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难点及对策

合集下载

检察院案管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院案管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院案管工作心得体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法治建设的加强,检察院案管工作具有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案管工作不仅要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还要对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和被告人进行保护,推动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在案管工作中应该具备的素养和方法,对案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下是我在案管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检察官,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

只有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才能在案管工作中做到明辨是非,把握案件重点,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为了提高专业能力,我注重学习和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及时了解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法律变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会仔细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尽职尽责地为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审判监督阶段,我会积极地参与庭审活动,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随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工作。

其次,作为检察官,要注重工作细节和执行力。

案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且和许多其他机关和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

因此,作为检察官要注重细节,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抓大而不抓小。

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及时更新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

例如,在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会与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单位合作,制定一套完整的康复计划,帮助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

第三,作为检察官,要重视民意和社会关注。

案管工作是检察官与社会直接接触的一项工作,也是反映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面镜子。

作为检察官,应该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和民众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应社会关切。

例如,在某起草地发生的大规模污染事件中,我通过调查取证并提出检察建议,成功促使相关企业清洁土地,并赔偿受害者损失。

检察院案管工作存在的缺点

检察院案管工作存在的缺点

检察院案管工作存在的缺点
检察院案管工作存在的缺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和全面:检察院案管工作需要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2. 工作流程繁琐:检察院案管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如案件受理、分配、审查、起诉等,每个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工作流程较为繁琐,可能会影响案件办理的效率。

3. 人力资源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检察院案管工作的业务量不断增加,但相应的人力资源却没有得到有效的补充,导致案管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过大,影响工作质量。

4. 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检察院案管工作需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但目前一些检察院的案管系统还不够完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5.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检察院案管工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但目前一些检察院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监督不力的情况。

针对以上缺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共享的及时和全面。

2. 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核和审批环节,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

3. 增加人力资源投入,加强案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案管系统,提高技术手段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5.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总之,检察院案管工作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司法改革的需要,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完善

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完善

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完善2011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地级市以上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设置案件管理机构,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价、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同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2012年8月开始,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投入研发,历时一年零两个月,随后在山东、广东和宁夏检察机关顺利完成试点工作;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一、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困境自2011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并开展案管工作;天津市1/ 10各级检察机关从2011年底开始推动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成立,从无到有,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案件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人员分配等做出了具体的部署安排。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借鉴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把握案管工作规律,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全面推进案管各项工作。

通过打造“阳光检务新窗口”,律师接待、案件受理和移送、流程监控、赃物证监管、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案管部门的职能有效发挥,功能逐步显现。

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面临如下困难:(一)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足自今年4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天津市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案管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被放大,原因有三:一是,案管部门工作范围的迅速扩展。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前,案管工作范围主要侧重于侦监和公诉部门的案件集中受理和律师接待,但2/ 10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案管部门的监控范围迅速扩张至反贪、反渎、侦监、公诉、预防、控申、民行等十一个部门,包括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本院自侦案件的集中受理、统一分配,办案数据统计、案件流程监控、送案审核、文书监管、律师接待等具体事务。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全面性:案件管理涉及各类案件的受理、办理、监督、 结案等各个环节,需要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 理。
动态性:案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及时掌握案 件进展情况,对异常情况进行纠正和调整。
案件管理特点
规范性:案件管理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案件 处理合法、公正、透明。
专业性:案件管理需要具备法律、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 专业知识,以确保案件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VS
信息化应用
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案件进行数据分 析、风险评估等应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 据和支持。
03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的问 题与挑战
案件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规范化流程
基层检察院在案件管理方面缺乏标准化的 流程和操作规范,导致实际操作中容易出 现漏洞和错误。
协调机制不畅
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影响案件 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案例二:某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应用实践
科技驱动
该基层检察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了案件信息的自动化录入和分析 ,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同时,该院还通过信息化平 台加强了与外部机构的沟通和协作。
案例三
专业素养提升
该基层检察院重视人员配备和素质提升,通过严格的选拔 机制和专业的培训计划,提高了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 合能力。同时,该院还注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力,建立了良好的激励机制。
案件处理和执行
基层检察院在案件处理和执行方 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 踪。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案件质量和合法性
由于基层检察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多样且数量庞大 ,如何确保每个案件的质量和合法性是一个重大 挑战。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条将案件受理工作单列出来,统一了案件的入口,为案件管理工作的运行奠定了基础,也为案管工作带来挑战。

一、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一是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不明,服务多于监管。

部分领导和同志对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立初衷和职能不了解,对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立不够重视,在人员配备、设施配置、经费保证等方面保障不足。

这样就造成,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仅仅局限于案件的受理、分流等事务性工作。

而管理职能因缺编缺人导致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二是案件管理部门定位低,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案件管理部门需要实施具体的监管行为,但目前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置仅仅与业务科室平级,这样就造成了实际工作中监督不能的尴尬局面。

再加之一些业务科室承办人对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存在抵触情绪,不服管理,造成监督不到位。

三是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自动化程度不高。

目前,案件管理工作依托渭南市院《检察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案,但案件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案件材料的流转多以纸质形式为准,办案工作、接待律师工作还停留在纸质审、阅卷的状态。

再加之该系统存在诸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网上网下两套办案流程,不但没有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反而增加了工作麻烦,造成了办案人员对网上办案的抵触情绪。

二、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议(一)应进一步明确案管部门的定位,要求其主要对案件流程、时效进行监控,对案件质量定期进行评查,对业务工作开展监督。

(二)应减少事务性工作,突出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

(三)应建立公、检、法办案信息化共享平台。

尽快为案管部门配备电脑、高速扫描仪、复印机、案卷装订机等硬件设施,为卷宗电子化、文书集中打印提供条件和创造便利。

(四)应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奖惩机制。

为了提高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促进承办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办法,与干警绩效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相挂钩。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加强案件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保障案件质量。

各基层检察院自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以来,在案件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化程度不高、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流程不规范等,还有一些基层检察机关面临案件数量大,疑难案件多的困境。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并应提出相应对策。

就实务层面来说,当前一些基层院所尝试的案件管理模式有不少创新之处,新兴事物的出现总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当前案件管理状况做一些探讨。

一、本院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指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严把案件进出口 ,控制办案环节,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我院案件管理中心于成立于2023年6月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件,办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覆盖了全院主要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

案管中心主要职能为:(一)案件受理、分流和赃证物管理。

案管中心将原先各业务部门独立受理案件的工作集中统一起来,对全院案件实行网上受理、分流,对冻结、扣押涉案款物及收缴的赃款赃物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否超期、案件卷宗材料是否齐备等情况进行审查,统一登记后移交业务部门或承办人。

在案件受理中以程序审查为主,辅之于实体审查。

针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自侦部门不立案或撤销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应办案部门申请,对移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追加漏犯、漏罪及变更强制措施等进行审查。

案件办结后,将需要送达的材料及法律文书统一送达侦查、审判机关或有关当事人。

(二)定期对业务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

充分运用办案系统软件,对案件实行动态登记录入,随时掌握诉讼进程并提供各类案件的详细统计数据,通过定期对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在掌握案件管理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

检察院案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检察院案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检察院案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在检察院的案管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和复杂性。

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巧,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体会。

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案管工作的核心是保障公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

只有这样,才能给被告人一个公正的审判,给社会一个公正的结论。

其次,案管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案件的涉及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秩序。

作为案管人员,我们不能马虎处理,更不能推诿责任。

需要做到认真负责,细致入微,尽职尽责,及时反馈案情,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保障。

同时,案管工作也需要灵活的应变能力。

案件的种类繁多,涉及的方面广泛,往往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措施。

我们需要随时调整思路、寻找突破口,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此外,案管工作中的沟通协调能力也很重要。

在与警察、法院、律师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中,我们需要妥善处理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消除隔阂和矛盾,共同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

除了以上一些基本方面,我还发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些细节也非常重要。

比如,案件的材料整理和归档,要做到规范、有序;案件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要做到及时把控;案件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要做到及时准确;案件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要做到合理判断和有效应对。

最后,我认识到案件办理工作要注重团队合作。

一个优秀的案方团队需要各个环节的配合默契,全员参与、共同努力,才能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因此,我时刻在工作中注重团队的配合和协作,鼓励大家开展互助交流,倡导共同进步。

综上所述,我的案件管理工作体会是:坚持公正、保持责任心、灵活应变、加强沟通和协调、注重细节和团队合作。

希望对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启发和帮助。

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工作总结: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近年来,XX区人民检察院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过程中,在人员分类管理、院领导直接办案、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的体现和办案质效的进_步提升,值得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一、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中的问题1.入额检察官数量与办案量不匹配。

我院共有检察专项编制43个,入额检察官16名,占编制总数的37.2%。

近年来,该院每年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数已跃升为全市前列,而我院仍是小院编制,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

2.司法辅助人员未配备到位。

全院共有检察官助理11名、书记员7名。

检察官助理人数无法达到与员额检察官1:1的比例,除3名员额检察官单独配备助理外,其余员额检察官均共用辅助人员,且11名检察官助理中有6名是55岁以上的老检察官。

3.员额检察官无文书签发权、用印审批权。

员额检察官对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有决定权,但是,员额检察官对法律文书一逮捕决定书却没有签发权和用印审批权,必须申请检察长签发和用印,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旨不符。

4.领导办案数中的“案件”范围界定过窄。

定义和评价"案件”,是规范领导干部办案、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的基础。

但是,哪些执法活动是办案,哪些职能的履行是办案活动,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仅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实体案件作为办案范围,显然过于狭窄。

5.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领导干部对案件进行组织指挥、审核决定以及参加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等事务虽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但不能充抵办案数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虽然规定了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应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见的案件,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领导干部直接办理的案件系普通案件,不具备示范性、指导性的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难点及对策
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主要是对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进行的集中管理。

什么是案件集中管理? 案件集中管理,就是指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

下面,结合实际谈谈基层检察院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难点及对策。

一、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基层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机构统一案件管理,是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改革创新的亮点,更是加强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公信力的重大措施。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11月28日专门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并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成立机构开展案件管理工作。

2012年5月以后,X省三级检察院普遍完成了内设案件管理机构的建
设并配备人员、调集资源和立章规制开展案管工作,案件管理工作在各地检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X区的X县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5月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根据现有条件,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案件管理工作,从无到有,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案管各项工作。

一年来的总结数据显示:案件管理部门共受理并分流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3件130人、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40件182人,审查不予受理3件6人,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87件107人;向上级案管部门提请报捕自侦部门职务犯罪嫌疑人10件10人,受理并分流本院自侦部门提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件19人;开展风险评估预警10件;受理诉讼违法线索1件;接待律师和当事人查询48件次。

体现了案件受理对外一个“窗口” 、流程监控对内一个“闸门” 的案件管理职能正在运行有序,发挥作用。

从案件管理实践看一体化机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表现在:优化了人员配置,办案力量得到强化;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办案效率得到提高;加大了监督力度,诉讼监督得到强化;统一了案件管理,办案行为不断规范;优化了职能配置,监督制约得到加强。

二、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难点
案件管理是执法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自2013年1月1日施行后,依据有关规定,案件管理工作全面铺开。

在开展工作中,基层院尤其是贫困山区县检察院目前存在的一些难点:
1、基层院案件管理工作重,人员配置少。

目前,大部分基层院由于受编制所限,都是设立案管工作机构,配备少量人员在控申部门合署办公,形成部门大综合、人员多兼职的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检察机关案件大部分集中在基层院,而由于基层院本身人员编制不足,很多干警身兼多职,在工作繁重的案件管理部门尤其突出。

这种案多人少的状况不利于案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案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信息化程度较低。

就X县院来说,由于是欠发展的贫困山区县院,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建设符合顶层设计要求的现代化、信息化案件管理中心办公设施,经费开支大,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标准化设施诸如案件接待受理综合平台及其配套子系统设备及运行软件的建设与购置成本很高,
因资金短缺就无法及时按需到位。

所以,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的进程还较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案管工作的开展。

3、案件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完善。

一是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还不健全,其主要表现是案件管理工作具体操作不够全面、统一、规范,未成体系。

高检院只有出台一个案件管理规定,而且是针对高检院的案管工作的。

但是,对案件管理工作跟公安、法院的关系如何协调处理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时许多工作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大多数院于是就自行制定规范,这样就造成了不统一。

许多基层检察院是一边开展工作,一边建立各种制度,这就造成已开展的工作有制度,而未开展或者刚接受不久的工作就没有相关制度,从而不成体系。

二是目前许多基层检察院都是刚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时间短,经验少,与公安局、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协调、对接机制还没有形成。

4、由于案管工作开展时间短,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少,需要大力加强案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建设,以提高案管工作执业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对策
2013年是开展案件管理的第一年,也是关键年,案件管理部门要以加强案件管理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案件流程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

1、明确思路,把握职责。

一是准确把握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准确把握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定位。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四项职能。

三是准确把握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履行好案件管理工作职责“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工作职责。

2、争取重视支持,抓好硬件建设。

在全省统一实行“全面管理、分工负责”的案件管理模式下, 勤与有关部门沟通,取得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建设规划项目,按照省院《关于规范案件管理大厅建设的方案》要求,建成控申案管综合接待受理大厅,推行网上行办案、管理、监督和考评,并强化控申部门对办案流程的管理作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将案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程序,科学管理。

一是完善台账、案卡、登记表等各种报表和文书。

二是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明确案件、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的移送要求和方式,
实现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

三是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办案质量的管理、监督、预警。

四是加强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监管。

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重要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的统一管理,重点审查法律文书使用是否适当、制作是否规范,保障办案活动依法高效运行。

五是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到案管部门工作,确保案管工作模式由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促进案管统一业务软件上线运行的平稳过渡。

4、提高素质,适应需要。

从基层院实际出发,坚持培训工作面向基层,把对基案管人员的培训提能作为一项长期工程。

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自己学等多种形式,从案管规定、法律规定入手,重点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夯实理论基础;进一步掌握侦监、公诉、自侦、民行、控申等相关业务规定,熟悉其工作流程,开展好案管工作;在案管实务操作中,认真执行省、市院相关规定,学习案管工作开展好的院的经验,边学习边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全面提高基层院案管工作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