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保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7篇)

保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保洁公司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保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篇1)物业保洁组长在物业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
具体岗位职责如下: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物业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物业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物业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职责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
对物业保洁员,每一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
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
坚持把职责区域、职责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理解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清洁工职责标准一、清洁工务必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保洁公司章程

保洁公司章程一、总则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公司的基本规范,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__________保洁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号三、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提供室内外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保洁、办公室保洁、公共设施保洁等。
四、股东信息公司股东名单及出资额如下:股东A:出资额__________元股东B:出资额__________元股东C:出资额__________元五、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纳。
六、股东权利和义务(一)股东权利:分享公司利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二)股东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七、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八、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任期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
九、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时间由董事会决定。
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十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保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与员工守则

保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与员工守则第一章总则1.1 保洁公司的宗旨和目标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保洁服务,致力于打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
公司的目标是通过规范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
第二章公司制度2.1 工作时间2.1.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从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
具体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由公司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2.1.2 加班工作需要提前报备,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2.2 请假制度2.2.1 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2.2 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和陪产假等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如医疗证明、结婚证、丧假证明等。
2.3 工作纪律2.3.1 员工需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2.3.2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指示,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地点或职责。
2.3.3 员工需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使工作环境脏乱。
2.4 安全制度2.4.1 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时需注意安全防护。
2.4.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2.4.3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员工守则3.1 仪容仪表3.1.1 员工上班时应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并保持整洁。
3.1.2 发型整齐,不得染发或涂抹鲜艳的指甲油。
3.1.3 不得佩戴大件首饰或可燃物品。
3.2 工作态度3.2.1 员工需以专业的态度对待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态度。
3.2.2 员工需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的利益。
3.3 保密义务3.3.1 员工需绝对保守客户和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
3.3.2 对于工作中获得的客户信息,员工需严格保密,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给他人。
3.4 行为规范3.4.1 员工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赌博、打牌等娱乐活动。
保洁公司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明确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本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六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八条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一]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股东二]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股东n]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出资缴纳到公司账户。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本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保洁公司公司管理制度(模板20篇)

保洁公司公司管理制度(模板20篇)保洁公司公司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实施绩效管理,制定出考核标准,与个人利益捆绑,与个人收入挂钩,使员工的成绩与回报成正比,这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办法。
保洁公司管理规定(3篇)

保洁公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洁公司的管理行为,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运营质量,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保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各类保洁服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保洁、办公楼保洁、商场保洁、酒店保洁等。
第三条公司的管理目标是:确保保洁服务的质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激励员工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保护员工权益。
第五条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变化。
第二章公司规章制度第六条公司的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组织管理,执行上级的指令和决策。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功能分工;2. 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3. 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 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5. 员工的考核和激励机制;6. 公司内部沟通和协作机制;7. 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定;8. 公司的纪律和奖惩制度;9. 公司的保密制度;10. 公司的培训和晋升机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将规章制度向员工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员工知晓和理解,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相关制度的档案,依法保存,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遵守纪律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员工权益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员工的劳动报酬合理、及时支付;2. 员工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3. 员工享有的休假和福利;4. 员工享有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权益;5. 员工享有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护制度,如举报制度、矛盾调解和解决机制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员工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环卫公司章程

环卫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与法律依据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坚持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第二章公司名称与住所第三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简称[公司简称]。
第四条本公司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服务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列举经营范围,例如: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垃圾处理、公共设施维护等]。
第六条本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环卫服务,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与卫生,为市民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权第七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董事会由[具体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等。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经营和职工权益。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产生第十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签署有关文件。
第六章经理的产生与职权第十一条公司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提名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职工权益与工会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四条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因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清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清洁公司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清洁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清洁服务质量,制定本《清洁公司规章制度》。
第2条清洁公司是为广大客户提供清洁服务的专业机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清洁公司所有员工。
所有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4条清洁公司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积极履行职责,服务客户。
第5条清洁公司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着装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擅自改变工作服装。
第6条清洁公司员工在执行清洁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定,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7条清洁公司员工应当保护客户的财产和隐私,不得盗窃客户的财物,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8条清洁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安排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规定。
第9条清洁公司员工应当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公司批准方可请假。
第10条清洁公司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和病假的权益,具体的假期安排由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11条清洁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实行奖惩制度。
第12条清洁公司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进行奖励,奖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提升、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13条清洁公司对于工作不合格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罚,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
第五章保密规定第14条清洁公司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客户信息、公司商业秘密等都属于保密内容。
第15条清洁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严禁对外泄露公司和客户的保密信息,不得擅自使用或传播。
第16条清洁公司员工离职后,仍然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公司和客户的保密信息。
第六章安全与防火第17条清洁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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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作者:————————————————————————————————日期: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某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821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保洁服务,环保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中央空调清洗、水电安装、绿化养护,从事环保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冷设备、苗木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ﻫﻫﻫ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时间法人520万认缴2017.1.6股东480万认缴2017.1.6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十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ﻫ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 ,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