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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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1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某些领域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整治目标1.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2. 提高行业自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三、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以下领域:1. 公共安全领域: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

2. 市场竞争领域:包括垄断、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

3. 网络空间领域:包括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谣言等。

4. 环境保护领域:包括非法排污、非法倾倒、非法捕捞等。

四、整治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3. 深入排查。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 严厉打击。

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5. 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 建立长效机制。

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实施步骤1. 准备阶段(第1-2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 排查阶段(第3-6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整治范围内的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3. 打击阶段(第7-10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4. 整改阶段(第11-14周):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督促其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特点以及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上往往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如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的正常运行。

为了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必须加大整治力度,对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目标本次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和整治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整治内容(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1.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医药保健品、食品饮料等重点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2.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在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3.建立假冒伪劣商品信息联合核查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形成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合力。

(二)整治价格欺诈行为1.加强对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2.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和从业人员举报价格欺诈行为;3.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价格异常情况。

(三)打击虚假广告行为1.建立严格的虚假广告审核制度,加强对广告宣传内容的审查和监管;2.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对违规广告行为给予严厉处罚;3.提高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防范意识,加强消费者权益教育和维权渠道建设。

(四)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价格倾销、串通投标、垄断行为等;2.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曝光和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3.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

四、整治措施(一)强化监管和执法1.加强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和经营许可管理,建立健全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秩序;2.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3.加强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二篇)

2024年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二篇)

2024年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___年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夜市是城市夜间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能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也能创造就业机会, 活跃城市夜间生活。

然而, 随着夜市规模的不断扩大, 夜市管理难度也逐渐加大, 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如乱摆摊、噪音扰民、卫生环境差等, 影响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就业秩序。

因此, 有必要对夜市进行集中整治, 提升夜市发展质量。

本方案旨在制定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对夜市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目标1.提升夜市管理水平, 营造安全和谐的夜市环境;2.配套设施升级, 提高夜市服务水平;3.规范夜市经营行为,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4.优化夜市布局, 提升夜市形象;5.提高夜市经济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城市内的夜市进行, 包括小吃夜市、农产品市场夜市、文化娱乐夜市等。

四、整治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夜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2)制定夜市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 并逐级落实到位。

2.改善夜市环境(1)加强夜市公共设施建设, 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包括改善道路照明、增加公共厕所、规划停车场等。

(2)加强垃圾处理, 增加垃圾桶设置, 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和清洁作业, 保持夜市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加强环保治理, 制定环保措施, 提供垃圾分类指导, 推广环保餐具使用,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规范夜市经营行为(1)制定夜市经营行为规范, 明确经营范围、摊位规格和数量限制, 禁止乱摆摊。

(2)加强对夜市经营者的培训, 提高其管理和服务能力, 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3)加强对夜市食品安全的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日常巡查工作, 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

4.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加强对夜市经营者的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黄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乱摆摊专项整治方案

乱摆摊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流、物流日益繁荣。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乱摆摊现象的日益严重,这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阻碍了交通秩序,给市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清理整顿乱摆摊现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2. 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交通秩序;3. 促进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4. 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范围1. 街道、道路两侧;2. 公共广场、公园、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3. 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周边。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乱摆摊的危害,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

2. 强化部门协作。

由城管、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 实施网格化管理。

将城市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网格长责任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角落。

4. 严格执法。

对乱摆摊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5. 规范市场秩序。

对合法摊位进行登记注册,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井然。

6. 加强巡查管理。

加大巡查力度,对乱摆摊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7. 提升市民素质。

通过开展文明礼仪、城市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五、整治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乱摆摊的危害,提高市民对整治工作的认识。

2. 整治阶段(3个月):联合整治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乱摆摊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3. 规范阶段(2个月):对合法摊位进行登记注册,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井然。

4. 总结评估阶段(1个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 加大资金投入。

确保整治工作所需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5篇,农贸市场整治措施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5篇,农贸市场整治措施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5篇,农贸市场整治措施下面是我整理的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1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

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

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

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

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

相关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相关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组织领导1.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专项整治行动。

2. 设立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报送、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专项整治范围与内容1. 专项整治范围: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

2. 专项整治内容:(1)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2)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整治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

(3)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提升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四、行动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第1-2周)(1)通过媒体、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范围、内容等。

(2)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2. 自查自纠阶段(第3-4周)(1)各相关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 专项检查阶段(第5-8周)(1)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2)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4. 整改落实阶段(第9-12周)(1)督促相关方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2.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和支持。

4.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市场秩序长期稳定。

六、工作要求1. 各相关方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主要针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侵权假冒等问题展开全面整治,全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建设诚信市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现将整治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范围1. 虚假广告: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行为。

2. 价格欺诈: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欺诈、捆绑销售、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3. 侵权假冒: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知识产权、仿冒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4. 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措施1.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全面的市场调查和摸排工作,筛选出重点整治对象。

2.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3.建立长效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举报和处理机制,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监管。

4.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绝不姑息。

5.加强行政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6.加强协作联动。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场秩序的整治和改善。

7.加强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整治目标1.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的整治成效,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蔓延势头。

2.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和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3.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4.树立良好形象。

通过强化执法监管和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合规意识,树立良好的市场主体形象。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8篇)第一篇一、目标与原则(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铲除行业霸头,排除发展障碍,着力构建“公平、开放、安全、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对各类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排查摸底,把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搞清楚,把导致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坚持分级监管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规定职责的整治工作;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更要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一)以整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1.加强重要商品的监管,抓好食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

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以及小餐馆、公共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阻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

2.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过期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利用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的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

3.严厉查处侵犯本地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行为,着重查处冒牌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

4.严厉查处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建材、装饰装潢材料、成品油、汽车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及配件、化妆品等行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二)以整治虚假广告、不规范促销和恶意占压、骗取不当得利为重点,打击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

1.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等媒介为重点,整治虚假合同诈骗、虚假信息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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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省、市追赶超越第一季度点评暨“三场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县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源头治理、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综合施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坚决打赢市场经济秩序综合整治攻坚战,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市场经济秩序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县政府成立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督促检查、情况通报、资料汇总上报等各项有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汉山街道办事处依据各自职责,在县市监局牵头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整治重点(一)强化市场主体资格监管,查处取缔无照(证)经营行为。

以集贸(专业)市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经营者集中区域为重点,集中清理无照经营行为。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工作,对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及为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予以重点清理。

积极引导无照经营转变为有照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增量。

深入开展亮照经营示范街、示范区建设活动,不断提升经营者持照经营、亮照经营的比例。

重点查处以下无照(证)经营行为:1、按照X年1月1日起实施的《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2、在居民楼里经营“私房菜”的无照经营行为;3、涉及环境污染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4、紧邻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5、供应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危及使用者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6、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7、查处取缔食品餐饮生产加工、销售无证经营行为;8、其它无照(证)经营行为。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整治规范餐饮服务行业,依法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X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办)落实学生校外托餐机构备案登记制度,强化对托餐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小作坊审核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认真开展食品标签标示、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

(县市监局、各镇(办)市监所负责)按照《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加快推进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工作。

加强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源头监管,防止滥用或超标使用农药、兽药。

3、强化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1)认真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牵头协调、情况汇总、业务指导等各项有关工作。

(2)加强对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实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畜禽抗菌药残留监测,对阳性样品实施追溯处理,涉及其他环节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利用网络违法宣传、违法销售兽药行为和利用网络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3)集中治理水产品养殖环节使用禁用化合物及兽药的行为,实施养殖环节水产品抗菌药残留监测,对阳性样品实施追溯处理,涉及其他环节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在养殖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禁用化合物及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流通环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对兽药超标的水产品实施追溯,涉及其他环节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认真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农业部门还未出台检疫检验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除外)、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水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畜禽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避免采购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水产品,保证采购的畜禽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5)配合开展清真牛羊肉中滥用抗生素、非法添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情况监测,打击非清真牛羊肉冒充清真肉品等违法活动。

(县民宗局负责)(6)对辖区内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瘦肉精”、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进行专项治理,摸清辖区内畜禽水产品经营户基本情况,并对辖区内使用牛羊肉、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牛羊肉、水产品集中销售点进行逐一告知(已按南食安委办发〔X〕6号文件告知过的经营户不再告知);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销售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我县水产品养殖监管中,县水利局对水产养殖户仅要求出具水产品质量快检报告;我县畜禽养殖监管中,未对牛羊实行定点屠宰,要求养殖户提供由辖区镇政府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畜禽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避免采购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水产品,保证采购的畜禽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县市监局、各镇(办)市监所负责)(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以下简称“药械”),确保医疗安全。

1、整治对象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药械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

2、整治内容医用氧、医院制剂、疫苗、注射剂、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终止妊娠药品、“三统一”药品、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和麻黄碱等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定制式义齿、体验式医疗器械及植入性、一次性无菌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严查药械渠道、票据、储存、养护、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职责任务(1)制定全县药械监督检查计划、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计划及药械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督促落实;对县域内药品生产企业、药械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对全县医院类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镇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计生机构、医疗器械专营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监管对象总数的10%左右的指标对各镇(办)市监所按照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督导抽查,负责全县药械化保抽检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2)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厂矿卫生所、学校医务室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通网络并网上报送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

(各镇(办)市监所负责)4、整治形式(1)日常监督检查。

要运用“双随机”和“飞行检查”理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低于2次,覆盖率为100%;日常监督检查可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具体检查方式不作统一规定。

(县市监局、各镇(办)市监所负责)(2)督导抽查。

以“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县市监局对各镇(办)市监所的督导抽查不低于涉药单位总数的10%(可含“双随机”检查任务),主要查看是否对涉药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出问题的整改与规范情况,作为评价各镇(办)市监所对药械流通检查质量的依据,做到监管无遗漏,效果能保证。

(县市监局负责)(3)飞行检查。

对所有投诉举报线索或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较重的目标单位和企业,一律采用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飞行检查要严格执行检查程序,特别注意证据搜集固定和执法文书的填写,为案件办理做好基础。

(县市监局、各镇(办)市监所负责)(4)专项检查(含召回、下架等)。

按市食药监、县市监局下发文件执行。

(县市监局、各镇(办)市监所负责)(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

对全县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并分类、分级进行登记、建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依法责令整改,并跟踪督查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

按照县安委会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各阶段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商场、酒店、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涉旅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县市监局负责)(五)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生产经营行为。

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全县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各检测检验机构工作程序,检验过程、检测能力进行系统排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行为,确保检测检验报告真实、科学、准确。

加强对家电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家电,以及无ccc认证标示,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关标识,利用境内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在家电营销中从事虚假宣传、“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免除自身责任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市监局负责,县经贸局配合)(六)强化商标广告监管,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

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商标印制企业侵权违法行为,提高印制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自律和自我防范;建立完善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加强广告市场和主流媒体广告内容监管,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虚假违法广告;认真开展互联网、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招工招生、金融等领域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监测检查发现、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的广告案件,要做到“两个百分之百”:一是对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二是对国家广告监管平台曝光的违法广告案件,做到件件要查处,并按时限要求报告查办落实情况;加强对广告印制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印制、销售虚假违法印刷品广告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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