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报表
建筑工地夜间连续作业申报备案登记表

申请单位名称:
缟号: 区环噪备
号
申请施工夜间连续作业时间:
申请施工夜间连续作业地点:
施工夜间连续 作业工地名称
施工夜间连续作业 工地负责人
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建设单位负责人
电话
工艺(段)名称
施工夜间连续 作业主要情况
施工夜间连续拟完成 目标
施工夜间连续作业所 采用可能产生环境噪 声污染的主要机具
推土机 搅拌机 电锯
其它
台,挖掘机 台,振捣机 把,其它:
台,装载机 台,升降机
台,打桩机 台,吊车
台, 台,
区住建部门审 查意见
区城镇管理综 合执法大队审
查意见
区环保部门
说明: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 夜2、间施连工续单作位业应2日提前前身1
日向施工夜间连续作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3、“夜间”是指当日 242、时本至表次1日式晨4份6时(的区时住 建局、区城镇管理综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
三、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
位项目总监审核并签字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单位
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七、起重机械基础砼取样送检合格资料、基础验槽记录、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八、安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九、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十、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
十一、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十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租赁的机械设备应当提供租赁确认证明;
十五、其他应依法提供的资料。
(第一条到第八条资料加盖安装单位公章;第九条至第十五条加盖信用单
位公章)
注:表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和安全监督站各存一份。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审核表四张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相关部门
审核情况
审核意见
相关部门
签名
职务
日期
施工技术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质量管理部门
审批意见: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核表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作业类型
□安装作业
□合格 □不合格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
辅助起重机械名称:,型号:,具备有效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材料
□合格 □不合格
辅助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合格 □不合格
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
□符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核□不符合要求,重新提交
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安装(拆卸)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条件审核表
装拆单位(章):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产权登记证号
制造厂
作业范围
□安装 □拆卸
审核项目
审核内容及要求
审核结果
年月日
工程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符合要求,同意安装(拆卸)□不符合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报审
工程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报送审核的附件材料需提供原件,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应分别留存复印件附后;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除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安质总站)负责对市区(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产权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产权备案(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外地产权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装前,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登记)。
安装(拆卸)告知,是指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和降节)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使用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统一采用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登记)、使用登记,按照编号规则(见附件一)实行一机一号编号制度。
第七条产权、安装、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备案登记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产权备案(登记)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申报表(见附件二);(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四)产品合格证;(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七)型式检测报告;(八)其它依法应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完整版

监督备案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申报日期:某某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申报说明1、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4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4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4、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4日内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5、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
7、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1-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安监机构):今有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1-2 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1-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
1-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应详细标明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
1-5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可另附页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7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监督备案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办事须知 -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办事须知一、办理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二、服务对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三、申报条件:企业注册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区)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萧山、余杭除外)四、携带资料1-1产权备案资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三)产品合格证;(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的有效凭证;(六)设备备案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1-2产权注销材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原有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原件、备案登记证(牌);(三)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五、设备备案部门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证及登记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部门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七、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原有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原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证(牌)到设备备案受理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设备备案受理部门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须知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八、建筑起重机械属于本须知第六条(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并向设备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九、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
(一)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二)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五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注:以上资料涉及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及注销的所有复印件应该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表

(施工升降机)
GDAQ21001□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提交资料)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2006年12月31日后出厂的建筑施工升降机。
2、凡表目中有“□”选择符号,应根据情况在“□”上打“√”。
3、施工升降机主要性能参数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填写,若与原资料不同
的参数,必须提供有效的更新改造技术文件。
(塔式起重机)
GDAQ21002□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提交资料)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2006年12月31日后出厂的塔机。
2、凡表目中有“□”选择符号,应根据情况在“□”上打“√”。
3、塔机主要性能参数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填写,若与原资料不同的参数,
必须提供有效的更新改造技术文件。
(门式起重机)
GDAQ21003□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提交资料)日期:年月日
申报联系人:联系人手机:联系人固话:
2、凡表目中有“□”选择符号,应根据情况在“□”上打“√”。
3、门式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填写,若与原资料不同
的参数,必须提供有效的更新改造技术文件。
(物料提升机)
GDAQ21004□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提交资料)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2006年12月31日后出厂的物料提升机。
2、凡表目中有“□”选择符号,应根据情况在“□”上打“√”。
3、物料提升机主要性能参数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填写,若与原资料不同
的参数,必须提供有效的更新改造技术文件。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doc

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除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管理工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安质总站)负责对市区(江东、江北、海曙和高新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产权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产权备案(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外地产权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安装前,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登记)。
安装(拆卸)告知,是指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和降节)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使用登记,是指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统一采用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登记)、使用登记,按照编号规则(见附件一)实行一机一号编号制度。
第七条产权、安装、使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备案登记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产权备案(登记)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向本单位在甬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申报表(见附件二);(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四)产品合格证;(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七)型式检测报告;(八)其它依法应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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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报表
申报单位:
工程名称:申报时间: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安装任务书
表
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和技术交底书
表二
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安拆前技术状况检查记录表表三
固定式塔机基础验收记录表表四
注:1、需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需交原件一份、复印件需盖章),即:基础土方(基槽)、钢筋、混凝土浇灌证明等项隐蔽工程验收单;
2、需提供基础混凝土强度试压报告。
(需交原件一份,复印件须盖章)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四作业地点:填表日期: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检验记录表表六(1)
塔式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检测表表六(2)
塔式起重机运行试验记录表六(3)
塔式起重机塔身垂直度观察记录表七工地名称:总包单位:
塔机垂直度偏差
(检测单位盖章)
为X、丫方向偏差平方和的平方根除以测量高度,以%表示。
塔式起重机顶升检测记录表八
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九
年月日
QTZ63 (S5012)塔机基础图
技术要求及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