可工作的经历。
3、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认证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且每次培训考试合格。
(六)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产品认证机构应该具备的技术能力包括:1、掌握认证的产品范围的分类标准及相关的产品品质或规格标准;2、具有与认证的产品范围及产品标准要求相适应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3、包括初始试验、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后续监督以及工厂和市场抽样检验的认证方案;4、具有能够检测认证相关产品所需的实验室;实验室具有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测范围应该涵盖认证的产品范围内相关产品标准的品质或规格要求;5、如认证所需实验室不是认证机构自有,认证机构应该与拥有实验室的法人签订分包检测协议。
二、国家认监委对设立认证机构审批遵循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已发出相关通知暂停受理在北京和上海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申请。
三、设立认证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申请方式和审批程序设立认证机构的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及审批时限和结果(一)设立中资认证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二,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三。
(二)申请者代表(设立中资认证机构为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确定的被授权人)持书面的申请材料到质检总局政务大厅认证机构审批服务台办理《认证认可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用户登记、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领取《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使用指南》;(三)持《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使用指南》到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办理专职认证人员信息录入事项;(四)进入《认证认可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相应申请;(五)审批程序 1、受理:国家认监委在审批系统中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5日内做出受理、通知补正材料的决定。
(申请人在《认证认可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中可查看受理或补正通知书)2、公示:国家认监委受理申请后即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相关内容放在网上公示30天。
3、专家评审:国家认监委在审批系统的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人员在30日内完成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
4、审批:国家认监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收到的公示反馈意见及必要的调查情况形成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
5、出具审批文书:审批决定为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认证机构设立通知书;审批决定为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内资认证机构的申请人应于30日内持认证机构设立通知书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申请人应于30日内持认证机构设立通知书到商务部门申请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后30日内持认证机构设立通知书和商务部门批准文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7、申请人领取《认证机构批准书》:申请人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0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本次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中包含的所有专职审核员的专职证明(即申请人为专职审核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国家认监委领取《认证机构批准书》。
附件一设立认证机构可申请的认证领域领域代码领域名称认证依据专职认证人员要求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 A01001 10名以上QMS注册审核员,其中高级审核员不少于5名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A02001 10名以上EMS注册审核员,其中高级审核员不少于5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8001-2001 A03001 10名以上OHSMS注册审核员,其中高级审核员不少于5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规A04001 定的10名以上FSMS注册审核员,其中高级审核员不少于5名基本依据和专项技术要求。
B02001 有机产品-植物类《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依据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有机产品-畜禽类《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B02002 依据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有机产品-水产类《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B02003 依据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有机产品-加工类《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B02004 依据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良好农业规范-植物类B02006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依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据良好农业规范-畜禽类 B02007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依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据良好农业规范-水产类B02008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依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据饲料产品《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B02013 依据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4名一般工业产品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 B03999 10名以上相应注册检查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5名设立认证机构拟开展的业务领域不在上述范围内且国家认监委尚未开展审批的,申请人应该先向国家认监委提交新认证领域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