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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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是指为了规范和保护建设工程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的知识。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条:1.规划先行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根据规划进行,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保建设工程整体布局的合理性。

2.安全第一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

3.科学技术先进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以科学技术为基础,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推动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立项。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要进行立项审批,并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

2.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工程需要合法取得建设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和管理。

3.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和功能完善。

4.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

5.建设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保证。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质量监督和保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政府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和惩戒。

同时,建设工程参与者也要主动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和安全运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有关时间的知识点(DOC)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有关时间的知识点(DOC)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有关时间的知识点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2.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生效。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5.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6.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7.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起计算。

8.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9.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可以给与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10.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11.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12.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日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13.留置:留置期不能少于2个月(鲜活易腐的除外)。

14.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考点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考点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7类制定法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1)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①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②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2)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④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1】: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1)、代理:指代理人在被授予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范围、被代理人名义、具有法律意义行为、后果归属被代理人(3)、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如律师)、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2岁小朋友)、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指定)【考点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土地开发、建筑物、线路、管道、设施等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都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汇总和介绍。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制度。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工程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中国,建设工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等。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和规范,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

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等方面。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包括项目计划、资源配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

工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保证工程能按时按质完成。

2.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规范,对建筑物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和美学要求,同时要满足相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3.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是指根据建筑设计和施工要求,确定施工方法和流程的过程。

施工工艺需要考虑施工的顺序、施工方式、施工设备等因素,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30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30页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p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英国,近三十年在美国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级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单行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婚姻法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八、刑法九、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我国法的形式包括: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利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民法《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三部主要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1、主体数目发生变化2、主体的改变客体变更1、客体范围的变更2、客体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1、权利增加2、权利减少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及时协商、约定终止条件}违约终止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债权债权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依据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消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4、债因混同而消灭5、债因免除而消灭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在工程建设领域较为常见的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诉讼时效的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2年(二)短期诉讼时效1年(三)特殊诉讼时效(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1、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2、抵押财产的确定3、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4、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5、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职权人的权利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一、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建筑行业活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规划法、工程建设标准法等多个领域的规范,其内容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明确了建筑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等内容。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三、二建建筑工程考试相关要求1.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法规与政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2.考试形式:二建建筑工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覆盖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实务和技术知识。

3.考试重点:–注重对建筑工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熟悉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要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

四、二建建筑工程师的职责与要求1.职责:二建建筑工程师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2.要求:–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合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工程各方利益关系。

五、总结通过对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经终止、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构成的条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具有代理权的实施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1、土地所有权2、建设用地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3、地役权(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的种类1、合同2、侵权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债的产生1、施工合同债2、买卖合同债3、侵权之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1、专利权2、商标权3、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债市产权的保护1、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2、建设工程上商标权的保护3、建设工程著作权的保护建设工程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商标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缱绻的形式责任(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1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人的资格4、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思维导图


第一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政府监管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 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建筑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
节能技术进步 节能激励措施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 缮、迁移、重建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水下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在土地上进行建筑、构筑物、设备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建造、改建、扩建、修缮和拆除等活动。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规和相关知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帮助读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建设工程的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法的出台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是对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防止腐败、恶意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程序、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以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经济事项的处理办法。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检测和评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旨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处理流程。

二、建设工程的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对建筑设计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

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物的构造、布置和装饰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与建筑设计相关的材料和装修工艺的规定。

遵守建筑设计规范可以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现。

2. 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是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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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宪法相关法包括【选举国籍组织自治】:3个组织法+ 1个选举法+ 1个国籍法+ 1个自治法=6法【3组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交付,合同看签订(地役权除外,合同生效时设立)。

处罚的是法人;处分的是人。

【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行政处分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法律关系必须明确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听证程序是针对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虽然,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并不产生债的关系。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自初次申请之日起算】;2、【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为【10年,自初次申请之日起算】;3、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到期前6个月可以申请延续,最晚推迟6个月申领】;4、【公民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死后50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的【发明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自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抵押人在提供抵押物时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

而质押则是出质人转移对质押物的占有,即出质人要将质物交由质权人保管。

经济法包括: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民法商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投标法》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降低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设施或条件不符合规定)】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的效力层级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体表现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其法律地位与效力依次降低,同时,地方性法规之间没有高低上下之分。

【法律之间】-人大常委。

【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

【同一机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机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给出意见,地方性对由地方性决定,部门对由人大常委。

【规章之间】-国务院行政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二计(审计统计)二管(土地、税收)一标(标准化)一采(采购)一算(预算)一节(能源)一垄(反垄断)……【经济法】2、三行(处罚、复议、许可)二城(规划、房产)一建(建筑)一环境……【行政法】3、民法、合同、物权、侵权、公司、招标……【民商法】定金和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均为担保方式,其中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经济法:二计(审计统计)、二管(土地、税收)、一标(标准化)、一采(采购)、一算(预算)、一节(能源)、一垄(反垄断)。

行政法:三行(处罚、复议、许可)、二城(规划、房产)、一建(建筑)、一环境。

民法商法:民法、合同、物权、侵权、公司、招标。

定金的性质包括3点:1、合同成立的证据;2、预先给付;3、担保。

定金在合同成立后可以抵作价款,但不是定金的性质,是定金的作用。

定金与违约金不同,定金是要预先支付,违约金可以违约后追偿,违约金为定金的两倍。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我国法律体系中,法的效力层级是: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

其中,“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容易出错,因此,要注意准确理解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含义及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因。

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属于规章;条例属于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除外)。

抵押: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质押:动产留置:动产------ 不动产只能用于抵押。

二、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聘用单位破产的(题目中是业主破产);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印章上由公司单位名称,离开公司或公司破产,印章当然不能使用------失效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

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

担保法和商标法属于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公司法属于商法。

行政法包括“三行政一治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2、社会保障法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3、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4、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

5、自然资源法包括: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土地管理法属于经济法。

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四)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哪里出的哪里断,其它的交给国务院机关机关间-制定机关裁决;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

专用权包括1、使用权2、许可使用权3、独占权4、禁止权5、投资权6、转让权7、继承权较大事故,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査处理条例》规定,应对该企业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8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4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Z20800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如施工许可、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等。

属于一般地域管辖:是以当事人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既可以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可以表现为独立于合同而存在的仲裁协议书。

调解包括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制作调解书的形式,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根据案件【性质】【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级别管辖实践中,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往往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但各地人民法院确定的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标准不尽相同。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不适用仲裁法的: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婚姻、继承、扶养、监护。

仲裁法针对的是民商法。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成员的管理活动,应该通过申请复核、申诉的途径解决,属于内部的行政行为,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但并不能说明所有涉外案件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案金额大,全国影响大的涉外案件,也是有可能由高院或最高院管辖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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