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稳定运行。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水灾、恐怖袭击、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协调、调度和指挥。
(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设备设施保护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
(4)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引导舆论。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保障。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火灾事件(1)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组展开救援。
(3)现场处置组迅速灭火,同时疏散人员。
(4)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2. 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1)发现灾情,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组展开救援。
(3)现场处置组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3. 公共卫生事件(1)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组展开救援。
(3)现场处置组对疫区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
(4)医疗救护组对疑似病例进行救治。
(5)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六、应急解除1.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解除。
2. 应急解除后,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服务大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综合服务大厅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大厅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大厅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综合服务大厅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服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监督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综合服务大厅主任副组长:综合服务大厅副主任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安保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四、应急处置原则1. 快速反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2. 协同配合:各部门、各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 先救后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救援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 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3. 救援救治: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并联系专业救援机构。
4. 现场封锁: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态扩大。
5. 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舆论。
6. 恢复秩序:恢复正常秩序后,恢复正常服务。
六、应急物资保障1. 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包括医疗救护、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等。
2. 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确保其完好可用。
3.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防止浪费和滥用。
七、培训和演练1.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
八、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综合服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政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政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务大厅作为政府和民众交流沟通的重要窗口,承担着办理各类证件、提供各项服务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日常运营中,难免会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暴雨等,为了有效地处理这些突发事件、保障工作人员和民众的安全,政务大厅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
一、火灾1. 火警报警:当政务大厅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按下消防报警器,同时迅速通知消防局,并及时疏散人员。
2. 疏散指引:工作人员需按照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引导民众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安抚受惊的人员。
3. 火灾扑救:工作人员应根据火情大小和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二、地震1. 震感预警:当政务大厅发生地震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民众宣布避险指南,提醒大家保持冷静,找到避难点。
2. 疏散演练:定期组织地震疏散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和民众的地震避难能力,确保在发生地震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3. 安全检查:地震后需要对政务大厅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三、暴雨1. 防汛措施:在暴雨天气来临之前,政务大厅应及时清理排水管道,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2. 疏散安置:当暴雨引发水患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民众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 后期维护:暴雨天气结束后,政务大厅需对受影响区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政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对于保障工作人员和民众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政务大厅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确保政务大厅正常运营和秩序稳定。
政务服务大厅消防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保障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2. 及时、有效地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3.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部(1)成立政务服务大厅消防应急指挥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火灾应急工作。
2. 疏散组(1)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负责疏散过程中的人员安抚和秩序维护。
3. 消防组(1)负责现场火灾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2)负责协助疏散组进行人员疏散。
4. 救援组(1)负责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移。
(2)负责与医疗部门联系,提供医疗救援。
5. 信息组(1)负责收集、整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
(2)负责向指挥部报告火灾事故进展情况。
四、应急响应1. 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
2. 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负责人。
3. 疏散组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 消防组迅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5. 救援组协助消防组进行人员疏散和救援。
6. 信息组及时收集、整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向指挥部报告。
五、后期处置1.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追责,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4. 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救援等环节。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预案。
七、附则1. 本预案由政务服务大厅消防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政务服务大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大厅正常运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政务服务大厅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政务服务大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政务服务大厅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包括:(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包括人员疏散、救援、伤员救治等。
(2)信息报告组: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3)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使用。
(4)应急通信保障组:负责确保应急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5)新闻宣传组:负责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维护大厅形象。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紧急启动(1)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责任人。
(2)现场处置组迅速到达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
2. 人员疏散(1)现场处置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2)信息报告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请求支援。
3. 救援与救治(1)现场处置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必要时请求医疗救援。
(2)应急物资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
4.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新闻宣传组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对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维护大厅形象。
5. 后期处置(1)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原因,改进应急处置措施。
(2)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政务服务大厅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药品、帐篷、照明设备等。
2. 人员培训: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信息传输速度和准确性。
服务大厅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保障服务大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确保大厅的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服务大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导致的停摆、秩序混乱等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服务大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监督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2)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疏散和秩序维护。
(3)信息宣传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保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组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现场指挥组根据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信息宣传组及时收集、整理应急信息,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5. 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调配应急物资。
6.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灾害预警:密切关注气象、地质、卫生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公众发布预警。
2. 人员疏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人员疏散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3. 现场救援:根据事件性质,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
4. 损失评估: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后续恢复工作提供依据。
5.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消除恐慌情绪。
6. 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
六、应急物资储备1. 应急指挥部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食品、饮用水、帐篷等。
2. 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使用,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3. 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物资完好。
政务服务中心安全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工作组设立安全工作组,由安全员、保卫人员、消防人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预案,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安全预防措施1. 人员培训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安全设施(1)安装监控系统,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全天候监控。
(2)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 安全检查(1)定期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用电安全、人员疏散通道等。
(2)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 防火措施(1)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在政务服务中心内吸烟。
(2)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电气设备安全。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 突发事件分类(1)火灾:包括电器火灾、易燃物品火灾等。
(2)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
2. 应急处置措施(1)火灾: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报警。
(2)自然灾害:密切关注气象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3)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隔离、消毒、宣传等防控措施。
五、信息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 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避免恐慌和谣言传播。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政务服务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第一条:突发事件的含义第二条:突发事件的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破坏性及影响程度,分成三类:Ⅰ级(重大):指突然发生、带有严重破坏性、影响很大、必须停止正常工作、组织一切力量处置的事件。
Ⅱ级(较大):指突然发生、带有一定破坏性、影响较大,需投入专门力量处置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一般处理程序1、发生Ⅰ级事件:现场发现第一人须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并报警。
相关领导应迅速靠前指挥,各部门按职责立即行动,组织采取疏散引导、现场控制、现场救治和协调处理等临时应急措施。
2、发生Ⅱ级事件:现场发现第一人应正确处置,同时报中心领导和报警。
应急办视情决定是否停止办公、组织疏散、封闭现场、控制人员等措施。
中心领导在处理的同时,应向县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第四条:突发事件一般处理方法1、中心办事大厅或办公区有群众争吵或其他纠纷,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1)现场工作人员要及时和办公室联系,相关人员应迅速前往,以文明的态度了解事情原委,控制事态发展。
(2)应以恰当的方式维护好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的可采取有力措施劝阻当事人离开现场,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110求助。
(3)值班保安要加强巡视,协助做好办公现场秩序的维护。
2、中心大楼内发生暴力性行为的。
(1)当事人及周围工作人员要保持冷静,及时报告。
相关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及时掌握情况,冷静处置现行的暴力行为,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如现场控制困难的,应稳住当事人,监视现场,并尽快报110处警。
4、如果有人员受伤或财物失窃,应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并组织抢救或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现行的盗窃或破坏行为。
同时,保护现场,控制当事人员,劝留目击证人或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和依法处理。
5、对于火险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通报消防部门,并优先疏散受灾威胁的人员,同时进行灭火和保护财产。
办公室每年定期检查灭火器材,保证其安全有效。
6、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需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并实行首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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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公共安全长效机制,提高我单位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措施得力。
(三)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包括以下几类:
1、因工作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舆论对涉及本中心的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报道)。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危及本单位稳定和安全的突发
事件。
3、涉及单位机关安全的水、火、电、盗窃、卫生、交通等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确定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分析、研究、制订和调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指挥调度应急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6、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分管副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中心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建议是否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3、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
5、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沟通。
6、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负责应急信息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突发事件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四、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
(一)预警监测
1、加强保安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
2、加强对本单位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和相应部门报告。
3、完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提示信息。
4、注重对通报信息的分析,加强对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与制度。
本中心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任何科室和个人发现问题都应立即报告中心应急办,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2、报告时限、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涉及的
科室、单位和人员应半小时内向本中心应急办报告,应急办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程序在1小时内向上级(县委、县政府)报告,向上级报告的重大社会性事件内容,应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审签。
3、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4、报告方式。
可采取电话、书面、电子等各种报告方式。
五、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本中心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应及时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县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一)火灾
1、办公区域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疏散人员,扑灭火灾,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拉响本局火警警报。
报警时要说明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贵重物资撤离。
除应急办组织的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听到火警警报后,应在第一时间从大楼楼梯就近疏散撤离到大楼外安全区域。
2、报警后应急办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二)电、水等突发事件
停电、停水时,值班保安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之后联系供电局查明断电原因,恢复供电;分管安全工作人员迅速查明断水原因,并联系水工做好抢修工作;应急办要迅速告知正在办公的人员,落实应急照明措施。
(三)盗窃案件
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办报告,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案发现场,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同时,要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四)群体上访事件
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中心机关群访时,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科室或领导接待来访人员,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上访人员如发生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经解释、劝阻无效,应急办在请示领导同意后,要及时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六、后期处置
(一)评估与总结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参与处理的有关科室和相关应急办成员对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报中心应急办。
2、中心应急办应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理、处理结果及损
失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中心应急领导小组视情确定是否上报上级。
3、参与应急处理的应急办成员应针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1、对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应急成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参与应急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1、各应急办成员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2、各科室与应急办成员保持必要的联系。
3、所有通信及信息传递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二)应急资料保障
各应急办成员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信息资料传送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三)安全保障
各科室、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人力资源保障
1、应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2、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本中心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并不断对程序等加以修改和完善。
3、应急办可根据实际需要举办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