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划分
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摘要:
一、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1.中央银行
2.监管机构
3.自律组织
4.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类
1.政策性银行
2.大型商业银行
3.股份制商业银行
4.城市商业银行
5.农村金融机构
6.外资银行
正文:
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中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
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银行业协会等,是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
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
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
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
外资银行包括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
《金融机构的组成》课件

政策性银行通常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通过发行政策性金 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为政府支持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融 资提供支持。
政策性银行的机构设置
政策性银行通常设立多个分支机构,负责不同地区的业务 。
PART 03
非银行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 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这 些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
金融机构的分类
按照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 构等。
按照所有权,金融机构可分为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按照地域,金融机构可分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和全国性金融机构。
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概述
期货公司是从事期货交易代理和 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
供期货交易服务。
期货业务范围
包括代理期货交易、风险管理、资 产管理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期 货交易服务。
期货市场监管
期货市场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以确保市场公平、透明和规范。
外汇交易商
外汇交易商概述
外汇交易商主要从事外汇交易业 务,为客户提供货币兑换和汇率
中央银行的职能
作为国家的银行,中央银行代表国家 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 护金融稳定,管理金融市场等。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概述
商业银行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 构。
商业银行的业务
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等。
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Central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商业银行(Commercial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4、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5、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华外资金融机构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具体有如下两类: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代表处。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之际赢利的业务。
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背景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处。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
这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
国际三大金融机构有哪些国际三大金融机构是指世界三大金融中心,它们分别是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英国的伦敦金融市场(LFMM)和日本的东京证券交易所(TSE)。
金融机构(Financial

(九)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中国分类
货币当局
1、中国人民银行;
2、国家外汇管理局。
监管当局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期货公司;
4、投资咨询公司。
保险业金融机构
1、财产保险公司;
2、人身保险公司;
3、再保险公司;
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保险经纪公司;
6、保险代理公司;
7、保险公估公司;
8、企业年金。
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
1、交易所;
2、登记结算类机构。
金融控股公司
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
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

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主要是指在经济金融领域中,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进行细致的分类划分,以便于综合监管和风险控制。
下面将详细介绍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的内容。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划分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依法成立并在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同,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分为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和小型商业银行。
2.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指由国家授权或委托承担特定经济发展任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在中国,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是指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4.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是指在农村和小城镇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它们在满足居民和企业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承担着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5.外资银行:外资银行是指由外国金融机构或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银行机构。
外资银行严格遵守中国的金融法规,并提供跟国内金融机构相似的金融服务。
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划分1.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证券公司可以分为特约业务证券公司、专业化证券公司和一般证券公司。
2.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承担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保险公司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管理和运作公募基金、专户基金等的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
4.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公司旨在专业化处理不良资产和承接金融机构的转让资产。
5.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来管理和运作各类信托财产。
6.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他投资者设立,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四章金融机构概述

第四章金融机构概述【学习要求】了解金融机构的概念、分类与功能了解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掌握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一、金融机构的概念、分类与功能(一)金融机构的含义金融机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金融机构是指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各种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即代理买卖证券,有时本身也参加证券交易,如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
(二)金融机构的类型金融机构的种类众多,各不相同的金融机构构成整体的金融机构体系。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和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1)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金融机构以接受存款,从事转账结算业务为基础,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其负债可以发挥交换中介和支付手段的职能作用,其资产业务主要是承做短期贷放,所以是以存款负债为前提的资产运作机制。
银行金融机构体系又可进行多种分类。
按照银行的地位和职能不同来划分,有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专业银行等;按照出资形式不同来划分,有独资银行、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合作银行;按照资本所有权归属不同来划分,有国有银行、私营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按照业务范围的区域不同来划分,有全国性银行、地方性银行和跨国银行。
(2)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又可划分为契约型储蓄机构、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和服务类金融机构。
①契约型储蓄机构主要是依据契约定期取得资金(如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并据约提供保险理赔或提供年金的金融机构,例如人寿保险公司、财产和意外灾害保险公司、个人养老保险基金以及政府退休基金等。
②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则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金融公司、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商业票据或从银行借款等途径获得资金,然后把这些资金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的各种股票和债务工具,或对个人和小企业进行小额贷款。
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

• • • •
二、高度集中的前苏联银行体系模式 1、取消商业信用 2、集银行各种职能于国家银行一身 3、银行有权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发现并 杜绝不按计划进行的支付周转,以便从资金 运动和货币支付角度发现并制止任何不按计 划进行的经济活动 • 4、银行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现金的提取 • 5、未并入国家银行的其他银行改组成几个 专业银行
• (3)财务公司 •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是为企业技术改造、 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 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各国的名 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 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中国的财 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是隶属于 大型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4)金融租赁公司 •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是租 赁设备的物主,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定期向承租 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是: 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 “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在租期内,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只有使用租赁物件的权利,没 有所有权,并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 司交付租金。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向租赁公司交 付少量的租赁物件的名义贷价(即象征性的租赁物 件残值),双方即可办理租赁物件的产权转移手续。
• 1、中国人民银行 • 它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务 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 施监督管理,具体职责都以法律形式加以明 确。
• 2、政策性银行 • 政策性银行是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 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 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 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 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 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 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 国家开发银行(09年转为商业银行) 、中国 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 务院领导。
五级分类标准 银监会

五级分类标准银监会五级分类标准是指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分类管理标准,根据风险水平和监管要求,将金融机构分为五个等级进行监管和管理。
这一分类标准是银监会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而制定的,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五级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等指标进行评估,然后将金融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即A级、B 级、C级、D级和M级。
A级代表最低风险,M级代表最高风险。
这样的分类标准可以帮助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其次,五级分类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同时,对于处于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再次,五级分类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改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五级分类标准的实施还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传递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监管情况,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同时,对于处于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综上所述,五级分类标准是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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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
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
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
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