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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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事项

注意保密特钢事业部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SWS-12-01-007 第1版签发:谈似锋

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管理要求

1.定义

1.1节能设备:利用余热、余压、水资源再次循环利用、产生可用能源以及减少能源消耗的设备。事业部范围内的节能设备主要有水泵、风

机调速装置,高压无功补偿设备,工业炉窑的预热器等。功能性设备

不属于节能设备,如:轧机上的变频设备。

1.2环保设备:防止大气、水体污染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噪音处理的设备系统。如:废水处理系统。

1.3重点耗能设备:事业部重点耗能设备是指以下三种设备:炉变容量10千kVA及以上的设备;电机功率1千kW及以上的设备;平均天然气消耗量≥200m3/h的工业炉窑。

2.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分类

为与现有设备管理体系中的设备分类保持一致,根据节能环保、

重点耗能设备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分为A、B两类,分别按现有设备管理体系的关键设备和一般设备进行管理。

A类:对事业部的能源利用效率或污染物排放有重要影响,设备非计划停运或功能精度下降会引起较大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物排放超

标的设备。A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由能环部和设备部判定,每年以清单的形式下发。

B类:除A类以外的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均为B类设备。B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由所属部门负责判定并形成设备清单。

3.管理要求

3.1由能环部会同设备部确定每年的A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清单,并制订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的管理指标。

3.2设备部对A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按照事业部设备管理体系中关键设备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制订A类设备的故障考核指标,

每天记录事业部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的异常运行状态,每月对A 2011年9月10日发布 2011年9月10日实施

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3.3对于重点耗能设备,能环部会同设备部选取典型设备,定期监控其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其经济运行。

3.4 A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在设备状态、检修管理上要严格按照关键设备相关管理流程执行。各单位在对A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的维修投入上要予以资源保证,并做好单列统计。

3.5各二级厂、部要建立、完善所属的A、B类节能环保设备的点检标准,按要求对设备实施点检维护、故障处理和功能恢复工作。

3.6因设备原因造成A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停机的设备故障,各二级厂、部按《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程序》的要求报设备部。

3.7各二级厂、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所属的B类节能环保、重点耗能设备的清单、故障时间指标等控制要求,每月统计设备故障,进行故障原因分析。

拟稿:曹金华 2011年08月10日

审核:张国良 201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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